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荣昭
内蒙古赤峰市敖汉旗医院,内蒙古 赤峰 024000
有机磷农药中毒是临床常见的中毒类型之一,具有发生率高、症状危重及治疗难度大等鲜明特点。除把握急诊急救时机外,还需选择适宜的急救药物及彻底及时的洗胃处理以提高急诊急救成功率的作用。本次将我院2019年7月—2020年7月急诊科收治的92例重症有机磷农药中毒患者作为研究的对象,进一步分析重症有机磷农药中毒患者的急诊急救治疗及预后价值。
1.1基本资料 此次研究中重症有机磷农药中毒92例患者,于2019年7月至2020年7月收治我院,均符合临床有关“重症有机磷农药中毒”的诊断标准[1],且均于知情条件下签署实验同意书。此外,排除失语、合并精神疾病及合并传染性疾病者。按随机盲选法分成两组,其中对照组46例患者中,男、女比例为24:22;年龄分布为23岁至68岁,平均年龄为(37.86±2.23)岁。观察组46例患者中,男、女比例为25:21;年龄分布为24岁至67岁,平均年龄为(37.87±2.24)岁。两组基本资料无明显差异(P<0.05),具有可比的意义。
1.2方法
1.2.1对照组 对照组患者采取常规急救方法治疗,具体包括:(1)洗胃处理干预。针对神志清醒患者,采取导泻、洗胃及催吐等常规处理措施;仔细清理患者口鼻分泌物,保持患者呼吸道通畅;针对痉挛、脑水肿及呼吸麻痹患者,采取对症处理干预,改善临床症状。(2)药物治疗干预。将200毫克的阿托品,与浓度50%的葡萄糖溶液60毫升混合均匀,行静脉滴注;待10分钟后,再静脉滴注10毫克,直至阿托品化后静脉注入5毫克,每隔10分钟静脉注入1次;同时,静脉滴注地塞米松50毫克,将浓度50%的葡萄糖溶液40毫升与51克的解磷定注射液混合均匀,行静脉滴注,每隔6小时静脉滴注1次。
1.2.2观察组 观察组患者在常规急救方法治疗(同对照组)的基础上,联合血液灌流方法治疗,即入院后,行股静脉插管,及时建立血管通路,进一步使用血液灌流机进行灌流处理,控制血流量不超过每分钟180毫升;且限制肝素初始注射剂量,不得超过每千克1毫克;每隔30分钟追加10毫克,每次灌流时间控制在90-120分钟范围内。
此外,两组患者均持续治疗3d,然后对比急救治疗效果。
1.3判定标准 (1)根据GCS(格拉斯哥昏迷指数),评估患者治疗后第1d、第3d、第5d的昏迷症状评分;评分越高,说明昏迷症状改善效果越好。同时,比较两组患者平均住院时间。
(2)比较两组并发症发生率。
1.4统计学分析 本次使用统计学软件SPSS19.0处理数据,其中计量数据使用(+S)表示,并用t检验;计数数据用百分率(%)表示,并用χ2检验;P<0.05,表示两组数据具备明显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1两组GCS评分及平均住院时间比较 治疗后第1d、第3d、第5d,观察组的GCS评分分别为4.84±1.27、8.62±1.68、14.03±2.07均明显高于对照组(4.31±1.18、6.12±1.53、11.32±1.82),平均住院时间(13.16±2.84)则明显短于对照组(18.41±3.23),两组数据具备统计学研究意义(P<0.05)。
2.2两组并发症发生率比较 对照组并发症总发生率为21.74%,该组心律失常、心肌炎、中毒性脑病分别为5例、3例、2例;观察组并发症总发生率为4.35%,该组心律失常、心肌炎、中毒性脑病分别为1例、1例、0例。观察组并发症总发生率明显低于对照组,两组数据具备统计学研究意义(χ2=11.275,P<0.05)。
有机磷农药中毒具有发生率高、致死率高及治疗难度大等鲜明特点,其致死原因与呼吸衰竭、中间综合征及休克等并发症之间存在密切关联性。目前,临床治疗有机磷中毒以补液、利尿剂、抗胆碱能药物、导泻、催吐及洗胃等联合治疗为主,其治疗效果相对确切,能有效降低血液中有机磷农药的浓度,最大限度上挽救患者的生命。但对于重症患者来说,大量有机磷农药进入人体,易合并生命体征微弱及呼吸衰竭等症状,进而难以保证预后效果的改善,而采取综合急诊急救治疗[2],效果良好,能改善昏迷症状,促进意识恢复,缩短住院时间,并降低并发症发生率,进一步提高生活质量,因此,值得在临床治疗领域中使用及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