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私法学会课题组
2020 年11 月16 日至17 日,中国共产党历史上首次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这一思想回答了依法治国的若干重大问题,是指导中国法治实践的根本遵循。现代法治不仅仅是国内法治,也包括涉外法治和国际法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事业既将有力推进国际法治实践,也需要国际法治提供外部和平与发展环境的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把握世界大势,洞察国际风云,提出了一系列关于国际法治的重要论述,成为指导中国外交实践、参与全球治理体系变革和建设的行动指南。在这一思想引领下,中国积极参与国际法治进程,将为全人类的发展和进步作出应有和更大的贡献。
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国际法治观孕育和产生于国际关系发生深刻复杂变化、世界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与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历史发展关键期。
1.国际关系与全球治理深刻调整
进入21 世纪以来,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文化多样化、法律趋同化持续向纵深发展,国际关系加速重组,国际秩序深刻转型。“黑天鹅”与“灰犀牛”交替出现,西方陷于平庸与困境,引领全球治理的意愿与能力下降。单边主义、保护主义、霸凌主义肆虐,严重冲击国际秩序稳定。此时,西方的治理理念、体系和模式暴露出种种弊端,美欧等西方国家为全球治理提供公共产品的动力和意愿明显不足,各国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国际秩序和国际体系面临瓦解风险,国际社会对变革全球治理体系的呼声越来越高。习近平总书记着眼于世界各国相互依存日益加深的时代潮流,准确把脉国际秩序深刻调整趋势,努力推动中国参与和引领全球治理,推进中国与不同类型国家关系全面发展,推动构建新型国际关系,捍卫多边主义,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维护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并顺应国际格局多极化的发展,充实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推动全球治理体系改革与国际秩序朝着更加公平正义的方向演进,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2.国际法治成为人类发展美好愿景
法治是人类社会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也是现代社会治理的重要工具。在国际社会中,推动完善国际法、实现国际法治是改变不公正不合理的全球治理体制、推动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秩序和国际体系的重要途径。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洞察人类命运前途和时代发展趋势,敏锐把握中国与世界关系的历史性变化,提出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倡议,明确了人类发展的美好愿景,发展了国际合作的基本途径理论,丰富了国际法基本原则的内涵,推动了国际关系向法治化、民主化方向发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全球治理和国际法的重要论述,在规则层面为国际秩序和国际体系演进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力量,为中国发挥负责任大国作用、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国际法治提供了根本遵循。
3.中国和平发展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处于关键阶段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并系统论述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这是习近平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重要内容,也是国际法治观的有机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在参观《复兴之路》展览时指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同时,“今日之中国,不仅是中国之中国,而且是亚洲之中国、世界之中国。未来之中国,必将以更加开放的姿态拥抱世界、以更有活力的文明成就贡献世界”。①习近平:《深化文明交流互鉴 共建亚洲命运共同体——在亚洲文明对话大会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人民日报》2019年5月16日,第2版。在习近平总书记的亲自擘画运筹下,中国积极参与全球经济、安全、生态等各领域的公共事务,成为全球治理的积极参与者和有力贡献者,推动全球治理体系朝着更加公正合理有效的方向发展。在全球经济治理方面,中国始终坚定维护开放型世界经济体制,支持世界贸易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全球经贸议程中发挥积极作用;积极推进亚太自由贸易区建设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谈判,构建面向全球的自由贸易区网络;推出广受欢迎、惠及各方的国际公共平台和产品,先后发起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成立丝路基金、创办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等,推动世界经济向更加稳定、均衡、繁荣的方向发展。在全球安全治理方面,中国始终坚定维护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的世界和平成果,全面参与联合国、国际刑警组织、上海合作组织等国际和区域合作框架内的执法安全合作,努力推动国际核安全体系建设,成为维护世界和平安全的中流砥柱。在全球生态治理方面,中国以建设性姿态参与国际气候问题谈判,带头落实温室气体减排承诺、坚定支持《巴黎气候变化协定》(以下称《巴黎协定》),积极搭建中国促进绿色产业国际交流与合作的重要平台,引领世界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中国和平发展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中国梦;积极参与全球治理,实现国际法治则是中国的世界梦,两者相得益彰,缺一不可。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国际法治观的首要渊源。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在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邓小平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词中就明确提出:“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就是我们总结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②《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页。
