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思钊
[摘 要]肯定美学是当代西方环境美学领域最富有标识性的理论成果,但是自它诞生之初,便面临着合法性问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罗尔斯顿为肯定美学提供了富有辩证色彩的环境伦理学论证,其内在逻辑在于三重转变:一是将肯定美学转变为伦理学命题;二是将肯定美学转变为中观视野问题;三是承认生态系统具有将丑转变为美的功能。罗尔斯顿的论证将环境美学与环境伦理学结合起来,发展出一种关于自然的深层美学,为当代环境美学发展提供了新的理论增长点,同时也揭示出肯定美学蕴含着丰富的生态美学意蕴,因而可以将其整合进中国生态美学建构当中。
[关键词]肯定美学;环境伦理学;罗尔斯顿;化丑为美;深层美学
1984年,加拿大环境美学家艾伦·卡尔森(Allen Carlson)在其《自然与肯定美学》(“Nature and Positive Aesthetics”)一文中正式提出肯定美学,①将之视为环境美学领域中一种重要立场。随后,肯定美学成为当代西方环境美学领域中最富有争议的理论,许多研究者对之展开讨论:有人明确反对肯定美学,认为肯定美学不成立;②也有人支持肯定美学,为肯定美学提供论证。③其中,罗尔斯顿(Holmes Rolston Ⅲ)是肯定美学坚定的支持者。他不仅赞成肯定美学,而且还从环境伦理学角度提供了富有辩证色彩的论证,为肯定美学增添了浓厚的环境伦理学内涵,推进了肯定美学合法性问题的研究。罗尔斯顿提供的肯定美学论证之要义在于三重转变:一是将肯定美学转变为伦理学命题;二是将肯定美学转变为中观视野问题;三是承认生态系统具有将丑转变为美的功能。本文以罗尔斯顿为考察中心,分析肯定美学的环境伦理学论证逻辑,探讨其论证效果和理论效应。
一、作为伦理学命题的肯定美学
在卡尔森看来,肯定美学首先是一个美学命题,因为他是从传统自然全美观念发展出肯定美学的。如果肯定美学是一个美学命题,则反对者只要从自然中找到一些不美的事物,就可以指责肯定美学是荒谬的。比如,埃米莉·布雷迪(Emily Brady)就是按照这种思路来反对肯定美学立场的。她明确指出,自然丑真实地存在着,“确切地讲,丑与畸形、腐烂、疾病、伤疤、无序、混乱、变形、奇怪的比例、残缺、刺耳的声音、污损、变质、毁容、残酷、受伤、脏、浑浊、泥泞、油腻、发臭、腐烂等特性紧密相连”。①事实上,大多数反对者都是借助丑的事物,从美学角度质疑肯定美学,认为肯定美学立场不成立。
面对这一难题,罗尔斯顿另辟蹊径,从环境伦理学视角阐释肯定美学。卡尔森对“肯定美学”的论述共有四点:(1)未被人类染指的自然环境主要具有肯定的审美特性;(2)所有原生自然在本质上、审美上是好的(aesthetically good);(3)对于自然界适当的或正确的审美欣赏基本上是肯定的;(4)否定的审美判断很少或没有位置。②这四点论述各有侧重,其中论述(2)与(3)的伦理内涵十分丰富:论述(2)的关键词“good”是一个伦理学术语,其名词形式为“goodness”,对应汉语中的“善”,是伦理学的关键词;论述(3)强调了自然欣赏有适当与否、正确与否之分,其言外之意就是,我们“应该”(ought to)以适当的或正确的方式来欣赏自然,因此带有明显的伦理学内涵。罗尔斯顿正是通过彰显论述(2)与(3)的立场,把肯定美学转化成伦理学命题。比如,罗尔斯顿在阐述卡尔森肯定美学思想时,引用的内容便是论述(2):“自然的审美属性总是肯定的吗?艾伦·卡尔森主张‘所有原生自然……在本质上、审美上是好的。”③同时,罗尔斯顿也强调论述(3)的“应该”之意,比如他说道:“这里我们所关心的仅仅是,审美反映是否是,或应该是肯定的。”④罗尔斯顿的策略在于,通过彰显肯定美学的伦理学内涵,用“肯定的审美价值”替代了卡尔森所言的“肯定的审美特性”。比如罗尔斯顿说,肯定美学“并不认为所有地方都是同等的或完全的美;将它们绘制在一个刻度尺上,则该刻度从零向上增加,没有负数”。⑤对于罗尔斯顿而言,肯定美学就是指自然事物的审美价值都是正值,都大于零。
