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世雁 许畅
摘要:从生态个体的维度探究道德效用,旨在确认道德对个体生存、自由与幸福的效用,引导行为主体自发地进行道德实践。首先基于道德效用相关概念的微观分析,道德效用包含着道德行为使受益者受益的思想内涵。其次从生存、自由与幸福这三个生态个体逐步递进的追求展开对道德效用的探微,具体表现为道德效用是利他的,意味着道德主体的行为使他人成为获益者,随着道德效用在时间与空间层面的推演发展,回馈效应又会使道德主体自身受益,最终演化为道德效用也是利己的,这是道德共同体的有效构建。最后站在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这一新的历史起点上,道德效用的社会生态蕴意突显了生态个体与社会生态系统和谐共存的伦理智慧,其注重以人为本、利他与利己均衡发展以及培育公共品格的伦理思想可以提升伦理道德体系话语的亲和力和感召力,使道德主体选择正确的行为方式去把握生态个体之间的关系。
关键词:道德效用;道德主体;道德受益者;道德共同体
在经济全球化的当代,科学技术进步引发人们活动的不同走向,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的矛盾集结,使人与人之间、人与自然界之间进行着生存空间与资源的争夺,从而引发了一系列道德缺失问题,值得我们探讨与解决。基于此,从效用维度印证道德是十分有益的,即利他性与利己性并存,进而引导道德主体自发地进行道德实践,有利于我們更好地面对新形势下伦理道德领域内出现的一系列新问题和新挑战。生态哲学认为整个宇宙都是一个生态系统,强调世界是一个整体,社会中的每个人或自然界中的每个生命都是一个生态个体。生存、自由、幸福是生态个体生命力的追求,是生态生存的保障。从道德受益者的角度出发,按照阐述论证的逻辑顺序来讲,生存、自由与幸福是生态个体逐步递进的需求,从这三个层面对道德效用的探微,可以挖掘其对社会伦理道德的合理思想,寻求平衡传统和现代道德观的支点。
一、道德效用基本内涵的微观分析
“道德”一词在汉语中可以追溯到老子的《道德经》,其中提及道73次、德45次。道者,物之所由,道就是事物发展的方向、道路和规则,是做人的根本原则。德者,物之所得,按照道去做,具有了道的品质,才能有所得,即有所收获和体验。所谓得道多助,失道寡助。按照道去做才能成功,否则就会失败,“道德”在这里就是规律、规则,对人们起约束和团结作用。道德的本意是说明在各种情况下我们应当怎么做,它以“应当怎样”为尺度来衡量和评价人们行为的现状。道德具体体现在行为的发出者最终指向行为的承受者(人或物),并通过道德实践对个体层面与社会层面发挥一定的效用。
道德效用是道德的功能在社会生活中发挥了积极的、有效的作用。其中道德意味着行为主体的实际行动,人具有道德意识,道德通过对个体的影响使得人发出道德行为,作出道德选择,并对他人、社会与自然演化出正向结果,使之受益。效用是出于更慷慨的动机和考虑而使人快乐,并产生积极的功效和作用。因此道德行为使受益者在某些程度上获益,便是道德效用最直接的表现。整个道德效用的演变过程蕴含着道德教育的意味。道德的效用具有普遍和广泛的影响力,人类的幸福、社会的秩序,家庭的和睦、朋友间的互相支持,这些都是道德无形地“统治”人们胸怀的结果。基于人道与同情的本性,我们认同与赞许道德的效用,重视它的有益趋向。
道德效用涉及的要素分别是道德主体、道德行为与道德受益者。只有那些能自主的生物、有自由和理性行为能力的生物,才具备道德身份,可以称之为道德主体。具体表现为,自主的人作为一个社会性存在,卷入某种道德关系、并且运用理性作出道德选择所表现出的道德认知和行为。人类对于道德具有与生俱来的能力,道德行为是道德主体在一定的道德认识指引下,结合具体情境所采取的有利于他人和社会的实际行动。道德行为具有自知性、自主性与主体性、意志自由性与超功利性。道德行为的范围是非常广的,不单单是狭义上的意思,还包括对事物、对他人、对自身身体等的道德态度与做法。
