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深处的饷馆码头

2021-04-06 15:13翁得禄
闽南风 2021年3期
关键词:海防商船走私

翁得禄

湛蓝的天空下,一幅临江水乡的美丽画卷徐徐打开。弧形的碧波如同一弯月牙在错落有致的古厝高楼前流淌而过,江岸小舟、红花绿地、栈道船厂,揽之不尽的旖旎风光跃然于天地之间。缓步在九龙江畔,一座条石铺砌而成的码道随着月溪呈弧形状斜入九龙江底,在潮汐吞吐的江水中时隐时现。这便是“饷馆码头”,在月港沿岸七座码头遗址中,唯一的一座官用码头。

明朝初期,由于明廷长期实行“海禁”政策,仅开放广东、浙江和福建三处市舶司进行“朝贡贸易”,但这也是仅仅对海外番商旅客来华的贸易放开,对境内商贩民众出海仍然严加禁止。番商旅客来华朝贡贸易时,必然会和国内这些商贩进行交易,在这种似开非开的“海禁贸易”的刺激下,以海为生的滨海居民在生计压迫与厚利的诱惑下,只好选择冲破“海禁”冒险下海通番。也正是闽海私商这种不惧艰险,不畏强权的活跃抗禁,才促使“僻处海隅,俗如化外”的月港崛起。

随着私人海上贸易越来越活跃,以及倭奴国内乱导致的海寇盗匪肆虐东南沿海地区,明朝嘉靖初年,朝廷再次明申“海禁”严令,同时又在沿海各省设立巡海道,负责“海禁”政令的实施。明嘉靖九年(1530),由于福建漳州一带私人出洋贸易尤为突出,月港“通番倡乱,贻患地方者,已非一日矣”,且“最号难治”,明廷按照福建巡抚都御史胡琏的奏请,将巡海道由省城移驻到漳州地界,并在月港对岸的海沧设置“安边馆”,每年委任通判一员驻守,专门对付那些从月港出洋通番的闽商。但是,这种严厉的“弭盗贼,禁通夷,理狱讼,编舟楫,举乡约,兴礼俗,大要以安民为尚”的弹压策略收效甚微,不仅没能遏制住海商破禁私通海外的现象,却导致“官贪吏墨,与贼为市,乱且倍于前”。

因此,明廷遂派朱纨提督浙闽海防军务。朱纨奉命深入沿海巡视海防,发现“贼船番船,兵利甲坚,乘虚驭风,内外合为一家。”沿海地区的一些乡绅族长,甚至地方官员、卫所将领,均私造大船跨海过洋走私货物。为此,朱纨下严令执行海禁政策,命人收缴双桅大船,革除乡官渡船,建立保甲制度,搜捕通倭分子,加强打击海上走私。对于那些走私或通番的商贩官员,若有自首或相互告发的均要记录在案。朱纨还上奏朝廷,揭发那些知法犯法的地方官员。可是,他却万万没有想到,地方官员的走私行为又岂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当中的利益牵连甚广,整个朝廷上下如同一张渔网般交织得密密麻麻。不久,朱纨因此受到陷害,服毒自杀。

朱纨死后,海禁再次松弛,海商们“溃裂以出”,沿海地区尤其是漳州月港的走私再次兴盛起来。嘉靖三十年(1551),明廷遂在月港设置靖海馆,专事缉捕走私海商。此时,当地已经形成了强大的走私集团,嘉靖三十六年(1557),“九都张维等二十四人造舟接倭舶,官莫能禁。”嘉靖三十七年(1558),巡海道邵楩命捕盗林春领兵三百人剿捕,张维等二十四人率众拒捕,甚至杀死围剿官兵三名。可见,官府的剿捕并没有镇压住月港走私现象,反而引起张维等人的拼死抵抗,从而酝酿了月港“二十四将”的叛乱。嘉靖四十二年(1563),随着二十四将叛乱稍有平息,明廷将靖海館改为海防馆,驻海防同知,负责稽查缉捕。但是,明廷在围剿倭寇盗匪之患时,财政早就耗费殆尽,因此一些官员开始主张废弛海禁政令,允许民间私人进行海上贸易,并设置有效的管理机构负责督察,征收关税,以充军饷。

明隆庆元年(1567),朝廷正式在漳州月港开设“洋市”,并设立“海澄县”,准许境内商贩民众赴东、西洋贸易。这一年,月港成为了明代唯一合法的民间贸易商港,成为“寸光尺土,捋比金钱”,“香尘载道,玉屑盈衢,画鹢迷江,炙星不夜”,“嬉游歌舞,日以继夜”的闽南大都会。当时,月港拥有十八条通往东西洋的航线,与东亚、东南亚等四十七个国家和地区有直接的商贸往来,并通过吕宋岛马尼拉湾,与欧美各国形成贸易网络,把中国以及亚洲的贸易与整个世界贸易紧密联系起来。月港私人海上贸易的活跃及资本主义萌芽的产生,改变了传统的海上贸易形态,使中国原有的朝贡贸易走向衰落,却促进了中国海关的初步形成。

