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过程中询问技巧的运用

2021-03-16 09:18李梅
中国应急管理科学 2021年9期

[摘要]卫生执法过程,特别是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过程,常常因调查或检查需要,以言语问答形式对有关人员进行询问,从而获取案件信息和证据。本文通过对一起非医师行医案件的查处过程中,非法行医者反调查能力比较强,执法人员通过灵活运用询问技巧,让非法行医者露出破绽,从而查明案情,给予非法行医者行政处罚,从而探讨行政处罚过程中询问技巧的运用。

[关键词]卫生执法;非医师;询问

一、案件介绍

2018年11月19日,深圳市某区卫生监督所接到市民钟某举报,称辖区某养生馆老板李某擅自给顾客开展舌下放血、针灸等诊疗项目,且“私自制造中药”。某区卫生监督所于2018年11月22日对被举报场所进行核查,现场发现有宣传折页,印有“李某妍教授”、“李某妍祖传秘籍”、“气功开背”及部分治疗案例介绍;有账本资料,资料登记有“独创血疗”、“针灸”等字样;有一次性针灸针17盒;前台陈列柜摆放有“红参汤”及未标注任何标识产品若干。2018年11月23日,监督员对李某进行第一次询问,李某表示未开展过非法诊疗行为,且未“私自制造中药”。2018年11月28日,钟某向深圳市某区卫生监督所提供了李某为他人开展舌下放血的视频资料。深圳市某区卫生监督所查阅视频资料后,对李某进行第二次询问,李某承认有开展放血治疗项目,但未开展过针灸治疗活动。2018年12月7日,监督员对举报人钟某进行了调查询问,钟某表示李某开展的诊疗活动包括针灸及放血且有收取费用。2018年12月25日,深圳市某区卫生监督所结合前两次对李某的询问,核对账本资料等,发现李某供词与账本资料有出入,于是对李某进行第三次询问,李某终于承认有开展针灸,但未收取费用。结合李某第三次的询问情况,深圳市某区卫生监督所再次进行调查核实,2019年1月18日,对李某进行第四次调查询问,李某表示未开展过中药火疗”项目未开展,账本资料是前财务人员李某波登记,开展诊疗活动未收取过费用。在对李某进行询问过程中,深圳市某区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根据李某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了李某波,其表示不了解李某开展诊疗活动的收费情况。

深圳市某区卫生监督所根据调查掌握情况,证实了李某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规定,对李某作出:1.罚款人民币玖万元整;2.没收17盒一次性使用针灸针的行政处罚决定。

二、案例评析

1.灵活运动说理式执法,增强执法公信力。

由于李某拒不承认违法事实,现场检查未发现有诊疗活动,某区卫生监督所结合多年来的办案实践,在调查过程中,强化运用说理式执法,围绕人、财、物、事四个维度展开调查,通过讲清事理、讲透法理、讲明道理、讲通情理,构建信息、线索、证据与现场的综合体,提高调查效率。

2.以证据为切入点,“循”找案件真相。

办案人员认真梳理案件难堵点,循序渐进开展调查,对案发现场进行反复检查,对当事人李某进行反复询问,还调取了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七大类证据共20余种,调查过程,办案人员灵活地采用询问策略询根问底,成功瓦解行李某的心理防线,扭转了案件的被动局面,查明案情。

三、思考延伸

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过程,以言语问答形式对有关人员进行询问,是获取案件信息和证据的重要途径,高质量的询问是确保办案质量的重要保证,也是提升行政效率的有效途径。

1.询问原则

⑴合法性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执法人员进行询问时不得少于两人,并且在询问前向被询问对象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执法人员与案件或被询问人有利害关系的,比如被询问人是询问人员的亲戚、朋友,这种情形下需要回避。

⑵客观性原则

询问过程,执法人员要保持中立态度,不对调查了解的情况进行评判;只对与案件有关联的事项进行调查,就事问事,听取被询问对象的陈述;切忌自问自答或把自己的理解整理成被询问人的陈述。

⑶审查性原则

被询问对象作为涉案人,通常都会出于自我保护的心态或避重就輕、畏罪心理,作出对自己有利的证言,所以,询问结果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需要审查判断,经查证属实或没有其他证据推翻询问结果,才能作为证据使用。

⑷主动权原则

询问过程,执法人员应当保持稳定的心态,控制自己的情绪,把握询问的主动权,掌握调查节奏。当被询问对象如实陈述时,不要轻易打断;偏离话题时,要及时纠偏引导;如果询问过程案件有重大突破,也不要喜形于色;又或者遇到被询问人情绪比较激动的时候,要有控制现场的能力。

⑸记录原则

询问与记录是询问调查的两个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询问应当制作笔录。笔录记载的文字应当客观、准确,用语要肯定、确切,不提倡用“大概”、“可能”、“也许”等不定量词汇。另外,除做好询问笔录外,询问过程建议使用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确保调查留印,询问留痕。