道德受益者分为行为者本人、其他个体与群体。道德主体发出道德行为,约束自己的衣食住行,自律的生活使自己受益,那么本人就是道德行为的受益者。其他个体又进一步划分为他人与自然界中的个体。道德主体的道德行为协助他人,有益于他人的生存、自由与幸福,那么他人就是道德行为的受益者;当道德主体的行为指向自然界的动植物时,有益于维护生物的生存自由权与自然平衡,因此自然界中的个体就是道德行为的受益者。道德主体的道德行为帮助群体,有益于社会与自然生态系统的安全、秩序与运行发展,因此群体就是道德行为的受益者。
二、利于生态个体生存的道德效用
生存是所有生态个体最基本的需求。当道德受益者是社会生态系统的其他个体时,利于个体生存的道德效用表现为道德主体的利他行为使其他个体受益,对其生存提供直接支撑。人类天性中存在着利他动机,自然选择在增加生物个体的利他行为的过程中,有利于他人的生存,增加了个体和种族存活的可能性。如安徽省黄山市人民医院门诊大厅里,一男病患突然晕倒,女护士跨栏式飞跃服务台救人,背着患者到手术室,拯救了过敏性休克病人的生命,“最美跨栏”的背后是对责任与生命的敬畏。这种直接拯救生命的道德行为使其他生态个体的生存得以继续,道德主体本人也直接获得了回馈——受益者的感激与全社会的赞许。南京大屠杀时期,拉贝先生挺身而出,在自己的住所保护了几百人的生命,使这些特定的个体得以生存,又在安全区内为拯救更多中国人出力。在共同战“疫”的当下,拉贝先生的孙子托马斯向中国求助药品,中国第一时间赠送药物,对拉贝先生的后人施以援手。虽然拉贝先生自己没有成为道德行为直接的受益人,但随着时间的延续,道德效用继续发展,我们把拉贝先生当年无私的爱与义举推及他的后人,这是道德效用在时间过程中的回馈。由此观之,道德行为是会“传染”的,这种直接促进生命生存的行为使受益人得以保存生命,并受到道德行为的触动,受益者也会在有能力的情况下回报道德行为发出者。
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利于个体的道德效用则是道德主体为自然生态系统中的个体提供生存空间。在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时,从生态伦理的维度出发表现为道德主体把道德对象和行为规范的范围从社会系统扩大到整个生态系统和整个地球环境。用一种生态整体观的系统思维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道德主体通过调节自身的实践活动,确立起自己与周围生命休戚与共的观念,将共生共存的范围扩大到人与动物、人与整个生态系统中。地球上的生物与生存环境相互作用,形成了一个复杂的、动态的、稳定的生态系统,在这个系统中,所有的生物都是相互制约、相互依存的。在维护自然生态系统中个体存活的同时,保障了人类的生存利益与长远发展,所以道德的效用在利于自然的同时利于道德行为主体。
当受益者是道德主体本人时,利于生态个体生存的道德效用表现为道德受益者作为生命而生存。追求生存是所有生命的本能,热爱自己的生命、珍惜生命的伦理原则规定着人的道德行为。道德主体正确地认识生命、尊重生命的道德行为是维持生存的前提。此外,中医认为“养生必先养德,大德必得其寿”。这表明注重道德修养的人,将有利于行为主体的健康长寿,这是道德效用的进一步发挥。医学研究表明,对生命的渴望与热爱是积极的生存动力,保持好心态是强大的正能量,会使生理功能包括精神、心理等也就相应调整更高一些,而这些都有助于自身病情的恢复与生存期的延长。当我们了解道德对个体生存的效用后,基于对自身生命的负责,自然会选择正向的道德行为,使自己成为道德的受益者。
