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关于国际法治系列重要论述的核心要义

2021-03-08 03:07:09黄惠康
武大国际法评论 2021年1期
关键词:国际法共同体法治

黄惠康

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国际法治的系列重要论述博大精深、兼收并蓄,既有关于国际法治建设总体要求,遵守国际法基本原则,加强国际法研究和运用,加强涉外法治体系建设,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等宏观论述,也有关于国际执法合作、反腐败追逃追赃、全球经济治理、国际争端解决、海空极网新疆域国际秩序、应对气候变化等国际治理具体领域的系列主张,具有强烈的时代特征和实践指向,对深入推进国际法治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①参见杨洁篪:《深刻认识和用好国际法坚定捍卫国家利益共同维护世界和平与发展》,《求是》2020年第20期,第14页。

一、胸怀“两个大局”,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

胸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这两个大局,统筹推进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协调推进国内治理与国际治理,这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国际法治系列重要论述应运而生的时代逻辑和总揽全局的顶层设计,位于其六大核心要义之首。

大局是战略,是根本,是方向。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基本理念和基本经验。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战略问题是一个政党、一个国家的根本性问题。”①习近平:《在纪念邓小平同志诞辰110 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4 年8月21日,第2版。“要树立战略思维和全球视野,站在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相互联系的高度,审视我国和世界的发展,把我国对外开放事业不断推向前进。”②《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 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人民日报》2014年12月7日,第1版。“要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坚持开放的发展、合作的发展、共赢的发展,通过争取和平国际环境发展自己,又以自身发展维护和促进世界和平。”③习近平:《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夯实走和平发展道路的基础》,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外文出版社2014年版,第247页。2019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西考察时指出:“领导干部要胸怀两个大局,一个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一个是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这是我们谋划工作的基本出发点。”

“两个大局”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基于对国情世情的深刻认识作出的重大战略判断,不仅是领导干部谋划工作的基本出发点,也为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国际法治系列重要论述奠定了基础、指明了方向。

“当前,我国处于近代以来最好的发展时期,世界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两者同步交织、相互激荡。”④《习近平在中央外事工作会议上强调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外交思想为指导 努力开创中国特色大国外交新局面》,《人民日报》2018年6月24日,第1版。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文化多样化深入发展,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方兴未艾,和平发展潮流不可逆转,合作共赢更是大势所趋,全球治理体系和国际秩序变革加速推进。新冠肺炎疫情给世界格局和国际秩序带来全方位、深层影响,大国博弈加剧,全球治理竞争激烈,国际体系和国际秩序面临深度调整,人类有史以来首次出现以和平方式实现新旧秩序转变和治理模式改善的前景。数百年来,西方国家(“地中海文明”)主导国际政治的情况开始发生根本性改变,国际权力在少数几个西方国家之间“倒手”的局面正在走向终结,国际法在稳定国际秩序、规范国际关系、塑造国际规则方面的作用愈发凸显。

当今中国,正处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正经历着历史上最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也正进行着人类历史上最为宏大而独特的实践创新。中国的前途命运与世界的前途命运紧密相连。2015 年9 月28 日,习近平主席在第70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中指出:“13亿多中国人民正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中国人民的梦想同各国人民的梦想息息相通。实现中国梦,离不开和平的国际环境和稳定的国际秩序,离不开各国人民的理解、支持、帮助。中国人民圆梦必将给各国创造更多机遇,必将更好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①习近平:《携手构建合作共赢新伙伴 同心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在第七十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时的讲话》,《人民日报》2015年9月29日,第2版。

面对“两个大局”的历史性交汇,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国际格局演变与民族复兴目标的叠加性、同步性、长期性,坚持正确的历史观、大局观、角色观,树立战略思维,保持战略定力,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牢牢把握战略主动权,推动世界变局朝着符合时代发展潮流和趋势的方向演进,建立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秩序。②参见赵梓斌、刘杰:《习近平为何反复强调“战略思维”》,http://politics.people.com.cn/n1/2019/0125/c1001-30590771.html,2021年1月2日访问。

“法者,治之端也。”法治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内容,也是未来国际秩序的努力方向。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是国内法治的两个方面,而国内法治和国际法治是全球法治的两个方面,都不可或缺。涉外法治在国内法治和国际法治之间发挥着桥梁纽带、互动融通的作用,事关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战略的重要支点。③参见黄惠康:《统筹推进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学习时报》2021年1月27日,第2版。

国家治理与国际治理、国内法治(含涉外法治)与国际法治,虽属两个不同的治理范畴和法治体系,但相互关联、相互影响、相互交融。全面依法治国涵盖国内和国际两个大局:在国内,涉及国内法治发展和涉外法治建设两大方面;在国际,则要积极参与国际治理体系变革,推动国际关系民主化和法治化,引领构建公平正义的国际法治。大国外交必重国际法。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并积极参与建设国际法治,是建设法治强国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坚实保障。

“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域,不谋万世者,不足以谋一时。”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方略,并将内政与外交、改革与开放、国内法治与国际法治视为“鸟之两翼、车之两轮”,统筹协调,合力推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审时度势,努力抓住机遇,妥善应对挑战,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推动全球治理体制向着更加公正合理方向发展,为我国发展和世界和平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①《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七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推动全球治理体制更加公正更加合理 为我国发展和世界和平创造有利条件》,《人民日报》2015年10月14日,第1版。“我国已经进入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阶段。中国与世界的关系在发生深刻变化,我国同国际社会的互联互动也已变得空前紧密,我国对世界的依靠、对国际事务的参与在不断加深,世界对我国的依靠、对我国的影响也在不断加深。我们观察和规划改革发展,必须统筹考虑和综合运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国际国内两种资源、国际国内两类规则。”②《中央外事工作会议在京举行》,《人民日报》2014年第11月30日,第1版。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一次以党的文件的形式明确提出要“加强涉外法律工作”。2019年2 月25 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指出,要加快推进我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加强涉外法治专业人才培养,积极发展涉外法律服务,强化企业合规意识,保障和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

2020 年11 月16 日至17 日召开的中央全国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③这是继习近平强军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外交思想之后,在全国性会议上全面阐述、明确宣示的又一重要思想,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习近平总书记用“十一个坚持”系统阐述了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和战略部署,深入回答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④参见《为千秋伟业夯基固本——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纪实》,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2020-11/18/c1126756747.htm,2020年12月16日访问。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要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协调推进国内治理和国际治理,更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要强化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有效应对挑战、防范风险,综合利用立法、执法、司法等手段开展斗争,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尊严和核心利益。要推动全球治理变革,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⑤《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人民日报》2020 年11 月18 日,第1版。

2021 年1 月中共中央印发的《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 年)》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明确规定:“紧紧围绕新时代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依法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好国际经济、政治、社会事务……完善涉外法律和规则体系,补齐短板,提高涉外工作法治化水平。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推动形成公正合理的国际规则体系……加强多双边法治对话,推进对外法治交流。深化国际司法交流合作。”“积极参与执法安全国际合作,共同打击暴力恐怖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和贩毒走私、跨国有组织犯罪。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加大海外追逃追赃、遣返引渡力度。”①《中共中央印发〈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 年)〉》,《人民日报》2020 年11 月18日,第1版。

