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学视野中的“黑洞效应”及媒介文化走向

2021-04-09 12:17李文明吕福玉
关键词:黑洞媒介融合

李文明,吕福玉

(1.温州商学院传媒与设计艺术学院,浙江 温州 325035;2.四川轻化工大学经济学院,四川 自贡 643000)

古往今来,人们对于文化问题的论述可谓汗牛充栋。 美国人类学教授克莱德·克拉克洪(Clyde Kluckhohn)曾在《人类之镜》一书中,用了近27 页的篇幅来界定到底什么是文化。 最后,或许是出于绝望,他不得不转而求助比喻手法,把文化比作一幅地图、一张滤网和一个矩阵。 无独有偶,美国著名人类学家克利福德·格尔茨(Clifford Geertz)也认为,所谓文化, 就是这样一些由人自己编织的意义之网。 德国著名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Max Weber)则认为,人是悬在由他自己所编织的意义之网中的动物。 由此可见,文化本质上是借助符号来传达意义的人类行为,其核心乃意义的创造、交往、理解和解释。 因此,就基本面而言,有关文化的研究,不是一种寻求规律的实验性科学,而是一种探求意义的解释性科学[1]。

当代社会早已“传媒化”,媒介的影响已经渗透于文化的各个层面, 形成一种新的社会文化系统——媒介文化(Media Culture),其成为当代世界最值得关注的文化景观与当代文化的重要形态之一。 可以说,媒介文化就是当代文化,人们的许多思想、观念和日常行为均已被媒体所塑造。 作为人们运用传播技术在特定社会环境下所进行的文化产品的生产、流通和消费之活动与过程,媒介文化越来越以各种文化形态平均数的面目呈现出来[2]。文化与技术的组合以及它们对于实践、工具、符号系统和地域形态的强调, 勾勒出21 世纪媒介文化研究的新态势[3]。 顺应这种态势,我们以传播学为视野,借鉴自然科学与其他人文社会科学的成果与方法来探求媒介“黑洞效应”及媒介文化走向,就成为一个颇具意义的热点话题。

一、媒介文化研究的传播学反思

媒介文化是当代传播学研究的一个重要领域。 20 世纪90 年代以来,媒介文化研究俨然已成为一门“显学”[4]。 媒介文化理论研究是推动新闻传播学理论研究变迁与发展的重要动力之一。 近年来的媒介文化理论研究主要集中于西方经典媒介文化理论、媒介文化生产理论、后现代主义对媒介文化理论的影响、新媒介文化理论以及批判性媒介文化理论等方面[5]。 在实践层面,媒介文化则代表着人类文明发展的一个新阶段,充当着数字化社会关系的符号镜像, 表征着一种媒介崇拜的意义模式[6]。 随着信息传播技术对社会生产实践与社会日常生活的全面渗透,文化全面媒介化的图景所激发的文化思考,逐渐成为传播学中越来越引人关注的话题,启发人们重新思考媒介技术的文化驱动力对文化的更新与再造。 媒介文化处于动态变化的过程之中,媒介文化研究也应在不断反思的进程中奋力推进。 而媒介文化领域出现的“失速”、“失序”和“失范”状态,则足以说明媒介文化研究的滞后与迟缓[7]。

(一)媒介文化研究客体的重点变迁

媒介文化本身是一种不断生成与发展的现象与形态。 新媒介技术所带来的各种新文化现象与新文化形态,验证了著名的西方马克思主义批判理论家马克·波斯特(Mark Poster)对于第一媒介时代与第二媒介时代之间界限划分的有效性,并主要体现为新媒体文化与传统大众媒介文化之间的相互“对决”(PK)[8]。 按照波斯特的划分,在第一媒介时代,对信息传播起主导作用的是报纸、期刊、图书和广播、电视;进入第二媒介时代,起主导作用的则是互联网与新媒体。 与此相对应,第一媒介时代大众文化是代表性文化;第二媒介时代则是对“交往传播关系的一种全新构造”,产生了双向的、去中心化的小众文化或分众文化。 国民阅读过程中对各类媒介接触时长的变化可以给人以直观的感受[9](见图 1)。

图1 2018 年我国成年国民各类媒介接触时长

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组织实施的《第十六次全国国民阅读调查》数据显示,手机与互联网已成为我国成年国民每天接触媒介的主体,纸质书、报刊的阅读时长均有所减少。 我国成年国民人均每天手机接触时长为84.87 分钟,人均每天互联网接触时长为65.12 分钟,人均每天电子阅读器阅读时长为10.7 分钟,人均每天接触平板电脑(pad)的时长为11.1 分钟。 第十七次全国国民阅读调查则显示,2019 年, 我国成年国民数字化阅读方式的接触率已上升为79.3%。 2020 年,数字化阅读的发展更是深刻地影响了人们的阅读偏好。

与此同时,传统用于衡量广播电视媒介发展状况的系列指标,诸如收音机、电视机的保有量与开机率、收听率与收视率、还有满意度等,无不普遍走低。 根据国际著名市场研究机构实力传播(Zenith)所公布的一项预测数据显示,从2019 年起,人们每天花在互联网上的时间,会比每天看电视的时间更多,而且差距还将越拉越大。 贾跃亭的乐视一败涂地的原委之一, 便是其不合时宜的理念——“让观众重回客厅”。 事实上,随着移动技术的迅猛发展,智能终端与APP 数量快速增长, 不仅建构出以微信、微博、微视频、客户端和小程序为代表的“三微一端一小”的新媒介生态,而且形成了移动社交媒介独特的文化特征[10]。 就家庭场景而言,用户早已分散在书房、卧室或厨房,只剩下饭厅才是值得开发的集聚场所。

