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健康有序发展,规范工业互联网标识服务,保护用户合法权益,保障标识解析体系安全可靠运行,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于近日印发《工业互联网标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含20个条款,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办法》指出,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境内标识服务实施监督管理,主要职责是制定工业互联网标识管理政策文件、发展规划和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架构;管理根节点运行机构、国家顶级节点运行机构、标识注册管理机构、递归节点运行机构;管理工业互联网标识服务;负责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的网络安全管理;依法保护用户信息和合法权益;负责与工业互联网标识有关的国际协调;管理其他工业互联网标识服务相关活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标识服务实施监督管理,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标识管理政策文件、发展规划和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架构;管理标识注册服务机构、递归节点运行机构;协助工业和信息化部对标识服务机构进行管理;管理工业互联网标识服务;负责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系统的网络安全管理;依法保护用户信息和合法权益;管理其他工业互联网标识服务相关活动。
《办法》强调,标识服务机构应当根据《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取得工业和信息化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以下统称电信管理机构)的相应许可。根节点运行机构应当取得“互联网域名根服务器设置及其运行机构”许可。国家顶级节点运行机构、标识注册管理机构应当取得“互联网域名注册管理机构”许可。标识注册服务机构应当取得“互联网域名注册服务机构”许可。递归节点运行机构应当取得“域名解析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办法》还明确了标识注册管理机构、标识注册服务机构以及标识服务机构等的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