刘艳英 黄 陈森阳
气候变化对自然生态系统和我们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产生了重大影响。优化能源结构,转变传统的发展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减少碳排放是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手段,也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必由之路[1,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会上宣布我国力争于2030年前CO2排放达到峰值的目标和努力争取在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愿景,业内称之为“30·60目标”。目前,国内各地在这一目标的指引下,均积极开展近零碳示范区建设。
现如今,旅游业已成为发展势头最强劲和规模最大的产业之一,旅游业带来的巨大碳排放量已不容忽视,根据世界旅游组织预测,2005—2035年,旅游业的碳排放将以2.5%的年均速度增长。若不采取有效措施,到2025年,全球的旅游业碳足迹将同比扩大40%以上,CO2的排放量将突破65亿t。同样,我国旅游业的发展也带来了巨大的碳排放,从000年到2017年我国旅游业碳排放总量已从204.30万t增长至14324.67万t[3,4,5]。加强旅游业碳排放控制,对我国实现“30·60目标”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我国已有多个近零碳景区示范工程,但是可量化、可操作性的近零碳景区评价标准依然缺乏。
旅游业中的碳排放主要发生在旅游交通、餐饮住宿、游览观光、娱乐购物等多个环节。目前,旅游交通、餐饮住宿在旅游产业中占据的碳排放量较大。根据世界旅游组织近期发布的报告,预计从2016年到2030年,由全球旅游交通引起的碳排放量将从15.97亿t增加到19.98亿t,将占到人为CO2排放总量的5.3%[6]。Gossling等[7]也研究发现,旅游交通、餐饮和住宿的碳排放占了全球旅游业碳排放量的96%。同时景区类型决定着游客的游玩方式,不同类型的景区碳排放量不同,有研究显示,碳排放量最大的景区为体验性景区,其次为娱乐性景区,最小的为生态观光类景区[8]。
在旅游业中,大多数的碳排放都围绕着游客产生,游客的低碳环保意识也直接决定着碳排放量的多少。目前,大部分游客的思想观念还未发生转变,低碳旅游、低碳消费认知不到位,在景区内依然随处可见游客丢弃的垃圾,旅游过程中的铺张浪费现象也时有发生[9,10,11]。
同时,为了吸引更多的游客,景区内部建设提升也势必会带来大量碳排放,而且随着旅游经济的发展,国内各地具有自然资源的地区也纷纷大规模开发旅游景区,目前以营利为目的景区开发多顾及不到生态保护及低碳发展,粗犷的景区开发方式不仅严重消耗了自然资源,破坏了当地生态环境,更造成了大量的碳排放[12]。
近零碳排放是一种碳排放量相比于低碳更趋近于碳中和的状态,是通过综合利用低碳技术、低碳管理、低碳运营及增加林业碳汇等减源、增汇的方式,在一定的边界范围内实现温室气体排放总量逐步趋近于零。目前,国内各地已有多个近零碳景区示范区建设成功,如厦门市东坪山片区近零碳排放示范区、浙江省的括苍山国家森林公园、广东省的“零碳”南澳岛等。近零碳景区的建设主要集中在景区可再生能源利用、低碳交通、绿色建筑及林业碳汇等诸多方面,如括苍森林公园以风电为基础的“零碳”智能微电网工程,东坪山片区网红纯电动巴士、低碳民宿,南澳岛由200万m2龙须菜组成的“海上牧田”等。
尽管我国已有多地区成功建设近零碳景区,但是在近零碳景区建设过程中依然存在很多困难。首先,由于国内尚无统一的近零碳排放指标评价体系[13],以至于政府部门及相关单位在推动近零碳景区建设具体工作中经常出现无据可依的困境,而已开展近零碳景区建设的地区由于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和资源禀赋的不同,实现景区近零碳排放的建设目标与路径也大不相同,再加上景区类型的限制,导致近零碳景区建设推广存在一定困难,因此构建一套相对完善且能适应不同发展水平的评价指标体系就显得尤为重要。其次,建设近零碳景区的相关配套支持措施还不完善,如缺乏有效的政策支持及激励机制,各部门统筹协调机制的不健全等也都成为近零碳景区建设过程中的主要困难。
1.先进性原则
景区建设应从旅游业中碳排放途径出发,在考虑景区内部低碳建设的同时,还应关注对游客的引导,倡导游客开展绿色低碳旅游,以消费端带动生产端实现碳减排。因此景区评价指标体系应将低碳理念融入到景区建设、管理与运营中去,既要能反映景区现实状况,又能引领景区低碳发展。
2.科学合理性原则
