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金融科技创新案例研究
——以中国工商银行数字供应链融资产品为例

2021-03-25 09:30胡昭瑞田心怡
鄂州大学学报 2021年5期
关键词:商业银行供应链融资

胡昭瑞,田心怡

(1.武汉纺织大学 经济学院,湖北武汉430200;2.武汉纺织大学会计学院,湖北武汉430200)

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一直是困扰银行和企业的一道难题。造成中小企业 “融资难和融资贵”的主要原因在于信息的不对称性,商业银行处于信息劣势地位从而寄希望于高风险溢价和强担保措施来防范贷款无法按时收回的风险。为了使金融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信贷资源得到更合理的配置,商业银行需要在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下进行创新。

“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创新型产品作为金融科技创新所形成的产品之一,在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引领下,受到了商业银行的青睐。近几十年来,我国供应链金融实现了从无到有的飞跃和发展,到现在已历经了线下“1+N”模式、线下模式线上化和“N+1+N”的生态圈三个阶段。经过这几个阶段的发展,商业银行通过供应链金融平台逐渐将供应链上物流、资金流、商流和信息流进行在线归集和整合,并形成数据化的信息,商业银行则可以根据这些信息来确定对中小企业的授信额度。到现阶段,供应链金融经过不断创新,已经逐步突破了核心企业的信用支撑,商业银行和其他类型金融机构直接与综合服务平台连接,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及时识别和有效控制供应链金融中可能出现的风险。[1]

对于供应链金融的内涵,Hofmann(2005)认为供应链金融是由外部供应链服务商及内部企业通过计划、监督及指导金融资源而实现企业价值共创的一种过程。[2]在供应链上下游中小企业与核心企业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上,卢强等(2019)研究发现上下游企业通过增强自身的创新、增强市场反应能力,能促进其更快被供应链核心企业识别,进而再通过核心企业的信用采用有效的供应链金融融资方案提升企业融资绩效。[3]在供应链金融的风险管理方面,SODHI 等(2012)研究认为供应链金融的风险管理应进行更多的实证研究。[4]王海芳等(2020)通过梳理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的文献发现,供应链金融面临新的发展阶段,需要重新评估其原有风险评价体系,探讨企业风险管理新议题。关于供应链金融与互联网平台化,王海芳等(2020)认为基于供应链交易往来数据所形成的大数据分析优势,供应链金融为金融机构跨地区业务发展、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与交易成本提供了广泛的应用前景。[5]

一、中国工商银行数字供应链融资产品

数字供应链融资产品是中国工商银行与核心企业、监管企业等外部合作机构联合开发的针对中小企业融资的创新型产品,该产品通过互联网线上渠道收集供应链上的交易数据,借助应收账款质押、货权质押等风险防范手段,为核心企业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提供在线金融融资服务。在数字供应链融资产品的集成作用下,供应链上各企业与银行的供应链融资模块无缝对接,银行对企业真实贸易背景、信誉状况等非财务指标因素进行实时跟踪,为中小企业的真实信用状况提供了传统融资模式下无法提供的真实信用证明。[6]具体来讲,传统融资模式下,供应商由于缺乏有效的抵押物,如果没有担保人进行担保,将无法获得融资。通过数字供应链融资产品,供应商融资担保方式只要有核心企业的应收账款便可获得融资,从而通过创新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供应链上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现状。在供给侧改革背景下,银行、企业运用“互联网+”思维,构建互联网合作平台,有利于形成融合发展的叠加效应。

工商银行数字供应链融资相比于传统供应链融资有很多优势,对于核心企业,数字供应链融资使核心企业与上下游企业业务操作突破时间、空间、人力限制,实现商务交易电子化,显著降低了传统供应链融资所需的操作成本,也增强了上下游客户合作黏度、保证供应链客户关系的稳定,降低交易风险;.[7]对于供应链上下游企业,数字供应链融资通过运用核心企业的信用支持供应链上下游企业,解决了上下游企业抵押、担保不足的困境,使他们获得周转所需资金。总体来讲,数字供应链融资产品能够使上下游企业加快组织生产,降低融资成本,同时线上操作实现了融资业务的高效便捷。

二、数字供应链融资产品的理论基础和经营模式

(一)理论基础

1.信息不对称理论

信息不对称理论是指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各参与方对有关信息的了解程度是有差异的,获得信息较多的参与方往往处于比信息了解不足的参与方更加有利的地位,从而利用自身的优势地位侵害对方的权益。[8]在银行贷款市场上,商业银行往往处于信息劣势的一方,因而商业银行会要求贷款人提供担保或者保证,或者按照风险——收益匹配原则提高贷款利率,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商业银行把线下供应链金融服务与互联网结合起来,根据核心企业与供应链上其他企业开展贸易活动的交易数据给这些企业发放贷款,同时在线上实时监测贸易的流动情况和相关物流库存数据,确保贸易的真实性,对贷款回收的风险进行实时监控,改变了商业银行处于信息劣势方的地位。

