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敏
山东则悦建设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 济南 251499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建筑业飞快发展,建造能力不断增强,规模不断在扩大,对经济发展、城乡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但也看到,监管运行体制不完善、工程建设组织管理方式落后、对地质勘察过于敷衍,从而导致质量安全事故时常发生、建筑市场存在违法违规的行为、工人未经技能培训直接上岗等诸多问题。导致众多质量安全事故及质量不达标的“豆腐渣”工程。工程质量问题已成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给国家和社会带来负面影响。由于建设项目具有一次性的特点,工程项目完工后,再发现关键部位的质量缺陷无法做返工处理。因此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质量控制,尤为重要[1]。
由于建筑产品生产方式的单件性,使各个建设工程项目质量存在着特性的差异,但影响项目质量的因素却有共同的规律。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施工中的各项环节都会影响施工的质量,如勘察、设计、施工中技术上的失误,管理上的不完善或失误,以及社会、经济原因、人为事故和自然灾害造成的质量事故。因此,施工项目的工程质量更加难以控制,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如违反建设的基本程序,“七无”、“三边”工程,屡见不鲜,工程竣工后未经过竣工验收就占有使用等现象,使不少工程项目留有安全隐患,从而导致工程质量事故。
诸如:钢筋的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和冷弯等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水泥存放时间过长而受潮、结块、安定性不良、强度、凝结时间不符合要求,砂石级配不合理、针片状颗粒多、含泥量大,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不满足设计要求,外加剂的碱含量、氯离子含量指标、掺量不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都会对混凝土的强度、密实性、防水性等带来不同的影响,导致混凝土局部结构强度不足、出现裂缝、渗水、蜂窝麻面等质量问题。
许多工程的质量问题,都是由施工和管理过程中的不严谨造成的。
2.3.1 开工之前不进行技术交底,不认真审图,盲目施工,建设单位未组织图纸会审,仓促的进行施工;未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技术标准进行施工,擅自修改工程设计,偷工减料。
2.3.2 未严格按图施工。不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所要求的技术指标。如:抗裂结构中钢筋的随意替换等,致使结构裂缝破坏;未在规定部位做防水卷材而导致的渗漏。
2.3.3 不按有关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如现浇混凝土结构未按施工技术要求的位置和方法预留施工缝;有些工序之间应留有必要的技术间隔时间,如砌筑与抹灰之间,应在墙体砌筑完成后预留6~10日的间歇时间,等墙体稳定、干燥后,再进行抹灰,等抹灰层达到一定的干燥程度,才能进行喷白或刷浆;混凝土浇筑完成后与模板拆除之间,应留有混凝土一定的凝结硬化时间,等混凝土达到规定拆模强度后才能对模板进行拆除等。
2.3.4 未严格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用插入式振捣器对混凝土进行振捣时,插点要求均匀布置,如不按插点均布、慢插快拔、振捣时碰到模板、钢筋和预埋件等不规范的操作方法,从而导致混凝土振捣不密实、留有气泡、孔洞等,使混凝土的整体性能降低;又如,在运用大模板施工时模板的稳定性和组装存在的问题,液压滑模施工时支撑杆稳定问题、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构件吊运、吊装过程中的吊具、吊点、吊索的选择和设置问题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3.5 施工技术错误、方法不对、施工顺序错误导致的质量问题。如施工过程中上道工序与下道工序之间应控制好先后的施工顺序:对工程中要求使用冷拉的钢筋时,应当先将钢筋进行焊接然后在进行冷拉,否则会失去钢筋的冷强,达不到钢筋的屈服点强度;对于屋架的安装和固定,应当采取对角同时进行施焊的方法,否则会因为焊接应力的不同而导致屋架发生倾斜现象。
2.3.6 施工管理上的松懈、混乱,施工方案考虑不全面,或者材料、机械使用不当,技术组织措施,技术交底内容不清晰,违章作业。施工过程中不重视质量的检查和已完工作的验收等,这些都是出现质量问题的因素。
自然条件对项目质量的不利影响和突发灾害对项目质量造成的损害。由于施工项目周期长,复杂的地质条件必然对建设工程的地基处理和基础设计提出更高的要求,处理不当就会对结构的安全造成不利的影响;在地下水位较高的地区,若在雨期进行基坑施工,遇到连续的强降雨或排水出现困难,就容易造成基坑塌方或地基受水浸泡使地基的承载力受到影响,尤其是严寒地区,如果冬期施工措施不健全,工程会因受冻融而影响工程的质量。施工过程中应特别注意,采取积极有效的预防措施[2]。
施工阶段贯彻整个项目的实施阶段的全过程,施工质量控制应贯彻全面、全员、全过程的质量管理思想,运用动态控制的原理,对工程质量进行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
即在正式施工前应对质量的进行事前主动控制,首先编制施工的质量计划、确定质量目标,拟定质量方案,设置质量管理控制点,落实质量责任质,提前分析可能影响质量目标发生偏离的各种因素,针对这些可能发生的因素制订经济有效的预防措施。针对质量控制对象的控制目标对影响因素进行分析,找出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高效的控制措施和项目应对策略,贯穿于施工全过程中。
