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效茹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上海200092)
PPP 项目是政府部门在面临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短缺时,选择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形式。自2018 年以来,国家关于PPP 模式的规范性政策与规定逐渐细化,要求项目质量效益与发展效益,致使PPP 模式进入低迷阶段,出现了融资难等问题。基于此,REITs 开始成为业内的热点话题,基于权益型的REITs 能够扩展PPP 融资渠道,扩充资金来源,因此,应用优势较大,能够缓解多方矛盾与问题。
REITs 属于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以发行收益凭证的方式汇集大部分投资者的资金,通过专业的投资机构经营和管理房地产投资,同时按照较高的比例将投资综合收益分配给投资者,属于常见的信托基金。基于投资形式角度分析,可以将REITs 划分为抵押型、权益型、混合型。联合PPP 项目融资需求,深入分析和研究权益型REITs,收益来源多为不动产产生的业务收入,稳定性比较高,同时包含不动产的价值升值[1]。
美国最早提出REITs,在20 世纪60 年代颁布相关法案并试运行4 年后,在纽约交易所上市交易。现阶段,我国还正在探索类REITs,多采用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私募基金联合模式,产品满足国外的REITs 市场成熟标准,但是尚没有实现真正的公募REITs。
REITs 和PPP 结合的适用性表现在以下方面:(1)基础资产相似性:PPP 项目领域主要包括市政设施、环保能源与轨道交通等基础设施,同时涉及部分社会民生项目,例如,园区开发、保障住房、养老与医疗等,上述标的资产和REITs 投资范围相同。(2)收益分配的相似性:PPP 模式能够实现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注重项目运营期间具备稳定现金流与资产保值增值,以此获得合理回报。因此,和REITs 标的资产的依托收益模式相似。(3)风险管理的相似性:PPP 模式原则在于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设置SPV 投资和运营项目。REITs 通过建立SPV,能够有效隔离风险。此外,PPP 模式和REITs 的运营风险都比较高。
REITs 在PPP 项目中的应用意义体现在以下方面:(1)盘活项目存量资产,提升落地率:在社会资产建设过程中,所需资金数额较大,投入资金后无法及时退出,因此,会影响存量资产盘活。REITs 能够选择资金流比较稳定的项目,以项目公司股权为基础,形成完整的金融产品。利用交易方式可以释放资本金,全面加强再投资能力和项目落地率。(2)扩展融资渠道,减少融资成本:REITs 属于再融资方式,能够为投资者增加投资选择,全面扩展融资渠道,还可以处理好资金和信贷期限配置错误等问题。此外,PPP 项目企业股权通过开展REITs,可以实现权益融资,减少融资成本。(3)信息公开透明度高,项目发展规范:REITs 通过公募模式在交易所流通,因此,必须遵循证监会监督管理要求,同时做好信息披露,能够接受公众投资者监督,全面提升PPP 项目的规范性,实现项目的高质量与高品质发展[2]。
基于权益型的REITs 拥有基础资产,同时具备经营权,获得高额经营收入。具体分析可知,公募REITs 可以通过专项计划方式获得私募基金,同时持有项目公司股权,对基础资产进行控制。同时,通过股权加债的投资模式,基础资产的贷款利息能够以成本形式在税前抵扣,减少企业税收成本。
REITs 在基础设施PPP 项目中的注意事项:(1)基于合同角度分析,必须高度关注PPP 合同中关于社会资本对SPV 股权转让的条例,上述已经成为未来应用REITs 的基础前提。(2)基于回报机制角度分析供水、义务教育、垃圾处理等项目中,多为准经营类项目和非经营类项目,项目收入无法包含成本,也无法应用REITs,并非优良基础资产。对于高速公路、燃气、供热等项目来说,由于现金流稳定、需求稳定,可以脱离主体信用,通过REITs 方式实现再融资。(3)基于项目阶段分析可知,项目全寿命周期内,不同阶段产生的风险也不同。建设期结束后仍需3~5 年时间培育,此时收入才能稳步上升,全面进入发展成熟期,基础资产也达到最佳状态。利用REITs 公募发型,可以产生稳定分红。
PPP 项目进入运营阶段后,可以通过项目企业股权作为标的资产进行融资,实现存量资产盘活。目前,国内资产证券化实务中,多以股权或者股权收益权组委基础资产项目,集中在私募REITs 项目中。因此在未来发展中,REITs 与PPP 项目可以参考上述方式,确保REITs 成为基础设施PPP 项目的投资退出与再投资渠道。
基于法律层面,首先应密切关注REITs 的核心关系,即信托关系。在治理过程中,应高效监督和管理信托关联方。基于制度层面,建立系统性、全面性制度框架,全面落实REITs 在基础设施PPP 项目中的应用标准,明确发行规则、上市规则与交易规则,细致划分不同关联方的权利与职责,以此确保关联方合作协调,为REITs 提供市场化运行环境。基于税收角度分析,政府部门应提供政策支持,防止出现双重课税问题。对于公募基于权益型的REITs,不仅要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还应隔离风险问题,以此处理基础资产信用不独立问题。金融产品流通具备可交易性与标准化,所以在实践操作中,应优先考虑市场化水平较高的项目,这样可以确保现金流稳定,并且具备可预期性。基于投资回报角度分析,能够全面满足公众的投资意愿。
REITs 在基础设施PPP 项目中应用时,应注意PPP-ABS发行规则对于REITs 的影响。当前,PPP-ABS 发行规则对项目公司控制权及经营责任转移的限制较多,按照PPP-ABS 挂牌确认指南可知,PPP 项目公司控股股东在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时,不能改变实际控制权与运营责任,也不对基础设施建设的稳定性造成影响。在REITs 架构中,项目公司股权由公募基金持有,PPP-AB”发行规则限制社会资源股权,将会阻碍REITs 发行。
上述规定主要是针对PPP-ABS 提出,其基础资产为项目收益权与债性特点决定,基于REITs 架构的ABS,主要是限制公募基金投向,并且规避双十原则,因此,具备明显的“通道”功能。所以应特别安排REITs 中的ABS 发行条件,以免原有规定对新模式应用造成限制影响。
综上所述,在基础设施PPP 项目中,由于市场容量大,参与企业多,对于融资和盘活存量的需求高,能够为金融创新提供基础前提。由于资本市场的参与,PPP 项目可以实现规范化发展,因此金融创新也可以促进PPP 项目发展。REITs 与PPP 项目属于相互促进关系,将REITs 应用到基础设施PPP 项目中,有助于提升项目流动性,还能加强投资人的投资能力,将名股实债转化为权益融资,以此缓解债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