一旦把肯定美学阐释成一个伦理学命题后,罗尔斯顿就可以化解一部分从美学层面提出的质疑。因为诚然一个自然事物是不美的,但是它可能同时具有肯定的审美价值,比如一具腐烂的麋鹿尸体是不美的,但是它仍然能够在它所处的生态系统中发挥肯定的作用,有助于新生生命,因而具有肯定的审美价值,所以腐烂的麋鹿尸体并不会对肯定美学构成挑战。如此一来,单独从美学层面举出个别不美的案例,不足以驳倒肯定美学。
此外,罗尔斯顿把肯定美学阐释为环境伦理学命题,能够强有力地反驳齐藤百合子(Yuriko Saito)的反对意见。齐藤百合子诚然主张“如其本然(on its own term)地欣赏自然”,①把非风景优美的(unscenic)自然也纳入审美欣赏的范围内,得到卡尔森的高度认可,但是齐藤百合子出于道德的考虑,认为肯定美学不成立,因为我们不应该审美地欣赏那些给人类带来伤害的自然事物。如齐藤百合子说:“尽管所有自然现象有其位置,但是它们潜在的审美价值会被我们的道德關注(moral concern)——即关于这些现象对我们人类所造成的疼痛、痛苦和困难等道德关注——所抑制或否决。”②不过,罗尔斯顿从环境伦理学角度解读肯定美学,能够对齐藤百合子的反对意见给予反驳。齐藤百合子所依据的“道德”不过是人类中心主义的道德,完全以人类自身利益为道德评价标准:对人类无害的自然事物和现象,无论风景优美与否,都可以被审美地欣赏;给人类带来伤害的自然事物和现象,无论是否具有肯定的审美价值,都不应该审美地欣赏它。
相反,罗尔斯顿认为,我们应该超越传统的人类中心主义评价标准,将狭隘的人类中心主义道德伦理扩展成以生态系统为评价标准的环境伦理,从而站在自然生态系统的立场上,认可自然事物的审美价值。罗尔斯顿继承了利奥波德(Aldo Leopold)大地伦理学的思想,即“只有当一件事情有利于保持生命共同体的完整、稳定和美时,才是正确的。否则,它就是错误的”。③面对齐藤百合子所说的森林大火等自然灾害,罗尔斯顿指出,一方面,森林大火的确摧毁了许多生命,造成大火过后的满目疮痍,但是另一方面,根据生态学知识,森林大火作为一个生态事件,对森林以及整片土地有许多好处,它能消灭森林中很多有害成分,降低树木密度,使腐殖土中的养分释放到土壤中去,促使森林生态系统循环顺利进行。可以说,天然大火是森林成长过程中的一个环节,因此“很难说一片被天然大火烧焦的森林是丑的。它暂时是丑的,像麋鹿尸体一样,因为正常的生长趋势被中止了。但是短暂的颠覆是形成更大的系统健康所必需的”。④也就是说,罗尔斯顿通过把自然灾害(如森林大火)放到一个更大的生态系统演化的视角中,通过生态学知识把自然灾害理解成一个生态事件,看到它在生态系统中所发挥的工具价值,从而发掘它的肯定审美价值。能够欣赏森林大火等自然现象的关键在于,欣赏者必须具备环境伦理学的视野,“环境伦理学使我们从个人主义的、以自我为中心的视角中摆脱出来,转而考虑系统之美(systemic beauty)”。⑤如果按照齐藤百合子那种人类中心主义道德伦理来对待森林大火等自然现象,是无法得到肯定的审美体验的。
二、作为中观视野的肯定美学
肯定美学是一种关于自然的美学形态,它首先面临的问题就是自然观问题。实际上,“自然”(nature)是一个集合名词,我们可以从微观、中观、宏观等三个层面理解它的内涵。从微观上看,“自然”是由各种各样作为个体的自然事物(natural objects)——如一棵树、一只鹿、一块石头等——构成的总和;从中观上看,“自然”也可以指各種各样自然环境(natural environments)或自然生态系统(natural ecosystems),如一片沼泽地带、一片风景带等;从宏观上看,“自然”指整个自然界(natural world)。卡尔森描述肯定美学时,同时使用了“自然界”(natural world)、“自然环境”(natural environment)、“自然”等词,①并没有明确规定他所关注的是哪种意义上的“自然”。②比如,马尔科姆·巴德(Malcolm Budd)指责在卡尔森的论述中,“自然”一词的外延并不明确,自然可以指:(1)自然整体;(2)整个生物圈;(3)每一个生态系统;(4)每一个自然物种;(5)每一个作为个体的自然事物;(6)每一个自然事件。③
