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恒 龙, 张 玲 燕
(上海大学 经济学院,上海200444)
2013 年9 月,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访问哈萨克斯坦时初次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10 月,习近平在印度尼西亚国会发表重要演讲,首次提出“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两者简称“一带一路”倡议。自“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各类项目都取得了显著进展和成就,为世界和沿线国家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极大的助力。根据商务部统计,2013—2019 年,中国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之间的货物贸易累计总额已突破7.8 万亿美元,对沿线国家的直接投资额突破1 100 亿美元,新签承包工程合同额近8 000 亿美元,许多重大项目和产业园区逐步建设完成,为实现中国与沿线国家的合作共赢提供了坚实基础。到2020 年1 月末,中国已和138 个国家及30 个国际组织签署了200 份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越来越多的国家加入共建“一带一路”的倡议中来,参与到世界经济产业链之中。
2020 年全球新冠疫情大爆发,对世界各国都产生了极大的冲击,世界经济出现负增长。当前疫情尚未结束,未来还存在着很多不确定性,全球公共卫生危机正演变为世界经济危机。而“一带一路”为抵御疫情对世界经济的冲击,助力世界经济复苏贡献了力量。疫情期间,通过中欧班列和丝路海运将中国与世界连接,保障全球供应链;通过健康丝绸之路,以线上教育、线上会议等形式分享中国抗疫经验和有关新冠病毒的信息,以及运输抗疫物资。中国通过“一带一路”,不断加强与沿线国家的医疗卫生合作,为人类卫生健康治理做出了巨大贡献,也为全球经济复苏提供了极大的助力。
虽然“一带一路”倡议自提出以来发展迅速,获得了越来越多国家的支持,但也面临着诸多挑战和质疑,“债务陷阱论”就是近年来经常被提到的一个话题。西方国家指责中国通过“一带一路”倡议进行的投资项目,加重了沿线国家的债务负担,使它们陷入“债务陷阱”,以此获取相关战略资源和政治利益,“一带一路”倡议是中国推行地缘政治的工具。
“债务陷阱论”的传播和扩散使部分国家和人民对“一带一路”倡议产生了怀疑,这极大地影响了倡议的顺利实施,中国必须做出有力回应,消除人们的顾虑,从而推进“一带一路”倡议的不断发展。因此,我们将通过概念澄清、数据分析对“债务陷阱论”进行分析研究,探讨“一带一路”倡议对沿线国家债务的影响,对“债务陷阱论”做出回应和反驳。
自2013年“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中国与沿线国家的合作进一步紧密,推动了世界的互联互通,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但是中国经济的日益进步和综合实力增强,引起了一些国家的焦虑,印度、美国等国家以斯里兰卡、巴基斯坦等国在与中国合作发展过程中债务负担不断加重为由,大肆宣扬“中国债务陷阱论”,企图歪曲中国“一带一路”倡议的实质,破坏中国与沿线国家的友好关系。
2017年年初,印度学者Chellaney首次提出了“债务陷阱外交论”,他发表《中国的债务陷阱外交》一文,提出中国利用“一带一路”倡议不断扩大地缘政治、经济影响,批评中国通过向具有战略意义的发展中国家大规模放贷,使其无力偿还债务而陷入债务陷阱,进而失去资源甚至主权。[1]2017 年7 月底,中国与斯里兰卡签署特许经营权协议,实行“债转股”,并获得期限为99年的特许经营权,该协议于12 月9 日生效。[2]至此,汉班托塔港成为了指控中国推行“债务陷阱论”的典型案例。同年12 月,Chellaney 发表《中国的债务帝国主义》,以斯里兰卡的汉班托塔港为例,指责中国推行“债务陷阱外交”,利用主权债务实施新的“殖民主义”。[3]2018年1 月,澳大利亚国立大学国家安全学院高级研究员戴维·布鲁斯特指出,中国对斯里兰卡的债务最终使斯里兰卡“欠中国的债,限制了其选择”,并迫使其做出更大的让步,从而将控制权进一步拱手让给了北京。