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田文
(陕西省志丹县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陕西 延安 717500)
志丹县位于陕西省延安市的西北部,从地貌单元上说,属于典型的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全县总土地面积3 781 km2,辖7镇1街道办109个村,总人口16.19万人。县域内共有周河、洛河、杏子河三大水系33条河流,但总体水资源比较缺乏。根据相关统计资料,境内三大主要河流年径流量为29 821万 m3,其中汛期径流量占到64.1%~67.7%。志丹县水资源总量为15 003万 m3,其中地表水14 703万 m3,地下水6 027万 m3,二者重复量5 727万 m3。截至2017年底,志丹县共有深层水源井758口,其中工业用水水源井464口,年开采地下水1 354.9万 m3,农业和人畜饮用水源井294口,年开采地下水104.8万 m3。县城共有人饮水源井6口,年供水量195万 m3;各乡镇共有供水站10处,人饮水源井13口,年供水量185.5万 m3。2017年志丹县实际耗水量为1 982.82万 m3,现状供水主要以地下水为主。
志丹县以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和中省有关精神为基本准绳,将落实河长制和治理水污染防治工作作为首要工作来抓,开展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很大成效,笔者结合长期从事河长制工作经验,对工作开展成效进行总结归纳
按照河长制要求,查找污染问题根源,建立防污治污台账。针对全县水污染工作现状,找差距、找短板、找原因、找对策,掌握工作动态,落实工作措施,解决具体问题。多部门联动成立调查组主要对县域内的周河流域的城镇村庄、常住居民、河道沟渠、排污点位、垃圾站点、畜禽养殖、场站摊点、农村厕所等方面情况进行地毯式摸排。共统计了周河流域22个村70 909人,养殖场37处、治理不到位排污口111处、垃圾点40处、旱厕80个、售煤场5处、废品收购场10处,堆料场2处、洗车场4处。根据摸排统计结果,全面梳理归类,坚持问题导向,建立问题台账,列出整改任务、整改责任、整改时限“三张清单”,确定任务清单289项,落实整改责任人34人。
主要通过修订完善周河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统筹调度推进工作落实。健全三级体系,落实周河县级总河长和责任领导4名,镇级总河长8名,村级河长22名,形成了县、镇、村三级河长组织机构,对河长制落实进行总调度,确保责有人担、事有人管、活有人干。压实三方责任,各级河长负责定期巡河、解决问题,先后巡河636次、解决问题65个,71名巡河员和保洁员分片划段负责河道日常卫生保洁工作。区域群众负责清理整治庄前屋后环境。紧盯三大区域,重点通过河道沟渠综合治理、两侧堤岸系统治理、村庄院落全面治理,实现周河流域环境整治协同推进、全面提升、限期达标。开展三项教育,按照分级分层负责的原则,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带头落实河长制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居民群众积极参与河长制工作,教育引导中小学生养成防治水污染的良好习惯。
按照一河一策、一镇一策要求,制作县、镇落 实周河河长制工作作战图,标注治理整改点位,强化治污网格管理,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强力推进“十字治水”举措,向污水要净化。落实镇办(中心)属地管理责任,整改治理到位104处排污口。向河道要清洁。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处机制,通过下拨县级财政资金,共清理垃圾40处2 110 m3,同步修缮垃圾屋和购置垃圾箱,充实配备农村保洁员。向养殖要标准。对流域内的37处养殖场采取限期配套防污设施、搬迁和关闭整治措施,共整改到位32处。向项目要进度。周河流域8个水污染防治项目全部开工建设,同时围绕水污染防治,启动麻子沟水库和老湾沟水源工程等5个供水项目。向经营要规范。对售煤场、停车场、洗车场、修理厂、废品场和堆料场从严监管、集中收集、限期规范,修建标准化场地,修筑防污治污设施,共整改到位15处。向厕所要环保。按照无害化卫生厕所标准,对周河沿线80个旱厕进行改造或新建,共拆除旱厕45个,限期拆除35个;完成改造或新建63个,正在实施17个。向检测要水质。逐步扩大监测覆盖面,将周河断面监测点位由4个增加至7个,坚持每月取样检测一次,确保第一时间掌握水质状况,有针对性落实防治措施。向河道要碧水。对具备条件的河段探索种植水生植物净化水体,目前已落实县城污水处理厂至园区污水处理厂4.5 km共36万 m2河道水草种植工作。向打击要成效。组成联合执法组依法查处污染行为18起,移送公安机关2起,行政拘留2人。达到一个“好”字,向治污要质量。全面落实各项防治措施,确保从9月份起周河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坚持从建立健全河长制工作长效机制入手,综合运用考核督查、通报追责措施,夯实河长制及水污染防治基础。严考核要求,各级政府部门与各单位、驻志丹县油气企业分别签订周河河长制及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责任书,将水污染治理及河长制开展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作为创佳评差的主要依据。同时,加强督查力度,将周河河长制及水污染防治工作列为重点督查内容,制定督查工作方案,抽调人员成立多个督查组,对镇办(中心)和部门单位实施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督查检查,按照一镇一单,对督查结果每10 d进行一次公开通报,并限期整改到位。加大对各级领导干部的追责力度,对河长制及水污染防治工作重视不够、推进不力、整改任务未完成的,严格按照县上出台的水污染防治工作责任追究办法、量化问责情形和督察问责工作程序追责问责;对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责令相关镇办(中心)和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引咎辞职。
虽然在落实周河河长制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周河水体按期达标和广大群众期望还是有一定差距。总结起来主要表现四方面:(1)由于资金调度困难,导致治污重点项目推进缓慢,周河水质监测结果不稳定,水污染防治工作形势仍然严峻。(2)周河流域居住人口多,污染源复杂,特别是历史遗留的隐性垃圾清理难度大,极易导致污染问题发生。(3)部门协作不够紧密,联合执法机制有待加强。(4)部分群众环保意识不够足,参与程度不够高,一定程度影响到工作的整体推进。
(1)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河长制及水污染防治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不折不扣落实好中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全力以赴统筹推进周河河长制和水污染各项工作,确保周河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2)各级领导应该带头表率,夯实工作责任,定期不定期的深入各条河道和排污现场巡查检查,将检查巡查工作常态化,第一时间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形成上行下效、担当实干的河长制工作新格局格局。
(3)坚持问题导向,加大整治力度,集中全力开展污染排放、侵占河道等专项违法水污染行为。严厉整治破坏环境问题,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坚决守牢生态环保红线。
(4)建议加大水污染防治、水生态恢复等在建、储备项目的建设和报批力度。积极对接协调污染防治和水环境治理等在建项目,确保完成建设任务,尽早发挥治理效益。
(5)将强化依法监管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重点抓牢抓好,应坚持长远目标推进环境治理,运用系统思维开展污染治理,通过法治方式进行执法监管,进一步健全动态监测、全程巡查、综合监管工作体系,加大联合执法、问题整改和综合治理力度,确保志丹县河长制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聚焦水资源、水环境、水污染、水灾害“四水”同治,着力构建源头管控、定点监测、专项检查、综合执法“四位一体”综合治理体系。强化长效治理。把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治污的根本性举措,加快实施“控污、截污、清污、减污、治污”五大治水工程,不断提升污水收集处理和环境承载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