2.交易成本理论

交易成本理论由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科斯在1991年提出,是指交易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确定合作所需要花费的成本。科斯认为市场本身是不确定的,交易成本是为了防范和处理不确定情形下可能产生的风险而产生的费用。供应链金融通过将各参与方整合到一个统一的平台上,对各项交易过程进行监控,一方面对各类风险进行防控,另一方面巩固加强各参与方的稳定关系,从而减少供应链上可能发生的风险,降低交易成本。

3.信贷配给理论

经济学家亚当·斯密(1776年)在他著名的著作《国富论》中对信贷配给现象进行了论述,虽然没直接使用“信贷配给”一词,但说明了信贷配给的实质:当信贷配给的重要影响因素——利率受到外力作用时,信贷就会发生配置的情况。信贷配给是指商业银行面对超额的资金需求时,因无法或不愿提高利率,而采取一些非利率的贷款条件,使部分贷款者退出银行借款市场,借贷市场在非利率条件下达到均衡。斯蒂格利茨和韦斯(1981)从信息结构角度对信贷配给现象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分析,对不完全信息下逆向选择能导致信贷配给作为长期均衡现象存在做了经典性的证明。本斯特和赫尔维格(1987)在斯蒂格利茨和韦斯分析的基础上,对借款者的事后道德风险行为造成的信贷配给现象作了补充论述。供应链金融通过以真实贸易数据为基础进行贷款,缓解了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从而有利于资金的合理配置。

(二)数字供应链融资产品的经营模式

工商银行通过对中大型优质企业专属定制企业电子供应链服务,嵌入企业的生产交易,为大中型企业及其中下游客户量身定制下单采购、支付结算、在线融资、投资理财和信息管理的一站式综合解决方案。同时,通过数字供应链融资产品,工商银行获得了供应链中企业的真实交易数据,从而利用这些数据来对各个企业进行更加真实有效的信用评级,更好地为小微企业提供低成本的资金,促进小微企业的发展。

具体而言,中国工商银行数字供应链融资业务的基本流程是:

对于核心企业的上游供应商而言,办理该业务首先需要由核心企业向银行推荐该供应商并提供相应的贸易信息,然后由供应商和银行申请融资并签约,银行会根据实际要求决定供应商是否需要提供相应的对核心企业的应收账款,然后银行发放贷款。贷款期结束后,供货商偿还贷款并收回应收账款。如供货商发生违约,则工商银行可以处置应收账款。同理,对于核心企业的下游经销商而言,贷款流程与上游供应商基本相似,不同之处在于银行会根据经销商的信用评级决定是否需要经销商提供相应的货物进行货权质押而不是应收账款质押。

(三)数字供应链融资产品面临的风险

数字供应链融资产品作为供应链金融的代表产品之一,其主要优势在于利用核心企业的良好信用为其上游供应商和下游经销商提供融资便利,并通过数字供应链融资产品积累核心企业与其关联企业业务往来数据来控制风险。然而,数字供应链融资产品仍然面临着其他风险,大致可分为外生风险和内生风险。

1.外生风险

金融产品的发展一直处于“创新-监管-再创新-再监管”的螺旋式上升过程中,供应链金融作为一种创新的金融产品,在未来的发展中可能会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监管部门对其加强监管,来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一旦监管部门出台政策,供应链金融平台上的金融业务的约束范围扩大,这将对整个供应链金融体系的运作产生不利影响,从而构成供应链金融的外生风险。

2.内生风险

(1)信息披露及信用风险

在供应链上,上游企业和下游企业的信息披露并不是足够充分的,因此仅仅凭借交易数据进行银行授信仍然是存在较大风险的。同时,由于供应链上企业的密切联系,企业之间的信用风险可能存在着一定的连锁反应。因此,工商银行在数字供应链金融运作过程中需要企业提供一定的财务数据以及其他应披露的信息。

同时,在整条供应链的信用评估中,核心企业的信用评估最为重要,如果核心企业信用评估出现偏差,整条供应链金融将存在巨大的风险。银行在传统信贷风险审查时侧重于关注企业的财务静态数据,数字供应链金融业务的信贷审查则要求商业银行对供应链上的商流、资金流、物流、信息流的数据进行分析和管理,动态分析一段时间内核心企业的交易情况的变化,做出合理有效的信用评估。