[4]2018 年4 月,印度ANI 新闻社发布的文章展示了高级国防研究中心(C4ADS)的一份报告,该报告认为,中国的临港投资最终为其带来了战略优势,中国对斯汉班托塔港的逐步控制,是通过使其无法偿还债务而选择将租赁控制权割让以达成某种单方面的优惠安排来实现的,中国在斯里兰卡的投资项目多数为虚荣心项目,而不是斯里兰卡经济发展的合法来源。[5]2018 年10 月,特朗普政府驻亚洲高级特使之一警告称,中国正寻求通过“债务陷阱”外交建立“两用设施”,向南太平洋投射军事力量,比如商港,这些商港最终可能会转换为军事基地,美国政府对中国采用债转股的外交手段表示担忧。[6]印度新闻频道在2020 年6 月-7 月发布新闻称,中国一直在通过“一带一路”倡议向沿线国家提供巨额贷款,推行“债务陷阱”政策,从而扩大在世界各地的影响力。[7][8]
自2017 年年底起,关于“中国债务陷阱外交论”的争论愈发热烈,这一论调迎合了西方国家的某些需求,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政客、智库和媒体肆意传播渲染“债务陷阱”,歪曲中国推行“一带一路”倡议的真实意图,使“债务陷阱论”迅速发酵、扩散,遏制了中国“一带一路”倡议的发展。
“债务陷阱”是指债权国通过向债务国提供超额信贷,使债务国政府债务不可持续增长,无法偿还信贷,债权国借此获得相关政治或经济让步。西方国家指责中国通过“一带一路”倡议,向沿线国家发放巨额贷款,以此推行“债务陷阱外交”,从而获得相关战略资源或政治、经济利益。
主权债务的适当增多有利于为国家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金,推动经济发展。债务负担是否造成债务的不可持续增长则应根据债务能否促进该国经济社会的长远健康发展来判断。中国“一带一路”倡议对沿线国家的投资大部分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并且多以贷款的形式提供,而基础设施建设成本高、周期长、短期收益较低、回报周期长,在短时间内确实可能会造成沿线国家的债务问题,但随着基础设施的逐步建设完成,这将有利于沿线国家与其他国家的贸易往来,促进互联互通,产生长期经济利益。“一带一路”倡议并没有使沿线国家陷入“债务陷阱”,中国提出“一带一路”倡议也绝非为了获取任何政治利益,这是一项利于世界、利于人民的倡议。
“债务陷阱”论调的实质是美印等国对中国实行软制衡,从而阻碍中国发展的舆论工具。中国通过“一带一路”倡议加强了与斯里兰卡、巴基斯坦等印度洋国家的合作,其中汉班托塔港的地理位置更是具有战略意义。通过投资建设汉班托塔港,中国可以使在印度洋上的船只有新的航线或停泊处,进一步保障了航行安全。但中国与这些印度洋国家的合作被印度视为是对其在印度洋地区的领导地位进行挑战,影响了印度在南亚地区的利益,因此印度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限制“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债务陷阱论”由印度学者首次提出,而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则在其中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2017 年1 月特朗普上任美国总统后,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阻碍中国的发展,以防中国崛起而挑战其霸权地位,“债务陷阱论”的提出为其反对“一带一路”倡议的言论提供了支持,借此肆意传播、抹黑中国提出“一带一路”倡议的初衷。因此,“债务陷阱论”是美印等国为了各自的国家利益、维护其权力地位而提出的论调,是有违事实的。
自“债务陷阱论”提出以来,国内外学者对此进行了各方面的研究,从不同的角度展开分析,既有批驳的,也有支持这种论调的。
国内学者对有关“一带一路”倡议是中国在推行“债务陷阱”的说法进行了反驳,主要通过实证、案例分析等方法,论证中国提出“一带一路”倡议是为了促进中国及世界经济的共同发展,不存在任何政治方面的企图,关于“债务陷阱论”的指控都是不实的。