2.询问前的准备

⑴心理准备

在询问前,执法人员可以与被询问对象进行简短交谈,从交谈过程掌握被询问对象的一些基本信息,以便制定询问策略,掌握询问主动权。

⑵物证准备

执法人员在进行询问前,要对案件证据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对已经掌握的证据进行梳理,明确哪些是已经核实的,哪些是需要进一步调查的,哪些需要通过询问补充印证,询问时要出示什么证据、如何出示证据等。

⑶案情准备

以无证行医巡查为例,如果现场就发现有开展诊疗活动,及时对相关人员进行询问来固定证据。如果初次调查询问后,发现还有部分事实未确认,就需要补充询问具体情况。不管是哪一种,执法人员一定要对案情有初步判断,找出案件核心和切入点,拟出询问提纲,避免出现僵局或者遗漏。

3.询问技巧

⑴“开门见山”式

这种方式主要适用于对违法事实清楚的案件当事人的询问和对积极主动配合调查的当事人、证人、受害人的询问。

⑵“迂回发问”方式

适用于反询问能力较强的调查对象,采取迂回的方法,使被询问者不知不觉进入询问正题,不打自招。这种方式一般是从旁侧敲,让被询问人逐渐露出破绽,询问人员乘胜追击,捕捉到违法事实。

⑶“说理教育”式

较多适用于已掌握部分或全部违法事实,而当事人对自己违法行为和行政机关的调查行为认识不足的情况,但询问过程要注意语言的准确和平实,以免引起被询问人的反感。

⑷“循序渐进”式

这种方式适用于案情比较复杂,或被询问人有应付询问的准备的情况,询问人必须熟悉案情,了解案件情况,按时间顺序、调查情况或掌握证据等列出提纲,在询问过程可就一种类型、一个问题逐一发问,找出破绽。

四、提问方式

提问方式,从广义上区分,可分为开放式提问和封闭式提问。开放式提问内容宽泛,自由度强,如“是什么”、“为什么”、“怎么样”,让回答者就有关问题给予详细说明。而封闭性提问则是提出的问题通常已给出了预设,回答者不需要展开回答,如“是不是”、“对不对”、“有没有”,这种提问方式的优点在于提问者掌握提问的主动权。在实际执法中,如果对情况没有充分掌握或被询问对象配合度较高,可以先通过开放性提问了解情况,再辅以封闭式提问锁定案情。另外,根据执法情境、被询问对象情况,可采取如下几种发问方式:

1.试探性提问

一般用于初次询问,被调查人此时往往处于戒备状态,这时候不建议抓住重大或关键问题询问,先试探性询问对方姓名、年龄、职业等基本信息,通过交谈,缓和对方的紧张心理,同时,经过试探性交流,了解被询问人的个性、心理、反询问能力、配合执法的态度,为继续发问或及时调整询问方式创造条件。

2.简单提问

主要适用于被询问人接受能力较差或已坦白认错情形。如果被询问人接受能力较差,那么要使用简单、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发问,使被询问对象听懂问话,以便其就案件事实进行陈述。如果被询问人的配合度较好,可以明确提问,进一步肯定违法情节。如 “你是何时开始开展诊疗活动的”、“从你开展诊疗活动至今,共收取了多少诊疗费用”。

3.直接提问

这种发问方式适用于证据充分且提出的问题是被询问人能回答的。例如我们前面对温某的调查,采取的就是这种方式。这种方式直接针对违法事实,在询问的时候,执法人员的态度要坚决,语言要肯定。

4.跳跃提问

主要适用于被询问对象反询问能力较强,而执法人员掌握了一定的证据材料的情形。如把一些关键性问题插在不同侧面,从不同角度提出问题,使被询问人猜不透该问题与其他问题有什么联系,失去制造假口供的可能性。

5.循序提問

一般适用于证据不够充分或只有间接证据,被询问人未坦白供述违法事实,需要进一步询问确定等情形。这种发问方式需要执法人员认真阅卷、熟悉案情,找出突破点或矛盾点,在询问时注意问题的次序及逻辑关系,从而有目的、有次序的展开询问。

以无证行医为例:

第一步,询问对方基本情况,如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建议大家在询问中向对方确认联系地址,防止后续无证行医者下落不明或无法联系,以便邮寄送达相关文书。

第二步,就检查发现情况由浅入深向对方核实确认,询问及笔录注意使用客观语言。

比如:现场发现有维生素B6等散装药品5箱,一次性输液器10箱,一次性注射器5箱,这个情况请你说明一下。

根据对方的回答作下一步询问,对对方回答的每个内容都要核实,避免出现漏洞,从而导致案件调查不清。

第三步,待对方承认违法行为后,就违法时间、违法地点、违法所得等情况进行进一步核实。如:请问你是从何时开始开展诊疗活动的?请问除某某地址外,你有无在别处开展诊疗活动?开展诊疗活动有无收取诊疗费用?

第四步,核实对方受处罚情况。根据规定,第三次非医师行医的,构成“非医师行医罪”,依法应移送公安部门处理,由于目前暂无无证行医全国联网查询系统,为了避免出现未依法移送情况,建议在询问时向对方确认受处罚情况。如:你此前是否有因非医师行医受过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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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李梅(1988年9月)女、汉族、广东梅州人,初级,大学本科,研究方向:卫生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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