由此可见, 媒介文化研究客体的重点已经变迁,即从大众文化演变为小众文化、从传统媒体文化演变为以移动互联为代表的网络与新媒体文化。在这种情势下, 媒介文化研究必须直面新客体、研究新问题,以帮助人们更好地认识媒介文化的新环境与新生态,正确处理媒介文化新环境下人与人之间的新关系,以提升自己的媒介生存质量与文化生活水准。

(二)媒介文化参与主体的多元包容

媒介文化的发展与社会现实、经济和文化环境紧密关联,既涉及从文化内容生产、文化文本呈现到文化产品接受与消费这样一个循环往复的过程,又体现为该过程中各个参与主体之间关系的总和。媒介文化主体建构的实践逻辑已经从过去来自官方上层与相关从业者的单向度管控, 转变为管控、互动和对话多管齐下的方式[11]。 也就是说,媒介文化参与主体出现了多元包容的格局,媒介文化成为了真正意义上的 “参与式文化”(Participatory Culture),传统意义上泾渭分明的两大角色——传者与受者之间相互区隔与截然对立的局面悄然改变,双方持续互动、共同参与信息与文化传播活动已逐渐成为人们文化生活的日常景观。 可以说,媒介文化的主体性建构已进入对话与管控并重的全新阶段。

在这一进程中,自我传播所固有的内向特质呈现出日益明显的外化趋势与溢出效应;人际传播从昔日的实景在场逐渐向虚拟离场嬗变;群体传播则在诸多传播形态中异军突起,成为蔚为壮观的全民参与景观与阶层标配; 组织传播早已风光不再,体制外的信息交流成为日常化的生活实践;连大众传播相形之下也日渐式微,传统媒体独霸信息资源的时代可谓一去不复返矣。

尤其是进入移动互联时代,参与式媒介文化释放出传播过程中的各种能量,并以开放与互动的模式,不断地改造着传受双方[12]。 除传统大众传播媒介机构——报社、杂志社、电台、电视台及其从业人员之外,媒介文化的参与主体还陆续增加了新媒体及其从业人员、网络原生媒体、“为自己代言”的政务媒体及各类自媒体。 越来越多元化的参与主体相互包容,共同为用户提供越来越丰富多彩的媒介文化产品与服务。

媒介文化参与主体的多元包容还体现在作为“数字原住民”的“00 后”已成为移动互联网消费的主力军。 根据世界著名咨询公司——德勤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Deloitte Consulting)所提供的最新报告,数字媒介主导了“00 后”的娱乐活动,网络社交全面替代其传统交流,流媒体订阅已跨越鸿沟,“00 后”的观影需求极为强烈,电视剧对“00 后”吸引力强大[13]。 这势必对今后媒介文化的供需关系尤其是供给侧改革产生不可忽视的影响。 当然,我们应辩证对待参与式文化所带来的不同影响,既看到积极的一面,合理发挥其功用;也看到消极的一面,尽可能规避其负面影响, 力求最大限度地趋利避害。

二、“黑洞”的理论溯源及媒介“黑洞效应”

“黑洞效应”(The black hole effect) 本是物理学、隧道学和经济学中经常使用的一个概念。 物理学中的“黑洞效应”指的是一种天体演化现象,即宇宙中的一些大质量天体发生坍塌时,会形成一个质量与密度非常大的点,叫致密引力点,进而其通过自身强大的引力形成密度极高的物体,也就是“黑洞”。 2020 年分获诺贝尔物理学奖的正是三位黑洞发现者。 隧道学中的“黑洞效应”是指司机驶近隧道并从洞外观察隧道内部时产生视野错觉,发生辨认困难,以至于难以发现障碍物的现象。 经济学中的“黑洞效应”则是指企业的自我强化效应产生巨大的吞噬能力与复制能力,吸引大量资本、人力、物力和政策资源,形成一个正向加速循环的漩涡,使得企业更加强大。

(一)新闻“黑洞”理论溯源

美国未来学家约翰·奈斯比特(John Naisbitt)最早用新闻“黑洞”理论来描述媒介文化现象。 在他看来,媒介文化的主体与发源地酷似一个“黑洞”。这个“黑洞”将整个社会生活以及人们的心理与愿望吸收其中,然后再传播出去,从而产生一系列热点效应,并以媒介为中心,形成一系列文化现象。媒介文化这种独具特点的文化就是这样产生的[14]。媒介文化的独具特点正是媒介文化传受之间的双向性与互动性。 概括起来说,作为文化载体,传播媒介就像一个“黑洞”,把整个社会生活以及人们的需求、愿望、兴趣、爱好等文化内容全都吸收进去,均向媒介文化靠拢,并在传播的漩涡中,重构文化格局。

“漩涡”是人类媒介环境的新时空维度[15]。 如果从太空上看,大气就是一个漩涡,罩在地球上,很像太极漩涡。 媒介现在也构成了这样一个漩涡,把地球包裹起来的正是这个“漩涡”,即新的时空维度。这样的维度可以称为媒介时间与媒介空间,二者相互交织,共同构成人类生活的媒介环境,即和现实环境或真实环境相对应的拟态环境或虚拟环境。我们的文化、艺术及各个学科的发展,以至于生活方式与人的性质的改变,都逃不出这个“漩涡”,并越来越明显地被其所形塑,而这一切的动力来源则在于媒介“黑洞”及其“黑洞效应”。全球政治、经济、社会、文化都在这个漩涡里转动,以至于呈现出越来越同质化的趋势。