自然观之所以是肯定美学面临的第一个问题,是因为自然观不同,相应的肯定美学论证之视野也不同。如果从微观上为肯定美学提供论证,就需要证明每一个自然事物都具有肯定的审美特性或审美价值。如果从中观视野上为肯定美学提供论证,则需要证明每一个自然环境或自然生态系统都具有肯定的审美特性或审美价值。这也意味着,可以承认某个自然环境或生态系统内部存在个别丑的自然事物,并且个别丑的自然事物并不会妨碍该自然环境或生态系统在整体上具有肯定的审美价值。如果从宏观上为肯定美学提供论证,就只需要证明自然界在整体上、本质上或根本上具有肯定的审美特性或审美价值,而无需证明每一个自然事物(natural objects)或每一片自然风景(natural landscape)都是美的。
某种程度上而言,卡尔森更倾向于从微观视野理解肯定美学,因此他试图证明每一个自然事物都具有肯定的审美特性或审美价值。实际上,这种证明很困难,因为对于大多数人而言,自然中总存在一些不美的事物,比如齐藤百合子说,跳蚤、苍蝇、蟑螂、蚊子、蝙蝠、蛇、鼻涕虫、蠕虫、蜈蚣、蜘蛛、蒲公英、杂草等都是肯定美学的反例,它们在审美上是没有吸引力的。④随着肯定美学研究的深入,卡尔森本人也承认道:“我在1984年介绍和努力为之提供论证的那个关于肯定美学的更有说服力的版本也极难论证。”⑤更重要的是,罗尔斯顿本人也认为,自然中存在一些作为个体的丑的事物,如他说道:
如果一群徒步旅行者碰到一具爬满蛆虫的腐烂的(rotting)麋鹿尸体,他们会觉得它是令人作呕的(revolting)。这是一只腐烂的麋鹿,是麋鹿种类中一个糟糕的例子,与周围环境是不协调的(disharmony)。仔细地看,任何自然景观都充满着即将消亡之物与繁荣兴盛之物。任何事物都有一定程度上的破损(marred)和残缺(ragged)——如断枝的树、破损的花、被昆虫蚕食过的叶子。一只被扁虱折磨的雏鹰并不是一个漂亮的事物。有时,自然中还有一些样貌受损的(disfigured),甚至令人恐怖的(monstrous)动物。因此,这为什么不算是自然景观中的丑呢?它确实是!我们并不享受这些体验。旅行者并不会把这些难看的东西(eyesores)拍摄下来。①
由此可见,罗尔斯顿并不赞成微观视野中的肯定美学。为了增强肯定美学的合理性,罗尔斯顿通过阐释约翰·缪尔(John Muir)的自然全美思想,把肯定美学转化成一个中观视野问题。罗尔斯顿首先引用约翰·缪尔的话:“没有任何自然景观是丑的,只要它们是荒野的。”②对此,罗尔斯顿阐释道:“缪尔断言景观总是提供美,从来不提供丑。如果我们的知觉足够敏锐,它们会成功地让我们产生令人喜欢的体验。任何说沙漠、苔原或火山喷发等是丑的看法,都是在做一个错误的陈述,其举止是不恰当的。生态系统,至少是景色(scene),只包含肯定的审美属性。例如云或多或少都是美的,从来不丑,大山、森林、海滨、草原、悬崖、峡谷、瀑布和河流也如此。(天文景象——星星、星系和月亮——也总是或多或少是美的。)”③从这里可以看出,罗尔斯顿在阐释缪尔自然全美思想时,一方面把“美的”扩展成“肯定的审美属性”,将缪尔狭义的美学观扩展成一种广义的美学观;另一方面突出缪尔所坚持的“景观”(landscape)视角,并使用“生态系统”(ecosystem)、“景色”(scene)等词来作为“景观”的同义词,反复强调中观意义上的自然。罗尔斯顿自己也明确意识到,他是从中观视野来理解肯定美学的。如他所言:“这种主张是一个区域层面的(area-level)判断,从某种视角来看,它并不否认自然中的某些事物是丑的,只有从一个景观的视角(a landscape perspective),在地方性的(local)和生态系统的(ecosystemic)视角上,自然只包含肯定的审美属性。主张人类艺术作品从没有制作坏的,这种观点似乎是难以置信的。然而这里肯定美学命题的主张是:原生景观总是(或多或少)很好地按照审美的方式构成。”④在这里,罗尔斯顿明确指出,需要从“区域层面的视角”“景观的视角”“生态系统的视角”来看待肯定美学,并对肯定美学进行了改写,用“原生景观”替代了“原生自然”,主张“原生景观”总是按照审美的方式构成。