树立“战略思维”和“全球视野”,站在“两个大局”相互联系的高度,统筹考虑和综合运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两类规则”,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国际法治的系列重要论述由此出发。②参见冯维江:《新时代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科学内涵、战略布局与实践要求》,《国际展望》2018年第3期,第13-28页。对内,追求公平正义、共同富裕、社会和谐、依法治国;对外,主持公道、捍卫公理、伸张正义,摒弃任何丛林法则,坚持大小国家一律平等,坚持反对任何形式的霸权主义,反对以大欺小、以强凌弱、以富压贫,反对干涉别国内政,坚持对话谈判解决问题,坚持推进国际关系民主化法治化,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内和国际相关联、理论和实践相结合,这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法治领域的生动体现,展现了习近平高瞻远瞩的宏大战略思维和运筹帷幄的高超领导艺术。

二、善用法治武器,坚定维护国家核心利益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不忘初心,方得始终。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坚持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使命,强化法治思维,善用法治方式,以国家核心利益为底线,更好地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这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国际法治系列重要论述一以贯之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但决不能放弃我们的正当权益,决不能牺牲国家核心利益。任何外国不要指望我们会拿自己的核心利益做交易,不要指望我们会吞下损害我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苦果。中国走和平发展道路,其他国家也都要走和平发展道路,只有各国都走和平发展道路,各国才能共同发展,国与国才能和平相处。”③《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 夯实走和平发展道路的基础》,《人民日报》2013年1月30日,第1版。“中国不觊觎他国权益,不嫉妒他国发展,但决不放弃我们的正当权益。中国人民不信邪也不怕邪,不惹事也不怕事,任何外国不要指望我们会拿自己的核心利益做交易,不要指望我们会吞下损害我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苦果。”④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 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6 年7 月2日,第2版。这是中国共产党为中国如何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阐明了原则底线,从根本上讲清了坚持和平发展与维护国家利益的辩证统一关系。掷地有声,字字珠玑、句句千钧。

2015 年10 月12 日,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27 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第一次在国内中央会议上从世界发展大势和推进全球治理体制变革的角度谈及“制度规则”“国际机制”“国际规则”“国际正义”“国际秩序”“国际体系”等国际法治元素,强调要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向着更加公正合理方向发展,为我国发展和世界和平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成果之一,法治的精髓和要旨对于各国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具有普遍意义,我们要学习借鉴世界上优秀的法治文明成果。”①习近平:《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求是》2015年第1期,第5页。“我们应该创造一个奉行法治、公平正义的未来。要提高国际法在全球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确保国际规则有效遵守和实施,坚持民主、平等、正义,建设国际法治。”②习近平:《携手构建合作共赢、公平合理的气候变化治理机制——在气候变化巴黎大会开幕式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5年12月1日,第2版。

国际法是“国家间的法律”,是“国家间相互关系上行为的规范”,③周鲠生:《国际法》,商务印书馆2018年版,第1页。其产生和发展是时代产物,也是国家间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综合力量对比的反映,是世界各国在国际合作与冲突中妥协的结果,对世界各国具有法律约束力。深刻认识和用好国际法,建设国际法治,对于捍卫我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对于维护世界和平稳定与发展繁荣、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都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④参见杨洁篪:《深刻认识和用好国际法 坚定捍卫国家利益 共同维护世界和平与发展》,《求是》2020年第20期,第24页。

2018 年8 月24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开宗明义,强调指出:“中国走向世界,以负责任大国参与国际事务,必须善于运用法治。在对外斗争中,我们要拿起法律武器,占领法治制高点,敢于向破坏者、搅局者说不。全球治理体系正处于调整变革的关键时期,我们要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做全球治理变革进程的参与者、推动者、引领者。”⑤习近平:《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求是》2019年第4期,第3页。2020 年11 月16 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强化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有效应对挑战、防范风险,综合利用立法、执法、司法等手段开展斗争,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尊严和核心利益。”⑥《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人民日报》2020 年11 月18日,第1版。这是对邓小平“要大力加强对国际法的研究”和江泽民“要善于运用国际法这个武器”的重要论断的创造性继承和发展,深刻阐明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国际法治系列重要论述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对外工作要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增强全国人民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维护国家长治久安。”“要坚决维护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维护国家统一,妥善处理好领土岛屿争端问题。要维护发展机遇和发展空间,通过广泛开展经贸技术互利合作,努力形成深度交融的互利合作网络。要在坚持不结盟原则的前提下广交朋友,形成遍布全球的伙伴关系网络。要提升我国软实力,讲好中国故事,做好对外宣传。”①《中央外事工作会议在京举行》,《人民日报》2014年11月30日,第1版。“要加大对网络、极地、深海、外空等新兴领域规则制定的参与,加大对教育交流、文明对话、生态建设等领域的合作机制和项目支持力度。”②《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加强合作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 共同促进人类和平与发展崇高事业》,《人民日报》2016年9月29日,第1版。“要加强国际法治领域合作,加快我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加强国际法研究和运用,提高涉外工作法治化水平。”③《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强调 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 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人民日报》2020年2月6日,第1版。

关于如何善于运用法治维护国家的核心利益,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地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体现出强烈的问题意识、精准的问题导向和负责任大国的历史担当,彰显中国尊重国际法、坚持国际法、维护国际法权威的鲜明立场。

关于维护海洋权益,和平解决南海争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统筹维稳和维权两个大局,坚持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相统一,维护海洋权益和提升综合国力相匹配。要坚持用和平方式、谈判方式解决争端,努力维护和平稳定。”“要坚持‘主权属我、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方针,推进互利友好合作,寻求和扩大共同利益的汇合点。”④《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进一步关心海洋认识海洋经略海洋 推动海洋强国建设不断取得新成就》,《人民日报》2013年8月1日,第1版。“中方尊重和维护各国依据国际法享有的航行和飞越自由,同时不会接受任何以航行自由为借口损害中国国家主权和安全利益的行为。”⑤《习近平会见美国总统奥巴马》,《人民日报》2016年4月2日,第1版。“中方将继续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深化同各国的友好合作,通过和平方式处理同有关国家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争端,支持对话协商解决地区热点问题。”⑥习近平:《携手开创亚洲安全和发展新局面——在亚信第五次峰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9年6月16日,第2版。“中方愿同东盟国家一道努力,将南海建设成为和平之海、友谊之海、合作之海。”①习近平:《凝聚共识 促进对话 共创亚洲和平与繁荣的美好未来——在亚信第五次外长会议开幕式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6年4月29日,第2版。“南海诸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在任何情况下不受所谓菲律宾南海仲裁案裁决的影响。中国不接受任何基于该仲裁裁决的主张和行动。中国一贯维护国际法治以及公平和正义,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中国坚定致力于维护南海和平稳定,致力于同直接有关的当事国在尊重历史事实的基础上,根据国际法,通过谈判协商和平解决有关争议。”②《习近平会见欧洲理事会主席图斯克和欧盟委员会主席容克》,《人民日报》2016 年7月13日,第1版。