法国著名后现代思想家让·鲍德里亚(Jean Baudrillard) 也把媒介看作是一个符号与信息的黑洞, 认为黑洞将所有的内容吸入控制论的噪音,以至于在所有的内容都“内爆”(implode)为形式的过程中,噪音不再传达有意义的信息[16]。 鲍德里亚将麦克卢汉的媒介理论为己所有,认为媒介即讯息,他指代的不仅是讯息的终结, 而且也是媒介的终结——不再有实际意义上的媒介。 也就是说,无论是在内容还是形式上,不再有一种力量用来调解一种现实同另一种现实、现实的一种状态同另一种状态之间的关系。严格地说,这就是“内爆”的含义:一极并入另外一极, 每一个不同意义体系的两极短路,明显的对立与界限消失,因而媒介与现实之间的界限也随之消失,这两方面构成双重悖论。 由此可见,鲍德里亚的“内爆”概念与其“黑洞”理念息息相关。

在国内,已有学者认为,在传播学或媒介学中应当引入“黑洞”这一新概念,并指出事实上在媒介生态中也存在“黑洞”,它具有非常强的吞噬与自我复制能力[17]。 也就是说,在传播中也存在“黑洞效应”,传播学也可以探讨“黑洞”是否在左右媒介文化的走向。 尽管“黑洞”是如此深不可测,但这不正是学术研究的迷人之处吗?

(二)媒介“黑洞效应”举隅

媒介文化作为一种新型的文化形态,不仅在经验层面建构着人们新的生活方式,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样态, 而且已经成为当代社会重要的文化景观,也是联结人类经济、政治、文化和日常生活领域的轴心势力[18]。 这一“轴心势力”的具体体现即是形成与发挥媒介“黑洞效应”。

1.新媒体的热点效应

随着人类社会逐渐步入“传媒化阶段”,尤其是随着政务媒体、网络与新媒体、自媒体在同大众传媒的合作与竞争过程中日益崛起,新媒体逐渐成为传播领域的生力军,其热点效应已开始显现。

实际上,相对于旧媒体的新媒体一直是传播领域的急先锋与媒介文化追逐的热点。 从图书到期刊、从报纸到广电、从固定互联网到移动互联概莫能外。 从外表观察,媒介文化引起了文化传播方式的变革,使文化批判的焦点发生了转移;在更深层的意义上,由于电子传媒尤其是数字媒介所带来的媒介文化, 不仅从根本上改变了人类的生存境遇,也改变了内在于其中的人类生活方式[19]。 这种改变源自于媒介技术的不断更新。 以往,电视是吸引其他文化形式的“黑洞”;当下,网络与新媒体尤其是伴随媒介智能化水平提升而涌现出来的智能媒介则成为“漩涡”。

所谓智能媒介,也称智媒体,就是用人工智能技术重构新闻信息生产与传播全流程的媒体。作为基于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大数据、虚拟现实等新技术的生态系统,它由智能媒体、智慧媒体和智库媒体3 大部分组合而成。 智能媒体可用人工智能技术改造媒体,重新定义媒体。 其技术上除了算法推荐,还包括采访、写作、互动、效果检测、营销等环节同人工智能(AI)之间的有机融合。 智慧媒体指的是用主流价值观解决算法偏差问题,为技术引擎植入价值观灵魂,其关键在于价值主导,让技术更好地弘扬社会主旋律。 智库媒体意为以媒体为基础提供全联接智力支持, 通过智能技术与智慧报道,为政府、企业和民众提供智力支持。 由此可见,智媒体可利用情景感知计算、分析用户的环境、行为和偏好,提供同用户需求相匹配的内容、产品和服务,从而提升用户的媒介文化消费体验。

例如,人工智能信息的生产就为新闻信息产业带来全新的媒介格局,并影响用户的思维与阅读习惯,其“技术+内容”的双轨运行为新型媒介文化建设奠定坚实基础,保障媒介文化的长期持续与平稳运行[20]。 今日头条与抖音的成功便是典型的范例。毋庸讳言的是,如何客观有效地利用人工智能技术打造真正具有个性化的新闻,同时尽可能规避“信息茧房”所存在的负面效应;在依靠算法推送的同时强化价值观引导与内容深度剖析,在发展媒介技术的同时防止缺失人文精神在内的“人学空场”现象扩大,这些已成为智媒化发展需要深入思考与切实解决的当务之急。

一言以蔽之,不断追逐新媒介技术,并围绕这一技术形成热点效应,这是媒介“黑洞效应”的首要功能。

2.“媒介间性”的融合效应

“媒介间性”(Intermediality)指媒介之间从信息内容到技术形式的转换、交互、综合与演变,主要体现为传统媒介与现代数字化电子影像屏幕媒介之间在相互补充、相互吸收的基础上持续更新与不断融合[21]。 这种融合效应在文本、影视作品和影视出版物等诸多媒介文化形态及其相互转化的过程中得到了较好的运用,有助于通过解构旧媒介、创造新媒介来传播优秀文化。 近年来逐渐流行的IP 开发正是基于“媒介间性”的融合效应。 作为“知识产权”,IP(Intellectual Property)特指具有长期生命力与商业价值的跨媒介内容运营。“媒介间性”的融合效应为其跨媒介的实现提供了基础。 从价值观、普世元素、故事到呈现形式诸层级,“媒介间性”的融合效应牵引出具有可开发价值的真正IP。

