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富富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历史与民族学院 贵州都匀 558000)
易地搬迁脱贫一批是“五个一批”精准脱贫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当前中国新型城镇化背景下推进精准扶贫最为直接和有效的实现形式[1]。作为“精准扶贫”理念下的重要战略决策,“十三五”期间,全国22个省(区、市)约1 400个县(市、区)981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2]。规模巨大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实施引起了学术界的广泛关注,大量学者开始聚焦于易地扶贫搬迁相关问题的研究,易地扶贫搬迁原因、搬迁意愿、搬迁政策、搬迁过程中的问题及解决方案、移民的社会适应、搬迁的社会影响、移民生计问题等在学术界的关注较多,而移民迁移后的社会融入问题关注相对较少。
从社会学视角来看,社会融入是处于弱势地位的主体能动地与特定社区中的个体与群体进行反思性、持续性的社会互动过程[3],易地扶贫搬迁的移民需要经历这一过程才能在迁入地获得平等的社会权利和地位,从而有效融入迁入地的社会环境中。移民由于自身社会资本、物质资本、经济资本、人力资本等的稀缺,在迁入地处于较为弱势地位。移民中的老年群体受限于自身年龄、健康以及语言障碍等因素加之搬迁后生活方式变化、生活成本提升等,致使其在迁入地的弱势地位更为凸显,融入之路更显艰辛。
贵州省大部分农村地区受外部发展条件制约,是全国易地扶贫搬迁的主战场之一,“十三五”期间该地区共完成易地扶贫搬迁188万人,占同期全国搬迁计划的15%。文章面向贵州省十三个民族地区移民安置地展开问卷调查及深度访谈,参照学术界“社会融入”的研究维度,利用因子分析法将老年移民的社会融入划分为经济生活、社会行为、心理归属融入三个维度,通过对这三个维度的深入分析来了解老年移民社会融入现状及困境,并分析其影响因素,在此基础上从宏观统筹(政策帮扶)、中观协调(社会协同)、微观审视(自我融入)三个层面提出民族地区老年移民的社会融入路径。
本文采用分层抽样的方法选取贵州省民族地区荔波县大瑶乡瑶上村、六枝县者相村、紫云县大营乡百花村等十三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地作为调研地点。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条规定老年人的年龄起点标准为60周岁,因此本研究以60周岁及以上的移民作为研究对象。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520份,回收问卷510余份,其中调查对象为老年移民的有效问卷109份。老年移民在安置地平均居住时间为4年,平均搬迁距离为32.6公里,城镇化安置模式为67%,总体上属于无土安置模式。在性别分布上,男性老年移民约占45%,女性老年移民约占55%;在民族分布上,少数民族老年移民有74人;在受教育程度上,具备高中文化程度的老年移民为4人,初中文化程度为11人,小学文化程度为16人,其余老年移民无受教育经历。特别是一些瑶族、彝族的老年移民基本不能用汉语进行日常交流。
国外关于移民社会融入的研究主要是从不同角度分析移民进入到新国度或新社会环境后的融入状态与融入过程,移民的社会融入研究主要集中在移民社会适应及农民的市民化问题上[4]。恩泽格尔的“四维度模型”认为移民在迁入地社会要经历四个维度上的融入,即政治融入、文化融入、社会经济融入、主体社会对移民的接纳或拒斥的融入过程[5]。国内对于社会融入概念的界定还较为模糊,学者们从不同的结构维度来研究移民群体的社会融入状况。如杨菊华将社会融入界定为经济整合、文化接纳、行为适应和身份认同四个维度[6];张文宏等认为城市新移民的社会融入包含心理融入、身份融入、文化融入和经济融入四个方面[7];李培林等认为城市农民工的社会融入可以分为经济、社会、心理、身份四个层次,但四个层次之间并不存在递进关系[8]。在研究对象上农民工群体是国内学者关注的重点,对农民工的社会融入问题主要集中在该群体进入城市后在经济层面、社会层面、心理层面或文化层面的融入[3]。笔者在借鉴以上学者研究成果基础上,结合民族地区易地扶贫搬迁老年移民群体特征,选取了12个能够反映老年移民社会的融入指标,详细指标见表1。