关于国际追逃追赃反腐败问题,习近平强调:“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要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力度,加强防逃工作,布下天罗地网,决不能让腐败分子躲进‘避罪天堂’、逍遥法外。”“要加强对国际规则和国际组织情况的研究,深入了解和掌握有关国家的相关法律和引渡、遣返规则。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国际反腐败最新动态,提高追逃追赃工作的针对性。要搭建追逃追赃国际合作平台……要加快与外逃目的地国签署引渡条约、建立执法合作。”③《习近平在中央有关会议上对国际追逃追赃工作的重要讲话》,《中国纪检监察报》2017年11月15日,第4版。“要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力度,推动二十国集团、亚太经合组织、《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等多边框架下的国际合作,实施重大专项行动,把惩治腐败的天罗地网撒向全球,让已经潜逃的无处藏身,让企图外逃的丢掉幻想。”④习近平:《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6年5月3日,第2版。

关于“一带一路”法治保障问题,习近平指出:“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需要法治进行保障。中国愿同各国一道,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构建公正、合理、透明的国际经贸规则体系,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更好造福各国人民。”⑤《习近平致信祝贺中国法治国际论坛(2019)开幕》,《人民日报》2019 年11 月11 日,第1版。

坚决维护国家核心利益,是中国外交的神圣使命,也是必须坚守的底线。“倡导国际关系的民主化法治化”“加强国际法研究和运用”“善于运用法治”“加强国际法治领域合作”“协调推进国内治理和国际治理”,凡此种种,首要目的都是要以法治方式,“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更好地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011 年9 月6 日发表《中国的和平发展》白皮书明确提出:“中国的核心利益包括:国家主权,国家安全,领土完整,国家统一,中国宪法确立的国家政治制度和社会大局稳定,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33 条明确规定:“国家依法采取必要措施,保护海外中国公民、组织和机构的安全和正当权益,保护国家的海外利益不受威胁和侵害。”

我国的和平发展不会一帆风顺。我们不惹事,但也不怕事。在涉及我国核心利益的问题上,要敢于划出红线,亮明底线。中国外交要善用法治武器,坚决维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决捍卫国家主权、安全、领土完整,坚决遏制和打击一切形式的分裂行径,积极保障经济金融安全,有效维护海外利益。要不断丰富和发展维护国家利益的方式手段,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种风险挑战,为改革发展和民族复兴保驾护航。

三、奉行法治,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保驾护航

坚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习近平外交思想的核心和精髓,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外交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①参见闻言:《坚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努力建设一个更加美好的世界——学习习近平〈论坚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人民日报》2018年10月31日,第6版。2018年3月,“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坚持互利共赢开放战略”和“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被载入国家根本大法。这是我国外交政策理念在国家法治上的最高宣示,也是中国外交进入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新时代的旗帜和法律标志。②参见杨洁篪:《以习近平外交思想为指导 深入推进新时代对外工作》,《求是》2018年第15期,第3页。

外交的灵魂在于王道,法律的生命在于行动。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作为中国外交的王道,需要国际法的固化和支撑。在国际关系和全球治理中奉行法治,坚定维护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推动国际关系的民主化法治化,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保驾护航,这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国际法治重要系列论述的总目标。

“世界怎么了,我们怎么办?”2017 年1 月18 日,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日内瓦总部的演讲中,向全世界提出了这样一个时代之问,并明确给出了中国的方案,即“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实现共赢共享”。习近平主席强调:“让和平的薪火代代相传,让发展的动力源源不断,让文明的光芒熠熠生辉。”③习近平:《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在联合国日内瓦总部的演讲》,《人民日报》2017年1月20日,第2版。

2017 年12 月1 日,在中国共产党与世界政党高层对话会上,习近平指出:“人类命运共同体,顾名思义,就是每个民族、每个国家的前途命运都紧紧联系在一起,应该风雨同舟,荣辱与共,努力把我们生于斯、长于斯的这个星球建成一个和睦的大家庭,把世界各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变成现实。”④习近平:《携手建设更加美好的世界——在中国共产党与世界政党高层对话会上的主旨讲话》,《人民日报》2017年12月2日,第2版。世界各国人民应该秉持“天下一家”理念,努力建设一个远离恐惧、普遍安全的世界,一个远离贫困、共同繁荣的世界,一个远离封闭、开放包容的世界,一个山清水秀、清洁美丽的世界。党的十九大报告宣示:“中国人民愿同各国人民一道,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共同创造人类美好的未来!”

习近平指出:“这个世界,各国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程度空前加深,人类生活在同一个地球村里,生活在历史和现实交汇的同一个时空里,越来越成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①习近平:《顺应时代前进潮流 促进世界和平发展——在莫斯科国际关系学院的演讲》,《人民日报》2013年3月24日,第2版。“随着全球性挑战增多,加强全球治理、推进全球治理体制变革已是大势所趋。这不仅事关应对各种全球性挑战,而且事关给国际秩序和国际体系定规则、定方向;不仅事关对发展制高点的争夺,而且事关各国在国际秩序和国际体系长远制度性安排中的地位和作用。”②《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七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推动全球治理体制更加公正更加合理 为我国发展和世界和平创造有利条件》,《人民日报》2015 年10 月14 日,第1版。“中国坚定维护多边主义,坚定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坚定维护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③《习近平会见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人民日报》2019年4月27日,第2版。

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传承和发展了人类追求美好社会的思想精髓,以全人类共同发展为根本出发点,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旗帜,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的治理观,同心协力,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这既有助于完善现有国际治理体系,又为进一步发展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构建全球伙伴关系,实现各国人民的最大福祉,指明了方向。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需要以国际规则为基础。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不仅含有人类社会崇高的奋斗目标和先进的新型国际关系理念,还含有对世界各国有拘束力的国际法基本原则和规则。人类命运共同体并非超越国家的“世界共和国”或“大一统”的世界政府,也不是抽象的超现实主义的“乌托邦”。作为命运共同体的当然成员,各主权国家拥有独立、平等、自保等固有权利,也负有相互尊重、互利合作、善意履约等基本义务;与此同时,各国共享人类文明进步之福祉,共担维护天下太平繁荣之责任。④参见黄惠康:《中国特色大国外交与国际法》,法律出版社2019年版,第447页。