进入21 世纪,随着网络与新媒体的迅猛发展,尤其是智能手机的逐步普及与广泛应用,“媒介间性”的融合效应日趋明显,如网络传播的多媒体技术更加成熟;纯文字、字幕文字、静态图片、动态图片、可视化图表、漫画、动画、动漫、音乐、声效、语音、影像等元素的综合应用;纯文本作品、广播听力作品和影视作品之间的相互转化。 这些融合使媒介文化日趋多元立体, 为用户提供了更多可选择性,从而有效地丰富了用户的媒介文化生活,为促进公众社会性格的全面发展与日趋优化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媒介间性”的融合效应可以从人的左脑与右脑之间的区别与联系得到说明。 根据脑科学原理,人的左脑与右脑之间既有着明确的分工,又拥有整合的功能。 对于简单感觉的反应会局限于对应区域的活动;对于复杂感觉的反应则调动左脑与右脑做出整体性处理。 因此,“媒介间性”的融合效应可给予大脑以综合性的刺激,使人更加兴奋,从而收到更好的传播效果。 不仅如此,媒介话语的跨文化传播更是当今全球化语境下国家之间、民族之间、不同文化之间交往的重要方式与重要组成部分,形成了从信息传递、资讯沟通到情感交流、文化交往、文明互鉴的意义共享过程[22]。 对媒介话语跨文化传播过程中所凸显出来的“间性”(inter-sexuality),即一般意义联系上的关系或联系问题,更需要我们加以理论思考,以便从文化间性、主体间性、文本间性的角度审视媒介话语跨文化传播实践的过程与特性。

一言以蔽之,基于“媒介间性”使媒介之间从信息内容到技术形式的转换、交互、综合与演变形成融合效应,这是媒介“黑洞效应”的重要功能。

3.消解用户意见的极化效应

“极化”可以理解为人们的态度已经分化成意识形态两极的状态或人们的态度正向意识形态两极分化的过程[23]。这两种理解均侧重于人们的态度。然而,“极化”也可以理解为行为。 如果持相同意见的人总是聚集在特定的媒体上,这样的用户也可以被认为是极化的。 正因为如此,特定媒体的聚集效应与用户态度的极化效应密切相关,足以为预防并化解极化效应提供预警信息。 这大概可以解释为什么官方重视在包括导航页面在内的网络与新媒体入口提供权威网站与公众号链接的缘由。

我们知道,当代新闻生产与消费都发生在一个复杂、混合的媒体环境之中,融合了纸媒、电视、广播、网络和社交媒体等诸多不同角色。 新闻生产与消费既可以催生与强化意见极化,也可以消解意见极化。 首先,新闻生产不仅有传统的专业生产内容(PGC)、用户生产内容(UGC),还有互联网专业生产内容(IPGC)。 一般而言,专业生产内容主要代表官方意识形态, 用户生产内容主要反映民间舆论场,而互联网专业生产内容则主要来自专业人士。官民之间在同一问题上难免出现相异甚至相反的意见。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专业人士缺乏独立判断,无论他们支持哪方面的意见,都会催生甚至强化极化效应。其次,如果专业人士拥有自己的独立判断,就会形成官方立场、民间立场与精英立场之间的意见铁三角, 这在相当大的程度上能消解极化效应,促使人们求同存异,寻求新的共识。 再次,由于政务媒体的出现与发展,官方直接通过自己的网站或公众号进行“官宣”的概率大大增加。 这样的“官宣”足以形成“致密引力点”,吸引第三方复制与转发,从而及时而有效地起到消解极化效应的作用。

实际上,一定程度的两极分化必然伴随着观点的多样性, 这有助于帮助整个社会做出更好的决定。 英国的“脱欧公投”或许就将成为一个这样的案例。 根据“黑洞效应”原理,其关键在于建设性意见的质量与密度。 如果建设性意见质量高、密度大,即建设性意见本身具有优化性质且拥护的人数足够多,就能够产生强大的吸引力,并发挥其应有的正能量,防范、抵御并消解相应的负能量,使社会在多元化的背景下沿着正确的方向与道路稳步前进。

一言以蔽之,建设性意见的质量与密度所产生的吸引力,有助于消解用户意见的极化效应,这是“黑洞效应”的突出功能。

4.“媒介娱乐化”的吞噬效应

20 世纪90 年代中期以来, 市场经济语境下的“媒介娱乐化”已成为当下重要的文化景观之一[24]。政治权力与市场经济之间的妥协对于“媒介娱乐化”的长盛不衰具有重要作用。 同时,娱乐化的过度泛滥又在无情地吞噬着用户的主体意识、媒介内容与形式的多样化这样一些弥足珍贵的东西,以至于传统价值被颠覆、社会现实被掩盖、群体差距被拉大,不免对社会的稳定与发展造成负面影响。 这些现象所潜在的社会问题已引起人们的高度警觉,并成为媒介文化广受诟病的负面效应之一。

