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黑龙江省水产苗种产地检疫

2021-03-22 02:59田洁莉
黑龙江水产 2021年1期

摘要:文章介绍了水产苗种产地检疫的内涵,阐述了实施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工作的重要意义,分析了如何做好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工作,主要包括遵守水生动物防疫检疫的相关法律法规、做好渔业官方兽医资格确认工作、熟悉掌握检疫工作流程、做好渔业官方兽医培训工作等内容。

关键词:水产苗种;产地检疫;渔业官方兽医

中图分类号:S942文献标志码:A

2020年5月,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下发了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办法(试行)》的通知(黑农厅规(2020)8号),此管理办法出台是黑龙江省推进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工作的一个实际步骤,不仅填补了我省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制度的空白,也为全省实现合规管理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1 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内涵

水产苗种是指水生动物的亲本、稚体、幼体、受精卵、发眼卵及其他遗传育种材料等。水产苗种产地检疫是指渔业官方兽医依据农业农村部制定的水产苗种产地检疫相关规程和程序,对出售或者运输的水产苗种(或养殖、出售或者运输合法捕获的野生水产苗种)实施检疫,经检疫合格并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后,方可离开产地(或方可投入养殖场所、出售或者运输)的过程。依法实施水产苗种产地检疫,是为了预防、控制和扑灭水生动物疫病,保障水生动物及其食品安全,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2 实施水产苗种产地检疫的重要意义

渔业高质量发展是“十四五”时期广大水产战线工作者共同奋斗的目标。而渔业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水生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保驾护航。开展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工作,是从源头控制疫病发生和流行的重要措施,是做好水生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做好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工作,既是保障渔民发展养殖生产、增加收入的重要措施,也是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长效机制的根本措施;既涉及产业安全,也涉及人身安全;既涉及养殖企业和个人的持续发展和增收,也事关消费者能吃上绿色、安全、放心的水产品。所以,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开展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做好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工作。

3 如何做好水产苗种产地检疫

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在黑龙江省是一项新生事物,做好此项工作,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3.1 遵守水生动物防疫检疫的相关法律法规

中国开展水生动物防疫检疫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水生动物疫病应急预案》等,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及渔业官方兽医要遵守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实施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工作。

3.2 渔业官方兽医资格确认

《黑龙江省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办法(试行)》中的第二章“渔业官方兽医制度”明确了黑龙江省渔业官方兽医的资格条件,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需填报申请材料,经县(市、区)、市(地)渔业主管部门逐级审查公示后,报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公示合格的,由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发文确认其渔业官方兽医资格。

3.3 严格遵循检疫工作流程

水产苗种产地检疫流程主要包括申报受理、查验相关资料及生产设施状况、临床检查、实验室检测、检疫结果处理和检疫记录等六个步骤。

3.3.1 申报受理。县级以上渔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当地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工作需要,合理设置检疫申报点,并向社会公布检疫申报点、检疫对象和检疫范围。货主应当提交水产苗种检疫申报单。县级渔业主管部门接到检疫申报后,根据来源地或本地相关水生动物疫病情况,做出受理决定。予以受理的,应当及时派出渔业官方兽医到现场或者指定地点实施检疫。

3.3.2 查验相关资料及生产设施状况。渔业官方兽医到达检疫现场后,应查验:苗种生产场的《水域滩涂养殖证》《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检疫苗种《水产养殖生产管理记录》;苗种生产场过去12个月内引种来源地的检疫合格证明;生产设施是否符合农业农村部有关水生动物防疫的规定等内容。

3.3.3 临床检查。临床检查包括群体检查、个体检查、快速试剂盒检查和水质环境检查。

3.3.4 实验室检测。实验室检测须由省级渔业主管部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水生动物疫病诊断实验室承担,并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

3.3.5 检疫结果处理。经检疫合格的水产苗种,由渔业官方兽医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经检疫不合格的水产苗种,由渔业官方兽医出具《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处理通知单》,并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处理。具体包括:可以治疗的,诊疗康复后可以重新申报检疫;发现不明原因死亡或怀疑为水生动物疫情的,應按照《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黑龙江省水生动物疫病应急预案》和农业农村部相关规定处理;病死水生动物应在当地渔业主管部门监督下,由货主按照《染疫水生动物无害化处理规程(SC/T 7015-2011)》技术规范,用焚毁、掩埋或其他物理、化学等方法进行无害化处理。

3.3.6 检疫记录。检疫记录包括检疫申报单和检疫工作记录。渔业官方兽医须填写检疫工作记录,详细登记货主姓名、地址、检疫申报时间、检疫时间、检疫地点、检疫动物种类、数量及用途、检疫处理、检疫证明编号等,并由货主签名。以上检疫记录应保存24个月以上。

3.4 做好渔业官方兽医培训

省级和市(地)渔业主管部门应加强渔业官方兽医的执法培训工作,主要包括防疫检疫的相关法律法规、水生动物产地检疫工作流程、水生动物疑似病例判断及开展检疫工作好的典型经验做法等内容,通过不断的学习交流,提高全省渔业官方兽医的检疫水平。

参考文献:

[1]李清,陈家勇. 水生动物防疫系列宣传图册(一)[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18.1-2.

[2]李清,陈家勇. 水生动物防疫系列宣传图册(二)[M].北京: 中国农业出版社, 2018.1-18.

[3]王德芬.水生动物防疫工作实用手册[M]. 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15.97-98.

Abstract: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connotation of aquatic seed origin quarantine, expounds the significance of implementing aquatic seed origin quarantine, and analyzes how to do a good job of aquatic seed origin quarantine, mainly including: complying with the 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s of aquatic animal epidemic prevention and quarantine; doing a good job of fishery official veterinary qualification confirmation; being familiar with the quarantine work process; doing a good job of fishery official veterinary training work.

Keywords:Aquatic breeding; Origin and quarantine. Fisheries official veterinarian

作者简介:田洁莉(1974.12-),女,黑龙江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高级工程师。研究方向:淡水增养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