同卡尔森相比,一旦罗尔斯顿将肯定美学转换成一个中观视野问题,那么他所面对的情形就发生了两点变化:其一,罗尔斯顿无需证明所有作为个体的自然事物都具有肯定的审美价值。实际上他承认,在自然景观中存在个别丑的自然事物,如腐烂的麋鹿尸体等。不过,面对这些个别的丑的自然事物,欣赏者应该把它整合进作为中观视野的自然风景中,即欣赏者不应该把审美视野只聚焦在某个丑的自然事物上,而应该把审美视野扩大到该事物所处的整片风景上,如此一来,作为单个丑的事物就消融或整合进具有肯定审美价值的景观当中。其二,罗尔斯顿版本的肯定美学是指所有自然景观都具有肯定的审美价值,即他所概括的“肯定景观美学”(positive landscape aesthetics)。如他所言:“自然景观本身总是美的……并不是说所有景观都具有同等的审美价值,而是说其刻度值是从零向上。”⑤从中观视野上理解肯定美学,不需否定个别丑的自然事物,只需论证所有自然景观在整体上具有肯定的审美价值即可,因此这种立场不像卡尔森的立场那么激进,更容易被人接受。
三、生态系统的化丑为美功能
卡尔森直接否认自然丑的存在,毫无疑问,这种做法是反直觉的,使得肯定美学遭到许多人的反对。与卡尔森不同,罗尔斯顿采取了比较迂回的策略,他首先承认自然中存在个别丑的事物,而后站在环境伦理学立场上,借助生态系统的化丑为美功能,为肯定美学提供支持。美与丑相互对立,生态系统如何能够化丑为美?为了阐明这个问题,罗尔斯顿从自然客体和审美主体两个层面展开论述。
(一)自然的审美属性和审美价值是客体性的
康德认为,自然的审美价值源于人类主体,是人类主体带入到自然中的,而不是自然自身所具有的,这是一种典型的主体性(subjective)美学。与之不同,罗尔斯顿站在环境伦理学的立场上,主张一种客体性美学。他认为,“环境价值理论提出的是一种更为根本的、以生物学(biologically)为基础的阐释……现在,对审美体验的理解要以这种更具有客体性的(objective)阐释为基础”。①在人类诞生之前,大自然就存在“形式、结构、完整性、秩序、能力、雄壮、耐力、动态发展、对称、多样性、统一、自发性、相互依赖、由基因组保存或遗传下来的生命、创造和再生能力、物种进化”②等审美属性,人类只不过为自然审美属性之显现,提供了一定的主体性条件而已,因此自然的审美属性是客体性的。“创生万物的自然(projective nature)有规则地创造出了景观和生态系统——大山、海洋、草原、沼泽,它们的属性中包含美的意味,这些审美属性是客体性地(objectively)附在自然上。具有生态学立场的人会发现,美是创生万物的自然的一个神秘产物,它具有客体性的审美属性氛围(aura)。”③
与审美属性相一致,自然的审美价值也是客体性的。罗尔斯顿认为,自然本身具有13种客体性的价值,即生命支撑价值、经济价值、消遣价值、科学价值、审美价值、历史价值、文化象征的价值、塑造性格的价值、多样性与统一性的价值、稳定性和自发性的价值、辩证的价值、生命价值、宗教价值。其中,审美价值是这些客体性价值中的一种。作为自然自身的客体性价值,它可以划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工具价值,另一种是内在价值。传统人类中心主义思想是以人类自身利益为尺度来衡量内在价值与工具价值,认为只有人类才具有内在价值,而自然事物只具有对于人类而言的外在价值,即工具价值。罗尔斯顿反对以人类物种作为价值判断的标准,他主张将价值判断标准从“人类物种”拓展成“生态系统”。如他所言:“价值就是对一个有机体的生命产生有利影响的东西。现在,我们可以把这一概念扩大,即价值就是对一个生态系统产生有利影响的东西,丰富生态系统,使生态系统更美、更多样、更和谐、更复杂。”④一旦将价值评价标准改成了“生态系统”,不再以人类物种为评判标准,那么自然事物就具有客体性的价值,因为每一个自然事物都内在于具体的生态系统当中,并发挥着一定的作用,都具有一定的内在价值和工具价值。