2.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理论
中国特色大国外交思想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国际法治观的另一重要渊源。研究和运用国际法是涉外工作的重要部分,服务于外交工作。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中国特色大国外交要推动构建新型国际关系,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③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19页。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中国外交新的历史征程中,在保持对外大政方针稳定性连续性的基础上,创造性地提出了一系列富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精神、引领人类进步潮流的新理念新主张新倡议,形成了习近平外交思想,取得了新中国外交理论建设中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大成果。
3.现代国际法理论
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基础的现代国际法理论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国际法治观的第三大渊源。中国、印度、缅甸在1954 年共同倡导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现已成为当代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和国际法基本原则。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精辟体现了当代国际关系和国际法的本质特征,是一个相互联系、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统一体,适用于各种社会制度、发展水平、体量规模国家之间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发展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表60 周年纪念大会上的讲话中,习近平主席明确指出:“新形势下,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精神不是过时了,而是历久弥新;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意义不是淡化了,而是历久弥深;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作用不是削弱了,而是历久弥坚。”①习近平:《弘扬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建设合作共赢美好世界——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表60周年纪念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4年6月29日,第2版。在重申“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在新时代仍然具有现实重要性的同时,习近平总书记把“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界定为“一个开放包容的国际法原则”,认为它“集中体现了主权、正义、民主、法治的价值观”。②习近平:《弘扬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建设合作共赢美好世界——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表60周年纪念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4年6月29日,第2版。这使得“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能够与时俱进,根据全球治理与国际法治的新发展作出必要的调适。
4.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国际法治观的第四大渊源。传统中国社会在处理对外交往关系时贯穿了深厚的“协和万邦”思想。《尚书》载:“百姓昭明,协和万邦”③(春秋)孔安国:《尚书正义》,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卷二,尧典第一。“惟德动天,无远弗届”④(春秋)孔安国:《尚书正义》,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卷四,虞书,大禹谟第三。。其含义就是要以文德来解决与异族人之间的冲突,而不要以武力服人。这逐渐成为华夏文明处理对外交往关系的法度。它以中国传统天下观为前提,而不同于西方世界的“帝国”和“民族国家”观念。根据中国的天下观,即使周边的人风俗习惯不同,也具有同样的人性,正如孔子所谓“性相近,习相远也”⑤《论语·阳货篇》之十七。。孔子进一步总结为:“凡为天下国家有九经……柔远人则四方归之,怀诸侯则天下畏之。”⑥《中庸》第二十章。“夫如是,故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既来之,则安之。”①《论语·季氏篇》之十六。孟子也曾将儒家的仁政思想运用到对外交往之中,主张“乐天者保天下,畏天者保其国”。在这种“协和”“怀柔”和“仁者”思想指引下,在解决华夏与异邦之间的法律冲突问题时,中国古代社会在一定程度上比较强调对异邦人和异邦风俗文化的尊重。习近平主席指出:“我们要尊重文明多样性,推动不同文明交流对话、和平共处、和谐共生,不能唯我独尊、贬低其他文明和民族。”②习近平:《弘扬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建设合作共赢美好世界——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表60周年纪念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4年6月29日,第2版。他在2017 年1 月18 日联合国日内瓦总部所作的演讲中特别强调:“中华文明历来崇尚‘以和邦国’、‘和而不同’、‘以和为贵’。中国《孙子兵法》是一部著名兵书,但其第一句话就讲:‘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其要义是慎战、不战。几千年来,和平融入了中华民族的血脉中,刻进了中国人民的基因里。”③习近平:《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外文出版社2017年版,第545页。由此可见,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国际法治观深深融入了中华文化精髓,体现了中国传统智慧。