明万历二十二年(1594),海防馆在月港所征收的饷税创往年的最高纪录,“骤溢至二万九千有奇”。明廷担心月港海防馆官员“所申报不尽实”,故在福建各府轮流抽佐官一名前往月港督饷。当地官员“上章请改设饷馆,给关防。”朝廷遂将海防馆更名为督饷馆,专职管理对外贸易。同时,配置税务官一名,由海防同知担任,后改为每年在福建各府佐官中选择一人出任。另有饷吏两名,书手四名,作为税务官的左膀右臂,专门负责征缴各种税饷及记录在案。除此之外,朝廷还先后颁发了一系列的税饷管理制度,如《商税则例》《海税禁约十七事》《东西洋水饷等第规则》《陆饷则例》等,正式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初具中国海关雏形的管理机制。

饷馆码头,正是督饷馆配套设施之一。伫立在饷馆码头上,迎着带有淡淡咸腥味的风,思绪如潮水般随着数艘现代渔船缓缓驶过眼前,仿佛身临在数百年前的古月港,在饷馆码头上徘徊,身畔接踵而来的商贩走卒擦肩而过,每一个人好像都带着无畏无惧的执着信念,站着、蹲着,各自忙活着手中的事儿,还有三三两两的船主番客正兴致勃勃地攀谈着商品的运输事宜。你瞧,那边两名身穿红袍官服的督饷馆官员正手持笔墨纸簿,盘验着堆积在码头边上的一箱箱瓷器丝绸……每一个角色都有条不紊,忙而不乱;每一帧画面均是熙熙攘攘,热闹非凡!

当时,凡经月港出航东、西洋的商船,便要到督饷馆登记,注明商人姓名、户籍所在地、船只大小、载货种类、数量及将要前往的国家或者地区,在交纳“引税”后由督饷馆税务官发放“船引”方能出洋。而且,明廷还实行限量出海制度,每年发放引票最高可达一百一十七张,另有二十张作为备用。但是,由于多发一引就可以多征一引之税,所以实际发放的引数要远高于此数。督饷馆还实行连坐互保机制,凡船主商户要申请“船引”时,需要邻里作为担保方能申请。另外,出海商船需按船形的大小向督饷馆缴纳“水饷”。船主在申请船引之际,督饷馆官员便要对船只进行丈量,将尺寸大小和经商地点详细登记,往贩西洋的船只宽一丈六尺以上者,征银五两,每多一尺加征银五钱,以此类推。往东洋吕宋等地的船只较小,比去西洋的船只减十分之三的水饷。

在商船起航之际,督饷馆官员要到饷馆码头对出海商船逐一进行盘验,查看商船是否按申请记录进行备货,是否有走私铜、铁、硝黄等货物行为。夏秋两季,出海商船陆续从海外贸易归航,督饷馆官员又要提前赶往中左所等沿海地区进行巡视,命各地巡检司负责对返航商船逐程护送,名为防止海寇抢劫货物,實则是对商船进行监督,防止商人半道私卸货物、隐匿宝货,偷漏饷税等。待商船抵达饷馆码头之际,督饷馆官员立即上船对货仓进行封钉,等到逐一盘验完毕,再按船上货物多寡计值,向货主征收“陆饷”。由于货物征税而米不征税,故有些海商回国时“不载货而载米”。为此,督饷馆限制每艘商船“载米五十石,准作食米免科”,超过者照征。

“估客如云集,东西两洋船。飞帆来绝岛,百货悉陈橼。”这是当时漳州府佐官,委署月港洋市督饷事务的吕继楩所作《海澄督饷》中的诗句,诗中尽展月港洋艘帆影遮天蔽日,各地商贾齐聚一堂的繁华景象。

明万历四十五年(1617),负责督饷的通判王起宗就因在中左所验船时无驻扎之处,造成随行人员诸多不便,因此向朝廷建议在商船往返的必经之地圭屿建一座公馆,以利于监督往来船只动向。然而好景不长,随着荷兰殖民者的侵略和掠夺,到崇祯年间,月港开始走向衰落。为适应饷税制的实行而设置的督饷馆亦随之失去了存在的价值。但是,督饷馆一系列机制为清朝厦门海关的设置开了先声,也直接影响了当时广州和澳门进出口税征收的转变和改制。可以毫无疑问地说,月港督饷馆的设置,是中国海关史上划时代的变革!

时光流彩,岁月穿梭。历经数百年风雨沧桑的饷馆码头至今仍未隐退。20世纪80年代,中国进入改革开放时代,本为石料铺砌建筑而成的饷馆码头,随着时代的变迁,经过维修和改建,埠头、部分码道与沿岸均使用钢筋水泥进行修葺,码头右侧也建起了一座长约二十三米,宽约两米,由钢筋混凝土和花岗石砌筑而成的混合式双开踏步码头,以及一条长约九米,宽约三米六的栈桥。由此,饷馆码头发展为漳澄旅客往来厦门的客运码头,岸上建有海澄客船站,站内设有售票处、侯船室等,码头可停靠一艘三百个座位的客船泊位一个。

落日的余晖洒在忙碌的港湾,载满乘客的渡船在“嗒嗒”发动声中渐行渐远,留下一条粼粼微波在夕阳晚霞映照下闪烁着点点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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