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刚
摘要:特色产业是民族地区乡村振兴过程中实现产业兴旺的基础。本文以贵州省纳雍县枪杆岩村为例,总结了该村立足自身优势,积极探索特色产业发展之路,分析了该村产业发展中面临的村民自我发展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劳动力不足、乡村振兴的动力不强、产业结构单一以致抗风险能力不高等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乡村振兴 民族村寨 特色产业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项目编号:17YJC790144)。
贵州省毕节市纳雍县化作苗族彝族乡枪杆岩村,是国家民委命名的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也是毕节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中“十乡百村”的试点之一,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先行先试”的典范。2012年以来,枪杆岩村以樱桃种植为主,发展特色水果种植的产业发展路径,闯出了一条奔向小康的新路,初步实现了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对接。
一、枪杆岩村特色种植业发展现状
枪杆岩村传统种植业以玉米、土豆为主,在正常情况下,玉米年均亩产600斤左右,土豆约1000斤。传统种植业只能满足自身需求,解决温饱问题,很少有节余的农产品可供出售,表现为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破解传统种植,以解决脱贫问题,顺利实现小康,是摆在枪杆岩村群众面前的一个考验。
在距离枪杆岩村20公里外的厍东关乡陶营村,自上世纪90年代即开始大面积种植樱桃。前几年,从纳雍县农业局停薪留职回村培育樱桃品种的科技人员成功培育出一种樱桃新品种——玛瑙红樱桃。相比传统的樱桃品种,玛瑙红樱桃个头大,产量高,品相佳,口感好,并且比传统樱桃品种的保鲜期更长,在市场上备受顾客青睐,因此在当地得到迅速推广,樱桃产业让陶营村的很多贫困群众摆脱了贫困,过上了丰衣足食的新生活。
2012年,曾在厍东关乡参观学习过的枪杆岩村村支两委干部经过反复比较,认为枪杆岩村在海拔、气候、土壤等方面的条件和厍东关乡相差不大,决定效仿陶营村种植樱桃,以樱桃种植作为产业扶贫的重点项目,实现产业结构的调整,当年全村种植樱桃280亩。2015年,第一批种植的樱桃开始挂果,由于当年气候适宜,风调雨顺,全村樱桃喜获丰收并被抢购一空,全村樱桃收入达到60万元,基本上每户有4000元左右。尝到甜头的群众开始主动要求种植樱桃,2019年,全村樱桃已有400余亩。据村干部介绍,一亩地可种植樱桃43株,亩产约2000斤,平均批发价为6—7元。村里种植樱桃最多的人家有5亩,按照7元一斤计算,年收入可达到7万元。2017年以后,枪杆岩村的种植业逐渐从传统的粮食作物转为果树和经济作物种植。2017年,全村种植了蜂糖李、青脆李共600亩,预计2021年可以挂果。另外,还种植了部分艳红桃和药用银杏。截至2019年底,枪杆岩村所有耕地均已种上水果或银杏。
二、枪杆岩村发展特色种植业的主要做法
(一)有效利用资源,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
枪杆岩村对各种资源进行有效利用,整合各类资金努力壮大集体经济。一是利用贫困人口产业发展奖励资金人均1000元和省农委下拨的扶贫资金27万元,种植冬荪10亩,建设红托竹荪大棚1个,按照贫困户、经营主体、村集体、土地流转户分别为60%、30%、5%、5%的比例分红。二是由村合作社负责,按照每亩土地每年500元保底流转费,利用壮大村集体扶贫资金72万,种植了艳红桃、蜂糖李等特色水果800亩;利用中管党费30万元、整合涉农资金26.62万元,共计56.62万元,种植蔬菜150亩,第一茬种植辣椒,接茬种植冬春甘蓝。产生效益按3∶3∶2∶2进行分配,即30%用于全村贫困户分红;30%归村集体,用于公益性事业;20%用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20%用于合作社的经营管理费用。截至2019年,共积累村集体经济129万元。
(二)抱团发展,实现利益共享
枪杆岩村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实施“农业观光旅游、文化旅游、生态旅游”三大战略,把村民组织起来,实行“村社一体化”抱团发展。一是强化村(社)组织和公司一体建设。把村(社)组织和公司融为一体,一套人马分工协作,聘请专业团队、专业人才管理枪杆岩村现代生态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组建合作社、能人带动、试点示范、兜底保障,全村种植布朗李200余亩、玛瑙红樱桃800余亩。二是深入开展农村“三变改革”。由县国土局牵头,县农牧局、林业局配合,对全村村民宅基地、耕地、林地进行确权。在登记确权的基础上,村里的合作社将流转农户所有耕地进行集中种植、集中管理、集中经营。
三、枪杆岩村发展特色种植业存在的问题