当受益者是道德主体本人时,道德效用还表现为道德受益者作为人而“高级”地生存。人与动物相比,生存更为“高级”的地方在于人追求有道德的生存,氏族中的成员共同劳动、相依相助,而动物仅仅是本能的生理生存。道德主体的良心与同情心会促使其帮助他人,使较弱的个体有了生存下来的可能,最终实现社会群体的共同生存。道德缩减了甚至消除了个体行为的不确定性,使道德主体获得稳定的生存合作与生活幸福感。美国耶鲁大学和加州大学合作研究了“行为方式如何影响人的死亡率”这一课题。研究者随机抽取了7000人进行了长达9年的跟踪调查,经过数据分析发现:经常帮助他人、人际关系和谐的人,其健康和寿命明显优于经常斤斤计较、损害他人利益的人,后者的死亡率比正常人高出1.5~2倍。我们发现,利他性的道德行为让人类在进化的过程中能更好地维持生命,因为帮助他人生存就是在维系自己的生存,进而使道德主体的生存更加“高级”。
道德主体和道德受益者构成“道德共同体”,这时道德效用表现为共同维护共同体中人的道德生存。所有拥有生存权利的存在物都具有道德受益者的资格,道德受益者与道德主体构成“道德共同体”。根据人类正常的自然性和社会性,由单方面首先实施的道德行为,会引起道德受益者的回馈效应,最终可以导致行为双方均获得利益,达到互助双赢的结果。全国道德模范黄永生,为了回报乡亲们的救养之恩,在家乡创办了一所敬老院,使老人们的起居生活有所保障。黄永生在接受他人的道德帮助后,成为道德受益者,在生理上获得了存活,乡亲们对他无私的帮助与爱使他在心理上受到触动,心存感恩,最終上升为回报的行动,使乡亲们受益,安享晚年。因此,每个人既是道德主体也是道德受益者,两者的互动是双向的、积极的、有效用的,使受益者在生命存活、他人认同等方面获益。
三、利于生态个体自由的道德效用
自由是所有生态个体的最根本属性。当道德受益者是社会生态系统中的个体时,道德效用表现为与人方便的道德行为使社会中的个体获得自由。给他人提供空间自由、时间自由、行为自由等,这些与人方便的道德行为也会与己方便。比如乘自动扶梯,主动让出一条方便通道让着急的行人快速通过,这是一个很简单的道德行为,可是就是这种简单的行为在现实中也产生了令人感动的回馈效应。上海市小白鸽舞蹈团的孩子们到日本参加舞蹈比赛,在机场自觉让路给老人们先上扶手电梯,领队的老人李嘉诚深受触动,赞助了孩子们出行旅费。孩子们尊老敬老的道德行为使老人们获得了乘坐电梯的空间自由与方便,回馈给孩子们的是道德激励与金钱捐赠,这也有利于让孩子们形成今后更关爱老人的公益行动。可见,道德主体在行动时选择一种有益于其他人的、具有道德善的行为方式,就能使社会中的其他成员成为自由的受益者。个体发出的道德行为能量虽然是有限的,但他人以及整个社会生态系统对他的回馈是巨大的。
自律才能获得自由,当受益者是道德主体本人时,道德效用表现为自律使道德主体获得更多的自由。自律,即“自己约束自己”,它是对一个人意志力的考验,康德认为自律就是人的价值和尊严的根据。老子主张“知足知止”,即返璞归真到人朴素纯净的自然本性中,把握事物的度,不过分沉溺欲望。这便是自律的体现,自律的行为表示人不受偏好与欲望的主宰,从而行为主体获得更多的自由。对于我们自身健康来讲,在年轻时养成规律饮食、定期锻炼等自律习惯会延长自身的年轻状态,使自己健康地进人中老年时期,到那时会更好地融入生活与调节自我,拥有更自由幸福的生活。自律代表的是掌控自己生活的能力,创造一种井然的秩序来为生活争取更大的自由,为我们保障了稳定性的生存,使我们在社会环境中获得更多的选择。
有时行为主体看似恣意追求自由的行为,不仅违背了道德原则,也阻碍了自己的自由,这从相反的方面肯定了道德的效用。最基础的自由是身体的自由,其直接的涵义就是人出于自己的意欲而做出行为,道德主体并不会受到物质与身体方面的阻碍。人是自由的,可以不受限制特别是不受威胁地选择行为方式,但是自由并不意味着为所欲为。在天门山“翼装飞行”女大学生失联的事件里,女孩在自身准备不充分和地理环境复杂的情况下飞行,酿成悲剧,女孩追求自由与爱好的代价太过沉重。追求自由并不意味着可以将生命、健康作为赌注来肆意妄为;相反,在追求自由的同时更要珍惜生命、敬畏自然,不然便可能付出惨痛的代价。有道德的行为才能让我们真正做自己的主人,成为实现真正自由的受益者,而不是沦为自身喜好欲望的奴隶。生活在这种有道德的自由中的人,他们的生命也因此有了正面意义,最幸福美好的人正是那些在道德的底线上享有自由的人。
