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新林(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漳州363000)
近年来,我国高层、超高层建筑项目的建设发展需求居高不下,建筑行业的技术和管理难度也随之增加。而建筑生产安全也备受公众关注,要确保建设项目施工安全,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根据建筑物的施工特点,指派监理人员进行监督,同时提高项目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个人素质,建立完整全面的安全管理体系,以确保施工过程安全。
在高层建筑的施工中,土方、钢筋、模板、混凝土、砌体、装修、设备管线安装等工程量都很大,同时工序多,存在十多个专业工种交叉作业,组织配合十分复杂。由于工程量大,对施工现场管理技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高层建筑体量大、面积大,需要使用大量的各种材料、构配件和机具设备,品种繁多,采购量和运输量庞大。施工需要大量的专业工种、劳动力,需要有大量的人力、物力以及施工技术准备工作,以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同时,施工场地狭小也是施工难点,如何有效分配调整施工现场平面布置,以保证施工顺利进行,也考验着施工单位现场管理水平。
高层建筑生命周期内的建设周期一般要2~4年,超高层建筑工期更长,需要分段交付,结构工期一般为5d~10d一层,常常是两班或三班作业,工期长而紧,且冬季、雨季也必须进行施工,为保证工程质量,应用特殊的施工技术措施,需要合理安排工序,才能缩短工期。同时,还需制定一系列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以保证安全生产。
高层建筑的基础通常情况下都会比较深,地下室一般为1~4层。土方开挖、基坑支护、地基处理、深层降水等安全技术难度大、工艺复杂,对工期和施工安全有着最为直接的影响。
根据《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的相关规定,住宅建筑可按层数来进行划分,10层以上为高层;而公共建筑及综合性建筑总高度超过24m者为高层(不包括高度超过24m的单层主体建筑);建筑物高度超过100m时,不论住宅或公共建筑均为超高层。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解决高空物料、产品、机械设备和人员的垂直运输问题,必须充分选择各种垂直运输机械。同时要妥善管理材料、设备和运输问题,以及运输、水、电、通信问题以及建筑垃圾处理问题等,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施工安全。
高层建筑层数多,高度大。一般来说,工地比较狭窄,多采用立体交叉作业和高层作业。需要多种安全保护措施,例如通讯和防火、防雷、防触电、防坠落等等。为确保现场施工作业人员和行人安全,不发生各种安全事故,须加强安全管理措施。
为保护城市环境,对建筑主体结构和建筑立面装饰标准的要求很高,这使得施工过程中有许多高层户外作业,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来保证施工,特别是新技术的、新材料、新设备和新工艺的应用,必须在安全条件下进行。
在高层建筑当中标准楼层多,为了扩大整体的面积,加速工程进度,一般采用多专业工种,多工序开展流水立体交叉作业;为提高施工效率,施工中采用较多机械进行施工,机械化利用程度高,比一般建筑施工配合复杂,需要解决好多工种、多工序的立体交叉配合及纵横向各方面关系问题,以保证施工在安全状态下合理进行。
建筑工地上存在着大量的农民工,很多农民工安全意识淡薄,缺乏自我保护意识,时常出现违规操作、粗暴施工,安全隐患大。与此同时,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不足,员工素质水平不均衡,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甚至于还有诸多的人员并未持有相关工种岗位证就上岗作业的现象。
在施工单位的管理中,国家对其安全生产有着严格的要求,这些施工单位也依规制定了许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然而在施工的项目中,很多施工单位只是把这些制度落在了表面上,在纸面上和墙壁上都能看到安全生产的标语和口号,但是没有落到实处,现场施工落实不到位,甚至相关人员都没有得到相应的岗前培训。
安全资金和安全设施投入是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保障。一旦受到建设资金没到位、不正当竞争或违规分包、转包等因素的影响,施工单位的安全投入必然不足,施工现场也就必然会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施工单位在制定专项施工方案时,通常都是机械编制,没有结合工程实际情况,与实际情况背道而驰。对审批时批复同意的专项施工方案,在实施过程中有折扣,给施工留下风险隐患。
为了节约施工成本,施工单位为了在施工过程中启动下一道工序前,往往会拆除各种安全防护措施,导致现场安全防护水平达不到要求。对各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不能认真落实,不能彻底整改。
为了节约建设成本,施工单位投资的一些安全设备和器材,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到了使用寿命也没有强制淘汰。使用的防护设施和设备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测试和维护,允许设备在带病情况下工作。
在建筑施工中,人是最重要的决定性的因素。管理人员的素质水平和管理理念,对工程质量的好坏和安全有着决定性的作用。在各个施工环节,做好现场人员资质管理,调动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管理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增强施工人员和施工管理人员施工技术水平,提高现场施工人员和施工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在危大工程分部分项施工前,向施工单位发出书面监理指示,施工单位需按时提交,以安全审查为重点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应当在危大工程施工前组织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其组织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危大工程实行分包的,可以由有关专业分包单位组织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确认并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监理总工程师审核签字,加盖执业章后实施。在审查中的重点要针对安全施工进行,一旦发现不符合法律、法规、规范的情况,应当机立断发回施工单位要求重新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在施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时,应严格按计划进行施工。发现施工单位未按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应当予以纠正。情况严重的,应当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绝执行监理指令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对需要验收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需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为确保工程安全,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合同及时支付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和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在施工前阶段,施工单位必须提交并审批安全设备和固定资金的投入计划方案。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定期跟踪检查安全设备和资金的使用情况。安全设备和资金严重短缺的,限期下达督促整改的督促指示,否则将采取暂停施工、停工或暂缓拨付资金等措施限制施工单位。
由于高层建筑的特点,在施工时不可避免地需要进行立体交叉工作。监理人员在施工前阶段和施工过程中,与施工单位必须一起制定一套完善的立体交叉作业规则和要求,充分利用机械,材料、设备、人员的垂直运输。在项目的施工过程中合理采取多种措施进行立体交叉工作,在施工中不断发现问题,不断解决新问题,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高层建筑因其高度大,这使得在高空中如果发生安全事故时难以进行救援。故而监理人员应会同施工单位等有关部门,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培训,定期进行安全救援培训和演练。通过培训和演练可以使得施工现场的全体人员在发生安全突发事件时更加沉着冷静,迅速撤离到安全的地方,不会造成更大的安全事故。
施工单位通常存在着施工安全资料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没有与现场的实际相结合,随意编制施工安全文件。监理人员在进行安全资料检查时,如发现与实际不符的,应当下达监理指令,限期改正。否则,可按照规定进行经济处罚,以确保安全数据真实反映现场安全施工情况。施工、监理单位需要建立危大工程的安全管理档案。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还应当将专项施工方案及评审、专家论证、交底、现场检查、验收、整改和监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资料纳入档案管理。
在工程项目的施工中,监理人员不仅要了解和掌握施工安全方面的专业知识,还要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充分发挥在施工安全监管中的作用。此外,要加强对作为施工安全主体的施工单位的监督管理,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降到最低,着力实现安全监理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