(一)村民自我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動性不够
长期以来,我们的扶贫工作都是政府站在主位,需要脱贫的主体——农民处于客位的位置,扶贫谁、扶贫什么、怎么扶贫,都是通过政府制定的规划和方案进行。一方面,政府在研究扶贫政策、制定扶贫措施、实施扶贫项目的过程中,并未让群众参与其中,是一种“我要这样做,你应该这样做”的强制思维;另一方面,群众缺乏“我要怎么发展,我想发展什么”的主观表达,政府要实施什么扶贫项目,群众只能或情愿或不情愿地跟着走。久而久之,群众在扶贫工作中习惯了被动参与。群众普遍认为,扶贫是政府的事情,乡村振兴也是政府的事情,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如此一来,不但增加了政府工作的难度,也让群众养成了难以革除的惰性,在扶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中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青壮年大量外出导致劳动力不足
上世纪90年代至今,打工经济明显促进了农村的发展,而打工热潮的兴起,也使农村人口流动越来越频繁,大量青壮年远离家乡,导致了农村的空心化,广大农村出现了大量的“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和“空巢老人”。在农村空心化问题日趋突出的情况下,乡村振兴最应站在第一线的主体力量——青壮年劳动力普遍缺位,明显缺乏劳动力。在枪杆岩村,大部分青壮年劳动力都外出打工,尽管留守老人现象不算突出(因大部分人家弟兄较多,基本上会轮流留一个在家,其他出门打工),但留守儿童较多,据村委会估算(未进行具体统计),全村有留守儿童约90人,留守妇女10余人。
针对农村空心化问题,有学者指出,农村空心化问题会加剧我国城乡差距扩大,阻碍城乡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影响我国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农村空心化演化周期规律决定了农村空心化现象必然在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继续存在,且不利影响难以在短期内消除。[1]
(三)农村精英的远离使乡村振兴的动力不强
乡村振兴离不开人力资源特别是农村精英的参与,但在现实中,有一定知识水平、综合素质较高的农村精英人才,基本上都通过自身努力实现了“跳农门”而离开了原来的生活环境。据枪杆岩村委会不完全统计,全村自改革开放以来考取大中专学校的学生有50余人,现有国家公职人员30余人,其中有大学教师1人,副科级干部3人。这些从村里走出的佼佼者,在吃上国家饭后基本上都离开故土,很少参与家乡的发展和建设。
(四)产业结构单一致使抗风险能力不高
当前农村脱贫攻坚工作中,用得最多的扶贫手段主要是种植和养殖,而由政府统一规划实施的有别于传统家庭种养殖的现代种养殖项目,是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主要内容。与传统种养殖业相比,现在扶贫项目中的种养殖业强调规模化,一般由公司和合作社牵头实施,而受制于区域地理和自然环境因素,贵州西部山区产业结构调整面临一个尴尬的局面,即调整前产业结构单一,调整后仍然单一。而在各地产业结构调整和扶贫攻坚热潮中,很多地方很少顾及因势利导、因地制宜的原则,不考虑地方差异性,将产业结构调整简单化、模式化,对产业结构调整急功近利,盲目跟风,容易造成一定范围内同一区域特色产业的雷同,并且重建设、重产出但不重市场的情况较为普遍,忽略了市场供需情况,只考虑产出而不顾销路,容易导致大量产品生产过剩,价格一跌再跌。据村干部介绍,枪杆岩村2018年由村集体经济出资30万元种植了130.33亩辣椒,辣椒产量很高,但因市场饱和,造成大量滞销,每斤辣椒除了种子、化肥、人工等成本价之外,在销售时还需要0.5元左右的采摘工价,而辣椒的价格只0.5元一斤,最后连0.5元一斤都卖不出去,大量成熟的辣椒只能烂在地里,亏损了20多万元。
四、民族特色村发展特色产业的对策与建议
(一)增强主人意识,确认农民主体地位
乡村振兴,农民理应成为主角,基层政府应转变过去在农村发展中大包大揽的方式,把农民培养成乡村振兴的主力军,确保他们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地位,让他们全程参与到乡村振兴的过程中来。在谋划发展项目时,应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尊重群众意愿,发挥村民委员会村民自治的作用,让群众参与决策,形成“自己的事情自己办,大家的事情大家办,办好事情为大家”的干事创业氛围。同时,注重对农民的教育培训,加强对农村实用技能的学习,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和生产技能,培养新时代的新型农民。
(二)努力培养人才,打造优秀的“三农”工作队伍
