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诗伟 罗天勇
[摘 要] 文章从降低成本、法定货币、离线支付和助力金融行业发展四个方面阐述DCEP的优势;最后是关于DCEP的影响分析,分别从对第三方支付、商业银行、央行货币政策和推动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四个方面探讨。
[关键词] DCEP;区块链;人民币国际化;货币政策工具
1 背景介绍
2020年8月14日,商务部网站刊发《商务部关于印发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通知明确,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及中西部具备条件的试点地区开展数字人民币试点。
《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在“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任务、具体举措及责任分工”部分提出: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及中西部具备条件的试点地区开展数字人民币试点。人民银行制订政策保障措施,先由深圳、成都、苏州、雄安新区等地及未来冬奥场景相关部门协助推进,后续视情况扩大到其他地区。
目前,官方对于数字人民币正式推出还没有具体时间表,但据报道,除了工、农、中、建四大行以外,邮储已于2020年 5 月加入央行数字货币试点机构,股份制银行中信银行也已经加入。央行数字货币又名DCEP(Digital Currency Electronic Payment),中国版数字货币项目,即数字货币和电子支付工具,是中国人民银行研究中的法定数字货币,是数字货币的一种。
2 优 势
2.1 降低成本
DCEP作为M0(流通中的现金)替代品,货币属性跟纸质现金一样,发行权还是掌握在央行手里。与传统货币相比,DCEP具有低成本、高效率的特点,这主要表现在发行和交易的两个环节中。在发行环节中,由于不再需要货币的实体材料,减少了传统的硬币、纸币在发行、流通中的损耗,缩减了各项货币的成本费用。在交易环节中,因为DCEP使用的是电子记账方式,不需要人为建立个人账户,其账簿独立且唯一,不再需要进行清算,避免了传统货币交易烦琐且高失误率的风险。
2.2 法定货币
数字人民币由人民银行发行,是有国家信用背书、有法偿能力的法定货币。与比特币等虚拟币相比,数字人民币是法币,与法定货币等值,其效力和安全性是最高的,而比特币是一种虚拟资产,没有任何价值基础,也不享受任何主权信用担保,无法保证价值稳定。这是央行数字货币与比特币等加密资产的最根本区别。
2.3 离线支付
央行DCEP可以脱网交易,即离线支付,一旦网络失灵或临时断电,支付宝、微信等就不行了。这时只要手机有电,DCEP支付就照常进行。交易双方的手机只要都有DCEP支付设定的功能,手机一碰,交易即刻完成,像纸钞一样实现满足飞机、邮轮、地下停车场等网络信号不佳场所的电子支付需求。
2.4 助力金融业发展
在传统货币交易中,由远程交易、转账汇款等环节产生的费用及交易环节的处理效率一直不能令大众满意,也不利于现代金融体系和金融业的进一步发展。而DCEP在交易中减少了第三方环节,可实现实时交易、实时到账。同时,DCEP的交易在以区块链技术为核心技术的基础上,结合物联网及人工智能技术,使信息传输的速度和便利性得到了很大提升,促进了金融产品及服务的创新,进一步推动了对金融服务场景的覆盖,为金融行业的良性、可持续发展创造了便利条件。
3 影 响
3.1 对第三方支付的影响
DCEP定位于替代M0(流通中的现金),首先将会对我们常用的第三方支付机构产生影响。以国内的第三方支付巨头支付宝和微信为例:第三方支付机构的主要业务有央行许可的支付业务、支付平台带来的流量而开展的金融产品销售业务以及依托大数据信息衍生的征信业务。
3.1.1 对第三方支付机构支付业务的影响
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核心业务在于支付服务。在央行的许可范围内,第三方支付机构可以持牌经营网络支付、预付卡发行与受理、银行卡收单的业务,其中核心应用场景为移动支付。
移动支付:提供便利支付的基础设施;设置虚拟账户,以虚拟账户之间的交易划转来实现更快的交易支付,而清算交由互联网平台来实现。
第三方机构之所以能够快速推广,积累出流量优势,在于提高了支付体验。一是移動支付相对现金支付减少了找零、凑整等烦琐步骤;二是支付收款界面统一方便,无须考虑跨行转账等细节。
根据公开信息来看,央行数字货币定位于替代M0,且DCEP的载体是SIM卡、APP等,在用户端的体验与第三方支付非常类似,且DCEP可以实现双离线支付,具有更高的便利性,这样一来,第三方支付的便利性优势将不再明显。
预计DCEP落地后,银行卡支付、APP支付、NFC支付(手机近场通信)等支付手段将会被DCEP整合。且DCEP将直接由央行做信用背书,省去了电子支付中间的企业信用风险,安全性相对更高。
