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视域下的安徽省农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探究

2021-03-23 01:05张平平鲁成树张明锋
关键词:集约农用地农村土地

张平平,鲁成树,张明锋

(1.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 电子商务学院,安徽 芜湖 241002;2.安徽师范大学 地理与旅游学院,安徽 芜湖 241000;3.安徽省土地勘测规划院,安徽 合肥 230001)

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升级的重要时期,而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升级离不开乡村振兴战略的支撑。乡村振兴的本质在于协调乡村人地关系,乡村振兴的源头即农村土地,核心内容是调整土地权属和组织土地利用,提高土地利用的综合效益[1]。国内众多学者已开始从法学、社会学和经济学角度出发,对乡村振兴内涵的界定、路径选择、农村土地产权改革的新思维、乡村振兴模式的探讨及法律制度完善等方面展开了一定的研究[2-6]。安徽省作为农业大省和粮食主产区,始终努力寻找实现乡村振兴和农村土地合理利用的协同发展模式。近几年,由于安徽省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建设用地需求压力陡增,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资源数量急剧增加,截至2018 年末全省人均耕地已下降到0.083 hm2/人。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科学评价农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对改变农村土地粗放利用和挖潜存量建设用地潜力,缓解用地矛盾起到积极作用[7-11]。本文以安徽省农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作为研究对象,从村庄用地和农用地两个方面构建评价指标体系,选用层次分析法定量评价安徽省农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并通过Eviews 9.5 软件剖析农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度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相互关系,对摸清农村土地低效利用现状,改善农村土地利用布局,实现乡村振兴提供参考。

一、数据来源与研究方法

(一)数据来源

以市为地域研究单元,数据资料主要来源于《中国国土资源公报(2019 年)》《中国国土资源年鉴(2019 年)》《中国农村统计年鉴(2019 年)》《安徽省统计年鉴(2012—2019 年)》安徽省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2012—2018 年)其他报纸杂志以及互联网提供的数据。

(二)研究方法

1.评价指标值无量纲化

采用直线型无量纲化法中的阈值法,即将指标实际值与该指标的某个阈值相对比,从而将指标值转化为量化值。

2.评价指标权重确定

选择层次分析法(AHP),依次通过明确问题,建立层次结构模型,构建矩阵判断评价指标相对重要程度,计算最大特征根以及相对应的特征向量,先进行层次单排序,再进行层次总排序,从而计算一致性指标,最终确定各指标因子相应的权重。

首先,将判断矩阵的每一列归一化=;其次,对每一列归一化的判断矩阵,再按行求和;第三,将向量归一化,(i=1,2,···,n);则W=[W1,W2,···,Wn]T即为所求的特征向量,W的分量Wi就是对应元素单排序的权重值。最后,按(1)式求最大特征根

其中,(AW)i表示AW的第i个分量。

按照层次分析法确定各评价指标的权重,在分别计算安徽省农用地和农村居民点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指标因子的现状值和标准化值,最终采用指数和模型计算综合分值。

二、安徽省农村土地利用现状分析

(一)村庄用地现状与分布

截至2018 年,安徽省耕地总面积5885948.64 hm2,占安徽省土地总面积的42.00%,占比最高;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达到1654591.47 hm2,占安徽省土地总面积的11.81%。安徽省乡镇总计1239个,村庄用地面积1109595.70 hm2,占安徽省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的67.06%,占比较大。其中阜阳、宿州、六安、亳州、滁州村庄用地比率较高,分别占安徽省村庄用地总面积的13.48%、10.70%、10.15%、9.96%、9.31%;分布较少的城市包括黄山、铜陵、马鞍山、淮北,分别占安徽省村庄用地总面积的1.61%、2.46%、2.56%、2.75%。详细情况见图1 所示。

2018 年末,安徽省人均村庄用地为232.60 m2/人,超过国家规定的人均村镇建设用地标准150 m2/人的上限。从行政区域特点来看,各地市人均村庄用地面积均大于150 m2/人,指标超过200 m2/人以上的地市有14 个,在150~200 m2/人的有2 个。其中人均村庄用地面积最高的为滁州市,高达327.39 m2/人;其次是淮北市,为300.17 m2/人,最低是阜阳市,为175.08 m2/人。详见表1。

图1 2018 年安徽省各地市村庄用地面积统计

表1 2018 年安徽省村庄用地现状统计

2012—2018 年期间安徽省人均村庄用地水平均呈现基本持平趋势,总体村庄用地面积控制得较好(表2)。人均村庄用地基本持平有两方面原因:一是村庄用地的整理(迁、并、整、集、转);二是城镇化水平的逐步提高。根据城镇化率与人均村庄用地发展的统一性分析,说明城镇化水平的提高是控制村庄用地外延扩张重要动力。总体上说,大部分地市离国家规定的150 m2/人的上限控制水平有差距,与《安徽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中确定的2020 年人均村庄用地159.37 m2/人控制水平仍存在一定落差。

(二)农村道路用地现状与分布

根据《安徽省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2012—2018 年)》相关资料显示,2012—2018 年期间安徽省农村道路总体增加4741.81 hm2,其中合肥市、淮南市、铜陵市均有较大幅度的上涨,铜陵市上涨年均变化率达到33.60%。此外,其余12 地市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下降幅度最大的有六安市、安庆市,下降面积均超过1000 hm2,详见表3。

