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乡村主体尊严
——艺术乡建的合理路径探析

2021-03-09 07:23王宪舟王昕晨夏晋
艺术与设计·理论 2021年1期
关键词:艺术家主体村民

王宪舟,王昕晨,夏晋

(中南民族大学 美术学院,武汉 430074)

引言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大力推进,党和政府日益重视乡村发展问题,美丽乡村建设正如火如荼地进行,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也纷纷参与其中。然而,乡村衰败的本质是文化的衰败,艺术介入乡村建设在美丽乡村文化文明本体的构建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给乡村的主体带来了不便和挑战。

一、以人为主体的传统乡村建设艺术

中国传统乡村是以人的意识为主导的和谐、自然、可持续发展的特有空间,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展现了古人的审美和以人为主体的空间营造智慧。如:乡村人居环境选址方面,在没有“设计图纸”的情况下,古人从人类生存的根本条件出发,结合气候和地势特点,选择面水背山的自然环境,水是人类生命之源,山是农作和生活的安全保障,他们赋予了乡村绵延不绝的生命力,是对主体人的极大尊重的体现;建筑格局分布方面,严格遵守家庭成员之间的礼仪秩序,以别尊卑,辨长幼,描绘出中华民族注重礼仪规范的人文色彩,生产生活上,利于人类身心健康的自然作息,是在地乡土文化的集中表达;传统乡村作为精神家园,它们是一个独立自然的社会单元,也是物质与文化的综合体,是中国传统“天人合一”的人生观和自然观的体现,见证了人类祖先长期适应自然、利用自然的生产生活方式,是乡村生产生活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传统乡村是前人留给后代的珍贵遗产,为了推动艺术乡建的有效发展,专家学者纷纷提出以人为本的建设初心,但是部分成果不尽人意,主要原因在于,发起者在乡村建设过程中过分考虑村民,想象以主人翁的角度参与其中,而忽视了在地性的主体诉求,忽略了以人为主体的村民自治才是乡村发展的根基。只有让农民主体的诉求得到重视才能保护乡村的在地文化,推动乡村经济发展。

二、背离主体的现代乡村建设艺术

(一)脱离村民主体诉求

艺术介入乡村的建设方式起源于日本东京近郊的小村庄越后妻有,它是日本艺术家通过大地艺术祭的形式带动乡村振兴的新模式,它的发起刺激了日本一批偏远乡村的经济文化发展,给中国的设计师和艺术家带来启发,他们开始将艺术乡建引入中国。近几年来,艺术乡建在中国如火如荼地进行,建设的结果褒贬不一,通过对艺术介入乡村的案例分析中(表1,图1),我们可以看到一个最鲜明的问题,只有台湾地区的土沟村的建设是由当地村民发起的。在后期的建设过程中,只有少数的项目实现当地村民参与,并且参与模式也仅限于商业层面的精英,艺术家遗留作品的贩卖等,这些模式已经脱离当地村民的生活属性。而这些真正的问题来源于在乡村建设的过程中大多数设计师、艺术家、规划师等与村民处于不对等的工作位置,并且他们有各自不同的需求和预期,外来精英专家在一定程度上否定农民对于“设计”的专业性,认为农民“不懂艺术”“文化素质低”,一部分的专家往往从自身角度幻想乡村的未来,脱离了村民的诉求。部分艺术家将自认为高尚的“情怀”和理想植入乡村建设项目,以打造他们梦想中的牧歌田园,打破了乡村拥有的纯粹,过分改造甚至践踏了乡村的传统文化,与村民原本生活的空间格格不入。破坏乡村的同时也否定了农民的主体性地位,村民没有较高的参与度,无法在建设乡村过程中深层次地影响村民。

>表1 案例概况(作者自绘)

>图1 村民发起与参与度分析(作者自绘)

(二)在地文化主体缺失

信息化发展开阔了农民的眼界,农民与繁荣的城市生活只有一屏之隔,物质追求逐渐超越精神追求,农民身临其中潜移默化地认同了自身的弱势和不足,并且对外来文化盲目追求。在乡村社会,传统的公共文化生活诸如扭秧歌、唱地方戏等民间文化形式被弃如敝屣。传统社会的地方性知识,例如乡村礼俗、民间传说等则被认为是盲目迷信。与此同时,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和谐自然的生存理念也荡然无存。乡村的青年、儿童无法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只能被动地接受和模仿城市文化的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艺术家等相关专家应该思考的重要问题是艺术应该用什么样的方式活化在地乡土文化。

(三)制约主体能动性发展(经济主体)

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由于乡村面积辽阔,大部分区域因偏僻落后而不受重视,很多地方都停留在表象的“穿衣戴帽”阶段,发展比较薄弱。现在乡村经济的问题其实就是过度效仿城市和现代化所产生的问题。由于设计师们以及新加入乡村建设的艺术家们的思想理论都是因城市建设而产生的,对于农村的建设本没有规划指导的知识性理论,不可避免地会学习和仿照城市的规划方法,而忽视农村实际发展的现实需求,盲目对农居进行改建创新,脱离现实情况。居住问题上,很多农村开始“拆房上楼”,大量小区模式的建筑出现在乡村。经济效益上,拥有得天独厚自然风光的乡村开始进行“流行化”的旅游开发,抛开当地文化进行欧式景观园林化建设,营造“高大上”的风景,建筑酒店化,一大批与当地乡村格格不入的“山寨”城市化建设随之产生。

