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收到了经省司法厅批准颁发的《四川省行政执法证》,这是全省部署消防救援站开展防火工作后,四川省消防救援队伍取得的首批行政执法证件。
德阳市消防救援支队自领受试点任务以来,始终对标贯彻中央深化消防执法改革意见,坚持调研学习、总结深化,不断探索消防员参与监督执法工作新模式,全力取得“以消助防”新成效。支队党委高度重视,将消防员取得行政执法资格作为试点工作重要一环,多次与市司法局沟通协调相关事宜,召开专题会议,研讨消防员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参与监督执法工作的合法性、必要性和可行性。
根据支队消防救援站开展防火工作总体思路,消防员参与监督执法应当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认证,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通过集中脱岗培训、网络自主学习、模拟考试、正式考试、证件申领和省市两级司法部门审核等环节,全市消防救援队伍15名消防员依法取得了《四川省行政执法证》,为消防员参与监督执法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下一步,德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将牢牢把握契机,自我加压,提升本领,把防火工作做实、做优、做出成效,力争提炼出可复制、能推广的工作经验,为推动“防消一体化”工作顺利进行筑牢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