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来宾市象州县的老李因病瘫痪在家,好友韦某上门探望,并主动给老李按摩治病。结果,按摩结束后,老李突然身亡。此事该由谁负责?近日,来宾市象州县法院宣判了。
事后,象州县检察院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对韦某提起公诉。公诉机关认为,老李的特殊体质是其死亡的内在原因,但是韦某高强度的按摩行为,导致老李发生应激反应,导致其猝死,因此按摩与死亡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2020年底,象州县法院开庭审理该案。法庭上,老李的家属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韦某赔偿各项损失75万余元,另外还要求追究韦某“非法行医”的刑事责任,理由是韦某以前经常在社会上到处游荡,过着游医生活。他没取得医生執业资格,实施按摩治疗,收取医药费,最终导致老李死亡。
韦某的代理人则辩解称,该事件只是个意外,愿意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法院认为,虽然韦某收取了200元的托购药酒费,但没有证据证实他曾进行过诊疗活动,他帮老李按摩完全出自善意之举,不构成非法行医罪。该案中,韦某仅凭经验就自告奋勇帮老李治疗,他既不了解老李患有多种基础疾病,是否适合按摩,也不顾及老李在按摩治疗时的痛苦喊叫,仍采用大力道进行按摩。韦某应当预见自己的这种按摩行为有可能产生的后果,但由于他过于自信,最终导致老李被按摩的部位皮肤挫擦伤,继而诱发心肌梗死而发生猝死的后果,应当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
最终,一审法院根据韦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及悔罪表现,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两年。
(《南国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