3.1.2 对第三方支付机构金融产品销售业务的影响
第三方支付吸引了大量支付行为并产生大量交易数据,充分利用大数据流量优势,第三方支付机构接入了货币基金及其他资管产品销售入口。
从数据来看,因享受流量红利,接入第三方支付平台之后资管产品的销售规模明显增长,也给第三方支付机构带来了较多的中间业务收入。能否继续依附交易平台享受流量红利,取决于未来DCEP用户端是否还能接入资管产品销售入口。
若第三方支付机构取得央行数字货币钱包的开发运营资格或者DCEP直接以现有的第三方APP为客户端,则资管产品销售业务受到的影响会相对较小,否则影响较大。
3.1.3 征信业务
支付业务带来的流量不仅在于搭建了一个金融产品销售平台,也衍生出了征信和风控方面的独特优势。
第三方支付机构运用积累的交易数据,积极推进两类业务。一是针对个人以及小微企业的小额信贷,并以此为基础发行消费贷ABS(资产证券化)。二是发展第三方征信,以个人信用状况分析为商业银行和用户提供风险识别服务(芝麻信用)。
DCEP落地后,受央行数字货币可控匿名的设计要求,交易记账资格及数据信息被央行获取,第三方支付机构失去数据信息后,其征信业务将受到影响。
对于C端消费者来讲,DCEP和传统电子支付的用户体验可能大体不变,但两套支付体系背后采用的技术却截然不同。传统电子支付引入第三方作为信用中介,通过构建基于第三方的虚拟账户,完成支付;清算则需要通过银行准备金账户与三方机构备付金账户来进行。
DCEP体系中,交易支付基于“通证”体系,即“支付即结算”,只需将付款方数字钱包内的数字货币发送至收款方数字钱包。
3.2 对商业银行的影响
DCEP的双层运营体系,是影响银行业务的关键。双层运营体系是指“中央银行——商业银行”的模式,央行将数字货币交付给商业银行,并收取全额准备金,由商业银行兑换给客户,数字钱包会托管在商业银行。
3.2.1 对银行负债成本的影响
央行数字货币推广以后,居民可能将银行活期存款兑换成DCEP,将部分资金沉淀在数字钱包中,由于DCEP是央行的负债,而非银行负债。DCEP的扩容会一定程度上造成“货币脱媒”。
而银行为了稳定活期存款,负债端利率或有上行。负债端利率上行,叠加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资产端收益下降,银行的净息差会减少,进而影响银行收入。
3.2.2 对银行中收的影响
银行与DCEP较为相关的中间业务主要是支付清算和托管两个方面。
如果DCEP仅替代小额零售支付,则银行的大额支付清算结算不会受到太大影响。而据公开信息显示,央行数字货币也可应用于大额支付场景,那么“一币两库三中心”中的业务库将会替代原先同业清算账户的功能,则银行支付结算业务将受到影响。
DCEP的数字钱包托管在商业银行,则银行可以将托管数字钱包作为一项新的中间业务,通过收取托管费用来盈利或者免费来吸引客户以开展其他业务。
3.3 对央行调控效率的影响
3.3.1 可以降低监管成本
传统体系下,追踪一笔特定货币的流向,需要拆解货币流转路径上的所有账本,监管效率较低。
DCEP的记账模式,意味着央行登记中心记录了数字货币的权属、流水等信息,可以实时查账,监管成本下降。
3.3.2 有助于央行展开货币调控
原有體系下,央行的财政政策、货币政策需要金融机构作为传导中介,而金融机构自身的顺周期特性会使得央行的逆周期调节无法实现效果最优,导致央行调控效率变低。
央行的货币政策或财政政策旨在进行逆周期调节,进行“削峰填谷”,维持经济稳定;而金融机构出于营利性以及风险偏好的控制,在信贷过程中呈现出顺周期的特性。这两者将会导致市场定价机制的失灵,进而使得央行的调控效率变低。
在DCEP体系下,可以有效捕捉资金流向,可对不同的资金需求方设置不同的流动性价格,从而激励银行在信贷结构上回归最优状态。央行可以在DCEP上加载特定功能,进而控制商业银行信贷投放的主体、利率、时间,实现结构性调控。
3.4 推动人民币国际化进程
DCEP找到了Libra的短板,那就是主权国家信用背书,确保了DCEP与人民币是1∶1兑换。目前,美国政府对Libra存在很大的疑虑,而且暂时没看到要推出美元数字货币的迹象。因此,中国抓住这个空当在全球推广DCEP具备很大优势。人民银行推出的DCEP将采取区块链技术,可以作为支付机构与商业银行之间的接口技术,跨境汇款中的多方通过区块链技术将汇款报文传递给各参与方,从而实现多方协同信息处理,将原本机构间的串行处理并行化,提高信息传递及处理效率。这样DCEP就可以绕开SWIFT系统和CHIPS这些高度依赖美国但效率低下的系统,从而建立一个以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为主导的支付体系。
主要参考文献
[1]杨晓晨,张明.Libra:概念原理、潜在影响及其与中国版数字货币的比较[J].金融评论,2019,11(4):54-66,125.
[2]穆杰.央行推行法定数字货币DCEP的机遇、挑战及展望[J].经济学家,2020(3):95-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