“媒介娱乐化”的吞噬效应突出地体现在不少媒介文化作品为讨好消费者而故意降低深度进行娱乐新闻、戏说历史、恶搞人物尤其是英烈,从而变得庸俗、低俗甚至恶俗,实质上是在愚弄受众[25]。 如果媒介总在商业利益驱使下,日复一日地告诉受众一些没有深度、低俗重复而只能引起人们短时感官刺激的内容,这本身就是利用作为文化工具的媒介实施“反文化”的行为,是对媒介文化与人们精神家园的一种蚕食与颠覆[26]。 例如某些知名微信公众号故意混淆新闻与非新闻之间的固有界限,熬制所谓“心灵鸡汤”来迷惑用户以赚取点击量的做法,就具有反文化的实质。

不难发现,媒介文化并非一种精致、有序的文化,其本身严肃性并不太高。 作为一种快餐文化,其不免内含强烈的商业诉求。 媒介文化虽然满足了人的部分精神需求, 但脱离不了商业化的烙印。因此,我们需要建设长效化的整治机制,以不断地消除噪音,减少作为“能量退化”的物质状态参数之一的熵(entropy)即系统“内在的混乱程度”,增加负熵即有序度,尽可能实现从无序到有序的平稳过渡与和谐发展。

一言以蔽之,“媒介娱乐化”吞噬用户的主体意识、媒介内容与形式的多样化,这是媒介“黑洞效应”最受诟病的负面功能。

5.文化表面繁荣的“中空”效应

所谓“中空”,指在媒介文化领域中文化表面的繁荣与内在的枯萎[27]。 “中空”效应描述的是文化虚假繁荣的现状,旨在表达对于目前文化状态的一种隐忧。 在媒介“黑洞”内,文化的“中空”所带来的不仅是文化产业的虚假繁荣,更是个体在空虚、乏味的文化环境中日渐出现感知与触觉钝化、创造力下降,进而导致人类文明的整体减速甚至倒退。

文化表面繁荣的“中空”效应表明,媒介发展在给社会带来多元性的同时,也在商业利益的驱动下带来了比工业文明时代更加严重的同质化与肤浅化问题。 其不良后果包括社会文化同质化严重、个体性丧失和社会文化创造力减退,以至于让人悲哀地发现,麦克卢汉所预言的“电子乌托邦”非但没有出现,媒体反而在声势浩大地进行着意义消减的工作。 或者说,传播形态的进化只是带来一种表面的繁荣, 社会与个体的文化多样性与内涵却日益贫乏。 面对过度商业化的问题,人们的确需要重新审视人类与媒介的关系,让媒介真正成为文化进步的动力而不是阻力。

这不仅需要丰富媒介文化的形式元素,更需要丰富其内容要素。 依据文化的本质意蕴,防范并化解文化表面繁荣的“中空”效应,可以从以下层面入手:全方位反映民族的生活方式(如《舌尖上的中国》与李子柒的饮食文化短视频);从个人与群体的关系中揭示社会遗产的意义与价值(如《我在故宫修文物》);通过描摹思维、情感和信仰的方式弘扬优秀文化传统(如《经典咏流传》);借助对行为的抽象讴歌人生楷模与时代风范(如《感动中国》);从群体的实际行为方式提炼出解释性理论(如《百家讲坛》);策划知识性选题以多方面汇集人类学识(如《探索·发现》);描写反复出现的问题以形成标准化的认知取向(如《非诚勿扰》);在具体的频道、栏目和节目中阐释人的各种习得性行为(如《爸爸去哪儿》);在具体的文化产品与服务中追求对人类行为进行规范性调控的相关机制(如《王者荣耀》);向用户介绍调整与外界环境及他人关系的技术与技巧(如《吐槽大会》);在长期的媒介文化活动中逐渐形成某种历史的积淀物(如《国家宝藏》)。 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一言以蔽之,文化表面繁荣的“中空”效应并非危言耸听,如若听之任之,势必被“黑洞效应”损毁人类文明的整体效益。

6.“穿越”文化的反思效应

“穿越”一词在汉语里有“跨过、越过、经过、穿过”之义。 此处的“穿越”是穿越时间与空间的简称。 通俗的说法是指某人或物因为某原因、经过某过程(也可以无原因、无过程),从所在时空(A 时空)穿越到另一时空(B 时空)的事件。 这在物理学中称为时间旅行(Time travel),也叫时空旅行、时光旅行等,泛指人或者其他物体由某一时间点移动到另外一个时间点。 事实上,所有的人都在顺着时间一分一秒地自然前进,所以时间旅行指的是违反我们平时生活的时间变化规律之现象:或者大幅度地前往未来,或者不确定地回到过去。

作为一个动态的延展过程,文化蕴含着未来发展甚至回溯过往的向度。 “穿越” 文化的媒介逻辑让我们发现了它的双重悖论[28]:一方面,“穿越”文化试图通过人类的自由想象超越媒介所建构的现实,抵达人类自由想象的理想之境;另一方面,“穿越”文化又不得不通过多重媒介形式来实现人类的自我理想。

对于“穿越”文化,我们一方面要反思其媒介逻辑所产生的正负影响,另一方面更要反思其在媒介融合中所展现出来的媒介偏向。 实际上,“穿越”文化给我们提供了一种思考媒介化社会生活方式与生命方式的可能,也给我们提供了思考媒介融合的新的思维方式。 例如,在电视剧《神话》中,秦小川“穿越”到古代,唯一携带的竟然是手机,而他所有的情感体验与生活经历竟然很多都来自于媒体。随着个体主体性的不断丧失,畸形的媒介习惯不断控制着我们的生活,导致我们在这个媒介化社会中的幸福指数越来越低,以至于人们试图以穿越媒介黑洞的方式来追溯过去,并探索未来。