如何更好地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习近平指出:“我们应该共同推动国际关系法治化,推动各方在国际关系中遵守国际法和公认的国际关系基本原则,用统一适用的规则来明是非、促和平、谋发展。”①习近平:《弘扬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建设合作共赢美好世界——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表60周年纪念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4年6月29日,第2版。2015 年11 月30 日,习近平主席在气候变化巴黎大会开幕式的致辞中指出:“应对气候变化的全球努力是一面镜子,给我们思考和探索未来全球治理模式、推动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带来宝贵启示。我们应该创造一个各尽所能、合作共赢的未来。”②习近平:《携手构建合作共赢、公平合理的气候变化治理机制——在气候变化巴黎大会开幕式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5年12月1日,第2版。习近平强调:“各国有责任维护国际法治权威,依法行使权利,善意履行义务。法律的生命也在于公平正义,各国和国际司法机构应该确保国际法平等统一适用,不能搞双重标准,不能合则用,不合则弃’,真正做到‘无偏无党,王道荡荡’。”③习近平:《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在联合国日内瓦总部的演讲》,《人民日报》2017年1月20日,第2版。

“无以规矩,不成方圆。”推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与实现国际法治有着内在的必然联系。④参见张晓君:《尊重国际法权威 维护国际秩序》,《求是》2018年第20期,第25页。《联合国宪章》及1970 年《关于各国依联合国宪章建立友好关系及合作的国际法原则宣言》、2005 年《世界首脑会议成果文件》等宪章性国际法文件所包含的国际法基本原则,是现行国际秩序和国际法体系不可或缺的,其对世界各国具有法律拘束力。

2017 年1 月18 日,在联合国日内瓦总部关于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演讲中,习近平指出:“纵观近代以来的历史,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秩序是人类孜孜以求的目标。从360 多年前《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确立的平等和主权原则,到150多年前日内瓦公约确立的国际人道主义精神;从70多年前联合国宪章明确的四大宗旨和七项原则,到60 多年前万隆会议倡导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国际关系演变积累了一系列公认的原则。这些原则应该成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基本遵循。”⑤习近平:《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在联合国日内瓦总部的演讲》,《人民日报》2017年1月20日,第2版。

习近平指出:“大道至简,实干为要。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关键在行动。国际社会要从伙伴关系、安全格局、经济发展、文明交流、生态建设等方面作出努力。”⑥习近平:《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在联合国日内瓦总部的演讲》,《人民日报》2017年1月20日,第2版。

习近平倡议,在深海、极地、外空、互联网等全球治理的各个领域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要秉持和平、主权、普惠、共治原则,把深海、极地、外空、互联网等领域打造成各方合作的新疆域,而不是相互博弈的竞技场。”①习近平:《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在联合国日内瓦总部的演讲》,《人民日报》2017年1月20日,第2版。“要促进海上互联互通和各领域务实合作,积极发展‘蓝色伙伴关系’。要高度重视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加强海洋环境污染防治,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实现海洋资源有序开发利用,为子孙后代留下一片碧海蓝天。”②《习近平致信祝贺2019 中国海洋经济博览会开幕式 强调秉承互信互助互利原则 让世界各国人民共享海洋经济发展成果》,《人民日报》2019年10月16日,第1版。“国际社会要本着相互尊重和相互信任的原则,通过积极有效的国际合作,共同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③习近平:《弘扬传统友好 共谱合作新篇——在巴西国会的演讲》,《人民日报》2014年7月18日,第3版。

良法是善治的基础。人类命运共同体需要用国际法来明辨是非、建章立制、保障权利、定纷止争,而维护、促进和加强国际法治是国际社会各成员应有的责任。在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指引下,中国特色大国外交实践中尊重国际法、坚持运用和发展国际法的特征将更加鲜明,国际社会也将更加深入地思考如何通过规则、制度,为实现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共同愿景提供有力法律支撑。

四、坚守公平正义,推动国际关系民主化

“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直。”④《贞观政要》。公平正义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和灵魂,是法治的生命线,也是人类社会的永恒追求。习近平指出:“公平正义是世界各国人民在国际关系领域追求的崇高目标。在当今国际关系中,公平正义还远远没有实现。我们应该共同推动国际关系民主化。”⑤习近平:《弘扬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建设合作共赢美好世界——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表60周年纪念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4年6月29日,第2版。“我们要坚定维护国际公平正义,维护世界和平稳定。”⑥习近平:《携手合作 共同发展——在金砖国家领导人第五次会晤时的主旨讲话》,《人民日报》2013年3月28日,第2版。坚持以公平正义为理念引领全球治理体系改革,推动国际关系民主化,是新时代中国外交的重要努力方向,对深入推进国际法治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坚持“义利并举、以义为先”的正确义利观,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坚持主权平等和不干涉内政,努力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更好地反映国际格局的变化,更加平衡地反映整个国际社会的意愿,坚守公平正义的大国外交特色更加显著。

推动国际关系民主化旨在维护公平正义的国际法律秩序。习近平主席指出:“我们所处的是一个风云变幻的时代,面对的是一个日新月异的世界。这个世界,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成为时代潮流,旧的殖民体系土崩瓦解,冷战时期的集团对抗不复存在,任何国家或国家集团都再也无法单独主宰世界事务。”①习近平:《顺应时代前进潮流 促进世界和平发展——在莫斯科国际关系学院的演讲》,《人民日报》2013年3月24日,第2版。“数百年来列强通过战争、殖民、划分势力范围等方式争夺利益和霸权逐步向各国以制度规则协调关系和利益的方式演进。现在,世界上的事情越来越需要各国共同商量着办,建立国际机制、遵守国际规则、追求国际正义成为多数国家的共识。”②《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七次集体学习强调 推动全球治理体制更加公正更加合理 为我国发展和世界和平创造有利条件》,《人民日报》2015 年10 月14 日,第1版。习近平强调:“我们要推进国际关系民主化,不能搞‘一国独霸’或几方共治’。”③习近平:《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在联合国日内瓦总部的演讲》,《人民日报》2017年1月20日,第2版。“世界的命运必须由各国人民共同掌握。各国主权范围内的事情只能由本国政府和人民去管,世界上的事情只能由各国政府和人民共同商量来办。这是处理国际事务的民主原则,国际社会应该共同遵守。”④习近平:《顺应时代前进潮流 促进世界和平发展——在莫斯科国际关系学院的演讲》,《人民日报》2013年3月24日,第2版。“现行国际秩序并不完美,但只要它以规则为基础,以公平为导向,以共赢为目标,就不能随意被舍弃,更容不得推倒重来。”⑤习近平:《顺应时代潮流 实现共同发展——在金砖国家工商论坛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8年7月26日,第2版。

2020 年9 月21 日,在联合国成立75 周年纪念峰会上,习近平主席提出了他的第二个时代之问——“世界需要一个什么样的联合国?在后疫情时代,联合国应该如何发挥作用?”对此,习近平主席的首项建议就是“主持公道”。习近平强调:“任何国家都没有包揽国际事务、主宰他国命运、垄断发展优势的权力,更不能在世界上我行我素,搞霸权、霸凌、霸道。”“要切实提高发展中国家在联合国的代表性和发言权,使联合国更加平衡地反映大多数国家利益和意愿。”⑥习近平:《在联合国成立75 周年纪念峰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20 年9 月22 日,第2版。

