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玉妹作常委会工作报告(王辉/摄)
1月25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玉妹作常委会工作报告。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有力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大战大考、对美经贸斗争的冲击、香港“修例风波”的影响和世界经济格局的深刻调整,闯过一个又一个险滩暗礁,战胜一个又一个风险挑战,充分彰显了习近平总书记掌舵领航是战胜一切困难和风险的“定海神针”,充分彰显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省委紧跟党中央决策部署,带领全省干部群众感恩奋进、担当作为,书写了新时代广东改革发展新篇章。
大疫大考面前,在省委直接指挥下,省人大常委会坚定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防控工作的重要要求,主动担当、迅速行动,以我省立法史上最快速度作出关于依法防控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率先修订野生动物保护地方性法规,率先开展疫情防控法律法规汇编和解读,制定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专项计划,检查野生动物保护法、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对医疗废物处置存在的问题进行调研。及时向人大代表发出倡议书,动员代表投身疫情防控,全省五级代表积极响应,医疗卫生战线代表奋不顾身战斗在疫情防控最前线,基层社区代表夜以继日参与联防联控,企业家代表踊跃捐款捐物,展现出新时代人大代表新风采。
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颁布后,常委会第一时间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精心组织学习宣传,召开学习宣传实施座谈会,会同有关部门策划电视专题节目和宣传专栏,举办普法宣传主题活动、民事案件庭审旁听等系列活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抓紧推进与民法典相关配套的地方立法工作,对民法典涉及的193项省的法规开展专项清理,修改和废止18项。
一年来,常委会认真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审议通过地方性法规、决定22件,作出有关重大问题的决定1件,审查批准设区的市法规、决定和自治县单行条例50件,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250件;听取审议19个报告,检查17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1次专题询问、4项专题调研;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13人次;与省政府、省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等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办理代表建议898件;办理群众来信来访4 824件次,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中央、省级主要新闻媒体和全国人大内刊登载反映我省人大工作的稿件858篇次。
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及时跟进学,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常委会党组共55次会议114个议题进行传达学习;坚持突出使命学,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增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使命担当;坚持联系工作实际学,根据省委安排,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广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的使命任务,就立法、监督等工作扎实开展新一轮“深调研”,以创新思路和务实举措谋划推动人大各项工作。通过学习,深化了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的认识,深刻体会到必须坚持以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统揽和指导人大一切工作,才能确保正确政治方向;深刻体会到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人大工作的首要政治原则,最重要的是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最关键的是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必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我们认真执行政治要件闭环落实机制,全年纳入政治要件台账管理共127项,确保件件抓到位、项项落到底,按照严格、及时、全面的要求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全年向省委请示报告70件次;深刻体会到必须牢牢把握人大制度、人大工作在坚持“三者有机统一”中的职责定位,自觉做人大制度的忠实维护者、实践者、捍卫者,更好发挥人大在大局中的职能作用,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人大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去年不管是立法,还是监督等工作,都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围绕落实“1+1+9”工作部署来谋划推进,专门安排加开5次常委会会议,及时跟进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标准化条例,审议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加快数字经济立法,检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我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实施情况,推动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效能。推进外商投资权益保护立法,听取审议大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决定实施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跟踪监督司法机关加强民营企业司法保障整改落实情况,听取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推动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开展沿海经济带西翼产业发展专题调研。拓展优化预算联网监督系统,推动我省预算联网监督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全力支持“双区”建设。及时对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涉及我省相关法规和立法问题开展重点研究,积极推进立法进程。听取审议大湾区(九市)生态环保建设项目省级财政资金支出绩效情况报告并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价,开展大湾区建设政府债券使用情况专题调研,推动强化风险管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检查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实施情况,推动建立健全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全力支持深圳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支持深圳抓紧梳理首批综合改革授权事项中需要修法的项目,支持深圳在人工智能、生物医学等新兴领域加强立法探索,建立健全支持经济特区立法特事特办和对口指导工作机制。
