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志瑞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河南 郑州 450000)
在信息化的时代大背景下,校园贷盛行甚至成为金融发展最迅猛的产品类别。相比于银行贷款,非法校园贷机构以及互联网金融公司的贷款手续更加简便,审批更加迅速,使得大学生能够轻松地获得贷款。但是,非法校园贷往往采用欺骗、暴力手段,例如贷款合同中用月利率、周利率替代年利率,以较低贷款利率的假象呈现给学生等导致学生支付更多的利息。无节制的校园贷款行为会严重危害大学生自身甚至对其家庭产生严重影响。
通常大学生在申请校园贷时要提供个人身份证、联系电话、担保人身份证及其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另外大学生还可以通过借贷平台向高利贷同伙索取“裸贷”,其前提是大学生要向借贷平台提供自己的私密照片。所出示的信息都属于个人隐私,可绝大多数借贷公司借机取巧,从中牟利,将大学生的个人信息泄露,大学生可能会有信息盗用或电话诈骗的隐患。
绝大多数大学生年龄在18—24岁之间,其消费价值观尚未成熟,盲目攀比从众心理严重,非常容易受到社会上超前、过度消费风气的影响。在大学校园里,面对周围同学生活习惯和消费观念的不同,一部分学生难免产生攀比奢靡的心态并激发强烈的消费欲望。但由于大学生没有经济收入,日常生活费仅能从父母那里得到,而每月生活费无法达到他们的期望值,这也就促使了大学生关注并使用低门槛、得钱快的非法“校园贷”。当大学生利用非法贷款获得的金钱购买的名牌鞋子、包包等又会加重这类大学生的虚荣心态,使得这种不良消费风气进一步扩大,进而蔓延整个大学环境。
俗语说“借款容易还款难”。一旦大学生在约定时间不能及时还款,很可能面临暴力催债。当放贷公司面对违约欠债的学生时,他们通常会动用非法手段对大学生进行催债,轻则短信轰炸、电话骚扰,重则非法拘禁、泄露隐私,这极大地影响借款大学生正常的学习生活。转观大学生群体,他们仍处于心智尚未成熟阶段,这些非法催收债款的手段无疑会使其承受巨大的心理压力和精神压力,一些大学生甚至因为不堪忍受催贷者的暴力追讨而发生人身伤亡事件。
大学生作为年轻的消费群体,容易接受超前消费,同时由于家庭教育不到位、社会因素等因素影响,容易出现与其经济能力不相符的消费行为。调查显示,高校学生在借贷平台上进行分期贷款,将钱款用于购买数码设备、名牌衣服、鞋子、包包、化妆品等。购买高价产品首先满足自身需求,同时在同龄人的影响下,高价产品成为无数大学生的一种“追求”,用借贷款购买名牌产品以满足自身的虚荣心。
高校缺乏对于学生德育和金融知识方面的教育,另外高校对于“校园贷”这类校园金融产品不够重视,缺乏风险防控能力。大多数高校很少开设理财消费的专题课程讲座,缺乏对于非法“校园贷”的典型案例的警示宣传。高校没有对“校园贷”进行系统性排查监督,导致各类“校园贷”诈骗事件在高校校园内层出不穷。与此同时,有些高校学生资助工作没有全面地惠及所需学生,使得家境困难的大学生保证不了日常花销,只能选择“校园贷”。
“校园贷”已经渗入我国各大高校,但是在法律上并没有对于“校园贷”做出明确的定义,对于“校园贷”的事后处理也往往只是停留在罚款阶段,没有专门应用于“校园借贷”的相关法律政策。“校园贷”作为一种新的商业模式,由于缺少规范,它的出现很容易暴露监管工作的漏洞,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同时,从《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可看出,银保监会等部门采取暂停网贷机构开展“校园贷”的手段,使得非法网贷机构转向非网贷机构平台,主要表现为借助社交软件掩护个人借贷,从而直接提供交易的行为,这使得非法“校园贷”无法彻底根除。
近年来,高校大学生的消费价值观出现扭曲,盲目跟风、攀比从众心理促使大学生采用校园贷。据调查,大学生选择校园贷很大原因是购买名牌衣服、化妆品以及电子产品,旅游、学生会聚餐等也不在少数。学校应该积极开展与“校园贷”相关主题宣讲活动,重点分析典型案例,阐述校园贷危害,让学生充分了解“校园贷”的风险,从而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和引导大学生形成非法贷款防范风险意识,提倡节俭,反对铺张浪费。应提高判断风险、应对风险的能力,增强学生的防范意识。
第一,加强校园“校园贷”的管理。严格审核涉及信贷消费的公益讲座和相关广告赞助等,让学校成为隔绝社会不良风气,尤其是非法校园贷的重要屏障;同时,对已入驻校园的贷款平台进行有效排查和监督,构建贷款学生信息库,定时了解学生贷款情况,有效防控学生过度的信贷消费行为;另外,切断非法传播渠道,严厉打击校内的非法“校园贷”,对那些借用非法“校园贷”敛财的学生予以警告甚至开除学籍处分。第二,要向大学生普及“校园贷”的相关知识。可以给学生讲授法律知识,以校内专题讲座为载体,提升学生知法、懂法、守法的能力,面对利益受到非法损害时,学会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可以向大学生普及金融方面的知识,采取团日活动、主题班会等形式,让学生正确认识“校园贷”,并在此基础之上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合法的校园贷;还可以通过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大学生安全意识,结合典型案例进行分析,树立起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不给非法“校园贷”留下任何可乘机会。
有关部门应该确立高校金融贷款方面的法律法规,尽早遏制非法“校园贷”,进而规范校园金融服务。可以根据高校大学生的特殊性,制定具有针对性的高校金融领域的法律法规,从而加大对于“非法校园贷”的查处和整顿力度。同时政府部门还可以设立专门的“校园贷”服务热线,供大学生拨打,答疑解惑,以解决借贷过程中出现的维权困难、失信拖欠等一系列问题,保障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校园贷的产生满足大学生的消费需求,却带来一系列严重的问题。本文分析认为,校园贷产生原因主要是学生的消费心理出现偏差,学校教育管理不足,还有政府缺乏针对校园贷的相关法律法规等。为此,本文认为应该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加强学校对校园贷风险的管理,政府完善对校园金融相关领域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