在国际关系和全球治理中坚守公平正义,首先要维护国家主权平等原则,这是国际关系最重要的准则,也是全球治理必须遵循的首要原则。习近平指出:“要坚持国家不分大小、强弱、贫富一律平等,尊重各国人民自主选择发展道路的权利,反对干涉别国内政,维护国际公平正义。‘鞋子合不合脚,自己穿了才知道’。一个国家的发展道路合不合适,只有这个国家的人民才最有发言权。”①习近平:《顺应时代前进潮流 促进世界和平发展——在莫斯科国际关系学院的演讲》,《人民日报》2013年3月24日,第2版。每个国家在谋求自身发展的同时,要积极促进其他各国共同发展,不能把世界长期发展建立在一批国家越来越富裕而另一批国家却长期贫穷落后的基础之上。“我们要坚定支持有关国家依法平稳推进重大国内政治议程,坚定支持各国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坚决反对外部势力以任何借口干涉成员国内政。”②习近平:《弘扬“上海精神” 深化团结协作 构建更加紧密的命运共同体——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20 年11 月11 日,第2版。

习近平主席多次在多边峰会上倡导维护发展中国家的代表性和发言权。“我们要继续做全球治理变革进程的参与者、推动者、引领者,推动国际秩序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继续提升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代表性和发言权。我们要继续做国际和平事业的捍卫者,坚持按照联合国宪章宗旨、原则和国际关系准则,按照事情本身的是非曲直处理问题,释放正能量,推动构建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③习近平:《坚定信心 共谋发展——在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八次会晤大范围会议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6年10月17日,第2版。“要推动全球经济治理体系变革,反映世界经济格局现实,并且完善深海、极地、外空、网络等新疆域的治理规则,确保各国权利共享、责任共担。”④习近平:《共同开创金砖合作第二个“金色十年”——在金砖国家工商论坛开幕式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7年9月4日,第2版。“不管是创新、贸易投资、知识产权保护等问题,还是网络、外空、极地等新疆域,在制定新规则时都要充分听取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意见,反映他们的利益和诉求,确保他们的发展空间。”⑤习近平:《顺应时代潮流 实现共同发展——在金砖国家工商论坛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8年7月26日,第2版。

习近平强调要推动变革全球治理体制中不公正不合理的安排,努力使全球治理体制更加平衡地反映大多数国家意愿和利益。“要坚定维护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核心的国际秩序和国际体系,维护和巩固第二次世界大战胜利成果,积极维护开放型世界经济体制,旗帜鲜明反对贸易和投资保护主义。”“要推动变革全球治理体制中不公正不合理的安排,推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等国际经济金融组织切实反映国际格局的变化,特别是要增加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代表性和发言权,推动各国在国际经济合作中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推进全球治理规则民主化、法治化。”①《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七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推动全球治理体制更加公正更加合理 为我国发展和世界和平创造有利条件》,《人民日报》2015 年10 月14 日,第1版。“我们要打造开放型合作平台,维护和发展开放型世界经济,共同创造有利于开放发展的环境,推动构建公正、合理、透明的国际经贸投资规则体系,促进生产要素有序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深度融合。我们欢迎各国结合自身国情,积极发展开放型经济,参与全球治理和公共产品供给,携手构建广泛的利益共同体。”②习近平:《携手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的演讲》,《人民日报》2017年5月15日,第3版。

为在国际社会实现公平正义,习近平特别强调要坚持正确义利观。正确处理“义”和“利”是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一个精髓,也是中华民族传承至今的道德准则,不仅是指导个人为人处世的重要原则,也是指导国家处理国际关系的重要原则。习近平指出,“‘国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也。’在国际合作中,我们要注重利,更要注重义。中华民族历来主张‘君子义以为质’,强调‘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③习近平:《共创中韩合作未来 同襄亚洲振兴繁荣——在韩国国立首尔大学的演讲》,《人民日报》2014年7月5日,第2版。

2013年3月,习近平就任中国国家主席后首访非洲,首次提出正确义利观,并提出:“第一,对待非洲朋友,我们讲一个‘真’字。”“第二,开展对非合作,我们讲一个‘实’字。”“第三,加强对中非友好,我们讲一个‘亲’字”“第四,解决合作中的问题,我们讲一个‘诚’字。”④习近平:《永远做可靠朋友和真诚伙伴——在坦桑尼亚尼雷尔国际会议中心的演讲》,《人民日报》2013年3月26日,第2版。在非洲国家中引起强烈共鸣。此后,习近平多次指出:“对周边和发展中国家,一定要坚持正确义利观。政治上秉持公道、正义,经济上要坚持互利共赢、共同发展。”⑤王毅:《坚持正确义利观 积极发挥负责任大国作用——深刻领会习近平同志关于外交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人民日报》2013年9月10日,第7版。习近平指出:“只有义利兼顾才能义利兼得,只有义利平衡才能义利共赢。要树立正确义利观,大国要在安全和发展上给予不发达国家和地区更大支持。只有这样,人类文明发展成果才能更好实现平衡共享,国际执法合作才能更多惠及每个国家,普遍安全的梦想才能早日成为现实。”⑥习近平:《坚持合作创新法治共赢 携手开展全球安全治理——在国际刑警组织第八十六届全体大会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人民日报》2017年9月27日,第2版。

维护国际公平正义,倡导国际关系民主化,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这是新时代中国外交发出的时代强音。习近平向全世界宣示:“前进道路上,我们必须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旗帜,恪守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的外交政策宗旨,推动建设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我们要尊重各国人民自主选择发展道路的权利,维护国际公平正义,倡导国际关系民主化,反对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反对干涉别国内政,反对以强凌弱。我们要发挥负责任大国作用,支持广大发展中国家发展,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共同为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而奋斗。”①习近平:《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8年12月19日,第2版。

五、弘扬法治精神,推动国际关系法治化

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法治的灵魂是法治精神。“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②习近平:《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4年9月6日,第2版。弘扬法治精神,维护国际法和国际秩序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推动国际关系法治化,建设国际法治,体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内外同源的高度一致性。

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国际法治的系列重要论述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基础上,赋予中华法治文明在建设国际法治中新的时代内涵。习近平多次援引“法者,治之端也”“法者,天下之准绳也”“无以规矩,不成方圆”“公生明,廉生威”“治国者,必以奉法为重”“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直”等中华法治格言,强调“在国际社会中,法律应该是共同的准绳”,“应该创造一个奉行法治、公平正义的未来”,“各国一律平等,不能以大压小、以强凌弱、以富欺贫”,“大国对小国要平等相待,不搞唯我独尊、强买强卖的霸道”,“要坚持通过对话协商,依据国际法,坚持以和平方式解决争议问题,以对话增互信,以对话解纷争,以对话促安全”,重申中国将“坚定践行多边主义,维护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这些重要的国际法治理念,处处闪耀着中华法治文明的光芒和负责任大国的历史担当。