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是中国参与国际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提出表明中国在坚持国家主权平等的前提下从更加高远的“人类”“未来”“共同体”视野谋划中国的国际法政策与实践,表明中国有更强的意愿、更大的能力承担国际责任,与其他国家共同推动构建可持续的国际关系,促进人类的共同福祉。“理念引领行动。”④习近平:《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外文出版社2017年版,第539页。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从根本上决定了近年来中国国际法政策与实践的方向。
1.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国际法内涵
习近平指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应当“坚持对话协商,建设一个持久和平的世界。”“坚持共建共享,建设一个普遍安全的世界。”“坚持合作共赢,建设一个共同繁荣的世界。”“坚持交流互鉴,建设一个开放包容的世界。”“坚持绿色低碳,建设一个清洁美丽的世界。”⑤习近平:《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外文出版社2017年版,第541-545页。这些精辟凝练的概括蕴含着国际法的根本宗旨和重要原则,呈现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丰富的国际法内涵。
(1)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和平与安全是世界人民的基本需求,是人类发展的根本保障。尤其在经历两次世界大战的苦难之后,人们充分认识到和平与安全来之不易、弥足珍贵。将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的世界作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主要目标之一,充分表现出对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所具有之“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国际法内涵的深刻理解。
(2)促进国际合作与发展。合作是发展的手段,发展是合作的目标,以合作促发展,就能为人类福祉、社会进步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中国认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应当坚持“对话协商”“共建共享”“合作共赢”,应当建设“一个共同繁荣的世界”。这些论断与《联合国宪章》宗旨相得益彰,道明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促进国际合作与发展”的国际法内涵。
(3)尊重国际平等与自由。国际平等与自由包括不同国家之间以及不同国家人民之间的平等与自由。就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而言,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对话协商”“共建共享”“合作共赢”“交流互鉴”等构建路径,暗含着不同国家之间以及不同国家的人民之间平等与自由的基本前提,从而凸显出该理念“尊重国际平等与自由”的国际法内涵。
(4)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习近平除了将传统的和平与安全、合作与发展、平等与自由等国际法内涵有机融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还明确将“坚持绿色低碳,建设一个清洁美丽的世界”作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内容和主要部分,从而为该理念注入了“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的国际法内涵。
2.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国际法意义
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对国际法理念和价值的辩证维护与扬弃发展,成就了其重大的国际法意义。
(1)对国际法理念的维护与发展。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对国际法理念的维护表现为对国际法传统优秀理念的继承和发扬。习近平指出:“从360 多年前《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确立的平等和主权原则,到150 多年前日内瓦公约确立的国际人道主义精神;从70多年前联合国宪章明确的四大宗旨和七项原则,到60多年前万隆会议倡导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国际关系演变积累了一系列公认的原则。这些原则都应该成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基本遵循。”①习近平:《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外文出版社2017年版,第539页。这阐明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继承和发扬国际法传统理念的精神和宗旨,并且,这种继承和发扬并非盲目为之,而是辩证对待,只有为国际社会公认的优秀国际法理念,才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继承和发扬的对象。
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对国际法理念的发展表现为与国际社会的现状相结合,构成指导国际法进一步发展的新理念。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习近平指出:“各国相互联系、相互依存,全球命运与共、休戚相关,和平力量的上升远远超过战争因素的增长,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时代潮流更加强劲。同时,人类也正处在一个挑战层出不穷,风险日益增多的时代。世界经济增长乏力,金融危机阴云不散,发展鸿沟日益突出,兵戎相见时有发生,冷战思维和强权政治阴魂不散,恐怖主义、难民危机、重大传染性疾病、气候变化等非传统安全威胁持续蔓延。”①习近平:《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外文出版社2017年版,第538页。毋庸置疑,大变局之下的国际社会需要先进的国际法新理念引领国际法发展,指导国际社会的法治前进方向。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为一种契合时代的新理念,体现了对国际法理念的发展。