当“穿越”成为媒介化时代的一种独特思维方式之际,我们应尽可能穿越“穿越文化”所带给我们的娱乐性麻痹、穿越“媒介”对现实的遮蔽、穿越我们对于媒介尤其是视觉媒介的过度依赖,以便更加清醒地认识今天的媒介环境、认识我们被“中介化”的命运、认识“媒介延伸我们人体”这一状态下“审美的极端贫困”、“反思能力的丧失” 乃至生命能动的缺失等弊端[29]。 面对今天日常生活中不断向我们包围与压迫的媒介环境,我们不得不追求在各种媒介“丛林”中的自由“穿越”,致力于创造一种超越技术层面的综合文化、一种真正属于我们自己的混合多种媒介的当代文化。

一言以蔽之,“穿越”文化的反思效应不仅让我们产生穿越媒介“黑洞”的强烈欲望,更让我们油然而生突破媒介“黑洞效应”的学术想象。

三、“黑洞效应”影响下的媒介文化发展走向

当今文化正经历一场历史性的大转向,即从传统意义上的民族、地域、历史继承的根系文化,向着一种非历史性、全球性、融合开放性的媒介文化转移[15]。 也就是说,媒介文化正超越民族边界、突破地域封闭,成为主要通过媒体尤其是网络与新媒体传播的信息符号文化。 媒介文化体现着一种流动的价值,它不仅是文化信息消费品,更是公共领域建构与实现社会文化平等的重要途径之一[30]。媒介“黑洞效应”不仅营造了媒介文化的新环境,更使媒介文化呈现出新的走向。 就目前的观察而言,我们至少可以看到如下端倪:从媒体融合到文化融合与融合文化、从优化舆论引导到践行文化引领、从提升大众传媒公信力到强化自媒体私信力。

(一)从媒体融合到文化融合与融合文化

融合概念包括横跨多重媒体平台的内容流动、多种媒体产业之间的合作,以及四处寻求各种娱乐体验的媒体受众的迁移行为等。 媒体融合时代创造新的媒介文化现象。 这体现在媒体自身的融合以及媒体内容的相互联系与包容上,而新媒介文化现象也从这两者相互融合的进程中不断涌现出来。标准化、齐一化、程式化、趋同化的工业时代的媒介文化产品正向个性化、差异化、多样化的媒介文化产品生产、传播与消费方式转变[31]。

1.媒体融合的新发展。 媒体融合(media convergence)指各种媒体呈现多功能一体化的趋势,即多种媒体杂交,释放出新的能量。 作为信息传输通道多元化下的新作业模式,它将报纸、电台、电视台等传统媒体与互联网、手机、手持智能终端等新兴媒体传播通道有效结合,资源共享,集中处理,衍生出不同形式的信息产品,然后通过不同的平台传播给用户。 媒体融合是信息时代背景下传播发展的新理念,是在互联网迅猛发展特别是网络技术使信息传播成本大幅度降低的基础上传统媒体与新媒体之间的有机整合。

北京市新闻工作者协会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最新发布的《媒体融合蓝皮书:中国媒体融合发展报告(2020)》[32]指出:2018~2019 年,是我国媒体融合走向纵深的关键节点,全媒体传播体系建设驶入快车道, 中央级媒体在融合核心技术上发力攻坚,省级平台纷纷下沉,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多点开花,媒体融合平台阵地建设取得了体系化、多级式、重连接的重要进展。 媒体融合已由暗香浮动、风吹草动跨越到因势而动、大潮涌动的发展阶段。

笔者认为,媒体融合的更高境界应当是文化融合,并在此基础上形成融合文化,也就是建构出全方位、立体化的媒介文化,形成如德国哲学家加达默尔(Gadamer)所阐释的文本作者的原初视界与对文本进行解读的理解者的现今视界之间相互交融的“视界融合”,赢得良好的社会效应与经济效益[33]。

2.文化融合的新需求。 媒体融合首先是基于技术融合,但技术融合本身只是手段,目的还是在于实现文化融合。 当然,无论是技术融合还是文化融合,都是不同体系不断交汇的过程,并非一种固定不变的态势[34]。 经过媒体融合之后,新的媒介文化形式才能逐渐显露,而这必然带来文化融合的新需求。

当代媒介研究的领军人物之一、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媒体比较研究中心创办人亨利·詹金斯(Henry Jenkins)在提出“融合文化”(convergence culture)的概念之前,曾使用过“文化融合”(cultural convergence)这一术语来描述受众跟媒介内容之间产生关系的新方式,揭示受众对更富有参与性的媒介文化的渴望。 詹金斯关注新媒体文化以及媒介文化参与者,强调媒体融合是既成历史事实,主张从文化角度理解媒体融合现象,肯定草根阶层在媒体融合过程中的积极作用,注重媒体融合对于美国民主政治的影响[35]。 他认为,粉丝文化是文化融合的先驱。互联网的兴起使粉丝文化所代表的参与性文化扩展到了普通民众之间,草根文化同官方文化、精英文化逐渐相互交融。 不难看出,文化融合涉及文化运行逻辑的变迁,强调内容跨媒体渠道的流动。 实际上,美国社会的创新动能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源于其文化融合与融合文化的深层漩涡,这对于中国媒介文化发展颇有值得借鉴之处。