对所选取的各指标进行相关关系的矩阵分析,发现各指标相关性较强。对各指标进行KMO统计检验和巴特利特球度检验,得出两检验值分别为0.714和785.342,证明各指标结构性较强适合做因子分析,且显著水平为0.000,因此变量之间有显著的关系,即有共同因子的存在,且所有指标的共同因子方差都在0.487以上,表明各指标适合做因子分析。对各指标进行主成分提取分析,有三个主要成分的原始特征值大于1,通过解释的总方差计算有三个主要成分的方差累计贡献率达到69.849%,因此本研究将这三个主要成分作为老年移民社会融入的主要因子。开展主成分的成分矩阵分析,如表1所示F1因子与收入水平(0.766)、收入信心(0.717)、汉语熟练程度(0.675)、养老保障(0.647)四个指标密切相关,将F1因子命名为“经济生活融入”因子;F2因子与节日适应(0.778)、饮食适应(0.775)、邻里关系(0.759)、本地人交往(0.612)密切相关,将F2因子命名为“社会行为融入“因子;F3因子与治安环境(0.793)、身份认同(0.712)、户口所在地(0.622)、本地人对移民态度(0.561)密切相关,将F3因子命名为“心理归属融入”因子,因此经济生活融入因子、社会行为融入因子、心理归属融入因子共同构成了本研究中老年移民社会融入的三个维度。
经济生活融入是老年移民在安置地实现社会融入的基础,也是老年移民实现社会行为融入、心理归属融入的前提。老年移民的经济生活融入是指老年移民参与到迁入地生产、消费等经济活动中,与当地居民平等享有就业环境、社会保障等,并与当地居民保持同等生活水平的过程[9]。
在收入水平方面,调查数据显示,迁移后76.1%的老年移民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生活开支主要依靠子女供给及亲友帮扶。而在迁移前有90.8%的老年移民从事农业生产,除了解决自身温饱需求外,额外的农产品还可以向市场出售,获得一定收入来弥补日常生活开支,因此迁移以后老年移民群体相对于其他移民群体在经济开支方面承受了更大压力,由此所引发的心理压力更为凸显。有72.5%的老年移民认为自己的家庭收入低于安置地的平均水平,其中38.5%的老年移民认为自己家庭收入远低于本地居民的平均水平。有限的收入除了维持移民家庭最基本的生活开支外,其他消费支出也变得较为稀缺,从而限制了老年移民在安置地的经济生活的融入。
表 1 老年移民社会融入指标的因子分析
在汉语熟练程度方面,55%的老年移民能够熟练地使用汉语,20.2%的老年移民能勉强使用汉语,其余24.8%的老年移民基本不能讲汉语。汉语水平不足的少数民族老年移民在安置地生活不仅面临着诸如买卖日常用品、观看文娱节目的困境,还制约了其和外界的交流,是少数民族老年移民融入安置地社会环境的重要阻碍因素。
在养老保障方面,老年移民的社会保障主要体现在养老服务、医疗服务及最低生活保障三个方面。调查数据显示,72.5%的老年移民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相关事务还需要在原住地办理。原住地和安置地平均距离达到了32.6公里,且原住地交通不便,远距离办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相关事务给老年移民在安置地的生活融入带来了诸多困扰。在迁移之前有38.5%的老年移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而在迁移以后这一比例下降到29.4%,这就导致搬迁后部分基本无收入来源的老年移民面临着更大的经济压力,增加了其经济生活融入的难度。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当前老年移民在安置地无论是在收入水平、收入信心、养老保障还是在与外界交流上均承受了较大的融入压力,可见经济生活融入是当前老年移民社会融入面临的重要问题。