(2)对国际法价值的维护与发展。国际法的价值是国际法追求的目标,也是国际社会制定和评价国际法所依据的标准。②参见高岚君:《国际法的价值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9页。和平秩序、人本秩序以及全人类共同利益构成国际法价值体系的核心部分。③参见高岚君:《国际法的价值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中文摘要第2页。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对这三种价值的维护与发展是该理念维护与发展国际法价值的典型例证。
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对和平秩序的维护和发展,一方面表现为它所具有的“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国际法内涵,另一方面表现为其所提倡的实现国际和平与安全的策略以及所欲实现的和平与安全的实质。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下,实现国际和平与安全应当依靠对话协商、共建共享、合作共赢、交流互鉴等友好方式;所欲实现的是国际主体通过平等合作并基于互利共赢模式形成的真实的和平与安全。此外,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具有的“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的国际法内涵,也有利于促进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实现。
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对人本秩序的维护与发展,一方面表现为其对人的平等与自由的理性尊重,另一方面表现为其对人的生存与发展的良善关怀。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主张不分种族、性别、语言或宗教,将世界上每个人视为命运共同体的一份子,将古今中外每种文明视为人类共同文明的一分支,理性尊重每个人、每种文明的平等和自由,良善关怀每个人、每种文明的生存与发展。
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对全人类共同利益的维护与发展表现为宏观、系统地提出了国际法维护人类共同利益这一价值目标的缘由和动因,即“各国利益交融、兴衰相伴、安危与共,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①习近平:《在中国国际友好大会暨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成立60 周年纪念活动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4年5月16日,第2版。换言之,在世界人民已然形成命运共同体的现实背景下,只有维护和发展全人类的共同利益,才能维护和发展各国及其人民的各自利益。
正因如此,习近平提出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与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一样被载入了中国宪法,共同构成中国外交政策的基石。同时,这一理念也被越来越多的国际文件采纳,逐渐成为现代国际法的核心价值和理念。
1.国家主权观
(1)人民主权观。人民主权观是当代中国主权思想的根基。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②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1页。在人民主权理念下,一切主权实践活动都要严格以人民利益为基础、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人民共享国家发展成果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题中之义和必然要求,国家富强与民族振兴要以人民利益得到切实保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2)独立主权观。独立权是国家主权的重要标志,一个国家如果丧失了独立,也就丧失了主权。因此,独立自主与不受外来干涉是独立权的基本特征。习近平主席在第七十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时指出:“主权原则不仅体现在各国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侵犯、内政不容干涉,还应该体现在各国自主选择社会制度和发展道路的权利应当得到维护,体现在各国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改善人民生活的实践应当受到尊重”。③习近平:《携手构建合作共赢新伙伴 同心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在第七十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时的讲话》,《人民日报》2015年9月29日,第2版。
(3)平等主权观。国家主权平等是国际法基本原则体系的核心。每个国家不论大小、强弱和政治经济制度如何,都应相互尊重主权,平等交往。中国十分重视主权平等在国家间关系中的重要性,认为它在国际法治中具有基础意义。习近平主席指出:“主权是国家独立的根本标志,也是国家利益的根本体现和可靠保证。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侵犯,各国应该尊重彼此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④习近平:《弘扬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建设合作共赢美好世界——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表60周年纪念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4年6月29日,第2版。他根据《联合国宪章》所规定的主权平等原则,特别强调世界各国一律平等,不能以大压小、以强凌弱、以富欺贫。
(4)网络主权观。网络空间是现代国家的新疆域、全球治理的新领域。网络主权是现代国家主权在网络空间的延伸。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的主旨演讲中,习近平主席将“尊重网络主权”列于推进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变革的原则之首,强调“《联合国宪章》确立的主权平等原则是当代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覆盖国与国交往各个领域,其原则和精神也应该适用于网络空间。我们应该尊重各国自主选择网络发展道路、网络管理模式、互联网公共政策和平等参与国际网络空间治理的权利,不搞网络霸权,不干涉他国内政,不从事、纵容或支持危害他国国家安全的网络活动。”①习近平:《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开幕式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5 年12 月17日,第2版。
2.国家安全观