要创设良好的创业政策和环境,鼓励和吸引农民工、大学生返乡创业,带动本地劳动力就业,做好返乡创业者的政策服务工作,积极帮助协调和解决创业者在贷款、税收方面优惠政策的落实。通过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申请,派遣从本地走出去的农村精英返乡参与驻村帮扶工作,让他们带着乡情和故土情结投入到家乡各项事业的建设,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同时,招募一批有志于农村工作、愿意扎根农村的大学生、志愿者,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要求,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为乡村振兴注入不竭的动力,形成强大的合力。
(三)推进农业保险,确保农民收入稳定
农业保险是专为农业生产者在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生产过程中,对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疫病、疾病等保险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保障的一种保险。《农业保险条例》中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农业保险,是指保险公司根据农业保险合同,对被保险人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因保险标的遭受约定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疫病或者疾病等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保险活动。”[2]
针对枪杆岩村因市场风险和自然灾害带来的农民收入不保险、不稳定问题,可探索由果农、合作社和村集体经济共同出资投保,与相关保险机构签订农业保险合同,以期在农业生产受到重大损失时能获得一定的保险补偿,通过农业保险最大限度地减少市场风险和自然灾害对当地种植业的影响,稳定农民收入。
参考文献:
[1]朱道才.我国农村空心化问题的治理研究.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 2016:1.
[2]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农业保险条例[Z].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 2012:2.
An Analysis of the Development of Characteristic Industries in Ethnic Villages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Rural Revitalization
Lu Gang
Abstract: The development of characteristic industries is the foundation for realizing industrial prosperity in the process of rural revitalization in ethnic areas. Qiangganyan Village, Nayong County, Guizhou Province, based on its own advantages, actively explored the development of characteristic industries, and gradually formed a fruit planting industry dominated by cherries, which initially highlighted the momentum of industry prosperity, but at the same time faced the enthusiasm and initiative of villagers for self-development Insufficiency, lack of labor, weak motivation for rural revitalization, and single industrial structure, resulting in low risk resistance. Attention should be paid to enhancing the awareness of farmers as masters and confirming the status of farmers as the mainstay; striving to cultivate talents to create an excellent "three rural" work force; actively promoting agricultural insurance to ensure stable income for farmers.
Keywords: rural revitalization strategy; ethnic characteristic villages; characteristic industries
(作者單位:贵州省民族研究院)
责任编辑: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