邱煜、潘攀通过数理模型和实证检验分析得出,“一带一路”倡议能够通过缩减债务规模和增强债务可持续性抑制沿线国家的债务风险,并且深度参与“一带一路”倡议的国家相对来说债务风险是更低的,论证了中国没有利用“一带一路”倡议推行“债务陷阱外交”。[9]蓝庆新,赵永超通过实证检验中国“一带一路”倡议对沿线国家债务水平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一带一路”倡议通过改善基础设施环境、扩张出口规模等途径使沿线国家债务水平下降,并没有导致其落入“债务陷阱”,关于“债务陷阱论”的指控缺乏严谨性和可靠性。[10]陈智华,梁海剑从主权债务违约风险的角度检验分析了“一带一路”倡议对沿线国家债务的影响,通过因果识别的实证方法检验得出“一带一路”倡议并没有造成沿线国家主权债务的显著增加,反而使其主权债务违约风险呈现出显著下降的趋势,有力地反驳了“债务陷阱论”。[11]
张帅、储斌通过案例分析法,对拉美债务危机中的阿根廷及1997 年亚洲金融危机中的泰国在危机中以及危机后的表现进行了分析,说明两国内外经济体系的封闭性趋势是造成其陷入危机的重要原因,而泰国阶段性的封闭和经济体系的整体开放性则使其能在危机后快速恢复,由此引出“一带一路”倡议是在谋求开放型的经济体系,强调国内经济的开放性,通过互联互通促进沿线国家参与全球价值链生产和全球经济,虽然“一带一路”倡议在推行过程中确实导致了部分国家债务负担的加重,但因此就认为是在推行“债务陷阱论”是不恰当的。[12]卢光盛、马天放分析了“99 年租期”的内涵及成因,指出美、印等国家将“99 年租期”与“债务陷阱”捆绑起来对中国进行质疑,但“99 年租期”的概念是基于殖民历史观念、外媒的刻意炒作以及民众的误读等综合形成的结果,并通过几个国家的具体案例分析指出,中国通过“99 年租期”项目并没有获得任何的相关控制权等,也没有使投资对象国陷入“债务陷阱”,相反,中国的投资给其带来了极大的利益。[13]钟飞腾、张帅通过案例分析研究了“债务陷阱外交论”的出现、传播以及发挥影响的机制,指出东道国权力变更会导致国家发展战略的变动,影响其对“一带一路”倡议的政策选择。此外,目前沿线国家面临的债务风险是可控的,并不算“债务危机”甚至“债务陷阱”,中国对“一带一路”项目贷款的发放符合正常的商业流程,与东道国的发展需求切实相关,条件也不苛刻,中国没有也不会利用债务经济压力去谋求所谓的战略利益,关于“债务陷阱”论的指控是某些国家对中国崛起的政治忧虑,是有违事实的。[14]
国外学者的相关研究则更具多面性,部分学者对“债务陷阱论”提出了反对意见,他们认为“一带一路”倡议促进了沿线国家的共同进步和发展,旨在互利共赢。
Mesafint Tarekegn Yalew 和 Guo Changgang 分析了“一带一路”倡议对埃塞俄比亚的影响,指出“一带一路”倡议是新的全球战略,有利于增强政策协调、金融一体化,推动贸易和投资、文化交流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减少不平衡的区域发展,并且中国对埃塞俄比亚的就业创造、基础设施发展、贸易和投资以及其他相关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受益于中国的经济增长,埃塞俄比亚在之前15年达到了两位数的经济增长。[15]Jordan Calinoff 和David Gordon 认为,斯里兰卡的汉班托塔港案例并不支持“债务陷阱外交”假说,中国仅占斯里兰卡未偿债务的9%至15%,并且汉班托塔港的建设为中国和斯里兰卡带来了双赢局面,虽然BRI 贷款有时加重了越来越多受援国的债务负担,尤其是在新冠疫情引发的全球经济危机背景下,但制造债务困难并不是BRI 的核心目标,中国的“一带一路”倡议并没有积极寻求对部分设施的所有权或控制权,对“债务陷阱外交”的指责缺乏支持性证据。[16]Robert Tama 和Lisinge 认为,可以通过合作实施“一带一路”倡议,加强中非之间的互联互通和贸易往来,实现互利共赢,虽然有许多人批评中国对非洲的投资缺乏透明度和不公平的采购程序等,并且新冠疫情的爆发更是损害了非洲国家偿还中国债务的能力,但BRI 可以帮助非洲大陆满足其巨大的基础设施融资需求,促进非洲贸易的发展,实现工业化、区域一体化及经济转型。[17]Rubiat Saimum 从孟加拉国的角度探讨了“一带一路”倡议的前景,指出中国的巨额发展贷款并不会影响该国的金融稳定,“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行和相关投资有利于加速孟加拉国的基础设施发展,并将其纳入“全球供应链”。