当前,世界范围的安全问题呈现多样性、传染性、联动性、突发性特点,一国与他国、国内与国际、传统与非传统等各种安全因素相互交织,种种新问题新挑战层出不穷。面对复杂多样的安全挑战,任何一个国家都难以置身事外而独善其身,也不可能靠单打独斗来实现所谓的绝对安全。习近平总书记摒弃落后于时代发展潮流的思想观念和陈旧的方式方法,与时俱进,锐意创新,提倡互信、互利、平等、协作的新安全观,强调通过综合安全、共同安全、合作安全,努力为解决老问题寻找新答案,为应对新问题寻找好答案,不断破解人类面临的发展难题和安全困境。习近平主席指出:“我们要摒弃一切形式的冷战思维,树立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安全的新观念。我们要充分发挥联合国及其安理会在止战维和方面的核心作用,通过和平解决争端和强制性行动双轨并举,化干戈为玉帛。我们要推动经济和社会领域的国际合作齐头并进,统筹应对传统和非传统安全威胁,防战争祸患于未然。”②习近平:《携手构建合作共赢新伙伴 同心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在第七十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时的讲话》,《人民日报》2015年9月29日,第2版。
3.国家利益观
(1)核心利益观。2011 年发布的《中国的和平发展》白皮书,首次正式对外宣布了中国的核心利益,即国家主权、国家安全、领土完整、国家统一、中国宪法确立的国家政治制度和社会大局稳定、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障。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更加注重在变化的形势中维护国家的核心利益,多次在国内外重大场合就“国家核心利益”表明态度,认定国家主权安全是核心利益中的核心,是不可逾越的红线。习近平强调:“我们绝不允许任何人、任何组织、任何政党、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形式、把任何一块中国领土从中国分裂出去,谁都不要指望我们会吞下损害我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苦果。”①习近平:《在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 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7 年8月2日,第2版。
(2)共同利益观。习近平紧紧把握时代脉搏和发展趋势,明确指出:“当今世界,相互联系、相互依存是大潮流。随着商品、资金、信息、人才的高度流动,无论近邻还是远交,无论大国还是小国,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正日益形成利益交融、安危与共的利益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②习近平:《共倡开放包容 共促和平发展——在伦敦金融城市长晚宴上的演讲》,《人民日报》2015年10月23日,第2版。他在联合国成立75 周年纪念峰会上指出:“我们要做的是,以对话代替冲突,以协商代替胁迫,以共赢代替零和,把本国利益同各国共同利益结合起来,努力扩大各国共同利益汇合点,建设和谐合作的国际大家庭。”③习近平:《在联合国成立75 周年纪念峰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20 年9 月22 日,第2版。
(3)正确义利观。正确义利观就是在国际交往中,特别是在同发展中国家的交往与合作中,坚持义利相兼、先义后利。它是对西方现实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狭隘国家利益观的超越,更是对见利忘义、损人利己的霸权行为的反对和超越。习近平在韩国首尔大学演讲时指出:“我们在处理国际关系时必须摒弃过时的零和思维,不能只追求你少我多、损人利己,更不能搞你输我赢、一家通吃。只有义利兼顾才能义利兼得,只有义利平衡才能义利共赢。”④习近平:《共创中韩合作未来 同襄亚洲振兴繁荣——在韩国国立首尔大学的演讲》,《人民日报》2014年7月5日,第2版。
4.国际体系观
(1)国际体系的中国认识。习近平对世界格局和国际体系的发展有过多次深刻论述,指出:“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文化多样化深入发展,全球治理体系和国际秩序变革加速推进,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快速崛起。”⑤习近平:《携手共命运 同心促发展——在2018 年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开幕式上的主旨讲话》,《人民日报》2018年9月4日,第2版。面对世界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的新形势,他强调,推动国际秩序朝着更加公正合理方向发展的呼声不容忽视,国际关系民主化已成为不可阻挡的时代潮流。“尽管各种传统和非传统安全威胁不断涌现,但捍卫和平的力量终将战胜破坏和平的势力,安全稳定是人心所向。尽管单边主义、贸易保护主义、逆全球化思潮不断有新的表现,但‘地球村’的世界决定了各国日益利益交融、命运与共,合作共赢是大势所趋。尽管文明冲突、文明优越等论调不时沉渣泛起,但文明多样性是人类进步的不竭动力,不同文明交流互鉴是各国人民共同愿望。”①习近平:《弘扬“上海精神” 构建命运共同体——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8年6月11日,第3版。
(2)中国在国际体系中的定位。习近平主席指出:“中国是现行国际体系的参与者、建设者、贡献者。我们坚决维护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核心的国际秩序和国际体系。”“中国发展得益于国际社会,中国也要为全球发展作出贡献。”②习近平:《在华盛顿州当地政府和美国友好团体联合欢迎宴会上的演讲》,《人民日报》2015年9月24日,第2版。
(3)坚定维护和发展当今国际体系。“世界上很多国家特别是广大发展中国家都希望国际体系朝着更加公正合理方向发展,但这并不是推倒重来,也不是另起炉灶,而是与时俱进、改革完善,这符合世界各国和全人类共同利益。”③习近平:《在华盛顿州当地政府和美国友好团体联合欢迎宴会上的演讲》,《人民日报》2015年9月24日,第2版。“世界各国应该共同维护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核心的国际秩序和国际体系,积极构建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共同推进世界和平与发展的崇高事业。”④习近平:《铭记历史、缅怀先烈、珍爱和平、开创未来》,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外文出版社2017年版,第446页。习近平主席指出:“中国将始终做国际秩序的维护者,坚持走合作发展的道路。中国是第一个在联合国宪章上签字的国家,将继续维护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核心的国际秩序和国际体系。”⑤习近平:《携手构建合作共赢新伙伴,同心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外文出版社2017年版,第526页。