社会行为融入是老年移民在安置地实现社会融入的必要途径。社会行为是人们在交往和联系中彼此之间相互影响、相互作用产生的各种价值标准及行为模式。老年移民社会行为的融入即老年移民搬迁到安置地以后,以血缘关系、地缘关系为纽带,在理解并遵守当地行为准则及运行规范的前提下,和当地居民及其他移民群体进行良性的社会互动,从而不断提升自身社会资本,扩展自身社会关系网络,最终融入安置地社会环境的过程。
和谐的邻里关系是老年移民在安置地社会行为融入的前提。在邻里关系方面,大多数老年移民对于当前的邻里关系较为满意,但是相对于老年移民搬迁前的邻居关系还是下降明显。如相互到对方家里拜访的比例从搬迁前的84.4%下降到63.3%;相互参加对方红白喜事的比例从搬迁前的92.7%下降到54.1%;结伴逛街赶场的比例从搬迁前的67.9%下降到54.1%。
少数民族地区节日庆典具有彰显民族文化特色,凝聚人心的重要作用,也是老年移民与其他移民及本地人之间提升社会互动频率的重要方式。如布依族的六月六、苗族的三月三、彝族的火把节、水族端节等都是各个少数民族的重要节日。在节日适应方面,移民安置地的节日庆典活动在促进移民融入上还存在很多不利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少数民族节日庆典需要较为广阔的活动场所,大多数的安置地目前还不具备相应条件;第二,迁移后生活成本上升,促使大多数年轻人四处奔波,从而无暇顾及或缺乏精力组织节日庆典活动;第三,节日庆典较为传统且很少融入现代社会元素,对于年轻人的吸引力较低,节日庆典所起到的沟通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与拥有较强社会关系网的本地人交往是老年移民在安置地重构社会关系网络的重要一环。在与本地人交往方面,老年移民中和本地人经常来往的比例为44%,偶尔来往的比例为22%,基本上不来往的占比34%。整体来看,老年移民和本地人的交往频率较低,这必然阻碍老年移民进一步融入安置地的社会环境。
饮食在人们的社会交往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也是老年移民适应安置地社会环境的重要条件。在饮食适应方面,64.2%的老年移民对于安置地的饮食是非常习惯的,27.5%的老年移民基本习惯,仅有8.3%的老年移民不太习惯,总体而言老年移民还是较能适应安置地饮食的。
通过对影响老年移民社会行为融入四个重要指标的深入分析可以看出,相对于经济生活的融入,老年移民在社会行为融入上所面临的融入压力要小一些。但是老年移民社会行为融入的程度还属于较浅层次,所重构的社会关系网络强度还比较弱,这也制约了老年移民进一步融入到安置地的社会环境中。
心理归属是指个体与所属群体间的一种内在的持续的相互纽带关系,是个体对所属群体及其从属关系的适应、认同和维系。老年移民的心理归属融入指老年移民通过长期在安置地生产生活、与其他移民及本地居民持续的社会互动从而逐渐融入到安置地的生活环境,在此基础之上对安置地在文化、秩序及规则、自我身份等实现心理认同和主动维系的过程。从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上来看,老年移民的心理归属属于较高层次的需求,也是老年移民在安置地社会融入程度的表现。
我国户籍所在地是对公民的身份归属在法理上的认证,同时也是身份归属在情感上认同的前提。调查数据显示,71.6%的老年移民户口还在原住地,而在我国与自身权益密切相关的事务往往都在户籍所在地进行办理,而这一现状必然会影响到老年移民对安置地的情感认同。
恩泽格尔等人认为,移民的社会融入不仅仅是移民个体或群体自身对于流入地社会的同化与适应,同时也包含着流入地社会自身在面对移民群体时发生的变化[4],因此本地人对移民的接纳程度也是移民在安置地心理归属融入的重要表现。有11.9%的移民认为本地人对其存在歧视,10.1%认为本地人对其非常歧视。意识形态上的偏见往往通过行为表现出来,这必然会阻碍本地人和移民之间的交往,甚至在必不可少的交集中引发诸如语言、文化理念、生活方式的冲突。