景区评价指标体系应充分考虑与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划、政策和标准相衔接;指标的设置要以低碳发展为理念,注重保护自然和生态环境,科学合理利用资源,坚持可持续发展。每个指标的选取应讲究科学性、合理性,并能联系实际情况,符合景区低碳发展需要。
3.可操作性原则
由于景区自身类型、发展水平各不相同,指标的选取应以事实情况为依据,在充分考虑景区特征及区域间差异性的基础上,尽可能采用定量指标,对有些景区难以量化的指标可采用定性指标相结合的方式以增加指标的可操作性和适应性。
1.碳排放量的控制
控制碳排放是低碳建设或近零碳排放建设的最终目的。近零碳排放不同于低碳示范区排放,应该比低碳有更严格的碳排放控制指标,目前景区碳排放的控制多用碳排放量下降率来控制,部分地区政府部门出台的相关标准体系中对景区碳排放绝对量做了相关要求,如《三亚市低碳景区示范点创建评价标准》(试行)中规定景区内居民每年每人因生活消费的能源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水平应小于0.3t CO2e/人。厦门市2021年8月25日出台的《厦门市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之近零碳景区验收技术规范》(试行)中也对景区内人均排放量做了规定:纯自然景观型景区人均碳排放量小于等于0.02t CO2e/人,社区型景区人均碳排放量小于等于0.5t CO2e/人。
同时,由于景区类型直接决定着景区内碳排放量的大小,针对景区建立的指标体系要充分考虑景区类型,对不同类型景区应设置不同指标值。鄢涛等[14]开展了深圳市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的支撑体系研究,认为需按不同领域分别设置近零碳排放建设目标,如党政机关办公建筑近零碳碳排放目标为17kg CO2/(m2·a),商业办公建筑零碳碳排放目标为22kg CO2/(m2·a);研究又根据年份对近零碳城区、社区的人均碳排放量设置了不同目标,如2020年城区人均碳排放量小于等于4t CO2/人,社区人均碳排放量小于等于2t CO2/人;2025年城区人均碳排放量小于等于3.5t CO2/人,社区小于等于1.5t CO2/人。
2.能源利用降碳
近零碳景区可在能源、建筑、水资源利用、废弃物处理等多个方面开展节能减排及资源循环利用技术的应用和管理评价机制的实践。
近零碳景区指标体系构建可引导景区利用自身资源的天然优势,将可再生能源(包括风能、水能、太阳能、生物能等)充分利用到实际当中去,鼓励景区按照“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原则,依据自身特点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风电、水电及零碳微电网建设应用。推进景区内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广绿色建筑,倡导景区内建设就地取材,加强建筑材料循环利用,鼓励景区内建筑建设使用新材料、新能源、新技术。依据循环经济理念,提高景区废弃物资源化率,减少垃圾产生总量。推进高效节水技术应用,倡导景区内开展水资源重复利用及雨水利用工程。
目前,国内已有部分近零碳排放示范区在可再生能源利用及节能建筑方面取得了成功实践,如前文中提到的浙江省的括苍山国家森林公园利用风电建成的“零碳”微电网;江苏省滨江湿地公园依托分布式光伏发电及储能系统实现公园用电自给自足;厦门东坪山依据就地取材建成的低碳民宿;天津集先进环保技术于一身的“零碳”中新天津生态城公屋。
3.管理运营降碳
近零碳景区需建立专门的低碳管理机构并建立低碳管理制度,为景区近零碳建设发展制作具体实施方案,为景区建设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做好统筹协调及提供综合性的系统保障。依据自身接待众多游客的优点,近零碳景区建设运营管理应做好低碳宣传,注重游客低碳环保意识的引导,鼓励游客开展低碳旅游,推行低碳购物,减少旅游碳足迹,鼓励游客自带饮用水,抵制过度包装商品、不乱丢垃圾、抵制过度消费、拒绝浪费食物、减少一次性餐具使用,减少垃圾产生量等。
鼓励近零碳景区营运应实现低碳化,积极推行低碳商品,商品选择原则上应取材于当地资源,突出环保性、实用性,商品包装应简单、安全、无污染。积极推进营运车辆电动化、停车场低碳智慧化建设。
旅游业的碳排放主要体现在景区内部的碳排放及广大游客的住宿、餐饮、交通等外部排放。近零碳景区的指标设置应比低碳景区更严格,景区减碳主要考虑景区能资源利用、低碳建设、低碳运营、低碳管理等方面。近零碳排放景区指标体系构建在注重景区内部低碳建设的同时,还应关注于对游客的引导,以消费端带动生产端,减少碳足迹,倡导游客开展绿色低碳旅游,减少个人碳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