3.1.1 对工程各项参与方进行资质审查,是否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进行承揽工程。避免因错选了质量责任单位而发生不必要的质量风险。项目各参与方的技术人员是否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对企业员工进行新员工上岗前的三级安全教育、改变工艺和变换岗位时的安全教育、经常性安全教育的形式加强员工的质量安全意识。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质量风险教育和实际操作培训,并要经过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针对特殊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作业。
3.1.2 严把材料关。加强对建筑构配件、原材料的质量控制,优选构件、材料的合格供方,构件、材料进场要进行质量复检,禁止将不合格的构件、材料使用到工程项目上。主要通过检查、测试、试验、跟踪监督等进行控制,明确构件、材料的质量标准。材料进场时,应首先提供材料的产品合格证及相应的检测报告。并根据相关标准和技术要求进行现场质量验证并形成记录。主要验证材料品种、型号、规格、数量、对外观进行检查并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见证取样送检,并将检验报告报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未经检验的构配件、材料不允许直接用于工程上,经检验质量达不到技术要求的应按不合格品进行处置。
3.1.3 对工程使用设备进行审查,对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应根据工程实际需求从设备的选型、主要性能参数及使用操作规程等方面进行控制,满足工程的安全、环保、经济、适用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工程所用的施工机械、模板、脚手架,特别针对危险性较大的且需在现场进行安装的大型起重机械设备,在安装前要编制专项安装方案并经过审批后实施,安装完毕不仅必须要经过自检和专业检测机构检测,而且要经过相关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应当落实相应的操作规程及管理制度,并进行相应的保养维护,确保机械的正常使用。
事中控制是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的质量控制。对可能影响施工质量的各种因素实行全面的动态控制。事中质量控制其实就是在进行各项作业活动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明确事中质量控制的目标,坚持质量控制的标准,对工序质量、工作质量和质量控制点进行重点控制。
3.2.1 严格把好签字确认关,对于隐蔽工程必须在施工方自检并合格的基础上,报现场监理机构进行检查验收。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才能对工程进行隐蔽或下道工序的施工。未经监理机构验收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或擅自隐蔽的,监理机构有权下工程暂停通知,对工程实体进行检测,合格后可以使用,不合格则进行返工。
3.2.2 质量控制点的设置。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对于那些技术要求高、施工难度大的有过返工的不良工序等,设置为质量控制点作为重点控制的对象。并根据施工中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加以预防。
事后控制也是事后质量的把关。对产生的偏差进行纠正;对不合格的产品进行整改并处理。如发现施工质量的缺陷,应进行分析提出改进的措施,保证质量处于受控范围内。
关于工程质量验收,作出强制性条文规定,要求坚决、严格遵照执行[3]。
提高全员质量意识,是控制好质量管理的重要手段。施工人员的质量包括各参与工程施工的各类人员的技能、文化、体能、心理行为等综合素养。应当组织和动员全体工作人员参与到实施质量方针的系统活动中去,充分发挥每个人的作用。运用目标管理的方法,将组织的质量总目标进行逐级分解,形成自上而下的质量目标分解体系和质量目标的保证体系。
许多的工程质量问题,都是通过对现场施工跟踪检查而发现的。在施工过程中,要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让质量事故在萌芽状态就被消灭,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施工单位必须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才能控制工程的进度。工程质量与进度、效益其实是对立统一的,工程质量满足要求,就减少了不必要的返工,相对来说就节约了时间、加快了施工的进度,也就减少了人力、物力的消耗,相对提高了经济效益。
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都相应地提出了提高勘察、设计质量的要求。设计单位根据勘察文件进行相关的建设工程设计,勘察单位必须保证提供的地质、测量、水文等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设计单位应当在工程开工前针对施工图设计文件向施工单位作出详细的技术交底,对发生的工程质量事故进行分析,并对因设计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作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4]。
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控制涉及整个项目的实施阶段,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控制,运用有效的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原理和方法,在施工过程中不断完善工程项目质量保证体系,把质量责任落实到项目各参与方,通过质量控制的职能活动,能够有效预防和处理可能发生的质量事故,并在政府部门的有效监督下实现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