(4)积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新时代中国对国际体系变革与发展的愿景与期待。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呼吁:“要相互尊重、平等协商,坚决摒弃冷战思维和强权政治,走对话而不对抗、结伴而不结盟的国与国交往新路。要坚持以对话解决争端、以协商化解分歧,统筹应对传统和非传统安全威胁,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要同舟共济,促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更加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的方向发展。要尊重世界文明多样性,以文明交流超越文明隔阂、文明互鉴超越文明冲突、文明共存超越文明优越。要坚持环境友好,合作应对气候变化,保护好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家园。”⑥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59页。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已成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方略之一,将长期指导中国的对外关系实践。
5.国际和平观
(1)和平与发展仍是时代主题。当今世界风云变幻,正处于时代大变局之中。习近平指出:“和平与发展是当今时代的主题,也是时代的命题,需要国际社会以团结、智慧、勇气,扛起历史责任,解答时代命题,展现时代担当。”①习近平:《携手共命运 同心促发展——在2018 年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开幕式上的主旨讲话》,《人民日报》2018年9月4日,第2版。“和平与发展相辅相成。各国要共同维护国际和平,以和平促进发展,以发展巩固和平。”②习近平:《谋共同永续发展 做合作共赢伙伴——在联合国发展峰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5年9月27日,第2版。习近平强调:“人民友好是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的基础力量,是实现合作共赢的基本前提,相互信任、平等相待是开展合作、实现互利互惠的先决条件。各国人民只有用友好的理念、友好的情谊凝聚起来,才能实现和平与发展的共同心愿。”③习近平:《在中国国际友好大会暨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成立60 周年纪念活动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4年5月16日,第2版。
(2)中国坚定走和平发展道路。习近平指出:“不管国际风云如何变幻,我们都要始终坚持和平发展、合作共赢,要和平不要战争,要合作不要对抗,在追求本国利益时兼顾别国合理关切。”④习近平:《携手合作,共同发展》,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外文出版社2014年版,第324页。“中国将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持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坚持正确义利观,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发展同各国的友好合作,始终做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的坚定力量。”⑤习近平:《弘扬万隆精神 推进合作共赢——在亚州领导人会议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5年4月23日,第2版。“我们也希望世界各国都走和平发展道路,国与国之间、不同文明之间平等交流、相互借鉴、共同进步,齐心协力推动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⑥《习近平在接受金砖国家媒体联合采访时强调 坚定不移走和平发展道路 坚定不移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人民日报》2013年3月20日,第1版。习近平强调:“中国始终是世界和平的建设者、全球发展的贡献者、国际秩序的维护者,支持扩大发展中国家在国际事务中的代表性和发言权,支持补强全球治理体系中的南方短板,支持汇聚南南合作的力量,推动全球治理体系更加平衡地反映大多数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意愿和利益。”⑦习近平:《携手共命运 同心促发展——在2018 年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开幕式上的主旨讲话》,《人民日报》2018年9月4日,第2版。“我们要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但决不能放弃我们的正当权益,决不能牺牲国家核心利益。”①习近平:《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夯实走和平发展道路的基础》,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外文出版社2014年版,第249页。“中国将继续妥善处理同有关国家的分歧和摩擦,在坚定捍卫国家主权、安全、领土完整的基础上,努力维护同周边国家关系和地区和平稳定大局。”②习近平:《共同创造亚洲和世界的美好未来》,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外文出版社2014年版,第333页。
6.国际合作观
(1)开放包容的国际合作观。开放包容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一贯坚持的主张,在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新时代,同样具有重要意义。习近平主席在2020 年新年贺词中回顾了2019 年四大主场外交活动,向世界宣示开放合作的中国方案,向世界展示了一个文明、开放、包容的中国,展现了天下为公的博大胸怀,彰显了计利天下的大国担当,传递了响亮的中国声音。③参见《向世界展示一个文明开放包容的中国——习近平主席2020 年新年贺词启示录》,《人民日报》2020年1月5日,第1版。2019 年11 月5 日,习近平在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中指出:“我们要以更加开放的心态和举措,共同把全球市场的蛋糕做大、把全球共享的机制做实、把全球合作的方式做活。”④习近平:《开放合作 命运与共——在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人民日报》2019年11月6日,第3版。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坚持开放包容的发展方向,中国致力于构建开放型世界,维护以联合国等多边组织为核心的国际治理机制,为推动国际合作贡献中国力量,使全球化朝着更加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的方向发展。
(2)坚定支持多边主义,促进全球合作。要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多边主义是必须坚持的行为模式。通过多边路径,完善全球治理,促进各国个体利益和共同利益的实现,形成利益共同体,才能最终在世界各国之间结成命运共同体。习近平主席指出:“中国一直是国际合作的倡导者和国际多边主义的积极参与者,将坚定不移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随着中国实力上升,我们将逐步承担更多力所能及的责任,努力为促进世界经济增长和完善全球治理贡献中国智慧、中国力量。中国的发展不会牺牲别国利益,只会增进共同利益。”⑤习近平:《共倡开放包容 共促和平发展——在伦敦金融城市长晚宴上的演讲》,《人民日报》2015年10月23日,第2版。当代国际问题的各个领域大多已经形成相应的多边机制和规则,各国应在这些规则和机制的基础上进行合作,共同促进人类发展和进步。
