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力
回顾2020年,中国经济遭遇新冠疫情的严重冲击,中国金融业也经历了不同寻常的一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我国成为全球唯一实现经济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三大攻坚战取得了决定性成效。研判2021年,世界经济形势仍存在不确定性,我国疫情防控局面依然复杂严峻,经济全面恢复基础尚不牢固。在此背景下,金融业在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中面临着以下突出矛盾:
新冠疫情导致银行业效益下滑。2020年,根据上市银行半年报披露,52家上市银行实现净利润9010.52亿元,同比减少9.05%,这是我国银行业历史上首次出现整体负增长。利润下滑的主要诱因是银行业总体净息差和净利差收窄,实体企业经营困境导致银行贷款不良率攀升。上半年,52家上市银行同期不良金额和逾期金额分别增加了10.19%和4.50%,达到1.74万亿元和1.91万亿元。截至2020年底,银行业累计处置不良资产3.4万亿元,其中第四季度处置规模就占全年的50%。为改善资产不断恶化的预期,上市银行加大拨备计提力度,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同比增加35.74%,达到9157亿元,成为上市银行利润下滑的主要因素。
传统金融机构受到新兴金融业态冲击。2013年以来,以腾讯、阿里巴巴等国内互联网巨头为代表,利用其在技术、渠道和客户资源等方面的后发优势,不断向传统金融业务领域发起挑战。特别是在小微企业和个人客户的零售金融领域,互联网巨头及金融科技企业凭借技术创新和市场开拓能力,开发出众多贴近大众需求的金融产品,不断瓜分广大年轻消费群体的市场份额,在消费信贷等个人信用业务领域也崭露头角,市场占有率不断攀升。以互联网金融为代表的新兴金融对传统金融造成的巨大冲击,正在改变着金融市场格局,更带来金融体系加速“金融脱媒”趋势。
影子银行使监管规则面临考验。影子银行主要指常规银行体系之外的各种金融中介业务,在我国金融体系中有着非同寻常的存在。2012年以来,我国各类金融机构为规避监管,通过各种银行表外业务渠道以及类金融机构提供信贷服务,使影子银行业务快速膨胀。根据《中国影子银行报告》数据,截至2016年,影子银行业务规模已经相当庞大,广义影子银行规模超过90万亿元,狭义影子银行规模亦高达51万亿元。经监管部门整顿规范,截至2019年底,全国狭义和广义影子银行业务规模仍为40万亿元和80万亿元,特别是广义影子银行业务规模占据社会融资总规模的1/3。影子银行导致风险监测体系和监管规则面临考验,部分影子银行业务透支了银行业的社会公信力,一旦风险暴露将危及金融体系稳定。
工业企业债务违约风险陡增。工业部门是我国最大的实体产业部门,也是金融机构业务的主要客户群,其中由大型工业企业主导的融资信用链条是保持金融体系稳定运行的重要环节。2015年以来,我国工业部门因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了债务水平和杠杆率持续下降。但2020年初以来,受新冠疫情的冲击,众多工业部门生产停滞或出现负增长,特别是数量庞大的中小微工业企业效益严重下滑。随着国内疫情形势好转,海外疫情导致出口需求增长,工业生产景气水平总体维持高位。但行业分化较为严重,传统产业部门结构性供需失衡非常严重,行业内结构性调整加剧了淘汰落后产能和劣势企业退出进程,特别是一些地方大型工业企业破产和债务违约,严重影响了金融市场投资者信心。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暴雷频现。根据金融市场统计数据,2020年6月以来,全国金融市场先后有16只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非标产品发生违约,涉及6个省区的12家城投平台,累计非标违约额达到31.33亿元,违约事件涉及的地方政府主要集中在东北地区和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随着地方财政收入增长乏力,防控疫情也使地方财政支出面临压力,可能会波及更多财政薄弱地区的融资平台债券及融资产品发生违约风险,甚者违约事件有可能蔓延到东部地区,这种连锁反应极有可能对国内金融市场造成冲击。
2021年,是我国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站在发展的新起点,中国金融业需要研判新形势、应对新挑战,当务之急要解决好自身存在的突出矛盾,加快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综合能力。
一是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金融活动是现代经济活动的命脉,金融体系的稳定决定着经济稳定和社会稳定。要实现国民经济平稳有序运行,金融监管的首要目标是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各级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要进一步提升金融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在业务操作层面,要动态跟踪评估各种可能发生的风险因素,切实防范实体部门的风险因素向金融部门传播扩散。各级地方政府和金融监管部门应建立防控风险的协调机制,通力合作研判化解各类潜在金融风险。
二是堅定不移地深化金融改革扩大开放。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并不意味着因噎废食放弃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要厘清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内在逻辑,牢牢抓住“以开放倒逼改革”这一重要战略着力点。深化改革必须兼顾服务实体经济、强化风险防控、推进市场化进程以及实现金融业健康发展等多重目标。扩大开放则可在营商环境好和信用状况优的试验区推进包括人民币跨境双向自由流动、利率市场化等系列金融改革,通过更加开放的措施来促进市场环境的优化,为金融业深化改革创造更大的空间。
三是采用市场化手段处置不良资产。解决问题金融机构的重要环节是处置消化金融体系内部的不良资产。通过20多年的实践,我国已建立起相对成熟的不良资产处置制度,积累了丰富的操作经验。监管部门应进一步放宽不良资产处置的行业准入门槛,采用更加市场化的手段处置不良资产,吸引包括海外金融机构在内的市场主体和社会资本参与。将不良资产处置与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有机结合,探索多样化的不良资产处置模式,满足不同市场主体、不同情境下的不良资产处置需求,构建资本要素顺畅流动的金融资产处置机制。
四是防范影子银行形成的衍生金融风险。影子银行存在的基础与金融体系结构性失衡密不可分,规范影子银行经营行为的关键是要解决传统金融业务难以覆盖的金融需求。金融监管部门要严格规范金融机构影子银行的违规行为,切实做到“堵死后门”,关键还要“敞开正门”,将非正规、非标准化融资业务规范化和标准化。切实化解影子银行形成的衍生金融风险,金融机构在完善风控体系和遵循市场规律的前提下,创新应用各种公开市场操作工具,探索资产证券化等满足金融市场的潜在需求,引导金融体系资金精准对接服务实体经济,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积极改善融资结构。
五是强化金融监管科技手段的应用。提升金融监管效率离不开监管科技手段的应用,各级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风险管理部门,要适应金融科技发展趋势,充分挖掘金融科技潜能,补足金融监管滞后于金融科技发展的短板,加快推进监管科技治理能力升级。特别需要引入监管科技(RegTech)相关技术手段,借助云计算、大数据、生物识别、数字加密等前沿技术和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前沿工具,推动金融监管从关注合规、关注机构、关注资本为核心的风险监管,逐步过渡到综合效能监管。
六是完善金融机构市场化退出机制。金融行业的重要职能之一是管理经营金融风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市场环境和经营环境的改变,导致金融机构资产质量恶化或流动性紧张等危机事件时有发生。为此,完善金融机构市场化退出机制势在必行。处置问题金融机构要本着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多方参与的原则,谨慎妥善解决问题金融机构股东、社会公众和其他债权人的利益和诉求,最大限度地将金融机构市场退出造成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及时控制金融风险传导扩散,坚决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