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平阳县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2021-03-31 12:16刘鹏发马华建
广西城镇建设 2021年10期
关键词:平阳县小城镇整治

□ 刘鹏发 马华建

“两美”浙江是浙江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提出的“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新的战略部署,通过“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系列组合拳,整体提升浙江省城市的综合面貌。与此同时,浙江省针对农村也开展了“美丽乡村”建设等活动以改善农村面貌,而小城镇作为城市和农村的联系纽带,环境和面貌却不尽如人意,乱象凸显。为补齐小城镇环境发展的短板,加快推进“两美”浙江建设,浙江省委、省政府提出自2016年9月起,用3年时间在全省开展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着力提升小城镇发展水平。

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作为改善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小城镇环境形象和面貌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政府有义务和责任做好这项工作,提高广大百姓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根据《浙江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浙委办发〔2016〕70号)[1],平阳县除昆阳镇以外的15个乡镇列入了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对象,分别是萧江镇、腾蛟镇、顺溪镇、怀溪镇、青街乡、南麂镇、鳌江镇、万全镇、山门镇、南雁镇、凤卧镇、闹村乡、水头镇、麻步镇、海西镇[2]。

1 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的内容

根据《浙江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浙委办发〔2016〕70号)和《浙江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技术导则》等相关文件,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是以“一加强三整治”为主要内容,即“加强规划设计引领,整治环境卫生、整治城镇秩序、整治乡容镇貌”。加强规划设计引领包括编制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加强整体风貌规划管控等内容;整治环境卫生包括加强地面保洁、保持水体清洁、争创卫生乡镇;整治城镇秩序包括治理道乱占、治理车乱开、治理房乱建、治理线乱拉等内容;整治乡容镇貌包括加强沿街立面整治、整治低小散块状行业、完善配套设施、提升园林绿化等内容。

2 平阳县小城镇环境现状与特征

当前平阳县乡镇的总体环境卫生状况较差,城镇秩序乱象明显,城镇乡容镇貌“眼花缭乱”,小城镇环境现状总体上呈现“脏乱差”。主要表现如下。

环境卫生方面:地面保洁力度不够,垃圾收集不到位,生活污水收集不到位,存在污水直排河道现象等。

城镇秩序方面:各种弱电线路乱拉、无序,形成空中蜘蛛网;城镇中断头路较多,道路通达性较差、路网设置不合理;道路路面破损时有发生,道路交通设施设计存在诸多不合理不规范的情况,部分道路交叉口缺乏交通信号灯控制,行人、车辆无序行驶,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较大;集贸市场秩序较乱,摊位设置杂乱无章。

乡容镇貌方面:建筑立面颜色不协调,存在少量的违章建房,城镇生活服务设施缺乏,公园、污水处理设施等配套设施不足,低小散块状企业与居住区混杂,居住环境较差且存在安全隐患。

3 平阳县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3.1 工作人员调整频繁,不利于工作推进

自2016年9月份启动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以来,各乡镇按照上级要求组建了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办公室,抽调专项工作人员参与其中。但是由于工作人员变动频繁,工作内容涉及面较多,新的工作人员需要一段时间才能重新熟悉并厘清工作内容,再因前后工作人员的交接未能有序衔接,导致工作易产生同一问题重复出现等现象,不利于推进工作,致使工作成效较差。

3.2 整治规划编制欠科学,整治范围偏大

由于上级部门要求平阳县2017年3月底前编制完成全县15个乡镇的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规划,而平阳县实际启动规划编制时间为2016年12月,规划编制时间紧、任务重,整治范围划定难免仓促和考虑不周,同时乡镇对整治规划的认识不足,以及受融资政策宽松的影响,导致当乡镇在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际开展阶段的时候,却发现规划编制中划定整治范围普遍过大,均超过了各乡镇的现状建成区。比如腾蛟镇现状建成区只有1.16km2,而规划整治范围面积为2.06km2;萧江镇现状建成区只有2.34km2,而规划整治范围面积为4.14km2,南麂镇规划整治范围为全镇域7.6km2。整治范围过大,导致整治工作任务较多,同时乡镇人力、财力不匹配,导致整治任务难以完成或难以达到预期成效。