2014 年6 月28 日,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表60 周年纪念大会的主旨演讲中,习近平主席首次在国际场合提出“国际关系法治化”的概念和“共同推动国际关系法治化”“共同维护国际法和国际秩序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的倡议。习近平指出:“我们应该共同推动国际关系法治化。推动各方在国际关系中遵守国际法和公认的国际关系基本原则,用统一适用的规则来明是非、促和平、谋发展。‘法者,天下之准绳也。’在国际社会中,法律应该是共同的准绳,没有只适用他人、不适用自己的法律,也没有只适用自己、不适用他人的法律。适用法律不能有双重标准。我们应该共同维护国际法和国际秩序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各国都应该依法行使权利,反对歪曲国际法,反对以‘法治’之名行侵害他国正当权益、破坏和平稳定之实。”①习近平:《弘扬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建设合作共赢美好世界——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表60周年纪念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4年6月29日,第2版。

各国主权平等、厉行法治、共同安全、共同发展、开放包容、可持续发展等当代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是维护国际秩序与世界和平发展的重要基石,是推动国际关系法治化的基本遵循,必须毫不犹豫地予以坚持和维护。

第一,坚持主权平等原则,建设一个各国相互尊重、和平共处的世界。主权平等是数百年来规范国家间关系最重要的准则,也是联合国及所有机构、组织共同遵循的首要原则。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第一项就是和平共处,集中体现了主权、正义、民主、法治的价值观。习近平指出:“主权是国家独立的根本标志,也是国家利益的根本体现和可靠保证。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侵犯,各国应该尊重彼此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这些都是硬道理,任何时候都不能丢弃,任何时候都不应动摇。”②习近平:《弘扬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建设合作共赢美好世界——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表60周年纪念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4年6月29日,第2版。“新形势下,我们要坚持主权平等,推动各国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③习近平:《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在联合国日内瓦总部的演讲》,《人民日报》2017年1月20日,第2版。要坚决反对在国际关系中推行霸凌主义,坚决反对肆意干涉他国内政的强权政治,坚决反对所谓的“主权有限论”“主权过时论”“人权高于主权”“人权无国界”“人道主义干涉合法”等限制或削弱国家主权的谬论。习近平强调:“我们要坚定支持有关国家依法平稳推进重大国内政治议程,坚定支持各国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坚决反对外部势力以任何借口干涉成员国内政。”④习近平:《弘扬“上海精神” 深化团结协作 构建更加紧密的命运共同体——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20 年11 月11 日,第2版。

第二,坚持法治原则,建设一个各国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的法治世界。厉行法治,是维护公正合理的国际法律秩序的根本要求。国际法既为国家创设权利,也为国家设定义务。权利和义务是相对称的。国家因缔结国际条约而享受该条约所赋予的权利和利益,也必然因此承担相应的国际义务。习近平指出:“各国关系和利益只能以制度和规则加以协调,不能谁的拳头大就听谁的。”⑤习近平:《在联合国成立75 周年纪念峰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20 年9 月22 日,第2版。“法律的生命在于付诸实施,各国有责任维护国际法治权威,依法行使权利,善意履行义务。法律的生命也在于公平正义,各国和国际司法机构应该确保国际法平等统一适用,不能搞双重标准,不能‘合则用、不合则弃’,真正做到‘无偏无党,王道荡荡’。”①习近平:《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在联合国日内瓦总部的演讲》,《人民日报》2017年1月20日,第2版。要善意履行国际法义务。凡有效之条约对其各当事国有拘束力,必须由各该国善意履行。条约当事国不得援引其国内法规定为理由而不履行条约。要坚决反对“双重标准”。“大国更应该带头做国际法治的倡导者和维护者,重信守诺,不搞例外主义,不搞双重标准,也不能歪曲国际法,以法治之名侵害他国正当权益、破坏国际和平稳定。”②习近平:《在联合国成立75 周年纪念峰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20 年9 月22 日,第2版。

第三,坚持共同安全原则,建设一个持久和平、普遍安全的世界。这是推进国际关系法治化的基石。《联合国宪章》以“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为首要宗旨。习近平指出:“我们要加强国际和地区合作,共同应对日益增多的非传统安全威胁,坚决打击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铲除恐怖主义滋生的土壤。对待国家间存在的分歧和争端,要坚持通过对话协商以和平方式解决,以对话增互信,以对话解纷争,以对话促安全,不能动辄诉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只有基于道义、理念的安全,才是基础牢固、真正持久的安全。”③习近平:《弘扬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建设合作共赢美好世界——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表60周年纪念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4年6月29日,第2版。

第四,坚持共同发展原则,建设一个共同繁荣的世界。和平与发展是人类社会永恒的主题。发展权是一项不可剥夺的人权。当今世界正面临发展赤字、和平赤字、治理赤字的严峻挑战,持久有效国际合作是实现共同发展的必由之路。习近平指出:“一些国家越来越富裕,另一些国家长期贫穷落后,这样的局面是不可持续的。”“各国在谋求自身发展时,应该积极促进其他国家共同发展,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好惠及各国人民。我们要共同维护和发展开放型世界经济,共同促进世界经济强劲、可持续、平衡增长,推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坚持开放的区域合作,反对各种形式的保护主义,反对任何以邻为壑、转嫁危机的意图和做法。我们要推动南南合作和南北对话,增强发展中国家自主发展能力,推动发达国家承担更多责任,努力缩小南北差距,建立更加平等均衡的新型全球发展伙伴关系,夯实世界经济长期稳定发展基础。”④习近平:《弘扬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建设合作共赢美好世界——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表60周年纪念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4年6月29日,第2版。

第五,坚持开放包容原则,建设一个文明多样性的世界。开放包容是国际法治的社会基础,也是人类进步的源泉。《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以及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本身都是开放包容的国际法原则。“和羹之美,在于合异。”⑤《三国志·夏侯玄传》。人类文明多样性是人类社会的基本特征。习近平指出:“‘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我们要尊重文明多样性,推动不同文明交流对话、和平共处、和谐共生,不能唯我独尊、贬低其他文明和民族。人类历史告诉我们,企图建立单一文明的一统天下,只是一种不切实际的幻想。”①习近平:《弘扬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建设合作共赢美好世界——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表60周年纪念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4年6月29日,第2版。“不同文明凝聚着不同民族的智慧和贡献,没有高低之别,更无优劣之分。文明之间要对话,不要排斥;要交流,不要取代。”②习近平:《携手构建合作共赢新伙伴 同心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在第七十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时的讲话》,《人民日报》2015年9月29日,第2版。“文明差异不应该成为世界冲突的根源,而应该成为人类文明进步的动力。”③习近平:《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在联合国日内瓦总部的演讲》,《人民日报》2017年1月20日,第2版。要坚持包容的人权发展理念。国际社会应在相互尊重各国主权和政治独立的前提下平等对话,通过合作共同促进人权发展。