[18]Lee Jones 和Shahar Hameiri 对“一带一路”在斯里兰卡和马来西亚的推广进行了分析,指出最有争议的BRI 项目是由受援国政府发起的,中国不能也不会单方面决定以BRI 的名义建造什么,其债务问题主要源于当地精英和西方主导的金融市场的不当行为,中国并没有从中获得战略利益,BRI 不遵循自上而下的计划,而是通过不同的双边互动逐步形成,关于中国在推行“债务陷阱外交”的观点是错误的。[19]Zahid Khan和Guo Changgang 等人概述了中国利用中巴经济走廊使巴基斯坦落入“债务陷阱”,使其成为中国的殖民地或省份的相关批评主张,并对此提出反驳,指出:中巴经济走廊基于两国的共同愿景,其主要目标纯粹为经济发展,两国相互尊重主权,中国的基础设施贷款无意损害其主权或获取任何宝贵资产,并且在巴基斯坦的外债中,中国的贷款只占到了10%至11%,其他贷款均来源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巴黎俱乐部以及其他西方组织,巴基斯坦有财政潜力按时偿还到期贷款。[20]
一些学者进行了客观的分析,对“债务陷阱论”进行了客观的陈述,认为这一问题仍需要继续观察探讨,中国也要不断做出有力回应,消除人们的疑虑。
Murad Ali 分析了中巴经济走廊对巴基斯坦和中国的影响以及是否存在制约和挑战,并评估了中巴经济走廊长期的财政影响,探讨其是否会使巴基斯坦陷入“债务陷阱”。通过分析得出,中巴经济走廊为巴基斯坦提供了更多的发展机会,促进了基础设施和经济的发展,但是如果巴基斯坦继续过度依赖外国贷款而不采取切实措施创造收入,那将很容易产生债务危机。[21]Serafettin Yilmaz 和Liu Changming 认为,中俄战略伙伴关系是BRI 在欧亚扩张的核心,中俄的合作将重塑欧亚地缘经济和地缘政治格局,该倡议下的替代治理范式和话语制造的现实造成了美国等对其关于“债务陷阱”的指控,形成了相关讨论。[22]Jianfu Chen 认为“一带一路”倡议诞生的背景就决定了这一倡议最初被认为是一项地缘政治举措,中国在实施该倡议时采取的特殊做法导致部分国家对其缺乏信任和信心,强化了人们对BRI 是地缘政治和地缘经济操纵的看法,如“债务陷阱外交论”。因此,中国需要让世界相信,BRI在国际合作中是双赢的,对那些担忧和批评做出了有力的回应。[23]Ray Silvius 认为,“一带一路”倡议是一个具有世界秩序意义的中国国家项目,是一个多文明的努力,旨在实现成员共赢,关于评估中国政府是否已经或者将会成功构建以中国为中心的世界秩序,或者BRI 是否以“正和”的方式运作仍是不可知的,指出关于“债务陷阱外交”等政治、经济方面的研究需要得到更多的关注。[24]
不过,也有部分学者认为,“一带一路”倡议是中国推行地缘政治的工具,指责中国通过向沿线国家发放贷款,不断加重受援国的债务负担,从而使其陷入“债务陷阱”。欧洲南亚研究基金会发表的一篇文章指出,中国对非洲以及巴基斯坦等国的资助项目使大量中国人在受援国生活和工作,剥夺了当地的自然资源和就业,阻碍了地区的发展,并且导致了污染、农业用地的破坏和无管制的采矿,对当地经济并没有什么帮助。此外,巴基斯坦被迫以高利率从中国银行获得巨额贷款,为CPEC 提供融资,这可能会使其金融体系崩溃,陷入“债务陷阱”,巴基斯坦背负的中国债务只会不断加深。[25]Nicholas Assef指出,“一带一路”倡议并没有使所有受助国获得经济上的成功,斯里兰卡就是一个重要例子,在中国资助下修建的斯里兰卡汉班托塔港航运流量一直非常低,相关行业难以获得任何动力,马特拉·拉贾帕克萨国际机场也没有实现预期的愿景,成为一个搁浅的资产,港口和机场的损失惨重,使斯里兰卡陷入了中国的债务之中,债台高筑。[26]
综上,国内外学者主要通过实证分析、案例研究等方法对“债务陷阱论”进行了分析论证,探讨中国的资助贷款是否使受援国陷入“债务陷阱”,而关于“一带一路”倡议对受援国债务问题成因影响的分析不多,其中对于沿线国家债务问题的整体性研究则更少,因此,有必要开展这方面的研究,更有力地回应“一带一路”倡议导致“债务陷阱”的不实论调。
相较于理论分析,实证分析能够提供更加直观有力的支撑,因此,我们计划通过“一带一路”沿线部分国家在倡议提出前后的经济发展与债务情况对比(即以2013 年为界)进行分析,并建立模型,以外债总额存量、负债率为被解释变量,以“一带一路”倡议为核心解释变量,以GDP 增长率、出口总额、外商直接投资以及汇率为控制变量,在控制国家层面的固定效应基础上进行多元回归分析,再以外债总额存量增长率、负债率增长率替代被解释变量进行稳健性检验,论证“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是否存在债务问题?该债务问题是否形成了“债务陷阱”?以及“债务陷阱”是否真的是由中国造成的?