3.3 财政资金不足,项目实施困难

从15个乡镇环境综合整治规划文本确定的整治项目库来看,每个乡镇的整治项目偏多,出现实施困难的情况。一是整治项目设置不合理,没有结合实际情况科学设置,部分整治项目过于高大上、操作性不强、实施性较差。二是整治项目资金投入大,平阳县2017年达标乡镇的整治项目数101个,计划投资总额47.8亿元;2018年达标乡镇的整治项目数139个,计划投资总额11.50亿元;2019年达标乡镇的整治项目数74个,计划投资总额22.20亿元;3年计划投资总额81.50亿元,而平阳县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才38.03亿元[3],属于典型的“吃饭型财政”,现有财政收入难以支撑如此大的项目支出,势必会导致整治项目难以实施或实施成效降低。

3.4 领导重视不足,积极性不高

一是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涉及“三整治”内容较多,而各乡镇又存在财政资金困难,加上乡镇领导重视不足,导致各乡镇均在等待上级财政支持,只是开展一些投入小的环境整治类项目,如环卫保洁项目。二是对于需要资金量大的工程类的项目推进较为缓慢,乡镇干部从上至下的积极性弱,总以没有资金保障为理由而懈怠。三是对于不是当年考核验收的乡镇,乡镇领导有“等一等”的思想,等到考核验收当年再来开展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致使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推进较慢,势必影响总体整治成效和考核验收。

3.5 公众参与不足,社会力量引导不够

从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3年的情况来看,整治过程中百姓对整治工作不够理解,支持度不高,参与度不足。主要表现在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百姓存在反感和不支持现象。在整治环境卫生和城镇秩序方面,需要百姓的全面参与和支持,需要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才能保障环境卫生和城镇秩序整治成效明显。

4 平阳县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对策建议

4.1 工作人员保持稳定,禁止任意调整

一是为了保障工作的连贯性,乡镇整治办工作人员不能随意调整,一旦确定工作人员后,必须保证在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时间内不能变动,包括考核前和考核通过后的长效巩固提升阶段,以免因工作人员的调整导致接手人员不熟悉工作内容,影响工作推进。二是为了避免乡镇随意调整工作人员,建议乡镇整治办工作人员调整需要征求县级主管部门意见,从而保证工作人员的稳定性和工作的连续性。

4.2 科学编制整治规划,合理确定整治项目和整治范围

各乡镇应根据自身的人力、财力、物力等资源科学编制整治规划。结合乡镇的实际现状建成区范围,合理确定今后类似的环境综合整治范围和整治项目,从而实现以有限的财力、人力来完成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避免因整治范围过大带来整治工作任务重和整治项目过多导致财力不足,以致难以及时完成整治项目,影响整治工作成效。

4.3 引入社会资本,缓解财政资金压力

针对平阳县及各乡镇财政资金困难的实际,各乡镇政府应大力引进民间资本投入,发动社会乡贤和在外经商人士参与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以获得他们的支持,从而缓解资金不足问题。另外,平阳县有关部门、县财政局积极向上争取更多专项资金补助的同时,县政府应积极发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专项债券,为全面完成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4.4 主要领导挂帅,推动工作落实

建议由乡镇主要领导担任乡镇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组长,每周由乡镇党委书记或镇长召开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例会,督查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建立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各分管领导负责推进各自领域内的工作任务的机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协同制度,共同推动工作落实。

4.5 广泛宣传发动,引导全民参与

平阳县及各乡镇大力宣传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意义和已有整治成效,在县级报纸、新闻网站、电视台等平台上开设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宣传专栏,介绍环境综合整治的工作成效,让不同类型、不同年龄段的居民了解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意义、成效,从而获得居民的大力支持,引导全民自觉地参与到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来,为今后顺利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赢得群众基础。

5 结语

本文对平阳县2017—2019年开展的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实际情况和存在问题进行思考,提出了平阳县推进类似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对策建议,并为美丽城镇建设工作提供一些借鉴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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