促进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作出制止餐饮浪费的决定,建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长效机制。作出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明确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机制等。制定或修改学校安全条例、宗教事务条例、实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检查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实施情况,推动落实管理主体责任。检查人民调解法和我省实施办法实施情况,推动落实人民调解工作各项制度。开展加强司法鉴定管理和规范司法鉴定行为专题调研,提出加强监管、提高鉴定质量和公信力等建议。
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制定水污染防治条例,听取审议推进碧水攻坚战情况报告,针对水污染防治专题询问指出的8个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四级人大联动监督东江北干流污染防治,推动解决水污染防治中的突出问题。修改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听取审议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报告,推动强化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在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场会介绍省人大依法推进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经验。听取审议2019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检查土壤污染防治法和我省实施办法实施情况。
保障增进民生福祉。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重点推进稳就业、保基本民生等工作,听取审议保居民就业工作情况、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工作情况报告,检查未成年人保护方面法律法规实施情况,重点督办“加快儿科建设,解决儿童看病难问题”等代表建议,跟踪监督学前教育工作情况,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中医药等立法调研。制定促进民族地区发展条例,听取审议巩固脱贫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工作情况报告,跟踪督办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工作,持续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检查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和我省实施办法实施情况,推动完善侨务工作协调机制。
更好发挥代表作用。创新建议办理工作,修订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规定,开展常委会重点督办、常委会领导带队检查督办、专门委员会归口督办、代表连续3年提出建议专项督办;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示范带动,分管副省长牵头领办、重点督办,承办单位认真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加大办理力度,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全部办理答复完毕。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邀请1 165人次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参加常委会立法、监督等工作,组织82 779名五级人大代表开展城乡人居环境整治主题活动,围绕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等专题组织1 257人次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开展集中视察、专题调研,安排3场代表约见活动。组织865人次代表参加学习培训,加强经费保障,提高服务代表水平。
大力推动县乡人大工作取得新成效。经过3年多的共同努力,组织建设明显加强,绝大多数县级人大设置了法制委、财经委,成立了社会委或社会工委,机关工作人员全部达到16名以上;乡镇全部单独设立人大办,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人大街道工委基本配备专职主任和专职工作人员。阵地建设实现全覆盖,基本建成以镇(街)人大代表中心联络站为主、村(居)片区联络站为辅的代表联系群众体系,组织各级代表115 895人次进站接待群众232 667人次,收集意见建议52 741件,推动解决问题43 854个。支持江门市江海区人大常委会更好发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联系点工作得到全国人大充分肯定。职能作用较好发挥,履职更加规范充实,815个县、镇探索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共票决出3 859项实事项目交由政府实施,并加强跟踪监督,推动民生实事更贴民意、更好落地。制度保障全面强化,制定人大街道工委工作条例等,推动基层人大工作制度更加完善。对欠发达地区乡镇人大的工作经费保障提供支持。
各位代表,一年来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省委正确领导的结果,离不开全体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开拓进取、担当作为,离不开“一府一委两院”的通力协作、积极配合,离不开全省人民和社会各界的充分信任、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地看到,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广东的新使命新任务的要求,与广东父老乡亲的期盼,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定差距:立法的精细化、精准度、针对性有待提高,让法律制度的牙齿真正“咬合”起来的监督工作实效有待增强,代表工作仍需不断深化和拓展,推动基层人大更好发挥职能作用有待深化,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等。我们将高度重视,虚心听取代表和各方面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时期的开局之年。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会新使命新任务对人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期待,立足新发展阶段,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打造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落实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紧扣“1+1+9”工作部署,依法履职,奋发进取,推动我省人大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内外环境的深刻变化带来一系列新机遇新挑战,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根据我国新发展阶段、新历史任务、新环境条件,审时度势作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大战略决策。省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提出要在工作部署上充分体现“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的要求,推动各项工作围绕打造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来展开。我们要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对大局大势的科学洞察和战略运筹,统一思想,深化认识,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心怀“国之大者”,增强政治自觉,服从服务中心大局,找准履职尽责的切入点、着力点,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一项一项落实到立法、监督、代表、自身建设等各项工作中去,努力在打造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中扛起人大担当、展现人大作为。