四、利于生态个体幸福的道德效用
幸福是所有生态个体最高级的生态追求。当道德的受益者是家庭中的生态个体时,道德效用表现为道德主体出于责任感与义务的道德行为,使家庭中的个体受益而获得幸福。个体在家庭中获得幸福感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有效的亲子教育、家人在一起并彼此付出协助、和睦与融洽的家庭关系。首先,积极的亲子关系与孩子的幸福感有明显的正相关性。作为家长,以民主、平等的态度对待孩子,能使孩子树立正确幸福观。其次,父母与子女的密切联系对老人的健康与幸福有着积极的效用。美国社会学家苏斯曼(Sussman M.)研究发现,亲属间相互援助的模式和情感上的支持,对老年妇女具有特别的重要性,这可以让她们比配偶多活大概8年。最后,夫妻间的亲密关系会增强个体在家庭中的幸福感。在良好的家庭关系中,夫妻双方忠于婚姻,互相珍惜,共同参与家庭活动,会提高双方的归属感与幸福感。由此观之,在物质经济与精神情感等方面积极的付出,这种符合家庭美德的行为使每个道德主体既是行为发出者也是幸福的受益者,两者共同创建幸福美满的家庭生活。
当道德的受益者是社会生态系统中的个体时,道德效用表现为道德行为会为社会中的个体创造幸福出力。道德主体为他人的幸福贡献自己的力量,这种道德行为通常和同情、人道、仁义等紧密相连,使他人成为幸福的受益者。幸福不是狭义的,协助或帮助他人的行为、付出物质利益的行为、付出经济(金钱)利益的行为等,都是道德主体使社会中其他个体朝向幸福的最好体现。我们善尽自己的道德责任,关心他人,设身处地地为他人着想,使社会中的其他个体获得幸福。这种道德行为导向的结果是良好的人际关系、他人的尊重与社会的褒奖等,这些都是行为主体自身获得幸福的重要因素,对道德主体来说也是一种回馈的收益。由此得知,道德主体与受益者共同构成“幸福的共同体”,一起创造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
当道德的受益者是行为人本人时,道德效用表现为道德行为使道德主体本人受益而获得幸福或朝向幸福。道德的行为维持人类社会的生存,增进人类的幸福。身体的健康与心理上的满足是这种道德行为至关重要的所及。健康是幸福的基础,尽量追求自己健康的最佳状态不仅是朝向幸福的必须,也是最基本的道德行为,因为健康出现不利的情况将对人们的主观幸福感产生长期的负面影响。经合组织美好生活指数(OECD Better life index)显示,居住在瑞典的公民中,81%的人健康状况良好,远远高于经合组织69%的平均水平,瑞典人关注健康和幸福,担心不能获得足够的医疗保健和休假时间等外部压力一旦大大减少,就会获得精神和情感上的自由,从而把精力集中在个人的幸福之上,达到身心平衡。生存、健康是达成幸福的基础,道德主体注重养德,选择有利于自己生存健康的生活方式,进而指向幸福和享受幸福,这就是道德的效用。
对于道德主体自身来讲,尊崇道德,经过积极努力与付出,自觉律己,孜孜向善,境界就会提高,达到立身行事、仰俯无愧的程度,对自己的行为或人品作出正面评价,从而在精神上产生愉悦、幸福的主观体验。国外学者发现经常行善有益于人的幸福指数。在哈佛大学的一次试验中,对经常行善的行为主体的唾液分析表明,由于道德行为给自身带来身心愉悦与幸福,他们免疫蛋白的数量会增加,而这种抗体能防止呼吸道感染,这表明道德行为使自己趋向幸福的同时利于自身的身体健康和延長寿命。真正的幸福是通过主观努力、成就道德后内心的愉悦和满足。穆勒则表明,效用原则意味着在道德上对的行为是倾向于增进我们的幸福,错的行为是倾向于产生与幸福相反的结果。这也意味着道德主体通过道德实践,帮助他人,提高自我价值感;个人自律的生活,不过分沉迷利欲,履行并很好地完成社会责任,这两者都能实现内心的满足安宁,使自己成为幸福的获益者。