三、主体回归的艺术乡建路径

(一)尊重村民主体地位

乡村建设要以实现人与乡村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为目标,艺术乡建的主体应该是村民,要以农民为中心。农民如何有效地参与艺术建设,是当代乡建学者值得思考的问题所在。艺术家在介入乡村建设的过程中,首先要走进乡村生活,尊重农民,与农民达成共识,建构新型的乡村共同体。其次要倡导从内而外的精神改造,调动村民的“自发性”和“内发性”,要注重村民自治,宣扬在地文化的价值,要培养长期自治的观念,艺术家的介入是短暂的,村民留在乡村是永恒的,从杜威的“艺术不是生活的点缀,就是生活本身”到“人人可当艺术家”,其实就是在表达艺术创造并不只是艺术家独有的技能,农民亦可,只是首先要提高村民的审美。所以,在这个互联网与自媒体高度发达的时代,任何人在任何地方都可以从事创意文化,农民也可以通过自媒体出售自己的艺术作品,让自己的作品获得广泛的社会认可,从而获得经济收益与文化自信。所以,要转换农民的角色,让农民成为艺术乡建的主体,做乡村建设的主体和艺术创作主角,从而达到长期的建设效果。

(二)重塑乡村主体精神

2013年12月12日至13日在北京举行的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要求乡村建设要“让群众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①。正如渠岩先生曾提出,乡村建设不只是寻求经济效益,而是恢复中国人心中的根基——“家园”,他在《艺术乡建:许村重塑启示录》中描述许村是由戏台、祠堂、寺庙、墓地、祖宅、牌位等建筑组合的精神家园,它演绎了一个中国人的生死轮回,这个轮回证明了中国人的生命价值和信仰。所以,乡村是一个庞大的文明体系,应该拒绝用遗产化的简单方式来判断乡村价值,不能因不是建筑遗产就要拆掉,乡村建设保护的主体不仅是文物,更是一个完整的文明形态。在保护乡村自然环境的同时,更要保留乡村中没有传统“遗产”价值的精神建筑。

梁漱溟曾说,中国乡村就是礼俗社会。中国的传统信仰体系是由社会礼俗支撑的,是家族血缘组成的社会,是长幼尊卑的传统信仰体系,是中国人立足于社会的根基文化和灵魂归宿。重塑乡村的精神信仰,就是重塑精神家园。

(三)授“艺”乡村,持续发展

乡村生态环境、文化体系得天独厚,发展乡村的经济应要尊重自然规律,尊重历史肌理,尊重地域文化,要尝试利用乡村自然特色资源,创建适合当地发展的产业。例如,复兴农村特色手艺,因地制宜发展乡村特色文化产业,在工艺美术资源丰富地区,构建“授艺农村”站点,让艺术家和当地手艺人在互助中发展创新,有效地帮助传统手艺更新和发展,以适应现代生活需求和审美品位,建立传统手工艺原创生产示范基地,以手艺带农户,以农户带农村经济,借助网络,建设“农村手艺”原创手工艺品线上线下营售商业模式,发展农村手工文化产业;复活民俗文化,发展优秀乡风民俗,民俗信仰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凝聚民心、教化人心,增添乡村生活的幸福感,在自觉传承民风民俗的基础上,发展观光旅游;建立艺术生态农业,在科学生产增加产业量的同时,适当建设具有特色的休闲艺术农庄,为外来游客提供有意义的农业体验;利用当地条件发挥特色养老优势,“落叶归根”是我国传统观念,农村是中华文化的根基,是大多漂泊在外游子的归宿,是老人休闲、养老的好地方。将适宜的农村建筑改造成老人社区,为老年人提供生活休闲娱乐的居所。艺术乡建给乡村艺术文化带来新的契机,而判断艺术乡建的成功与否在于艺术乡建是否给乡村带来经济收入,是否推动乡村可持续发展。

总结

艺术介入乡村建设的过程就是尊重主体的建设过程,是实现农民主人翁角色,活化在地的乡土文化,推动文化经济可持续性发展的过程。艺术乡建不能只对乡村的外貌进行表面改造,关键要站在村民的角度,为村民主体的生计考虑,来促进乡村物质和精神文明的发展。艺术乡建的发展空间十分广阔,乡建工作者要以乡村的村民为根基,将乡村在地文化和艺术家丰沛的艺术创造力,与当代乡村本体发展实践的需求相结合,为乡村振兴发展和美丽乡村建设提供有效路径支撑。■

注释:

①习近平主席提出的绿色发展新理念。

猜你喜欢
艺术家主体村民
定点帮扶让村民过上美好生活
论自然人破产法的适用主体
张存海:带领村民过上好日子
能人选出来 村民富起来
技术创新体系的5个主体
小小艺术家
小小艺术家
关于遗产保护主体的思考
蒋虚村村民为何没有获益感
怀旧风劲吹,80、90后成怀旧消费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