(3)推动全方位合作,创建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迈向人类命运共同体,必须坚持合作共赢、共同发展,在追求自身利益时兼顾他方利益,在寻求自身发展时促进共同发展。2015 年4 月22 日,习近平主席在亚非领导人会议上发表讲话,提出弘扬万隆精神、推进合作共赢,他倡议:“我们要大力弘扬万隆精神,不断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推动构建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推动国际秩序和国际体系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推动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更好造福亚非人民及其他地区人民。”①习近平:《弘扬万隆精神 推进合作共赢——在亚州领导人会议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5年4月23日,第2版。习近平指出:“合作共赢的理念不仅适用于经济领域,也适用于政治、安全、文化等广泛领域;不仅适用于地区国家之间,也适用于同域外国家开展合作。”②习近平:《迈向命运共同体 开创亚洲新未来——在博鳌亚洲论坛2015 年年会上的主旨演讲》,《人民日报》2015年3月29日,第2版。中国的对外合作在当前以经济领域合作为重心,以“一带一路”倡议为抓手。习近平指出:“面对当前挑战,我们应该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继续推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③习近平:《构建创新、活力、联动、包容的世界经济》,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外文出版社2017年版,第473页。“事实证明,共建‘一带一路’不仅为世界各国发展提供了新机遇,也为中国开放发展开辟了新天地。”④习近平:《齐心开创共建“一带一路”美好未来——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人民日报》2019年4月27日,第3版。
7.全球治理观
(1)积极参与和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和建设。习近平指出:“当今世界正处于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经济全球化大潮滚滚向前,但保护主义、单边主义为世界经济增长蒙上了阴影。新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蓄势待发,但增长新旧动能转换尚未完成。国际格局深刻演变,但发展失衡未有根本改观。全球治理体系加快变革,但治理滞后仍是突出挑战。”⑤习近平:《同舟共济创造美好未来——在亚太经合组织工商领导人峰会上的主旨演讲》,《人民日报》2018年11月18日,第2版。在这一大变革面前,他向世界宣布:“中国的发展绝不以牺牲别国利益为代价,我们绝不做损人利己、以邻为壑的事情。我们将从世界和平与发展的大义出发,贡献处理当代国际关系的中国智慧,贡献完善全球治理的中国方案,为人类社会应对21 世纪的各种挑战作出自己的贡献。”⑥习近平:《在德国科尔伯基金会的演讲》,《人民日报》2014年3月30日,第2版。习近平还特别指出:“随着世界不断发展变化,随着人类面临的重大跨国性和全球性挑战日益增多,有必要对全球治理体制机制进行相应的调整改革。这种改革并不是推倒重来,也不是另起炉灶,而是创新完善。”⑦《习近平接受〈华尔街日报〉采访时强调 坚持构建中美新型大国关系正确方向 促进亚太地区和世界和平稳定发展》,《人民日报》2015年9月23日,第1版。特别是,“中美在全球治理领域有着广泛共同利益,应该共同推动完善全球治理体系。这不仅有利于双方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合作,也有利于双方合作推动解决人类面临的重大挑战。”①《习近平接受〈华尔街日报〉采访时强调 坚持构建中美新型大国关系正确方向 促进亚太地区和世界和平稳定发展》,《人民日报》2015年9月23日,第1版。中国认为,“全球治理结构如何完善,应该由各国共同来决定……中国愿同广大成员国一道,推动建设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完善全球治理结构,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②《习近平接受〈华尔街日报〉采访时强调 坚持构建中美新型大国关系正确方向 促进亚太地区和世界和平稳定发展》,《人民日报》2015年9月23日,第1版。
(2)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是对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在新时代的发展。在全球化日益发展的当今世界,各国相互依存彼此交融,国家不得不开展积极的合作来应对和解决所面临的全球性和地区性问题,这就要求国家从原来的消极“共存”转变为积极合作。在时代大变局的十字路口,中国积极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倡导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习近平主席指出:“我们要坚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不断改革完善全球治理体系,推动各国携手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③习近平:《弘扬“上海精神” 构建命运共同体——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8年6月11日,第3版。“世界的命运必须由各国人民共同掌握。各国主权范围内的事情只能由本国政府和人民去管,世界上的事情只能由各国政府和人民共同商量来办。这是处理国际事务的民主原则,国际社会应该共同遵守。”④习近平:《顺应时代前进潮流,促进世界和平发展》,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外文出版社2014年版,第274页。“全球治理体系是由全球共建共享的,不可能由哪一个国家独自掌握。中国没有这种想法,也不会这样做。中国是现行国际体系的参与者、建设者、贡献者,一直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和国际体系。”⑤《习近平接受〈华尔街日报〉采访时强调 坚持构建中美新型大国关系正确方向 促进亚太地区和世界和平稳定发展》,《人民日报》2015年9月23日,第1版。
8.全面发展观