(2)企业面临的财务风险

由于供应链金融更加注重企业交易背景下的商流、资金流、物流和信息流,对于供应链上游企业和下游企业的内部财务风险则容易忽视。而如果企业在其他业务上积累过多财务风险,则有可能导致企业出现资金周转困难进而将风险传导至供应链上其他企业,引起连锁反应,因此,商业银行也应该注重各企业的财务风险。

(3)商业银行自身的操作风险

由于供应链金融的平台程序设计、信用评价标准制定以及具体贷款流程等都需要工作人员参与,因此商业银行自身存在一定的操作风险。商业银行可以严格控制线上贷款审批流程,通过定期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和专业化水平,培养员工风险意识和职业道德来降低操作风险。[9]

(四)针对数字供应链融资产品的内部控制

内部控制是商业银行通过制定和实施系统化的制度、流程和方法,实现合法合规、经营和持续发展、有效地管理风险、业务信息记录准确等控制目标的动态过程和机制。与一般的业务相比,供应链金融业务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对内部控制的要求更高,这体现在:

1.供应链金融业务更加侧重于真实的贸易往来,需要对资金流向、资金回笼进行严格的动态追踪,而传统融资业务风险控制的重点在于准入性控制,针对资金流向、资金回笼的控制力度不大,因而容易出现较多的风险问题。

2.对于供应链金融业务,商业银行需要对市场经营环境、政策进行全面分析,同时充分借助外部手段,如监管单位、大数据提供单位等,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手段建立合理可靠的信用评级系统,严格防范信用风险。

3.供应链金融在业务开展过程中涉及的环节较多,若是以单一的部门管理为主,难以确保管理质量的有效性。因此供应链金融需要构建包括严格管理、问责到人、配置合理的应急方案等措施的完善的内控体系。

三、供应链金融存在的问题及发展建议

(一)目前供应链金融存在的问题

以中国工商银行数字供应链融资产品为例,系统地分析供应链金融的内涵、发展状况、理论基础、面临的风险和内部控制,结合有关经济学理论,论证供应链金融对于减少商业银行与中小企业信息不对称、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重要意义,为打破传统的抵押贷款、保证贷款开辟了一条全新的路径。然而,在供应链金融的实际运行当中,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10]

1.供应链金融相关法律体系仍然不够完善

由于供应链金融在我国的发展不过十几年的时间,整体应用仍然不够广泛,尚未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在供应链融资把中小企业的信用与核心企业的信用捆绑、引入第三方物流作为货物监管方、货物质押导致的特定问题、资产处置协议的法律有效性等特定问题上,有关法律存在瑕疵或冲突。

2.商业汇票和银行汇票市场转让不畅导致供应链金融应用深度不够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在票据市场的发展仍然不足,商业汇票和银行汇票在市场上转让不畅,再加上核心企业信用评级成本过高,供应链底层企业难以得到准确有效的信用评级。银行所获得的供应链交易数据信息主要来源于核心企业和一级供应商,而缺乏供应链底层交易相关有效信息的银行对这些处于供应链底层小微企业持有的资产真实性难以准确核实,为了控制贷款风险,商业银行往往只愿意给供应链上的大中型企业融资,导致所谓的供应链金融仅仅触及一级供应商,而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则得不到满足。

(二)供应链金融未来发展的建议

1.区块链与供应链金融的结合

腾讯和联易融共同打造的“微企链”金融平台和浙商银行推出的“仓单通”就是将区块链技术在供应链金融上的成功运用,“微企链”和“仓单通”的成功实践表明了区块链技术实现了凭证上链便捷,数据不可篡改且可追溯的积极作用。同时,区块链技术还加深了核心企业信用向整个产业链条辐射的深度,能解决供应链底层供应商的信息不全问题,提高整个供应链企业的融资效率。

2.完善供应链金融法律法规体系,提高银行开展供应链金融服务的积极性

供应链金融主要以资产支持型信贷产品为主,参与的行为主体多,涉及到多个行业供应链,不同行业的供应链差别很大,担保物形态各异,因此在立法上要注意对担保物权,如应收账款、存货等资产的认定和保护,明确第三者对抗条件、债务人对抗条件等信息。

虽然近年来供应链金融发展迅猛,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也积极探索运用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科技手段,制定了相关的激励措施和免责制度,但小微企业的信息披露不全、经营前景不确定性强等自身特点决定了通过供应链金融来解决其融资难问题仍然任重而道远。商业银行的金融科技创新水平与其他金融机构相比较低,因此商业银行与互联网科技公司的未来合作显得格外重要,中国工商银行作为国有四大行之一,应该在供应链金融创新上更多地承担责任,使我国的金融系统能够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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