国内生产总值(GDP)体现了一国经济发展的总体情况,其中货物和服务出口是促进一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也是俗称拉动GDP 的三驾马车之一,而“一带一路”倡议对沿线国家的影响也主要体现在货物和服务进出口方面。中国通过“一带一路”倡议加大了对沿线国家基础设施的投资,增强了沿线国家与中国以及其他国家的互联互通与交流合作,促进了出口贸易的不断发展,使他们不断融入世界经济循环之中,进而推动其经济发展。因此,本节主要对沿线国家的GDP 发展情况以及出口总额数据进行对比分析。
1.沿线国家GDP发展对比
因巴勒斯坦、波黑以及阿联酋三个国家不在世界银行数据库中,以及巴林、塞浦路斯、爱沙尼亚等21个国家在数据库中的数据缺失,我们选取了“一带一路”64 个沿线国家中能够获得研究所需数据的40 个国家作为分析对象,整理了这些国家2008—2018年的GDP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得到表1。
如表1 所示,在“一带一路”沿线40 个样本国家中,只有12个国家的GDP总量在2018年相比较2012年有所减少,其余28个国家的GDP总量都有所增长,且有35个国家的GDP在2014—2018年都呈现出不断增长的趋势。此外,根据计算,有19 个国家的2018 年GDP增长率小于2012 年GDP 增长率,只有4 个国家的GDP 在2018 年出现负增长,但有27 个国家的GDP 增速都呈现出逐步上升的趋势,经济发展以递增的速度增长,较2013年之前经济发展形势更好。这说明,“一带一路”倡议实施以来,沿线国家大多呈现经济持续增长的趋势。部分国家虽然短时间内经济发展受到一定的负面影响,这可能是由于初期大量引进投资发展基础设施,但并没有阻碍沿线国家经济的可持续增长,长期来看能够推动其经济不断发展,为其偿还外债提供了经济来源。
表1 “一带一路”沿线40国GDP及增长率的分类比较
2.沿线国家出口增长对比
因巴勒斯坦、波黑以及阿联酋三个国家不在世界银行数据库中,以及也门在数据库中的数据缺失,缅甸数据有异常因而省去,我们选取了“一带一路”沿线64 个国家中的59 个国家为分析对象,整理了这些国家2008—2018 年的货物和服务出口总额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得到表2。从表2 数据可得,在59 个样本国家中,有56 个国家的出口总额在2014—2018 年呈现持续增长的趋势,有19 个国家的出口总额在2018 年较2012年有所减少。根据计算,只有7 个国家的出口总额增长率较2012 年下降,2 个国家在2018 年出口负增长。由于基础设施建设周期较长,初期投入成本高而收益较少等原因,短时间内(2014—2015 年)沿线国家的出口略有减少,增速下降,但在2015 年之后,大部分国家的货物和服务出口总额又开始不断增多,有52 国的出口增速都呈现出持续上升的态势。这说明“一带一路”倡议为沿线国家的出口贸易提供了极大的助力,促进了沿线国家与其他国家的合作往来,实现互联互通,并不断融入世界经济之中,进而促进自身经济的长远发展,有利于不断增强其偿债能力。
我们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债务情况分析主要基于负债率和债务率两个指标及其增长率,其中负债率是指一国外债总额存量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值,主要反映一国的外债情况;债务率是指一国外债总额存量与出口总额的比值,主要反映一国的偿债能力,而增长率则能反映负债率和债务率的增速。通过负债率和债务率及其增长率来考察“一带一路”倡议对沿线国家债务情况的影响,验证“债务陷阱”是否真实存在。
表2 “一带一路”沿线59国货物和服务出口总额及增长率的分类比较
因此,我们选取整理了“一带一路”沿线部分国家的外债总额存量数据、GDP 数据以及货物和服务出口数据,整理计算得出其负债率及其增长率和债务率及其增长率,并计算倡议实施前五年(即2008—2013 年)和后五年(即2014—2018 年)负债率及其增长率和债务率及其增长率的平均值,在此基础上进行比较分析,得出表3和表4。
