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数字经济发展特点及对策建议

2021-03-10 09:49朱金周方亦茗岑聪
信息通信技术与政策 2021年2期
关键词:粤港澳大湾数字化

朱金周 方亦茗 岑聪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广州分院,广州 510535)

0 引言

粤港澳大湾区作为我国对外开放程度最高、经济活力最强和数字经济发展程度最高的区域之一,在国家发展大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1]。加快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打造全球数字经济发展新高地已成为高质量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的发展方向[2]。

从规模上讲,数字经济包括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部分即信息通信产业,其增加值按照国民经济统计体系中的电子信息设备制造、电子信息设备销售和租赁、电子信息传输服务、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以及其他信息相关服务业的增加值进行直接加总;产业数字化部分是基于投入产出表中信息通信技术产业对各行业的投入与产出的对应关系,测算信息通信技术产业对其他各行业的产出拉动作用,进而衡量传统行业中数字经济的融合部分[3]。

1 粤港澳大湾区数字经济发展特点

1.1 粤港澳大湾区已成为我国数字经济发展高地

2019年,广东省数字经济规模为4.88 万亿元,占全国数字经济规模的13.6%,同比增长13.2%,高于同期地区GDP增速约7个百分点,是2016年数字经济规模的1.62倍,年复合增长率高达17.5%,成为了我国数字经济发展高地之一(见图1)。同时,广东省数字经济占GDP比重逐年提升,由2016年的37%扩大到2019年的45%,在粤港澳大湾区经济增长中的地位日益提升。香港数字经济稳步发展,澳门公共服务数字化水平不断提高[4]。

1.2 “双核一廊两区”数字产业集群优势突出

2019年,深圳、广州数字经济规模作为广东省唯二突破万亿元大关的城市,作为第一梯队,是省内其他19个城市数字经济规模之和的2.2倍,占全省数字经济总规模超过66%。位于珠三角地区的东莞、惠州、佛山、珠海拥有良好的数字经济产业基础,同时在深圳、广州辐射带动下数字经济规模均超千亿元的规模领跑广深以外的其他地区,是粤港澳大湾区数字经济发展强大的生力军和第二梯队。广东省其他15个城市数字经济为第三梯队,其发展规模介于80 亿元 ~ 900 亿元之间,仍处于发展起步与追赶阶段,数字经济发展潜能尚需进一步挖掘。

图1 2016—2019年广东省数字经济规模与地区GDP比较

在数字经济占GDP比重方面,同样呈现出明显的集聚发展特征(见图2)。深圳、东莞、惠州、广州数字经济占GDP比重明显高于全国水平,特别是深莞惠经济圈作为全国高端新型电子新兴产业领域的龙头,也是全球重要的智能设备终端的生产基地,数字经济占GDP比重已超过65%,显示出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高度融合的发展特征。珠海则与全国水平相持平,中山、佛山、江门、肇庆及其他12个城市均低于全国水平。

综上所述,粤港澳大湾区数字产业集群以深圳、广州为双核心,沿着“广州—深圳—香港—澳门”科技创新走廊,覆盖珠江三角洲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形成了数字经济第一梯队。

1.3 构建新发展格局趋势明显

图2 2019年广东省各地市数字经济占地区GDP比重

图3 2019年广东省各地市数字经济和GDP增速对比

2019年,广东省绝大部分城市的数字经济增速均显著高于本地区GDP的增速(见图3)。快速发展的数字经济正成为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支点,凸显出数字经济时代下的发展新趋势、新格局。但各城市数字经济增速存在较大差距:肇庆、茂名、揭阳、梅州与东莞数字经济增速均超过全国数字经济15.6%的增速;广州、湛江、云浮、江门、阳江、佛山、深圳、珠海与韶关9个城市的数字经济增速均在10%以上,处于较快增长区间内;汕头、清远、惠州、潮州、汕尾、河源、中山7个城市数字经济增速低于10%。这些城市增速较慢的主要原因在于:一方面是数字企业数量较少、整体规模偏小、产品附加值低,极易受到外部环境影响,进而导致数字经济增长不稳定;另一方面是缺乏起引领作用数字龙头企业以及相关核心产业。因此,对于处于低速增长区间段的城市而言,应当加紧培育数字经济核心优势,加快形成地区内部产业集群式发展,提升数字经济增长动能。

