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印发通知,对北京市房山区、河北省承德市滦平县、吉林省四平市双辽市等20个列为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拟激励对象的县(区、市)进行公示。
通知指出,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要求,经组织专家对各省(区、市)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情况进行评价,并由相关省(区、市)各推荐1个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县(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北京市房山区、河北省承德市滦平县、山西省长治市平顺县、吉林省四平市双辽市、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拜泉县、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山东省济宁市泗水县、河南省洛阳市嵩县、湖北省孝感市安陆市、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保靖县、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大化瑶族自治县、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长顺县、云南省曲靖市会泽县、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工布江达县、陕西省安康市白河县、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昌吉市为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拟激励对象。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汛前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通知,要求在推进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同时,做好城市排水防涝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务)主管部门要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坚决杜绝侥幸心理,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强化防大汛、防极端降雨意识,督促本地区城市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2021年全国城市排水防涝安全及重要易涝点整治责任人名单的通告》要求,将工作责任逐一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个人,消除责任盲区和监管空白。
指导督促城市排水主管部门做好以下几项工作:全面开展内涝积水隐患排查,建立清单和台账,力争汛前整治到位,对于汛前难以整治到位的,制定专门处置方案,防范安全事故;加强作业安全管理,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设施维护养护从业人员卫生健康防护;开展应急演练,总结往年排水防涝工作中的难点堵点和暴露出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修订完善排水防涝应急预案;加快设施建设补短板,编制排水防涝系统化实施方案,着力用系统的方法解决城市内涝问题,统筹落实具体建设项目,加强施工质量管理,补齐排水防涝设施短板。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强调,城市排水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气象、应急管理、水利、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的信息共享与联动,建立健全城区水系、排水管渠与周边江河湖海、水库等“联排联调”运行管理模式。按要求加强值班值守,掌握雨情、涝情、水情,迅速采取应对措施。严格执行汛期涝情“一日一报”制度,按时报告内涝积水基本情况、成因及应对措施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城市排水防涝安全知识宣传力度,及时发布预警预报信息,第一时间回应社会关切,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中国残联、全国老龄办联合发布通知,授予72个市县村镇为“创建全国无障碍环境示范市县村镇”并予以表彰,同时授予74个市县村镇为“创建全国无障碍环境达标市县村镇”。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开展无障碍环境市县村镇创建工作的通知,各地积极创建全国无障碍环境市县村镇,强化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做了大量扎实细致的工作,涌现出一批创建成效显著的市县村镇。
通知要求,受表彰的市县村镇要认真总结经验,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切实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无障碍环境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明确“十四五”无障碍环境建设目标和任务,并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要结合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和乡村建设行动,广泛动员各方力量参与,严格执行建设标准和规范要求,进一步提升无障碍环境建设质量和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实施城市雨污合流管网改造,补齐污水收集基础设施短板,对解决城市内涝、消除黑臭水体、提升水环境质量具有重要意义。近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全省城市雨污合流管网改造的通知》,明确到2025年,全省市、县(市、区)城市建成区全部完成现有雨污合流管网改造,其中南四湖流域市、县(市、区)2023年年底前完成改造。
山东省在以往城市建设发展过程中,由于“重地上、轻地下”以及资金不到位等原因,建设了部分雨污合流管网,对水环境造成一定污染危害。根据《通知》,各市、县(市、区)要立即对城市建成区范围内雨污合流管网开展摸底调查,系统掌握管网布局、管材管径等信息,形成雨污合流管网系统图,根据排查摸底情况,科学编制城市雨污合流管网改造计划,纳入“十四五”城市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确保五年内全部完成改造任务。各地应结合本地经济社会水平和城市发展规划,确定年度改造任务,列入当地政府年度城市建设投资计划。
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各地应合理设计、避免浪费,对原有合流管道进行全面分析,改为雨水管道或污水管道。积极采用新型优质管材,推行混凝土现浇或装配式预制检查井,淘汰砖砌井。优先选择施工方便、开挖量小的施工工艺和方法,减少对城市环境和居民出行影响。为确保工程质量,要建立排水管网设计审查机制,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落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5方主体责任。城市排水管网工程竣工验收必须开展闭水或闭气试验,建立内窥检测制度。要贯彻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城市道路雨水井不宜设在立沿石旁边,需经微型湿地、下沉式绿地或植草沟等过滤后再排入雨水井,增强城市海绵能力。
在管理方面,要推广“厂网一体化”建管模式,将城市污水处理厂及汇水范围内的污水管网建设、维护、管理合并交由污水处理投资商一体化运营。针对排水管网处于地下、养护管理缺乏质量管控机制等情况,鼓励成立专业排水公司,专门负责排水管网养护管理。加快推进市政污水管网养护管理向居住小区延伸,从源头到末端实行统一管理,消除污水管网管理空白。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一步加强审批标准化、智能化、便捷化建设,加快形成网上线下一体化审批管理服务体系,切实优化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资质资格审批手续,持续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水平。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全面落实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的要求,精简了30项自治区本级审批的房地产和建筑业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类申报材料,将企业资质、人员资格注册时限压缩至5~18个工作日内。
同时,全面实行“容缺+承诺”制,应承诺尽承诺,减少中间环节,降低办事成本。目前,已对21项企业资格(人员资格)类申报材料进行了容缺受理,共55项申报材料进入首批承诺制清单。加快推广电子证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13个事项已全部实现证照电子化,累计发出电子证照9万余本。开展帮办代办服务,已办理企业资质、人员资格注册事项116件。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还推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举措落地落实,切实做到应减尽减、应放尽放。目前,已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下3种资质和建筑业企业专业承包序列中7项审批权下放至盟市,并加强指导,确保放得下、接得住。
目前,湖南省获得命名的省级园林城市(县城)总数达56个。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发布消息称,该厅已修订完成《湖南省园林城市园林县城管理办法》《湖南省园林城市园林县城标准》,将加强动态监管、推动创建升级列为重要内容。
据了解,此次修订内容包括:简化申报程序,将过去逐级申请评定修改为“申报城市(县城)政府向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交申报申请”;优化评审程序,强化资料审查和申报条件审查,每两年开展1次,偶数年为申报年,奇数年为评审年;强化动态监管,已获命名的园林城市(县城)每年开展1次自查。
此外,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还对考核标准进行了大幅完善,将园林城市现行指标修改为综合管理、绿地建设、建设管控、市政设施、综合评定等7大类39项指标,否决项由5项调整为10项(园林县城为9项),新增了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公园规范化建设管理、绿道规划建设、节约型园林、生态空间保护、城市生态修复、公众参与等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