良好的治安环境是移民从心理上融入安置地社会秩序必不可少的条件之一。从调研数据上看,多达37.6%的老年移民认为安置地的社会环境不如原住地。身份认同是老年移民在安置地心理归属融入的外在表现。调研数据显示,有18.3%的老年移民认为自己是外地人,有5.5%的老年移民说不清自己是外地人还是本地人。总体上看,还是有部分老年移民不认同“本地人”的身份及对自身身份归属存在困惑。
通过对老年移民社会融入三个维度即经济生活、社会行为、心理归属各自指标的深入分析,总体上而言,老年移民在经济生活融入方面承受的压力是最大的,集中表现在老年移民在收支方面承受较大压力;相对而言,老年移民在社会行为和心理归属融入方面承受的压力较小,当然实现老年移民社会行为和心理归属的融入最终还是要建立在经济生活融入基础之上的。
老年移民在迁入地的社会融入程度是多种因素综合影响的结果,文章结合调查数据及访谈分析了老年移民社会融入的影响因素。通过上述对老年移民社会融入维度的分析认为,老年移民的年龄、收支水平、安置模式、民族属性对老年移民社会融入影响较大。
迈入老年以后,一般年龄越大身体机能下降越快。此次调查中,老年移民的平均年龄为67.61岁,多达33.1%的老年移民身体处于亚健康状态。由于年龄等的限制,老年移民在迁入地普遍难以从事非农生产,因此在安置地老年移民很少能凭借自身人力资本获取收入。同时,老年移民融入安置地的过程也是老年移民继续社会化的过程,年龄越大继续社会化的难度越大,因此年龄因素成为制约老年移民社会融入的关键性因素。
经济条件是老年移民社会融入的基础,相应地收入越高老年移民社会融入的基础也就越好。此次调查中,老年移民家庭在迁入地年平均收入为16 544元,而年平均支出达到18 200元,家庭年平均支出远高于年平均收入。从家庭比例上看,仅有28.4%的移民家庭年平均收入不低于年平均支出。大多数老年移民家庭经济状况入不敷出,且老年移民在迁入地普遍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因此收支逆差成为制约老年移民社会融入的重要因素。
从安置模式看,如表2所示,集镇及小城镇的安置模式为24.8%,而县城的安置模式高达42.2%。安置模式和老年移民的社会融入程度是密切相关的。在消费水平上,村寨的消费水平普遍低于集镇、小城镇和县城,而集镇、小城镇的消费水平低于县城。在平均搬迁距离上,村寨安置模式移民搬迁的平均距离为5.91公里,集镇、小城镇安置模式移民搬迁的平均距离为10.44公里,县城安置模式移民搬迁的平均距离达到67.75公里。村寨安置模式下,部分老年移民由于搬迁距离较短,能够回到原住地继续从事农业生产,从而获取一定的收入。因此从经济生活融入维度来看,村寨经济生活融入条件对于老年移民来说是好于集镇、小城镇及县城的,集镇、小城镇的经济生活融入条件好于县城。
从社会行为融入维度来看,农村的社会关系网络建立在地缘和血缘关系基础上,因此离原住地越远,老年移民的社会关系网络的强度也就越弱,老年移民重构社会关系网络面临的阻力也就越大,因此从社会行为的融入维度来看,村寨安置模式下的社会行为的融入条件好于集镇、小城镇及县城,集镇、小城镇社会行为融入条件好于县城。
从心理归属融入维度来看,同质性越高的社会环境越有利于老年移民心理归属融入。村寨、集镇、小城镇安置模式都在镇域范围内,原住地和迁入地的社会环境同质性较高;而县城属于县域范围,原住地和迁入地的社会环境异质性较高。从总体上而言,集镇和小城镇、县城为主的安置模式加大了老年移民社会融入的难度。
民族属性也是影响老年移民社会融入的重要因素。此次调查中,32.1%的老年移民为汉族,13.8%为苗族,布依族为25.7%,侗族为16.5%,瑶族为3.7%,其它少数民族为8.2%。集镇、小城镇、县城的安置地主要是以汉文化为主的生活环境,少数民族老年移民社会行为的融入难度更高,如苗族、瑶族的老年移民中还有相当一部分没有掌握汉语。在居住方式上,县城、集镇、小城镇安置地统一规划修建的安置房相对于少数民族传统房屋结构差异大,致使多达59.6%的少数民族老年移民不适应安置地的居住环境。在节日庆典、交往方式方面,安置地也与民族地区存在着较大差异,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老年移民进一步融入安置地的社会环境。