(二)作为客体性的审美价值在动态的生态系统中不断转化
生态系统不是静态的而是动态的,是充满死亡与新生的斗争场所,其中蕴含着自然事物之间的价值转化。如图1所示,为了说明生态系统中的价值转化问题,罗尔斯顿绘制了一幅“创生万物的自然的价值层面图”,图中共有7层梯形条目,从下往上依次是:宇宙自然系统、地壳自然系统、地球自然系统、有机自然系统、动物自然系统、人类自然系统、人类文化系统。其中,前四层属于客体,动物自然系统层属于自然主体,人类自然系统层与人类文化系统层属于人类主体。各层中分布一些圆圈符号,各层之间则分布一些箭头符号,圆圈符号指的是内在价值,箭头符号指的是工具价值,两种符号越往上层越密集,整体构成了生态价值。
从图1中可以看出,工具价值(即箭头符号)居于两个不同层面之间,是生态系统中价值转换的中介。任何自然事物都具有内在价值,一个事物毁灭了,其内在价值也被毁灭了,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它毫无影响,而是说它在生态系统中以工具价值的方式进行转化,对其他事物(即其他内在价值)产生了作用。如“当延龄草被食草动物吃掉或枯死而重新融入腐殖土壤中时,它的内在价值毁灭了,或者说转化成为一种工具(instrumentality)。实体之间的关系(relationship)和实体(entity)一样是真实的。事物在它们的相互关系中成其所是、保持其所是”。①由于事物处在具体的生态系统当中,因此其内在价值能够转变成一种共在价值(value-in-togetherness)。“内在价值(intrinsic value)往往蕴藏在工具价值(instrumental value)之中。任何一个有机体都不是单纯的工具,因为它们都有着自己完整的内在价值。但每一个个体也可以为了另一个生命历程的利益而牺牲;此时,它的内在价值崩解了,变成外在的,并部分地从工具上转化到其他有机体中。当我们从生态系统的角度阐释这种在个体之间的转化时,伴随着进化时间,生命之流在一个生态的金字塔(ecological pyramid)中向上流动。”②这便是自然事物的客体性价值在生态系统中的转化与流动。
审美价值是自然诸多价值中的一种,也和自然事物其他价值一样,在生态系统中处于不断转化与流动之中。比如罗尔斯顿说:“具有更复杂的批判意识的美学家将会作出如下判断:被拉入共生关系的价值冲突,不是一个丑的事物,而是一个美的事物。世界不是一个寻欢作乐的场所,不是一个迪士尼乐园,而是一个充满争斗与忧郁之美的场所。死亡是繁荣的阴影。”③这里的价值冲突是指生态系统中两个具有内在价值的事物相互冲突,即两个事物相互斗争,那么胜利的一方得以增长,失败的一方逐渐消亡,但是这是自然生態系统的常态。这种冲突斗争与美学有什么关系?罗尔斯顿认为生态系统的完整与稳定、生态系统中的生命、生机与活力都是美的;相反,生命的消亡则是丑的。由于生态系统具有生生不息的创生力量,能将死去的事物(即丑的东西,如正在腐烂的麋鹿尸体)重新纳入生态系统循环过程中,从而对其他事物而言具有工具价值,从事有助于生态系统的完整、稳定与勃勃生机,而这种完整、稳定与勃勃生机就是美的。由此可以看出,罗尔斯顿所讲的“化丑为美”并非说生态系统直接把丑的事物转化为美的事物,而是说,自然事物的审美价值在生态系统中实现转化。
(三)人类主体应当具备欣赏生态系统化丑为美功能的审美能力