文化融合形成了一种参与性的社群,如从互联网早期论坛、帖吧的网友到博客的围观者,从微博的关注者到QQ 的聊天群再到微信的朋友圈,人们参与媒介文化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可谓有增无减,文化融合的新需求不断涌现。从早期的发帖、跟帖到博客的评论、留言,从微博的点赞、拍砖到QQ 的群聊、私信再到微信朋友圈的晒图、自拍、转发等,参与者无不乐在其中。 当现实生活中生理需要与安全需要有了基本保障之后,人们转而借助媒体满足社交需求,特别是通过网络与新媒体去寻求归属与爱,赢得尊重,并在此基础上追求自我实现的需求。 根据脑科学的研究成果,具有左脑优势的人势必侧重于追求抽象与学术领域的发展,拓展自己在逻辑、语言、数学、文字、推理和分析等方面的能力;具有右脑优势的人则势必侧重于追求艺术与创造领域的发展,磨炼自己在图画、音乐、韵律、情感和想象等方面的技巧。而基于使用与满足理论的文化融合,则将为人们提供更多更好的各显其能的机会与条件。

3.融合文化的新愿景。 融合文化理论基于21世纪初的媒介融合背景产生, 具有参与式文化、集体智慧和跨媒介叙事3 个典型特征。 詹金斯在《融合文化——新媒体和旧媒体的冲突地带》一书中写道:“欢迎进入融合文化时代,在这里新媒体和旧媒体相互碰撞、 草根媒体和公司化大媒体相互交织、媒体制作人和媒体消费者的权力相互作用,所有这一切都是以前所未有、无法预测的方式进行的。 融合文化属于未来,但是它现在正在形成。 在融合文化中消费者将拥有更大的权力——但是只有当他们既作为消费者又作为公民、作为我们文化的全面参与者来认识和利用这种权力时,才会有这样的结果。 ”[36]由此看来,融合文化表征着有关人类自身同媒体关系之思维方式的一种变迁。

融合文化是经过媒介融合而形成的文化形式,即意义与知识的合作生产、问题解决的共享。 通俗地说,这是一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文化[37]。 其发展愿景可以从3 个维度来勾勒[38]:时间维度体现传统文化与现代性的融合;空间维度体现中西文化的融合;发展维度体现在解决矛盾与现实问题基础上面向未来的融合。

首先,在纵向上,融合文化以传统文化与现代性的融合为愿景,既要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又要突出媒介文化的现代性,以文化传统为根、以文化现代化为本,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不断推陈出新,适应文化主体在现代生活中不断发展变化的新需求[39]。

其次,在横向上,融合文化以体现中西文化融合为愿景,既要体现中国特色、民族精神,努力打造普通百姓喜闻乐见的媒介文化产品,又要借鉴与吸收包括西方文化在内的人类文明的优秀成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文化生活的新期待。

再次,面对媒介“黑洞效应”的负面影响,我们要防范用户意见极化效应的偏颇,力戒过度娱乐化的吞噬效应,消减文化表面繁荣的“中空”效应,反思“穿越”文化的负能量,不断弘扬媒介文化的正能量,并面向未来,实现包括媒介文化在内的整个社会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

(二)从优化舆论引导到践行文化引领

“媒介文化”一词是传播学文化转向的一种结果[4]。 这一概念最终打破了传播与文化之间的具体界限,使传播学同文化研究得以贯通。 自19 世纪“传播”一词进入公共话语时起,传播的含义就可分为两大类:传播的“传递观”(a transmission view of communication)与传播的“仪式观”(a ritual view of communication)。 前者将传播视为一种过程与技术,并将其解释为分享信息的行为,侧重于信息在空间范围的意义传递; 后者则将传播理解为一种创造、修改和转变、共享文化的过程,强调传播是一种文化与社会仪式,传播代表着“分享”、“参与”、“合作”和“友爱”等,侧重于信息在时间上的意义分享。 正是在后一种意义上,传播学实现了文化转向,传播学与文化研究逐步融汇贯通, 强调个体与社会、传播与社会发展之间的内在关联,希望通过传播重建一个人人共享的“共同文化”,建构人们参与其中的“共同体”(community)[40]。 传播学的文化转向,一方面可以使学科焕发出新的活力,另一方面也可以树立传播在用户心目中举足轻重的地位[41]。 这就启示我们,媒介文化的研究要走向更广阔的领域,应以互动、沟通为主,深入研究信息、文化传播与国家、社会和全球治理之间的辩证关系。

长期以来,我们都非常重视舆论导向,强调舆论引导。 这本身并没有错。 但单纯的舆论引导往往过于直接与生硬,难免停留于一时一事,有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因而治末不治本之嫌,亟待在理论与实践两方面不断优化。 笔者认为,践行文化引领,不失为优化舆论引导的治本之策。 尤其是进入网络与新媒体时代,传播的重心从专门化的“一时一事”(one thing at a time)方式或线性逻辑的序列,转向“一切同时”(all-at-once)的同步关系[42]。这就需要构建舆论引导的长效机制,借助文化这种“软力量”,运用媒介文化这种“软手段”,实施舆论导向的“软操作”。 诚如美国传播学者詹姆斯·W·凯瑞所言,“传播的起源及最高境界, 并不是指智力信息的传递,而是建构并维系一个有秩序、有意义、能用来支配和容纳人类行为的文化世界”[43]。 在这方面,美国传播学者乔治·格伯纳(George Gerbner)所提出的传播媒介在潜移默化中培养受众的世界观之涵化理论(Cultivation Theory),也称培养分析或教化分析、涵化分析,揭示了传媒符号环境的重要性,尤其是阐释了传媒在潜移默化地改变人性、影响价值观及建构文化方面的重要作用:一方面,通过“涵化”,能够形成一个使社会作为统一整体而存在的“共识”;另一方面,在形成“共识”的过程中,也就是在“涵化”过程中所提供的是一种长期的、潜移默化的力量。