1.4 数字经济结构优化特征显著

2019年,广东省数字产业化继续呈现平稳向上发展的势头,总规模达到了1.7万亿,同比增加5.6%。从数字产业化内部构成看,软件行业和互联网行业占数字产业的比重达41%,较2018年提升4个百分点,电信行业占比不变,电子信息制造业占比回落,软化特征明显,表明粤港澳大湾区数字产业化结构正逐步升级(见图4)。

随着数字技术向生产、生活的各个领域加速渗透,产业数字化进程加速,逐渐成为驱动粤港澳大湾区数字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粤港澳大湾区产业数字化占比呈逐年增大趋势。2019年,广东省产业数字化部分规模为3.2 万亿元,占数字经济总体规模的65%,较2017年提升约4个百分点,数字经济逐步向ICT产业与传统产业深度融合方向迈进(见图5)。

图4 2018—2019年广东省数字产业化内部结构变化(来源:广东省统计局)

图5 2019广东省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结构变化

图6 2019年广东省各地市数字经济内部结构

产业数字化也已成为各城市数字经济发展的主要推动力。茂名、湛江、佛山、阳江、揭阳和汕头6城市产业数字化对数字经济的贡献率均超过80.2%的全国平均水平。清远、韶关、肇庆、江门、云浮、广州、潮州、中山、汕尾和梅州10城市产业数字化占数字经济规模比重也达到了70%。而珠海、东莞、惠州、河源、深圳5城市数字产业化发展比重较大,因而产业数字化占数字经济比重相对较低(见图6)。

2 粤港澳大湾区数字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

2.1 数字经济区域发展不平衡

由于各地市经济基础、产业结构、资源要素禀赋等存在显著差异,粤港澳大湾区数字经济规模区域分化明显。从数字经济总量上看,尽管深圳与广州数字经济规模均已达万亿以上,是广东省数字经济发展的动力来源,但广东省仍有15个城市数字经济规模不到1000 亿,数字经济发展仍处于加速追赶阶段。从人均数字经济规模上看,深圳、广州、东莞、珠海人均数字经济规模均超万元,但仍有12个城市人均数字经济规模不足万元,其中湛江、云浮、阳江和揭阳人均数字经济规模低于4 千元,粤港澳大湾区区域内部数字经济发展差距甚至大于全国各区域间的发展差距,呈现巨大的数字发展鸿沟。从数字经济发展增速看,广东省21个城市中,有5个城市数字经济的增速超过15.6%的全国数字经济增速;有9个城市数字经济的增速在10%以上,处于较高增长水平;有7个城市数字经济增速较慢,低于10%,凸显出各地区数字经济发展进程不平衡与不一致性。

2.2 企业数字化转型步调不一致

在数字化时代背景下,数字化转型已成为培育和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路径,但是粤港澳大湾区企业数字化转型发展不平衡问题仍很突出。一是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发展不平衡。龙头企业和众多大型企业加快布局率先抢占发展先机和战略制高点,但其数字化转型的集成和融合度仍待提升。更大的问题是作为粤港澳大湾区中坚力量的中小企业受惯性思维、转型不确定性以及投入成本大等因素影响,“不想、不敢、不愿”进行数字化转型。二是数字化转型供求双方发展不平衡,呈现“半边冷半边热”现象。数字化转型平台商、服务商和数字化技术融合应用度高的企业对于推进数字化转型更加积极,但较大比例的传统企业由于数字化投入成本大、预期收效不明晰、没有成功案例参考以及数据安全等原因不敢进行数字化转型升级。三是产业链不同环节数字化发展不平衡。由于在生产企业的上游,提供原材料的经济实体以中小企业居多,数字化程度不足,数字与实体产业融合程度偏低,进而导致产业链上下游不同环节在运用数字化手段进行协同发展中出现瓶颈,从而制约产业数字化转型。