罗尔斯顿认为,人类的自然审美活动既不是一个纯主体的问题,也不是一个纯客体的问题,而应该从审美能力(aesthetic capacity)和审美属性(aesthetic property)两个方面来理解。尽管作为动态的生态系统具有化丑为美功能,这也需要欣赏者具备能够欣赏它的审美能力。罗尔斯顿说:“一个人必须欣赏那些非明显的(not evident)事物。”①在这里,“非明显的事物”便指的是那些丑的事物,如麋鹿尸体、断枝的树、破损的花、残损的叶子、样貌受损的动物等等。如何才能够欣赏这些“非明显的事物”?这就需要欣赏者拥有生态学的视野,跨越一定的时间长度,看到它们在生态系统中的动态转化,理解它们对于生态系统的工具价值与促进作用,而不只是局限于当下某一时刻,这样才能体验到深层的美。罗尔斯顿说:“超越‘浅平的、具有‘深度视野的现实主义者们,除了能够‘看到丑在空间上的当下展开,还能够‘看到它在时间维度上的转化;他们知道再生的力量已经在场,随着时间变化,自然将从这丑的事物中产生出美,并且这种趋势已经呈现出来,并正从审美上刺激我们。这种美学家能够从纵向上和横向上两个维度看待自然的丑。当一个内在上丑的事件在生态系统演化过程中工具性地延伸了,丑就柔和了(mellow)——尽管丑并没有消失——并且对生态系统之美以及后到来的个体之美——无论是同物种还是其他物种——作出了贡献。”②从这里可以看出,罗尔斯顿对欣赏者提出了要求,欣赏者应该超越“浅平的”肤浅观点,不能只看到丑在当下空间中的展开,还得从时间维度上考虑丑在生态系统中的转化,感受生态系统化丑为美的功能,这样“丑就柔和了”,即“丑被接纳、克服和整合进肯定的复杂之美(complex beauty)中”。③
四、结语:走向深层美学
罗尔斯顿通过把肯定美学转变为环境伦理学命题以及中观视野问题,强调生态系统具有把丑转变为美的功能,为肯定美学提供一个富有辩证意味的环境伦理学论证,推进对深层自然美学的探究,在美学界产生多方面理论反响。
一方面,羅尔斯顿所提供的环境伦理学论证遭到一些研究者的质疑。比如,巴德(Malcolm Budd)认为把肯定美学转变为中观问题不成功,因为它存在实践上的困难,即我们很难欣赏一个生态系统。一般而言,“生态系统的时段跨度(temporal duration),极大地超出了人们观察生态系统的时间尺度,因而排除掉了人们欣赏其审美价值的现实可能性……被整合进一个稳定的生态系统中的无数事件,在地下、在黑暗中、在一个有机体体内发生着,因此是无法被观察的,或者是超出了观察者的限制,比如营养物从腐殖土重新释放到土壤中的过程”。①也就是说,人类对生态系统的欣赏是建立在一定的能力条件之上,当生态系统中的某些事物超出了人类的能力条件时,人类就无法欣赏它。布雷迪指责化丑为美这一说法偷换了概念,尽管麋鹿尸体在所处的生态系统中发挥了作用,具有肯定的价值,但是“丑不可能因为借助一个整体的故事(holistic story)获得解释而被消除,除非这个故事能够展示出相关的审美特性而成为美的”,②因为它的关键在于,“这是一个对具体的知觉特性进行审美关注的问题,而不是一个关于某个自然事件或生态系统更宽广的、整体的知识问题”。③程相占等指责罗尔斯顿把肯定美学转化成伦理学命题的做法,“避开审美问题本身,用‘自然价值代替‘自然的审美价值,比如罗尔斯顿认为,自然事物价值的解体(如死亡)就是丑的,而富有生机的自然事物就是美的,但是这不太符合审美事实,如我们面对‘残荷夜雨时感觉富有诗意,但是面对一只健康的跳蚤时反而觉得有点讨厌”。④也就是说,罗尔斯顿所主张的三重转变,均遭到不同研究者的批判。