由表3 可得,选取的“一带一路”沿线40个样本国家中,有28个国家的负债率在倡议实施之后上升了,其中23个国家上升比率超过了5%,12 个国家的负债率有所下降。此外,有20 个国家的负债率增长率在2013 年之后有所上升,其中上升超过5%的国家为16 个,20 个国家的负债率增长率下降了,并且增长率下降比率超过5%的国家数量增多。这说明,“一带一路”倡议实施以来,部分沿线国家的债务负担在一定程度上确实增加了,并且根据债务率数据可知,仍有超过半数的国家2018 年的债务率是大于100%的,与2012 年数量持平,这些国家的外债存量超过了出口收入,外债过大,存在债务问题。但债务问题并不等同于“债务陷阱”,沿线国家的这种债务问题是不长久的,与负债率相比,只有20个国家负债率增速在倡议提出之后上升,并且有26 个国家的负债率在2018 年都出现了负增长,只有8 个国家的负债率保持一种递增的速度上涨,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国家的负债率是否开始逐渐下降,还是持续增长,都有待观察,不能据此下结论这些国家已陷入“债务陷阱”。
由表4 可得,在所选取的沿线38 个国家中,25 个国家的债务率上升,并且24 个国家上升比率超过5%,13 个国家的债务率下降,但只有14 个国家的债务率增长率较2013 年之前上升,其中12个国家的债务率增长率上升大于5%,其余24 个国家债务率增长率都有所下降,并且17国债务率增速下降比率都大于5%。这说明,虽然超过一半以上的国家偿债能力在“一带一路”倡议实施之后有所削弱,这可能是由于倡议实施初期大量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短期收益低,偿债能力减弱,以及国际市场利率的变化,但长期来看这种削弱的速度是递减的,大部分沿线国家的偿债能力正在慢慢恢复甚至增强。由此可以推论“一带一路”倡议不仅没有使沿线国家陷入“债务陷阱”之中,反而可能有利于沿线国家经济增长,不断减轻债务压力。
表3 “一带一路”倡议沿线40国负债率及其增长率对比表
表4 “一带一路”倡议沿线38国债务率及其增长率对比表
1.构建模型
我们首先以外债总额存量(debt)为被解释变量,以“一带一路”倡议(obor)为核心解释变量,构建模型(1)研究“一带一路”倡议对沿线国家外债总额的影响。
适当的债务增长有利于为一国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金,从而推动经济发展。因此,仅研究“一带一路”倡议对沿线国家外债总额的影响并不能完全说明其是否加重了沿线国家的债务危机,从而使其陷入“债务陷阱”。基于此,我们以负债率(debtratio)为被解释变量,反映一国债务风险,以“一带一路”倡议为核心解释变量,构建模型(2)研究“一带一路”倡议对沿线国家债务风险的影响。
2.变量选取及说明
由于部分国家数据的不可得性,我们选取了2008—2018 年“一带一路”沿线35 国的数据进行研究,所选数据均来源于世界银行数据库。
(1)被解释变量
我们选取外债总额存量来衡量沿线国家的债务情况,以负债率衡量沿线国家债务风险情况,负债率为一国外债总额存量与GDP 总量的比值,反映了一国经济发展对外债的依赖程度。负债率的值越大,说明该国的债务风险程度越高。
(2)核心解释变量
“一带一路”倡议(obor)。鉴于“一带一路”倡议是在2013 年9 月、10 月才提出,我们以2014年为分界点,2008—2013年obor取值为0,2014—2018 年obor 取值为1,对倡议实施前后沿线国家的债务情况和债务风险进行研究,探讨“一带一路”倡议会产生怎样的影响。
(3)控制变量
GDP 增长率(dgdp)。经济发展有利于增强一国偿还债务的能力,不断减轻债务负担,降低债务风险。而相对于GDP,GDP 增长率更能体现出一国经济发展的质量和趋势,因此,选取GDP 增长率这一指标为控制变量进行研究。
货物和服务出口总额(export)。出口总额的增加有利于一国经济发展,减轻债务风险。
外商直接投资(fdi)。外商直接投资能够反映一国对外开放程度,通过引进外资,促进国内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从而推动经济发展,增强偿还债务能力。
汇率(rate)。汇率上升,本国货币贬值,导致其支付国际债务的能力减弱,增加债务风险。
(4)稳健性检验中的其他变量
外债总额存量增长率(ddebt)。为本期外债总额存量减去上一期外债总额存量后与上一期外债总额存量的比值。
负债率增长率(ddebtratio)。本期负债率减去上一期负债率后与上一期负债率的比值。
3.实证过程及分析
(1)描述性统计
为了排除数据的异方差性可能会产生的影响,我们对除obor 外每个变量都进行了对数处理,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见表5。
(2)实证结果及分析
