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治水思路,整体谋划布局我省“十四五”期间节约用水工作,7月2日,江西省水利厅与江西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江西省“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成为我省第一批出台的省级“十四五”专项规划之一。
《规划》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国家节水行动方案》《江西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为纲领,全面总结了我省“十三五”时期节水型社会建设成效,分析了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十四五”节水面临形势;根据现状用水水平及节水潜力,测算了“十四五”期间我省规划节水量并提出了我省“十四五”期间节水型社会创建规划的9项定量指标。
《规划》明确我省“十四五”时期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总体目标,即至2025年,节水政策法规、市场机制、标准体系趋于完善,用水方式向节约集约转变稳步推进,全省用水总量、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全面达到国家下达目标要求,节水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加强,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大幅提高,全社会节水意识明显增强,节水型生产和生活方式初步建立,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规划》强调,统筹推动节水工作,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辖区节水工作负总责,要组织相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分工落实规划的实施,细化年度目标任务,抓好各项措施落实,合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重点支持农业节水灌溉、水资源节约保护、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节水标准制定修订、节水宣传教育。完善节水法律法规,依法规范全社会用水行为。强化节水约束性指标管理,将节水主要指标纳入河长制考核和政绩考核。将节水纳入社会宣传、国民素质教育和中小学教育,加强省情水情教育,向全民普及节水知识。
(http://slt.jiangxi.gov.cn/art/2021/7/9/art_27165_3477372.html,2021-07-19 江西省水利厅水资源处 吴 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