另一方面,罗尔斯顿所提供的环境伦理学论证也得到一些研究者的认可与补充。比如,赫廷格(Ned Hettinger)认为,合理的肯定美学应该具备四个条件:(1)否定美学条件(the negative aesthetics condition)。肯定美学应该接纳自然中存在一些否定的美学,否则它难以令人置信。(2)特殊美学条件(the special aesthetics condition)。肯定美学应该明确论述“自然美”这个概念,该概念不能轻易地应用于其他事物上,如艺术和人类环境。(3)经验主义条件(the empirical condition)。肯定美学应该依赖自然的偶然的特征,而非依赖一些先天的规定或者依赖于纯粹理论的根基。(4)保护条件(the conservation condition)。肯定美学不应该破坏自然美学在自然保护中的作用,自然美在环境保护的决议中应该潜在地发挥作用。赫廷格通过对比罗尔斯顿、卡尔森、哈格洛夫(Eugene Hargrove)、帕森斯(Talcott Parsons)等人的论证,得出的结论是:“罗尔斯顿版本的肯定美学最具有说服力。它比其他的论证都好,它满足我所阐述的一个合理的肯定美学版本所具有的充足条件。”⑤另外,薛富兴从当代环境伦理学立场出发,分别从微观视野和宏观视野为肯定美学提供了内在价值证明与生态学证明:从微观视野上看,每个自然对象均有独立于人类的内在价值,如果欣赏者以同情的方式感知、理解和体验每个自然事物的内在价值,则可以将之转化为非功利的审美价值;从宏观视野上看,整个自然就是一个和谐、持久地产生和保存众多生命的生态系统,具有肯定的价值,而审美价值属于自然整体价值的一部分,所以自然整体具有肯定的审美价值。⑥薛富兴的微观证明与宏观证明是对罗尔斯顿环境伦理学论证的极好补充,实现了环境伦理学从微观、中观、宏观等三个维度对肯定美学的论证,进一步增强了环境伦理学论证的合理性,推进了肯定美学合法性问题的研究。
事实上,罗尔斯顿为肯定美学提供的环境伦理学论证,也带来一系列理论效应。其一,罗尔斯顿版本的肯定美学,强调欣赏者要具有生态学视野和生态学知识,提升主体的审美感受力,尊重自然生态系统的多样性和动态平衡,感受生态系统生生不息的化丑为美功能,为肯定美学增添了浓厚的生态伦理内涵,揭示了肯定美学所蕴含的浓厚的生态美学意蕴,因此我们能够“将肯定美学整合到生态美学建构中,使之成为生态美学的有机组成部分,为生态美学的发展提供了崭新动力”。①其二,罗尔斯顿为肯定美学提供的环境伦理学论证,将环境美学与环境伦理学密切结合起来,一方面促使当代环境美学研究者关注环境伦理问题,另一方面也促使当代环境伦理学研究者关注环境美学问题,从而开启了当代环境美学研究的新方向,为当代环境美学提供新的理论增长点。此后,卡尔森、布雷迪、希拉·林托特(Sheila Lintott)、玛西亚·伊顿(Marcia Eaton)在研究环境美学过程中,将环境伦理学与环境美学研究结合起来,突破了自康德美学以来审美与伦理两分的做法,打破了现代美学的审美自律主张,这是对美学基础理论的重要突破。其三,罗尔斯顿把肯定美学改造成环境伦理学命题,从审美价值角度解读关于自然的肯定美学,推进一种关于自然的深层美学,有助于将肯定美学与环境保护论结合起来,为肯定美学向实践领域的拓展提供新思路。2002年,罗尔斯顿在《从美到责任:自然美学与环境伦理学》一文中进一步明确了这种思路,提出了著名的论断:“如果美,那么责任。”②这个论断指出,自然所具有的肯定的审美价值能够为自然保护提供一个重要理由。肯定美学认为所有自然事物都具有肯定的审美价值,包括腐烂的麋鹿尸体,因此肯定美学作为一种深层的自然美学理论,能够为环境保护提供基础。2010年,卡尔森发表《当代环境美学与环境保护论的要求》,一方面强调传统如画自然美学不适合当代环境保护论,另一方面强调为肯定美学提供辩护的科学认知主义完全符合当代环境保护论要求,从而将肯定美学与自然保护关联起来。③2017年,赫廷格在《评价肯定美学》中明确把环境保护论视为肯定美学的一个必要条件,指出“肯定美学不应该破坏自然美学在自然保护中的作用,自然美在环境保护的决议中应该潜在地发挥作用”。④由此,肯定美学与环境保护论结合起来,这也彰显了肯定美学的实践价值。
责任编辑:胡颖峰
责任校对:王俊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