老年移民的社会融入既是一个持续的社会行动的过程,也是一系列社会行为的结果。老年移民需要经历继续社会化的过程,能动地获得融入资源,通过持续性、反思性的社会互动来重构自身的社会网络,并在此基础上对安置地文化、秩序及规则、自我身份等形成认同,实现“移民身份”向“本地人身份”的转变,从而真正融入到安置地的社会环境。老年移民融入到安置地社会环境的过程相对于其它移民群体阻碍更多、难度更大,因此老年移民群体的社会融入更需外界的扶持,当然也需要老年移民积极主动地融入到安置地的社会环境。如图1所示,本文结合生态系统理论,从宏观统筹(政策帮扶)、中观协调(社会协同)、微观审视(自我融入)三个层面构建了民族地区老年移民社会融入的具体路径。
表 2 安置地类型
易地扶贫搬迁是在政府主导下实施的移民项目,移民政策的有效供给是推动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顺利开展的前提。同样移民政策也和老年移民的社会融入程度密切相关,有效的政策帮扶能够更好地助力民族地区老年移民经济生活的融入,也是老年移民实现社会融入的保障。政策帮扶应该重点关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完善老年移民的社会保障体系。集中力量着力解决老年移民在社会保障方面面临的突出问题及迁移后的历史遗留问题,切实落实好移民前后老年移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衔接。在此基础上,探索建立和完善老年移民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制度,将老年移民纳入迁入地的医疗保险系统,并结合地方实际,综合迁移后老年移民家庭条件及其自身情况来制定保障标准,着远长远,统筹协调,探索建立老年移民社会保障的长效机制,更好地助力老年移民社会保障事业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
第二,强化移民社区的养老功能。首先,针对迁移后老年移民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的现状,需要将老年移民纳入迁入地的社会养老服务系统,加快移民社区的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并强化对养老服务机构的动态管理。其次,加强对老年移民社会养老服务理念的宣传,让老年移民能够从心理上接受社区养老服务模式。在此基础上,还可以结合老年移民家庭的经济实际,精准识别其服务需求,通过政策优势积极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到老年移民社区养老服务当中,落实老年移民养老的扶持政策,切实保障老年移民的养老权益。
第三,落实就业帮扶措施。从政策上为身体健康、年纪较轻、家庭贫困的老年移民的就业提供帮扶。如给这部分老年移民提供诸如环卫工人、移民社区安保人员等公益性工作岗位,并出台相关政策联系和鼓励适合老年移民就业需求的用人单位如餐饮、社区物业、农业生产等企业接收老年移民前往就业。独山县鄢家山移民社区管理部门在安置地附近开设了扶贫车间,引进了对工作强度要求较低的诸如生产棒球、耳机的企业,吸引了移民社区大量身体健康的老年移民前往就业。
第四,提升民族地区老年移民的汉语表达能力。针对部分少数民族老年移民不能正常使用汉语进行交流的现状,可以出台相关政策来帮扶这部分老年移民提升汉语表达能力。如组建移民社区脱盲团队,定期深入移民社区通过语言培训提升老年移民的汉语表达能力;与教育等相关部门合作,通过诸如贵州省“脱贫再教育助力脱贫攻坚”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对老年移民开展脱盲再教育培训,提升民族地区老年移民的汉语表达能力。