五、道德效用的社会生态蕴意
道德效用首先应注重以人为本的生态蕴意。这里的“人本”有两种含义:第一,以“现实存在的人”面对实际社会生活,而不是理想中的圣人;第二,以“具体的人”为本,而不是抽象的集体或社会。人类道德的核心问题是利益与幸福问题。人是社会性的动物,是社会生态系统中的个体。这点注定了不可能依靠损害他人或社会的利益来实现自己的利益,而是只有依靠遵循社会最大效用的利他行为,才能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人既有追求私利的元素,也有关怀他人利益的情感,道德效用可以帮助人在利益冲突的情况下作出道德选择,打破个人利益与他人利益割裂对立的思维模式。事实上,道德的回馈效应表明利益并非静态也非短期的,而是随着人们行为方式及时间的改变而不断地损益增减,现实中是可以让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达到和谐一致的。
其次,道德的效用为利己与利他的均衡发展提供了可能,这也是生态平衡在社会生态系统中的特有表现。道德效用的整个演化过程表现为人们能够互不妨碍地实现自己意欲的利他之善与利己之善,即一项利他的道德行为在效果上必然产生利己的效果。首先人是少有的合作性物种,因此道德主体的利他情感与行为,即关心他人的生存、自由与幸福,是人类生而为人的基石。其次利己的效果并不是人出于自私的本能追求自己的利益,而是道德行为结果导向的“自利倾向”。利己的效果又可分为直接与间接两个维度。直接的利己表现为道德主体自身直接获益。例如自律的生活与对他人的尊重惠助等道德行为将助益于自身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延长,使自己在生存健康方面获益匪浅。间接的利己则表现为道德回馈效应使自己在时间与空间维度获益,往往有德行的人会使生活最佳化。例如社会对德行的赞誉和奖赏,使主体获得财物荣誉等报偿、他人感激之后的道德满足感与快乐、和谐友善的人际关系等有形无形的收益。
道德效用还有助于培育生态个体的公共品格。这种品格不仅利于社会生态系统,也有助于个体融入这个系统。公共性是公共生活对生态个体的基本要求,包括公共意识、公共伦理与公共责任。第一,公共意识。公共意识是道德主体对社会共同体的认同,是公共生活的前提。抗疫中暴露出了一些个体的自我中心、自私自利,使我们认识到部分生态个体公共意识淡漠的现状,道德效用这一伦理道德思想将会弥补这一空缺。第二,公共伦理。公共伦理有不同层次,底线层次是利己却不损人,即追求个人利益以不损害他人利益为前提,一般层次是互利互惠、相互帮扶,高层次是出于仁爱的道德情感关怀他人、温暖社会,我们需要坚守底线、倡导高线。这也印证了道德效用所强调的利他即利己。第三,公共责任。公共责任表现为对他人利益与幸福的关怀,为了公共的利益,必要时可以牺牲自我利益。这表明道德主体与道德受益者两者是可以相互转化的,共同构成道德共同体。生活在社会中的个体,顾及对方、帮助和配合他人,才能使他人在生存、自由与幸福中获益的同时,正向反馈给自己。
六、结语
道德是人生之本,生态个体层面的道德效用让人相信道德行为会使生活最佳化。道德主体使他人或群体普遍受益,回馈效应深入推演会使自身受益,即利他性的道德实践结果导向利己性,这便是“道德共同体”的有效构建。如果每个生态个体都了解和认同道德的效用,重视道德的有益趋向,就会把道德的效用内化为自身的良心、外化为行动。对道德效用的研究,可为正确引导道德主体自发地进行道德实践提供新的研究路径,增进伦理道德话语的亲和力和感召力,藉此改善行为主体对伦理道德的接受度。
(责任编辑 张月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