2.3 数字创新要素须加快培育

尽管粤港澳大湾区作为全国最具活力的数字经济发展空间引擎,但数字创新要素供给不充分,显著滞后于数字经济发展现实需求的问题仍很突出[5]。一是在数字经济关键前沿技术领域,粤港澳大湾区作为我国制造业和前沿科技最为发达、芯片应用市场规模最为广阔的区域,高端芯片的自给率仅有14%左右,“缺芯少核”问题依然严重。二是粤港澳大湾区各城市在创新资源、创新环境、创新投入等方面存在显著差距。深圳作为粤港澳大湾区数字经济发展的先驱,拥有腾讯、华为等数字企业巨头,科研成果转化效果显著,但存在缺乏科研实力雄厚、创新能力强的大学、科研平台与研究机构建设发展滞后等问题;香港拥有全球顶尖的大学与科研机构,对前瞻性的基础科学研究投入大,但存在产业空心化等问题,不利于数字化转型实践;广州科研资源丰富,但缺乏大型龙头数字企业,企业创新能力弱,科研成果转换效率不高;其他城市与上述城市相比,在数字创新资源供给与培育等多个方面均大幅落后,面临数字化发展困境。三是粤港澳大湾区仍然缺乏数字经济创新融合发展平台,各高校、研究机构及企业之间尚未形成深层次、高效率的协同合作机制,创新链尚不完善,而在数字技术人才供不应求的环境下,大数据、人工智能和算法等人才竞争一定程度上加剧了粤港澳大湾区的资源稀缺度,未来亟需通过加强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合作,推进“广州—深圳—香港—澳门”科技创新走廊建设,探索有利于人才、资本、信息、技术等创新要素跨境流动和区域融通的政策举措,共建粤港澳大湾区大数据中心和国际化创新平台,以实现粤港澳大湾区数字创新资源充分融合与高度共享。

2.4 数据价值化进程缓慢

近年来,粤港澳大湾区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字化治理领域取得较为突出的成绩: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发展位居全国前列,数字化治理尤其是“数字政府”建设成效突出并且多项指标位居全国第一,但在数据价值化探索与建设方面整体进程仍较为缓慢,“数据烟囱”“数据孤岛”现象仍然存在[6]。究其原因,一方面,数据价值化建设必须严格依托于相应法律制度保障,但由于粤港澳大湾区在制度安排与供给上存在鲜明的差别,例如粤港澳对数据和隐私的范围界定不同,三方司法体系均相对独立,使得数据流通存在较大的制度壁垒,如何在“一国两制”框架下做好数据价值化的制度安排仍需深入研究与探索;另一方面,粤港澳大湾区底层算法代码、API数据接口以及数据标准等数据流通技术层面存在差异,导致不同机构在数据流通,尤其是跨境流通之后进行数据分析和挖掘过程中存在结果的不一致性和准确性误差。

3 进一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对策建议

3.1 以5G为引领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

大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5G基站和智慧杆塔建设,加快推进5G网络连续覆盖,以5G基础设施投资作为拉动新一轮投资增长的新引擎。推进粤港澳网间互联宽带扩容,全面布局基于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的下一代互联网,推进骨干网、城域网、接入网、互联网数据中心和支撑系统的IPv6升级改造。深入推进物联网全面发展,统筹利用4G、5G、NB-IoT(窄带物联网)和光纤等接入技术,打造支持固移融合、宽窄结合的物联接入能力。大力建设绿色数据中心,加快推进边缘计算中心、超算中心等多元协同发展,为粤港澳大湾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充足的算力资源。大力推动云计算基础设施、物联网、工业互联网等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推进重大科创载体等创新基础设施建设。

