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障

2021-03-09 05:12
江苏年鉴 2021年0期
关键词:住房贷款公积金余额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2020年,江苏共争取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8亿元、落实省级财政补助资金1.75亿元,争取国家棚改基础设施配套补助资金14.77亿元、奖励资金3亿元。全年全省发行356.15亿元棚改专项债。年内,全省棚户区改造完成投资额1173亿元,新开工25.85万套、基本建成15.34万套,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43.6%、191.77%;公共租赁住房新开工1577 套,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05.13%;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共发放2.49万户,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46.51%。国家下达江苏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各项任务全部提前超额完成。

1月17日,泰州市苏陈镇夏棋社区的贫困户廖华山住上新房,他和志愿者一起在新房贴窗花。汤德宏 徐洪 摄/视觉江苏网供图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2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信用办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住房保障失信行为管理的通知》,加强公租房准入退出环节管理,并督促各市完善本地实施细则,将诚信管理落地落实。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作安排,各市县根据本地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变化情况,完成城镇住房困难家庭收入线标准调整工作,确保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含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同时,以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相结合,稳步扩大租赁补贴保障覆盖面,加大对新就业无房职工、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保障力度。至年底,全省公共租赁住房通过实物配租正在保障47.55万户(人),其中城市低保、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家庭10.01万户,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37.54万人;通过发放租赁补贴正在保障12.67万户(人),其中向城市低保、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发放2.41万户,向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发放10.26万人。

【政策性租赁住房试点】按照国家首批政策性租赁住房试点要求,南京、苏州两个试点城市制定实施方案,并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签订《发展政策性租赁住房战略合作协议》。南京、苏州通过盘活存量房源和新改建等方式筹集政策性租赁住房。

【住房租赁市场培育规范】全面建成住房租赁政府服务平台,为老百姓提供线上房产信息服务、线下交易和生活服务,为各级住房租赁主管部门研判市场运行状况、制定规范市场发展政策措施提供信息支撑;多主体供应体系初步建立,南京、苏州、无锡等试点城市均建立国有化住房租赁企业,并培育一批规模化长租公寓等住房租赁供应主体;鼓励试点城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利用已建成住房或新建住房开展租赁业务,鼓励从市场筹集租赁住房房源,通过政府采购或长期租用的方式,把适合作为租赁住房或者经过改造符合租赁住房条件的存量商品房,转为租赁住房。在住房保障方面,因城施策,推动各地根据经济发展水平、房地产市场状况、政府财政承受能力和住房保障对象需求等因素,合理扩大货币补贴的发放规模和发放范围。13个设区市将货币补贴发放范围扩大到全部城镇公租房保障家庭,形成对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含低保家庭)、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多元保障,截至年底,全省累计通过公租房货币补贴保障40.97万户(人)。

【住房公积金】缴存2020年,全省住房公积金新开户单位86570 家,净增单位48230 家;新开户职工204.17万人,净增职工51.7万人;实缴单位397441 家,实缴职工1408.82万人,缴存额2280.9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3.81%、3.81%、11.82%。至年底,全省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16113.81亿元,增长16.49%;缴存余额5478.98亿元,增长11.81%。

提 取 662.63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1702.28亿元,同比增长15.01%;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4.63%,比上年增加2.07个百分点。至年底,全省公积金提取总额10634.83亿元,同比增长19.06%。

贷 款 全省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7.95万笔1204.26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59%、1.78%。回收个人住房贷款669.55亿元。至年底,全省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59.62万笔10332.61亿元,贷款余额5328.63亿元,分别增长8.43%、13.19%、11.15%。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97.26%,下降0.57个百分点。支持职工购建房2953.94万m2。年底全省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12.41%,下降0.81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3292156万元。发放异地贷款9273 笔337016万元。至年底,全省发放异地贷款总额869639万元,异地贷款余额721611万元。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6283 笔265534万元,支持职工购建房面积57.96万m2。当年贴息额25411万元。全年全省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173780笔6037887万元,累计贴息206770万元。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截至年底,省级机关缴存单位2002 家,实缴职工23.05万人,累计归集总额648.96亿元,累计提取总额442.26亿元,归集余额206.7亿元,累计发放贷款8.64万余笔、298.20亿元,贷款余额140.56亿元。全年通过互联网平台和手机App 在线申办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8.46万笔、44.14亿元,提取业务“不见面”办理占比97.59%。正式启用“12329”平台短信平台,为15.41万名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提供账户变动、业务办理进度等实时短信通知服务。深入推动封存账户专项清理工作,累计清理封存账户47425 户,督促提取资金共计14.69亿元。接入“长三角一体化”平台,试点开展异地贷款缴存证明信息核查,实现三省一市异贷证明“一网通办”。通过不见面审批平台与转账划款系统对接融合,实现公积金提取审批后资金实时到账。上线运行智能客服机器人系统,实现7×24小时不间断电话咨询服务,一个号码同时服务30个咨询对象,语音识别准确率达93%以上,人工替代率达80%以上。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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