第六,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建设一个清洁美丽的世界。地球是人类的共同家园,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④《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第123页。习近平指出:“我们应该遵循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的理念,寻求永续发展之路。要倡导绿色、低碳、循环、可持续的生产生活方式,平衡推进2030 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不断开拓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⑤《习近平出席“共商共筑人类命运共同体”高级别会议并发表主旨演讲》,《人民日报》2017年1月20日,第1版。“《生物多样性公约》、《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巴黎协定》等国际条约是相关环境治理的法律基础。”“面对全球环境风险挑战,各国是同舟共济的命运共同体,单边主义不得人心,携手合作方为正道。我们要坚定捍卫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维护国际规则尊严和权威,提升全球环境治理水平。”⑥习近平:《在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峰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20 年10 月1 日,第3版。

“中国是联合国创始成员国,是第一个在联合国宪章上签字的国家。中国将坚定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坚定维护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基石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坚定维护联合国权威和地位,坚定维护联合国在国际事务中的核心作用。”⑦习近平:《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在联合国日内瓦总部的演讲》,《人民日报》2017年1月20日,第2版。在联合国日内瓦总部,习近平主席以“四个坚定维护”郑重申明中国捍卫多边主义、维护国际法治的历史担当。中国将坚定不移地推动国际关系法治化,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六、坚持共商共建共享,推进国际法治合作

“‘单者易折,众则难摧。’要有效应对人类面临的困难和挑战,合作是我们唯一的选择。”①习近平:《坚持合作创新法治共赢 携手开展全球安全治理——在国际刑警组织第八十六届全体大会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人民日报》2017年9月27日,第2版。“21 世纪是合作的世纪。”②习近平:《共创中韩合作未来 同襄亚洲振兴繁荣——在韩国国立首尔大学的演讲》,《人民日报》2014年7月5日,第2版。“合作共赢才能办大事、办好事、办长久之事”。③习近平:《迈向命运共同体 开创亚洲新未来——在博鳌亚洲论坛2015 年年会上的主旨演讲》,《人民日报》2015年3月29日,第2版。顺应时代发展潮流,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积极推进国际法治合作,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国际法治系列重要论述的核心要义之一,也是中国对建设国际法治的重要贡献。

当下的人类社会,正经历多边和单边、开放和封闭、合作和对抗的重大考验,新冠肺炎疫情加速了国际格局调整,世界进入动荡变革期。习近平指出:面对全球性的严峻挑战,“人类有两种选择。一种是,人们为了争权夺利恶性竞争甚至兵戎相见,这很可能带来灾难性危机。另一种是,人们顺应时代发展潮流,齐心协力应对挑战,开展全球性协作,这就将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创造有利条件”。④习近平:《携手建设更加美好的世界——在中国共产党与世界政党高层对话会上的主旨讲话》,《人民日报》2017年12月2日,第2版。如何正确选择?考验各国领导人的智慧和胆识。习近平指出:“合作共赢应该成为各国处理国际事务的基本政策取向。”⑤习近平:《弘扬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建设合作共赢美好世界——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表60周年纪念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4年6月29日,第2版。“我们应该遵循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坚持多边主义,坚持开放包容,坚持互利合作,坚持与时俱进。”⑥习近平:《勠力战疫 共创未来——在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第十五次峰会第一阶段会议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20年11月22日,第2版。

法治是持久和平与共同发展的保障。推动国际秩序由“变”到“治”,唯一有效路径是走国际法治之路。共商共建共享理念为如何建设国际法治指明了方向。

“共”是这一理念的核心价值和关键字,其精髓是共同体意识,体现了各国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的国际法治精神。习近平指出:“我们要坚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坚持全球事务由各国人民商量着办,积极推进全球治理规则民主化。”⑦习近平:《为建设更加美好的地球家园贡献智慧和力量——在中法全球治理论坛闭幕式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9年3月27日,第3版。“世界命运应该由各国共同掌握,国际规则应该由各国共同书写,全球事务应该由各国共同治理,发展成果应该由各国共同分享。”①习近平:《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在联合国日内瓦总部的演讲》,《人民日报》2017年1月20日,第2版。

共商,就是要“积极推进全球治理规则民主化”。“什么样的国际秩序和全球治理体系对世界好、对世界各国人民好,要由各国人民商量,不能由一家说了算,不能由少数人说了算。”②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 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6 年7 月2日,第2版。国际法院前院长史久镛认为,现在是国际法发展的最好时机。在国际法制定初期,发展中国家缺乏话语权,正当诉求没有得到充分反映。随着国际格局变化,现行全球治理体系及其规则的不合理性愈发凸显,不能有效应对全球治理进程中的各种挑战。因此,创新和完善国际法,提高新兴力量在全球治理规则制定中的地位,是时代的要求。③参见李伟红等:《中国为国际法的创新发展作出重要贡献》,《人民日报》2019 年4 月17日,第17版。

共建,就是要打造平等主体间开放包容、互利合作的伙伴关系。一是平等参与权,确保国际法统一适用。习近平指出:“各国体量有大小、国力有强弱、发展有先后,但都是国际社会平等一员,都有平等参与地区和国际事务的权利。”④习近平:《迈向命运共同体 开创亚洲新未来——在博鳌亚洲论坛2015 年年会上的主旨演讲》,《人民日报》2015年3月29日,第2版。要坚持主权平等的国际议事程序,“一国一票”,意思自治,以国家间的合意共同制定国际规则。二是共同参与、共同建设。各国共享发展机遇,建立开放型世界经济。通过广泛参与、协商谈判达成政治共识,寻求利益契合点和合作最大公约数,促进全球经济要素有序自由流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促进互联互通。三是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责任共同体。坚持市场运作,遵循市场规律和国际通行规则,各尽所能,各施所长,优势互补,形成合力。合作各方权责分明、责任共担、同舟共济、互利共赢。

共享,就是要让国际法治成为最基本、最重要的国际公共产品。国际法治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全球治理体系变革的重要抓手。“在各国关系中,文明的进步表现为从武力到外交,又从外交到法律的进步。”⑤Loius Henkin, How Nations Behave: Law and Foreign Policy 1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79).“各国和各国人民应该共同享受尊严。”“各国和各国人民应该共同享受发展成果。”“各国和各国人民应该共同享受安全保障。”⑥习近平:《顺应时代前进潮流 促进世界和平发展——在莫斯科国际关系学院的演讲》,《人民日报》2013年3月24日,第2版。首先是共享尊严。国际法赋予国家及其公民的权利和合法利益应得到同等的尊重和保护,任何国家不得以任何借口侵犯他国的合法权益,不得干涉他国内政,不得以强凌弱。其次是共享安全保障。安全应该是普遍的、共同的、包容的,所有国家都应受到免遭非法侵害的法律保护。各国应通力合作,彼此协助。最后是共享发展成果,缩小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发展鸿沟、技术鸿沟和数字鸿沟,实现共同繁荣。特别是要通过商品和服务共享,让更多国家的人民能够享受到开放型经济和自由贸易带来的福祉;通过科技成果共享,增强发展中国家自主发展能力;通过信息共享,促进信息资源在全球合理配置。