三、评价模型构建和结果分析

(一)评价模型构建

由于农村土地利用涉及多种用地类型,本文主要选择农用地和村庄用地二个层面进行评价。评价指标选取主要从全面性和多样性、针对性和具体性、现势性和可量测性等方面考虑,通过定量计算评价值,评测农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1.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1)农用地。农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评价主要从农用地利用强度、效益和投入三个方面开展,评价指标侧重人均耕地、复种指数、有效灌溉率、农用地地均资金投入、单位农用地第一产业产值、森林覆盖率等方面,具体如表4 所示。

表2 安徽省2012、2018 年各市人均耕地和人均村庄用地面积变化对比分析

表3 安徽省2012、2018 年各市农村道路用地面积变化对比分析

(2)村庄用地。村庄用地作为农村建设用地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农村建设用地总量中占比较大。本研究侧重于行政村层面的村庄用地评价,不包括对建制镇用地的评价。指标体系从土地投资强度、土地利用强度和产出等三个方面构建,将固定资产投资、家庭户数、农业总收入等因素考虑进去,具体如表5 所示。

2.评价指标权重及标准值

(1)评价指标权重。根据安徽省各地市农村土地利用现状,以及区域自然地理条件差异,将安徽省分为皖中、皖北、皖南三区,皖中包括六安、合肥、滁州、安庆、马鞍山;皖北包括蚌埠、淮北、淮南、阜阳、宿州、亳州;皖南包括黄山、池州、铜陵、芜湖、宣城,采用层次分析法(AHP)确定不同区域各因素因子权重值。详见表6 和表7。

(2)评价指标标准值。在各类评价指标中,包括正向和双向相关两种类型,其确定标准值的方法也有所差异。对于正相关指标类型,采用合理最高值修正上调一定比例作为指标的标准值。对于双向相关指标类型,采取研究期限内指标平均值为标准值。并且通过实地调查,调研取证,详见表8、表9。

3.评价结果分析

(1)农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分析。从表10可以看出,2018 年安徽省各地市农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区域差异显著。其中,阜阳市农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度分值最高,为81.07%,高出安徽省11%,主要是由于阜阳市地势较为平坦,农用地机械化耕作强度大;最低分值区域是黄山市51.24%,原因在于黄山市受自然地形地貌的影响,林地面积较大,耕地面积少,农用地利用自然条件差,其利用程度和效益提高空间有限。皖北地区农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普遍较高,而皖中地区则相对较低,如六安市仅有52.81%,原因在于该区域山区居多,农用地利用空间狭小。全省农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应结合乡村振兴项目,合理利用农用地,以此提高农用地利用综合效益。

表4 农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指标体系

表5 村庄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指标体系

表6 安徽省农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指标权重值

表7 安徽省村庄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指标权重值

表8 安徽省农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指标标准值

表9 安徽省村庄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指标标准值

(2)村庄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分析。从表10 可以看出,村庄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呈现皖北大于皖南,皖南大于皖中,节约集约利用水平高于安徽省平均水平的有7 个城市。通过总结分析,建议安徽省今后开展乡村振兴的同时,应大力提高村庄已有建设用地利用效率,积极挖掘村庄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潜力。安徽省皖中、皖北、皖南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差距较大,结合不同地区村庄用地利用特点,稳步改变原有不合理的村庄用地布局。

(3)安徽省农村土地利用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变化趋势分析。2012—2018 年间,安徽省农村土地利用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断提高,其中农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度分值从61.68%上升至73.05%,年均上涨1.62%;村庄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度分值从63.09%上升至78.31%,年均上涨2.17%(详细见表11)。村庄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上涨幅度稍快于农用地,主要原因在于安徽省大力推行城镇化进程,采取农村居民点整理,通过拆村并镇、搬迁改造、归并零散地块等手段,解决农村人均宅基地面积偏大、布局松散、存量建设用地低效利用等问题,对提高村庄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

表10 2018 年安徽省农用地和村庄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度分值统计

表11 2012—2018 年安徽省农用地和村庄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度分值

(二)评价值与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相关分析

乡村振兴带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又离不开农村土地的支撑作用。为了进一步说明两者关系,通过Eviews9.5 软件,对2012—2018 年安徽省农用地、村庄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值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均GDP)变化曲线进行相关性拟合,系数达到0.9825、0.9891,相关性明显,变化基本同步,表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与农村土地利用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正相关,两者呈现同步增加趋势。

四、结论

以乡村振兴为背景,分析安徽省农村土地利用现状,构建评价体系测算各地市农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并进行区域比较,每个指标现状值和标准值之间差距明显,评价结果可以看出2012—2018 年期间安徽省农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呈现稳步递增,而部分区域(如安庆市)村庄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仍需待提高,各市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差距较大,发展参差不齐。通过将农用地、村庄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值与人均GDP 进行拟合,相关性较高,说明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与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有关。

总的来说,皖南、皖中、皖北受地形地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影响,农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差异较大,节约集约利用程度不同。应以乡村振兴为契机,对于农用地和村庄用地节约集约水平偏低区域,通过改善农业基础设施生产水平,优化村庄用地环境,充分挖掘农村建设用地潜力,大力发展扶贫产业,促使节约集约利用强度和投入水平逐步提高,增加土地利用综合效益。积极探索乡村振兴和农村土地利用协同发展机制,结合自然社会地理环境和土地利用结构特点,有差异化、有重点的制定相关政策措施,解决好乡村发展的用地矛盾,为乡村振兴提供合理的用地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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