习近平总书记近年3次视察广东,每次都对广东法治建设和立法工作耳提面命,期望之高、要求之具体令人难忘。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具有抓好法治建设有利条件的充分肯定,对广东立法工作要坚持人民有所呼、立法有所应的明确要求,对把广东建设成为全国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的殷切期望,为广东立法提供了行动指南和实现路径。我们要扎扎实实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到实处,以立法高质量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加快数字经济、知识产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市场监管、外商投资权益保护等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积极推进人力资源市场、土地管理、中医药等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领域的立法,加快社会信用、文明行为、司法鉴定管理等涉及解决社会矛盾和社会治理方面的立法。加强“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坚持从广东实际出发,解决突出问题,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推动建立健全与深圳综合改革试点相配套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调整机制。支持深圳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健全立法人才培养机制。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畅通基层反映意见建议“直通车”。
围绕确保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关注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更好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综合运用各种监督形式,在做好经常性法定监督的同时,突出重点依法开展监督工作。完善执法检查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紧扣法律规定逐条对照检查,推动有关方面认真落实法律责任。聚焦构建新发展格局,听取审议扩大内需市场、贯彻实施大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决定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就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作出决定,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出台前的报告,检查专利法和我省专利条例、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实施情况,开展粤港澳大湾区稳定产业链巩固供应链专题调研。聚焦公共卫生安全,听取审议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继续检查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实施情况,听取省政府关于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的实施意见出台前的报告。聚焦做好新阶段“三农”工作,听取审议稳定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工作情况、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情况、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情况报告,听取审议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支出绩效情况报告并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价,检查促进民族地区发展条例实施情况。聚焦社会建设,听取审议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民办教育工作情况报告,检查制止餐饮浪费的决定、养老服务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新业态从业人员劳动保障情况专题调研。聚焦生态环境保护,听取审议水污染防治和万里碧道建设工作情况报告,检查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我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实施情况。聚焦执法监察司法工作,听取审议“七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就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作出决议。听取审议省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审议省法院关于民事审判、省检察院关于民事检察工作情况报告。检查社区矫正法实施情况。
(王辉/摄)
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是人大工作保持生机和活力的重要基础。要加强和改进代表议案建议工作,按照“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和“既要重结果、也要重过程”的要求,创新代表提出高质量建议工作机制,做好做实常委会、专门委员会重点督办工作,探索开展建议办理工作满意度测评,推动建立答复承诺解决事项台账,促进问题解决率和代表、群众满意率“双提升”。推动代表活动提质增效,认真做好“双联系”工作,深化代表对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工作的参与,丰富活动内容,精心组织代表视察、调研、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等活动,围绕“全面推进健康广东建设”,四级人大联动组织五级人大代表开展主题活动,不断增强活动实效。提升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水平,树牢服务代表意识,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改进代表学习培训工作,用好新建的代表履职保障系统,促进代表更好行使权利、履行职责。
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国家权力机关作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加强基层国家政权建设,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重要任务。要坚决落实党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认真做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有关工作。实施“巩固基础、强化履职”两年行动计划,推动巩固县乡人大建设成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继续强化组织建设,推动县级人大健全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加强镇(街)人大办公室建设和人员配备。继续强化阵地建设,切实管好用好代表联络站,达到“全覆盖、标准化、常活动、见实效”要求。继续强化职能作用,推动县乡人大健全工作机制,依法有效行使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规范和加强全省功能区人大工作和建设,在专题调研和试点探索基础上,适时研究制定相关指导意见。继续强化上下联动,密切工作协同,增强推动县乡人大工作的整体合力。
各位代表!
奋进新时代,使命重千钧。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省委领导下,永葆“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以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风雨无阻的精神状态,为奋力推动广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作出人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