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史春
为进一步推动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工作,促进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生态环境部、中央文明办6月2日联合印发了《关于推动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笔者认为,生态环境志愿服务是新形势下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和有效途径。生态环境志愿服务是结合我国生态环境形势推出的一项新举措,将开启生态环境志愿服务新篇章。《意见》的出台为生态环境志愿服务提供了行动指南。
我国已郑重向世界承诺,将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这是我国基于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责任担当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这项重大决策部署,需要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变革才能实现,需要全社会各界人士的共同参与。
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把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确立为基本国策。保护环境,人人有责,深入人心,并成为社会共识。公众参与生态环境志愿服务的意愿和热情越来越高。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2021年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调查结果显示,过去一年全国有35%的受访者参与过环保志愿服务活动,绝大多数志愿者每年参与1~2次。超过一半的受访者认为,阻碍自身参与环保志愿服务的最主要原因是“不知道如何参与”。《意见》针对性地解决了这一问题。
如何参与生态环境志愿服务?《意见》首次明确了生态环境志愿服务的主要内容和形式,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理论宣讲、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和科学普及、生态环境社会监督、绿色低碳实践参与和国际交流合作五个方面。这为我国不同地区、不同人群开展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工作提供了具体指导,各地可结合当地实际,确定不同的生态环境志愿服务的重点工作内容和形式,形成各具特色的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品牌。
生态环境志愿服务队伍建设,是开展志愿服务工作的基础。生态环境志愿服务没有“门槛”,既需要不同年龄、不同职业、不同行业的人广泛参与,也需要发挥专业人才优势和特长。《意见》要求,广泛动员整合社会各方力量加入生态环境志愿服务行列。鼓励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高校社团等结合自身优势建立各具特色的生态环境志愿服务队伍。鼓励和支持具备专业知识、技能的优秀人才和公众人物加入志愿服务队伍,鼓励企事业单位的管理者和职工主动参与志愿服务。鼓励各地组建多种类型的生态环境志愿服务组织,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志愿服务组织的管理制度。
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属于新生事物,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也是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力量,正在引领社会新风尚,需要典型示范和引领。笔者建议,各地在广泛开展生态环境志愿服务的同时,要及时总结经验,推出生态环境志愿者典型和公众参与案例,表扬志愿服务工作中涌现的先进人物和优秀项目,大力宣传生态环境志愿者的先进事迹。各地还要在资金投入、能力建设、宣传推广等方面加强保障,将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工作推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