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是共商共建共享的经典杰作。习近平指出:“共建‘一带一路’是经济合作倡议,不是搞地缘政治联盟或军事同盟;是开放包容进程,不是要关起门来搞小圈子或者‘中国俱乐部’;是不以意识形态划界,不搞零和游戏,只要各国有意愿,我们都欢迎。”①《习近平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5 周年座谈会上强调 坚持对话协商共享合作共赢交流互鉴 推动共建“一带一路”走深走实造福人民》,《人民日报》2018年8月28日,第1版。实践证明,‘一带一路’不是中国一家的独奏,而是沿线国家的合唱。”②习近平:《迈向命运共同体 开创亚洲新未来——在博鳌亚洲论坛2015 年年会上的主旨演讲》,《人民日报》2015年3月29日,第2版。

共商共建共享,推进国际法治合作的着力点是坚持多边主义,完善规则和制度。要以国际法促进和规范国际交流与合作,通过自身发展促进世界各国共同发展,通过我国对国际法理念和实践的丰富和创新,推动世界各国共同致力于尊重国际法、运用国际法、发展国际法。③参见杨洁篪:《深刻认识和用好国际法 坚定捍卫国家利益 共同维护世界和平与发展》,《求是》2020年第20期,第31页。为此,习近平提出了一系列具有深远意义的中国主张。

在安全领域,倡导普遍安全、持久和平的原则。“要坚持共商共建共享,由各国共同维护普遍安全,共同分享发展成果,共同掌握世界命运。”④习近平:《在联合国成立75 周年纪念峰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20 年9 月22 日,第2版。

在发展领域,倡导聚焦行动、合作共赢的原则。“特别是要以落实《2030 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为契机,把应对公共卫生等非传统安全挑战作为联合国工作优先方向,把发展问题置于全球宏观框架突出位置,更加重视促进和保护生存权和发展权。”⑤习近平:《在联合国成立75 周年纪念峰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20 年9 月22 日,第2版。

在人权领域,倡导以人民为中心、以生命权健康权为首要的原则。“我们要坚持以民为本、生命至上。”“发挥世卫组织领导作用。”“共同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①习近平:《团结合作战胜疫情 共同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在第73 届世界卫生大会视频会议开幕式上的致辞》,《人民日报》2020年5月19日,第2版。

在生态环境领域,倡导清洁美丽、和谐共生的原则。“人类需要一场自我革命,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地球。”②习近平:《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20 年9 月23日,第3版。“我们要站在对人类文明负责的高度,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探索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之路,促进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协调统一,共建繁荣、清洁、美丽的世界。”③习近平:《在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峰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20 年10 月1 日,第3版。

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倡导绿色、低碳、循环、可持续发展原则。“气候变化关乎人民福祉和人类未来。”“我们要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公平原则、各自能力原则,按照巴黎大会授权,稳步推进后续谈判,有效应对气候变化挑战。”④《习近平同奥巴马、潘基文共同出席气候变化〈巴黎协定〉批准文书交存仪式》,《人民日报》2016年9月4日,第1版。“要倡导绿色、低碳、循环、可持续的生产生活方式,平衡推进2030 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不断开拓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⑤习近平:《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求是》2019年第3期,第3页。

在文明交流领域,倡导包容互鉴、美美与共的原则。“我们要树立平等、互鉴、对话、包容的文明观,以文明交流超越文明隔阂,以文明互鉴超越文明冲突,以文明共存超越文明优越。”⑥习近平:《弘扬“上海精神” 构建命运共同体——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8年6月11日,第3版。“摒弃意识形态争论,跨越文明冲突陷阱,相互尊重各国自主选择的发展道路和模式,让世界多样性成为人类社会进步的不竭动力、人类文明多姿多彩的天然形态。”⑦习近平:《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20 年9 月23日,第3版。

在新疆域治理领域,倡导和平、主权、普惠、共治的原则。“把深海、极地、外空、互联网等领域打造成各方合作的新疆域,而不是相互博弈的竞技场。”⑧习近平:《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在联合国日内瓦总部的演讲》,《人民日报》2017年1月20日,第2版。“完善深海、极地、外空、网络等新疆域的治理规则,确保各国权利共享、责任共担。”⑨习近平:《共同开创金砖合作第二个“金色十年”——在金砖国家工商论坛开幕式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7年9月4日,第2版。“国际社会要本着相互尊重和相互信任的原则,通过积极有效的国际合作,共同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①习近平:《弘扬传统友好 共谱合作新篇——在巴西国会的演讲》,《人民日报》2014年7月18日,第3版。

在国际司法合作领域,倡导国际法平等统一适用的原则。“国与国之间开展执法安全合作,既要遵守两国各自的法律规定,又要确保国际法平等统一适用,不能搞双重标准,更不能合则用、不合则弃。”“要坚持和维护联合国宪章以及国际刑警组织章程,认真履行打击跨国犯罪公约和反腐败公约,不断完善相关国际规则,确保国际秩序公正合理、人类社会公平正义。”②习近平:《坚持合作创新法治共赢 携手开展全球安全治理——在国际刑警组织第八十六届全体大会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人民日报》2017年9月27日,第2版。

结语

“治国者,以奉法为重。”国际法是国际关系发展的产物,并随国际关系的发展而发展。每一时期的国际法都反映了该时期国际关系的特点和主流价值观,并对现存国际秩序予以保障。每当人类进步与世界发展面临艰难抉择的关键时刻,都特别需要蕴含超常智慧、凝聚国际共识的理念引领。

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国际法治的系列重要论述,胸怀“两个大局”,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协调推进国家治理与国际治理,坚持主权平等、公平正义、厉行法治、合作共赢的先进理念,积极推动国际关系民主化法治化,蕴含着一系列博大精深、影响深远的国际法理念和基本原则,与新时代国际关系的潮流高度契合,体现了一个负责任大国的历史担当。这些理念和原则直面人类面临的共同挑战,聚焦现有全球治理体系中的“治理赤字”“信任赤字”“和平赤字”“发展赤字”,着力解决公正性、民主性、包容性方面的不足,支持发展中国家在全球治理体系拥有更大的发言权,为现有国际法律秩序注入更多的公平正义元素,具有极大的感召力、影响力和塑造力,将推动全球治理和国际法治向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和中国共产党人为国际关系理论和实践创新、为国际法的发展进步、为全球治理体系变革作出的重大贡献。

习近平总书记在其《摆脱贫困·从政杂谈》一文中,曾引用北宋包拯“法令既行,纪律自正,则无不治之国,无不化之民”的法治思想。无明法不足以正纪纲,无纪纲就不能护公正、张道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为官之义在于明法。法度明,纪纲正,大治之势必成。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中国将始终做国际法治的践行者,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坚定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坚定维护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坚定维护联合国在国际事务中的核心作用,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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