为了防止不同国家可能存在的一些有遗漏的或者难以测量的变量问题,我们控制了国家层面的固定效应,表6 中的回归(1)(2)为多元回归结果。回归(1)表明“一带一路”倡议与沿线国家外债总额存量呈显著正相关关系,“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后会使沿线国家债务增加。回归(2)显示“一带一路”倡议对沿线国家负债率的影响显著为负,“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有利于降低沿线国家负债率,减轻其债务风险。根据回归结果显示,“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确实会导致沿线国家债务的增长,产生一定债务问题,但这种增长对经济的影响并不完全是负面的,适当的债务增长有利于促进一国经济的发展,反映在回归结果中就是沿线国家的负债率不断下降。倡议的提出实施降低了沿线国家的债务风险,虽然一定程度上加重了沿线国家债务问题,但并没有使其陷入所谓“债务陷阱”。此外,根据回归(2)结果显示,出口、外商直接投资对沿线国家的负债率影响显著为负,汇率的影响显著为正,这与预期一致,而GDP 增长率的影响为正,但只通过了10%的显著性检验。经济增长导致负债率上升这一结果有违现实,可能与数据选取和计量方法有关。
表5 描述性统计结果
表6 多元回归结果
(3)稳健性检验
相较于总额,增长率能够反映该变量的增速,体现其未来发展趋势,因此分别选取外债总额存量增长率以及负债率增长率替代模型(1)(2)中的被解释变量以进行稳健性检验,检验结果为回归(3)(4)。
检验显示,“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会使沿线国家债务存量增长率下降,但不显著,对负债率增长率的影响显著为负,且系数较(2)影响更大。这说明,“一带一路”倡议有利于使沿线国家的外债总额存量增长率以及负债率增长率下降,减轻其债务负担,长期来看,这对沿线国家的经济发展是有利的,关于“债务陷阱”的指责是完全错误的。GDP 增长率与负债率增长率呈显著负相关,出口、汇率与负债率增长率负相关,但不显著。外商直接投资影响显著为正。模型通过了稳健性检验。
4.结论
通过控制国家固定效应进行多元回归分析,结果显示,“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会导致沿线国家外债总额存量增长,但对其增长率的影响为负,此外,倡议对沿线国家负债率以及负债率增长率的影响都显著为负。“一带一路”倡议确实导致了部分沿线国家债务负担的加重,但这种负面影响只是暂时的,其负债率和负债率增长率都在下降,债务风险并没有增加。因此,“一带一路”倡议并没有使沿线国家陷入“债务陷阱”,相反,还有利于其增强偿债能力,避免债务危机,针对中国的“一带一路债务陷阱论”是缺乏事实依据的。
虽然有部分国家的债务负担在不断加重,也还有部分国家存在债务问题,但“一带一路”倡议绝不是最主要的原因,许多国家的债务负担大部分都源于西方国家,中国只占到了其中的一小部分。菲律宾财长洛斯·多明戈斯在2019年接受采访时表示,菲律宾对中国的债务占现有债务总额的比重不足1%,“大建特建”的大部分项目获得融资以及中菲合作项目都完成后,对中国的债务也仅占4.5%,因此菲律宾绝不会陷入“债务陷阱”;同样,2000 至2016 年,中国对非洲的贷款都不超过中低收入国家债务总额的2%;巴基斯坦对中国的债务也只占约10%,剩下都来自IMF、巴黎俱乐部和其他国际组织等;斯里兰卡总理马欣达称“一带一路”倡议给斯里兰卡带来了极大的利益,向中国的贷款仅占其外债总额的12%。[27]中国对沿线国家的援助符合国际标准,也没有企图获取任何政治利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发生债务负担加重现象是国内外各方面原因所导致的。部分国家的历史债务本就较高,债务积累导致债务负担不断加重。2013 年以来,美国逐渐开始退出量化宽松政策,导致全球市场利率上升,借贷成本增加,进一步引发债务危机。而在之前美国等主要国际货币国家实施量化宽松政策时,全球市场利率水平较低,短时间内加强了其他国家的还债能力,刺激其大量借贷,当美国开始缩紧货币政策时,便会导致这些国家还债能力减弱,债务负担加重,产生债务问题。
2020 年全球新冠疫情大爆发,极大地影响了世界各国的经济发展,在阻碍沿线各国经济活动正常开展、危害人民生命健康的同时,也导致许多“一带一路”项目受阻,无法顺利按原定计划开展,这对沿线国家的债务负担无疑也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而中国一直倡导互利合作,通过“一带一路”倡议向沿线国家提供资金、技术等支持,通过投资等推动基础设施建设,每年可在东道国新增超70万个就业岗位,缓解东道国劳动力就业问题,促进其民生改善和经济发展。François de Soyres 发布的一篇报告对“一带一路”倡议的影响进行了评估,结果显示,“一带一路”推动的基础设施项目促进“一带一路”国家GDP增长最高可达3.35%,除去成本后最高可达2.81%,此外,与“一带一路”相关的交通运输项目能使非“一带一路”国家经济增长2.61%,使全球经济增长2.87%。[28]在疫情造成全球经济衰退之际,中国也一直向各国提供各方面的支持和帮助,传递抗疫物资和资讯,提供医疗援助和资金支持等等,并不断推动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减免债务。