3.2 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

依托香港、澳门、广州、深圳等中心城市的科研资源优势和高新技术产业基础,联合打造一批产业链条完善、辐射带动力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电子信息制造业产业集群、软件与信息服务产业集群、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产业集群、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集群、智能机器人产业集群、区块链与量子通信产业集群、前沿新材料产业集群、新能源产业集群、数字创意产业集群等数字产业集群。推动大数据产业、云计算产业、人工智能产业、智慧城市产业等发展壮大为新支柱产业,围绕信息消费、新型健康技术、海洋工程装备、高技术服务业、5G和移动互联网、3D打印、北斗卫星应用等重点领域及其关键环节实施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工程。

3.3 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推动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

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在粤港澳大湾区制造业领域的全面渗透和深度融合应用。深入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战略,推动工业化和信息化在更广范围、更深程度、更高水平上实现融合发展,进一步提升粤港澳大湾区产业数字化水平。支持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5G和移动互联网、北斗卫星导航等新技术在服务业领域的创新应用,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壮大。加速文化旅游、交通出行、商业零售、医疗卫生等场景与区块链等数字技术融合应用,推动交通出行、酒店餐饮娱乐、养老、托育、家政、旅游票务等领域“互联网+”和平台经济发展。

3.4 以机制创新为动力加速数据要素流动

充分发挥粤港澳大湾区区域发展核心引擎作用,实行粤港澳三地数据跨境开放共享及安全管理,促进粤港澳地区跨境资金和商贸物流等方面便利化流动。探索利用知识产权、数字版权等数字资产证券化手段,促进创新要素价值流通,提高技术成果转化能力。培育发展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数据要素交易市场,完善数据流动交换共享规则,探索开展数据审计、数据保险等新型业务。加快颁布实施《广东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制定数据确权定价和流动交易的标准、规范和共识,推动多方安全计算、可信执行环境等数据隐私保护新技术新标准的应用,着力破除数据自由流动障碍瓶颈,使数据要素充分参与市场配置,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3.5 以信息化为驱动全面深化“数字政府”改革建设

持续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政府数字化转型,加大对数字政府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对数据资源价值的挖掘,充分利用好数据的价值资产,为政府提升决策能力、管理能力和服务能力提供服务。建立健全数据安全保护机制,把涉及数据资源流动和交换的环节作为重点保护领域,尤其是涉及国家安全和个人隐私的数据源在跨部门跨区域中的流动频度、交换规模、运行速度等领域要加大管控力度,确保数据在采集、存储、流动、交换过程中安全运用,不断提升政府的公信力和治理能力。持续提高政府数字化监管水平,将新一代信息技术手段广泛运用于监管治理各环节。加快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智慧城市建设,鼓励各市建设“城市大脑”,加快推进智慧教育、智慧交通、智慧医疗、智慧旅游、智慧城管等智慧应用示范。

3.6 以打造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为载体拓展粤港澳数字经济协同发展空间

深化粤港澳科技创新交流合作,构建开放型融合发展的区域协同创新共同体,打造全球科技创新高地和新兴产业重要策源地。探索粤港澳深度合作、协同发展新模式,定期举办数字经济领域相关会议,加强与相关组织、产业联盟和科研机构的战略合作,推广数字经济相关技术、产品、标准、服务、规则和共识。加强粤港澳大湾区数字经济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深度合作,探索数据治理、网络安全、贸易合作等多领域的协同发展机制。以粤港澳大湾区为主体,建立“数字丝绸之路”技术创新交流合作平台,推介优秀数字化转型方案,促进数字经济协同发展。

4 结束语

作为我国数字经济发展高地,粤港澳大湾区形成了以深圳、广州为核心的多层次发展格局,产业集群效应明显,是驱动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空间引擎,但数字经济区域发展、企业数字化转型、创新要素培育和数据价值化等方面的问题短板仍然突出。“十四五”以至更长一段时间内,需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化粤港澳高水平互利合作,充分发挥数字技术驱动引领作用,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提升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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