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 密 孙 强 李 娜 程 菲 徐庆蕾 樊丽洁
(火箭军特色医学中心,北京,100088)
医院环境下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是医院内为使房间或封闭空间空气温度、湿度、洁净度和气流速度等参数达到设定的要求,而对空气进行集中处理、输送、分配的所有设备、管道及附件、仪器仪表的总和。在医院一些通风不良的房间,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是改善空气质量的重要方式。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维护不当或不及时,回风、新风携带的各种污染物不能被初效过滤器完全截留而进入系统内,运行中的集中空调系统反而成为传播病毒和扩散污染的媒介,有可能会将该房间内包括细菌、病毒等的生物性污染物迅速扩散到其他房间,从而可能造成真菌、军团菌、SARS冠状病毒、流感病毒等生物性污染,导致人体发生过敏反应、机会感染(军团菌)以及原发感染[1],严重影响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健康。特别是自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发生后,各界陆续关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维护和清洗消毒,笔者查阅相关文献和国家规范,结合医院环境实际,总结了医院环境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要求及相关清洗消毒管理要求,现报道如下。
新风量≥30 m3/(h·人),医院人员流动较大,送风量过低,无法满足通风换气要求。
风速≤0.5 m/s,风速过大直接影响患者的舒适度,风速过小达不到空气流通作用。
新风应直接取自室外,不应从机房、楼道及天棚吊顶等处间接吸取新风。要求细菌总数≤500cfu/m3,真菌总数≤500 cfu/m3,不得检出β溶血性链球菌和嗜肺军团菌。送风空气中微生物指标越高,则存在致病性微生物可能性越高,世界卫生组织认为,当空气中的细菌浓度达到700~1800 cfu/m3时,则存在经空气传播途径感染的风险[2]。美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估计每年有上万例军团菌感染,致死率在5%以上[3]。
噪音应≤5 dB。公共场所集中空调系统卫生规范提出,对有睡眠、休憩需求的公共场所,集中空调系统运行所产生的噪声对场所室内环境造成的影响不得高于设备设施关闭状态时室内环境噪声值5 dB[4]。
室内温度以18~22 ℃为宜,婴儿室、手术室、产房应达到22~24 ℃,相对湿度以50%~60%为宜。
(1)应急关闭回风和新风的装置,控制空调系统分区域运行的装置,供风管系统清洗、消毒用的可开闭窗口。
(2)设置去除送风中微生物、颗粒物和气态污染物的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可用初效、高效过滤装置。
(3)送风口和回风口应设置防虫媒装置,设备冷凝水管应设置水封。
(4)宜选用蒸汽加湿方式,选用自来水喷雾或冷水蒸发的加湿方式,应有控制军团菌繁殖措施。
(5)开放式冷却塔设置应远离人员聚集区域、建筑物新风取风口或自然通风口,宜设置冷却水系统持续消毒装置;应设置有效的除雾器和加注消毒剂的入口,冷却塔水池内侧应平滑,排水口应设在塔池的底部。
(1)集中空调系统下列部位进行清洗应遵循:开放式冷却塔每年清洗不少于1次;空气净化过滤材料应每6个月清洗或更换1次;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每年清洗1次[4]。但由于粉尘、微生物等在风管和送风口处容易附着,通常在3个月左右风管阻力会开始逐渐增加,微生物及粉尘的附着程度逐渐加大。影响到管道送风阻力,加速微生物及粉尘沉积。因此,可通过提升清洗频率、定期消毒等方式控制通风系统污染程度[5]。
(2)当冷却水、冷凝水中检出嗜肺军团菌;送风质量不达标;风管内表面积尘量、细菌总数、真菌总数不达标等,应及时进行清洗消毒和零部件的更换。
(1)每周对运行的集中空调系统的开放式冷却塔、过滤网、过滤器、净化器、风口、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设备或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者更换。
(2)做好不同送风区域隔离控制措施、最大新风量或全新风运行方案、空调系统的清洗和消毒方法等。
(3)集中通风采用全新风方式模式;如采用新风加回风模式,应装有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并保证该装置有效运行,如无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应关闭回风,采用全新风模式;风机盘管加新风的空调系统模式,能确保各房间独立通风,也可防止经集中通风系统进行呼吸道疾病传播。
2.3.1 清洗的原则
采用专用工具、器械对部件进行清洗。部件可直接进行清洗或拆卸后进行清洗,清洗后拆卸的部件应恢复到原来所在的位置,可调节部件应恢复到原来的调节位置。
2.3.2 清洗的方法
空气处理机组、新风机组等清洗主要包括风机、换热器、过滤器(网)、加(除)湿器、箱体、混风箱、风口等与处理(输送)空气相接触的表面,可使用负压吸尘机去除部件表面污染物的干式清洗方式,也可使用带有一定压力的清水或中性清洗剂配合专用工具清除部件表面污染物的湿式清洗方式,必要时应联合使用干式和湿式清洗方式。风机盘管的清洗主要包括风机叶轮、换热器表面和冷凝水盘等,宜采用湿式清洗方式。湿式清洗时首先要疏通排水管或采取有效收集措施,当发现风机盘管组件不能有效清洗时,应拆卸后进行清洗。冷却塔清洗应有效去除塔内的沉积物、腐蚀物、藻类、生物膜等污物,使冷却塔内表面及部件湿表面无残留污染物。
(1)对通风系统相关部件消毒前应进行有效的清洗。
(2)风管、净化器、风口、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的消毒首选季铵盐类消毒剂,可采用擦拭或喷雾消毒方法。
(3)过滤网、过滤器、冷凝水盘应首选季铵盐类消毒剂浸泡消毒,部件过大不易浸泡时可采用擦拭或喷雾消毒方法,不再重复使用的部件首选过氧化物类消毒剂。
(4)冷却水、冷凝水的化学消毒含氯消毒剂,加入消毒剂作用一定时间后排放。冷却水的消毒和冷却塔同时进行。
集中空调系统清洗、消毒后7 d内,由经培训合格的检验人员按照有关卫生要求进行检验,不具备检验能力的可以委托检验。
应对集中空调系统的新风量,冷却水、冷凝水中嗜肺军团菌,送风中可吸入颗粒物、细菌总数、真菌总数、嗜溶血性链球菌、嗜肺军团菌,以及风机盘管内表面积尘量、表面微生物进行检验。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作为医院环境改善通风、调节温湿度的重要手段,若维护不当或不及时,直接影响到患者及医务人员的舒适度,甚至威胁到其健康安全。但由于集中空调系统的运行隶属于后勤保障部门,使得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参与被动。另外,由于集中空调结构、管网复杂,日常维护管理和清洗难度大,以致清洗消毒不彻底,再加之某些医疗单位的门诊大厅,为了节约能源,在确保新风量达标的情况下,回风口中的空气已受到因人们室内的活动(包括动、植物等的来源)的污染的空气送到混风室后再输送到送风口,也会影响集中空调系统送风的质量。作为医院感染管理部门,首先应了解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运行模式,并对其清洗、消毒及效果评价熟悉,督促后勤保障管理部门定期对于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维护,防止空气传播疾病经集中空调系统进行播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