综上,中国不仅不是造成沿线国家债务问题的主要原因,而且还一直尽自己的力量帮助其发展经济,偿还债务。因此,关于中国利用“一带一路”倡议推行“债务陷阱外交”的论调是缺乏事实依据的,是不合理的。
通过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GDP、货物和服务出口总额、负债率、债务率及其增长率的对比分析以及建立模型进行实证分析可得,“一带一路”倡议对沿线国家的外债总额存量影响显著为正,确实加重了部分沿线国家的债务负担,一些国家也确实面临着债务问题,但倡议对沿线国家的负债率及其增长率影响都是显著为负的,减轻了其债务风险,并没有使其陷入所谓“债务陷阱”,其债务是以递减的速度上升,并且偿债能力也在不断恢复增强,GDP 和出口都呈现出不断增加的趋势。随着“一带一路”项目的逐步建设完成,沿线国家的经济发展必然还会更进一步,有利于其不断减轻债务负担。此外,沿线国家的债务问题是国内外因素共同造成的结果,对中国的债务只占其债务总额的小部分,中国的“一带一路”倡议并不是造成其债务问题的主要原因,以“一带一路”倡议加重了部分国家的债务负担为由指责中国实行“债务陷阱外交”,否认该倡议对世界经济的贡献是不符合事实的。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债务问题是客观存在的,因此必须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有效防控。这些国家在接受其他国家援助时不能一味地接受所有经济援助,而是应该加强审查,切实评估项目的可行性和财务可持续性,保证项目符合国家经济发展的切实需要和人民的发展利益,同时完善相关机制和法律法规,精简办事流程,尽量减少腐败。此外,也不能完全依靠其他国家的援助来发展经济,应借鉴学习其他国家的先进经验,制定适合本国发展的经济政策和目标,结合国内国际力量共同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一带一路”倡议有利于促进沿线国家的发展,同时对非沿线国家的经济发展也具有一定推动作用,加强了世界各国的联系和互助,从而促进经济全球化,这是一项利于人民利于世界的倡议,应该通过不断完善继续推行。即使对于美、印等国也要保持包容开放的态度,在互利共赢的原则下,加强合作,这将有利于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各国共同发展进步。
中国作为“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者,在面临“债务陷阱论”的指责时,更应该做出表率,以实际行动消除各国人民的怀疑,不断完善“一带一路”倡议,使其以更好的形式服务世界,服务人民。可以推动引入第三方投资机制,引导其他国家参与投资合作,从而使得投融资主体多元化,削弱西方国家对中国利用“一带一路”倡议实施地缘政治影响,推行“债务陷阱外交”的指责。此外,中国应加强对“一带一路”倡议的宣传,向世界各国解释清楚倡议的初衷和意义,通过社交媒体积极宣扬“一带一路”倡议实施以来取得的各大成果,加强舆论引导,消除各国的顾虑,打破“债务陷阱论”,从而促进“一带一路”倡议的长远发展,推动经济全球化。
对于“一带一路”项目本身,中国也应正视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增强“一带一路”项目实施的透明度,披露相应条款,确保程序公开公平公正,能让各国实时观测项目资金往来以及进展,并能及时解答其他国家对项目产生的疑问。此外,应不断加强项目执行、审核流程的监管和问责制,防止贪污腐败现象的发生,保证“一带一路”项目的可持续性。中国投资沿线国家时也需要加强对该国社会发展实际情况的考察,减少一些无用投资,增加与民生、与当地需求密切相关的项目投资,确保对沿线国家投资援助的有效性,切实促进东道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中国在进行投资时也不能只是输出资金、人力等,应加强对东道国技术的传递,推动东道国自身的科技创新,增强其依靠自身力量发展经济的能力,并帮助其提高债务管理能力,减轻债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