老年移民需要主动融入到迁入地的社会环境中,同样迁入地也需要为老年移民提供良好的社会融入条件。结构功能主义者帕森斯认为社会是由相互依存的各部分构成的整体系统,各部分在系统中承担一定的功能,社会具有生存和发展所必须的一些条件[10]。因此迁入地社会的各个部分需要在相互协同的基础上发挥各自功能,为老年移民的社会融入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一,迁入地社会需要为老年移民之间及老年移民与当地人的交往创建良好的社交平台。在移民社区内提供较为充裕的公共活动区域,如移民活动室、节日庆典场所、集市等。惠水县摆金镇将当地赶集的场所从镇上迁移到移民安置地内,在给移民增收创造机遇的同时,也为老年移民与当地人之间持续的社会互动提供了条件,促进了移民经济生活及社会行为的融入。
图 1 老年移民社会融入路径
第二,提升移民社区治理水平,为老年移民的社会融入创造良好的社区环境。只有构建多元化的社区治理主体,才能调动社区移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并通过老年移民在内的多元主体的协同互动,促进移民社区的建设,为移民交流创造良好的环境。
第三,针对移民社区引入社会组织,在政府力量难以有效触及的领域,发挥其补充作用[11]。在移民社区培育具有民族文化传承作用且广受老年移民喜爱的民间社会组织,如老年人协会、老年文体团、社区互助组等,以这些组织为纽带扩充老年移民自身社会关系网,增强其对安置地的归属感,从而促进老年移民更好地融入到安置地的社会环境当中。还可以在移民社区引入如社会工作组织、慈善组织、志愿者协会等公益性社会组织,通过给老年移民提供人性化、专业化、个性化服务,更好地帮助老年移民融入到安置地的社会环境。
以往研究发现,外迁移民融入安置地虽然体现出移民与安置区的双向互动,但实际上这种互动主要是以移民融入安置区为主的单向整合[12]。社会融入实质上也是社会行动的结果,韦伯认为,社会行动是这样一种行动,即行动者以他主观所认为的意义而与他人的行为相关[13]。因此老年移民在安置地的社会融入需要主动获得并合理利用迁入地社会资源,通过持续不断的社会行动维护好各种社会关系,并在行动过程中及时反思,不断调整自己的行为和社会关系,只有这样才能对迁入地社会产生认同感和归属感,并获得当地人的接纳和尊重,才能真正实现社会融入[9]。
在迁入地经历继续社会化的过程是老年移民实现社会融入的前提。继续社会化的过程分两种:其一是老年移民通过和外界持续性的社会互动从而逐渐适应迁入地文化、秩序和规则的过程;其二是老年移民年轻一代的家庭成员、亲戚、朋友将迁入地的生活方式、社会准则、价值体系传递给老年移民的过程。我国社会学家周晓虹把过程二称为“文化反哺”[14],通过继续社会化的过程使迁入地外在于老年移民的社会行为规范、准则等内化为老年移民的行为标准。因此老年移民一方面需要主动参与,积极融入到安置地的社会环境中去,另一方面还需要加强和外界群体的沟通,以实现迁入地文化、秩序和规则的内化。
老年移民的社会融入是一个持续性的社会行动。吉登斯认为社会行动是一种持续不断的动态过程,连续性的社会行动既包括时间的连续性也包括社会行动的合理性,如果社会行动终止或出现问题,那意味着移民的社会融入也是失败的,因此老年移民的社会融入需要在长期的社会行动过程之中保持行动的合理性。老年移民需要在长期的社会融入过程之中主动反思自身行为准则以确保符合融入需求。如惠水县摆金镇移民安置地的移民不仅邀请当地居民参与“芦笙节”等民族活动,还主动参与当地居民的文娱活动,增加了彼此之间的互动频率,扩充了自身的社会网络,并通过由此建立的社会关系网获得了安置地附近本地居民撂荒土地的临时免费使用权。
易地扶贫搬迁是民族地区贫困群众脱离贫困的必由之路,但是对于适应能力较弱的老年移民来说也是一条充满艰辛和挑战的融入之路,需要在政策的帮扶和指引下,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力量,激发老年移民自我融入动力,推动老年移民尽快融入到安置地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