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德林
(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甘肃 兰州 730030)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城镇居民出行需求的日益增长,城市轨道交通是现代化城市交通发展方向,是解决城市拥堵“大城市病”、改善公众出行条件的最有效途径,也是建设绿色城市、智慧城市的有效途径。而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过程中,进行管线迁改的时间和成本占用了工程项目的很大一部分比例,甚至成为制约整个工程推进的严重障碍,因此对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线迁改模式和成本控制方法的选择尤其关键,对项目建设管线迁改与成本控制具有重大意义。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进行管线迁改工作实施中,经常出现市政配套管网设施才开始进行调整、优化、升级等现象,而此类问题在管线迁改施工阶段的发生,造成的结果就是现场管线迁改工作的停滞。相关市政管理部门和管线产权单位对市政管网进行分析、调整、设计、准备实施等工作,对轨道交通管迁工作造成工期不可控、管理成本增加等不良影响,所以在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阶段,政府管理部门应同步推进城市市政管网系统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等规划工作。因为在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线网规划确定的同时也是城市分区域、分版块功能调整与升级优化的过程。城市市政管网系统的新建、改建、扩建等规划与地铁线网规划相结合,在管线迁改实施过程中的费用成本分担应由政府部门统一确定费用来源和相关单位的分担比例,是对轨道交通建设管线迁改成本控制的有效方法措施。
前期规划工作完成之后开始进行管迁设计工作,在设计阶段对轨道交通建设管线迁改设计需结合城市管网系统的新建、改建、扩建规划要求,对轨道交通建设范围内的管线迁改设计采用综合设计与专业设计相结合的方式,充分查阅、收集各类市政管网档案资料,结合地勘资料在工程建设红线范围内分专业进行管线设计,之后以各专业设计为基础进行综合管迁设计,并对管线改迁常用的三种模式(永久改迁、临时改迁、原位保护)进行技术与成本对比分析,选取最合理的管理改迁模式和合理经济成本,为后期管线迁改施工做好基础设计,减少管线迁改施工阶段的设计变更,更好地进行成本控制。在管线迁改施工中严禁采用“一边施工一边设计”或者“先施工后设计”管线改迁方法。
在轨道交通建设管线迁改施工阶段,管线迁改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实施,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据设计文件组织各类管线的迁改计划,合理安排管线迁改顺序,制定实际可行的实施方案,按照工程施工要求组织管线迁改工作。对专业性较强的管线迁改,可由总承包单位进行专业分包,由管线产权归属单位进行迁改施工。管线迁改总承包单位进行统一协调施工区域范围内的管线迁改工作和组织验收,这种迁改施工模式是当前轨道交通建设管迁施工中最有效的改迁模式,也是成本控制中最合理的模式。
综上所述,轨道交通建设管迁模式与成本控制方法的选择是科学推进轨道交通建设重要的一环,管线迁改工作涉及到规划、设计、施工各个阶段,对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有着决定性作用。目前大多数城市都在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但对轨道交通建设管线迁改与城市管网规划建设系统研究成型推广的方法较少,现实中往往出现“多次改迁、重复改迁”的情况,结合国内先进城市的管理改迁经验和实际管控措施经验,对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改迁模式选择和成本控制提出以下观点与建议。
(1)城市轨道交通管线迁改工作,涉及到城市较多的相关职能部门和众多的管线产权单位,因管线产权单位的专业性和长期垄断性对外部单位不信任且比较强势,给水、燃气、电力、通讯等各类管线迁改施工手续办理复杂,管理迁改施工中协调工作量大,不可控因素较多,管线迁改工作推进困难,所以政府主管部门的介入和相关组织机构的建立,并在管迁过程中的统一协调管理,对轨道交通建设管线迁改工作的推动具有决定性作用,也是轨道交通建设管线迁改工作最有效的组织管理方式。
(2)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确定后,由政府主管部门领导组织各管线产权单位对市政管网规划进行分析研究,确定管网新建、改建和扩建范围及规格参数必须满足城市规划要求和功能需求,与轨道交通管线迁改同步实施,为城市轨道交通管线迁改设计提供第一手管理迁改设计参数要求,也是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管理迁改成本及工期控制的可靠依据。
(3)城市轨道交通管迁设计过程中,由政府主管部门牵头协调,由建设单位统一组织轨道交通建设范围内的管迁设计工作,由各产权单位进行各专业管线改迁设计,并按相关要求提交设计资料和合理的专业设计费用报价,由设计总承包单位调整确定管线迁改综合设计并给专业分包设计单位进行费用支付,这种方式可以避免各产权单位后期提出变更或者其他要求,控制管迁实施成本。
(4)城市轨道交通管理迁改施工,由建设单位组织管线迁改标段划分,实行总承包模式,有利于总承包单位统一筹划施工计划和成本控制,管线迁改中特殊专业的管线改迁工程可由总承包单位进行专业分包,由相关产权归属单位进行施工,由总承包单位支付费用,且相关费用由政府部门组织协调按照合理的费用进行支付,不得将不合理的专业管迁施工费用由总承包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