在具体操作中, 我们不仅要针对媒介文化技术、媒介文化内容和媒介文化行为等表层结构进行形成“共识”的培养,更要重视对媒介文化心理与媒介文化制度等深层结构的“涵化”。 首先,就表层而言,要在强化媒介文化技术工具理性的同时,不断强化其价值理性、交往理性和人文关怀,让技术为人们的具体应用带来更多的方便、快捷,而不是将人变成技术的奴隶、让人心为技术所困,从而引导人们正确对待媒介文化技术进步的本来意义;要在媒介文化内容中体现对真、善、美的不懈追求,自觉抵制假、恶、丑的东西,激发与培养人们向善、向好、向上的热情与欲望;与此同时,引导人们在参与媒介文化活动的过程中,坚持“无害化”原则,自尊自重、互助利他、有益社会。 更重要的是,要在媒介文化的深层结构中,注重社会意识与社会心理,从政治、法律思想、哲学、文化意识以及日常精神状态等层面,潜移默化地涵化媒介文化心态,并以兴利除弊为制度追求,从规范发展进行制度设计,使媒介文化在他律中规范、在自律中发展[44]。

(三)从提升大众传媒公信力到强化自媒体私信力

到目前为止, 媒介的发展大致经历了3 个阶段:精英媒介、大众媒介和个人媒介。 在精英媒介时期,信息与文化的传播被垄断在少数人手中;随着大众媒介的发展,信息的传播范围扩大了,但是信息的生产还是由少数人控制着;到了个人媒介时代,少数人垄断信息生产的局面被打破,每个人在理论上都有可能成为信息的发布者,传者与受众之间的界限日益模糊。 互联网的崛起促使信息传播方式进一步从“分众传播”向“个人传播”转换[45],所谓“个人媒介”、“个人传播”也称为自媒体(We Media)。 自媒体传播起源于以内向传播为特征的自我传播,系自我传播的外溢,实质上属于群体传播,即群体所进行的非制度化、非中心化、缺乏管理主体的传播行为。由此可知,自媒体时代的媒介文化,本质上是群体文化[46]。 一个可见的趋势是,自媒体的圈群特征越来越强。 以微信为例,其封闭性就带来了圈群传播的身份与边界。 有研究发现,短视频作为新兴电子媒介的出现,使得“后台”的私人领域与“前台”的公共空间产生冲突与争夺,以至于出现了私人领域“前台化”的传播形态[47]。

私人领域是同公共领域尤其是与国家权力相对的活动空间。 私人领域在不同时期的起伏变化影响着同时代媒介文化的发展与特色[48]。 当今,媒体融合改变了传播版图,私人传播领域与公共传播领域之间的界限被逐渐打破,个体隐私与公共事务交织出现在同一个媒体中。 媒介文化在私人领域日渐公开化的情况下呈现出“私人化”的特色,被视为公共领域内爆为私人领域。 这是文化、社会、技术力量以及传媒业自身发展规律共同作用的结果。具体而言,伴随着信息社会的到来,以单向度灌输为特征的传统媒介公信力正在被网络与新媒体文化所消解,取而代之的是善于自我表达、自我赋权的新群体,他们以独立信源的身份出现,并缔造了私信力这种新的传播现象[49]。

我们知道,公信力(credibility)是指在社会公共生活中,公共权力面对时间差序、公众交往以及利益交换所表现出的一种公平、正义、效率、人道、民主、责任的信任力。 由于公信力既是一种社会系统信任,同时也是公共权威的真实表达,属于政治伦理范畴,因而涉及政府、传媒、司法、民间组织四大领域。 公信力的核心是信任、信赖,而在传媒领域,这种信任的主体是受众。 也就是说,传媒公信力建立在受众对媒体的信用体验与认定的基础之上。传媒公信力主要指对信息或其来源可信度的主观及客观组成。 相应地,对于传媒领域的私信力而言,其重点在于可信度,尤其是相关信息及其来源的可信度。 强化自媒体私信力,需要从4 个方面入手:第一,以事实为依据。 无论报道还是评论,自媒体必须恪守真实性原则,任何违背真实性原则的自媒体传播均与自媒体私信力格格不入。 第二,以法律为准绳。 所有的自媒体人必须在法律的框架下行动,不得触犯相关法律法规,否则必须承担相应的违法责任。 第三,以道德为底线。 自媒体的所有活动都必须坚守道德底线,不得挑战这一底线,否则将丧失应有的公信力。 第四,以科学为指南。 自媒体所传播的信息,尤其是涉及科普的信息,必须以科学为指南,不得违背基本的科学原理,否则可能涉嫌骗取信任。 第五,以常识为基础。 自媒体所提供的信息与娱乐均应在日常生活常识的基础上进行,如果背离生活常识,往往容易伤害媒介文化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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