(1)关切全球发展问题。消除贫困依然是当今世界面临的最大全球性挑战。未来15 年,对中国和其他发展中国家都是发展的关键时期。习近平主席建议:“着力加快全球减贫进程”“着力加强减贫发展合作”“着力实现多元自主可持续发展”“着力改善国际发展环境”,⑥习近平:《携手消除贫困 促进共同发展——在2015 减贫与发展高层论坛的主旨演讲》,《人民日报》2015年10月17日,第2版。并对发展提出了“公平、开放、全面、创新”四个路径和目标,提出“追求全面的发展,让发展基础更加坚实”,“要努力实现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①习近平:《谋共同永续发展 做合作共赢伙伴——在联合国发展峰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5年9月27日,第2版。他还指出:“中国提出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目的就是动员更多资源,拉紧互联互通纽带,释放增长动力,实现市场对接,让更多国家和地区融入经济全球化,共同走出一条互利共赢的康庄大道。”②习近平:《携手共进,合力打造高质量世界经济——在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峰会上关于世界经济形势和贸易问题的发言》,《人民日报》2019年6月29日,第2版。
(2)经济可持续发展。当今世界正在经历新一轮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各国经济社会发展联系日益密切,全球治理体系和国际秩序变革加速推进。习近平主席指出:“经济全球化是不可逆转的历史大势”,“回顾历史,开放合作是增强国际经贸活力的重要动力。立足当今,开放合作是推动世界经济稳定复苏的现实要求。放眼未来,开放合作是促进人类社会不断进步的时代要求”。③习近平:《共建创新包容的开放型世界经济——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人民日报》2018年11月6日,第3版。
(3)环境可持续发展。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问题。他指出:“我国已成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主张加快构筑尊崇自然、绿色发展的生态体系,共建清洁美丽的世界。要深度参与全球环境治理,增强我国在全球环境治理体系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积极引导国际秩序方向,形成世界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解决方案。”④习近平:《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坚持的原则》,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外文出版社2020年版,第364页。
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国际法治观的一个重要内涵,就是维护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核心的国际秩序和国际体系。在这一思想指导下,中国积极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坚持国家主权原则和不干涉内政原则,推动国际秩序与全球治理体系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
1.积极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致力于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中国外交政策的宗旨是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中国始终是世界和平的建设者、全球发展的贡献者、国际秩序的维护者。”⑤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 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6 年7 月2日,第3版。积极参与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促进国际和平与安全,是中国践行这一外交政策和法治思想的重要实践。
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30 年来,中国军队认真践行《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先后参加25 项联合国维和行动,累计派出维和官兵4 万余人次,忠实履行维和使命,为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彰显了和平之师、正义之师、文明之师形象。①参见《中国军队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30年》,《人民日报》2020年9月19日,第5版。
中国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实践呈现出几个方面的特点:第一,中国以实际行动维护世界和平,积极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第二,中国加入了新的联合国维和待命机制,并于2016年初率先组建常备维和警队。第三,加强国际合作,向非洲提供无偿军事援助,建设非洲常备军和快速反应部队。第四,中国维和能力和作用发挥大幅度提升,主要体现在部队构成上从单一军种向多军兵种转变,任务类型从以支援保障为主向综合多能转型,行动目标从单纯制止武装冲突向建设持久和平努力。
2.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原则,致力于和平发展、维护区域与世界稳定
习近平指出:“任何外国不要指望我们会拿自己的核心利益做交易,不要指望我们会吞下损害我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苦果。”②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 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6 年7 月2日,第3版。中国坚持和平发展,坚决捍卫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反对任何分裂中国领土的主张和活动。在南海争端问题上,中国致力于维护区域和平稳定,同相关当事国在尊重历史事实的基础上,根据国际法,通过谈判协商和平解决有关争议。中国与东盟于2017 年8 月达成了《南海行为准则》的框架协议,谋求法律化的国际机制解决区域争端,缓和南海局势。在中印边境加勒万河谷地区,印军蓄意发动挑衅攻击,造成人员伤亡。中国通过各层级对话与谈判妥善解决有关问题,为缓和边境地区局势、维护边境地区和平稳定作出积极努力。同时,中国对涉及国家主权、安全等核心利益划出红线、坚持底线,在钓鱼岛、日本侵华历史等问题上坚持原则,努力同日本就妥善处理有关问题达成共识;在损害中国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纠纷案中,坚持通过对话谈判解决具体争议;同东盟国家在全面有效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基础上启动并积极推进《南海行为准则》磋商。
3.坚持不干涉别国内政,推动国际秩序与全球治理体系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
不干涉内政,是《联合国宪章》宣示的重要原则,也是公认的国际关系准则。“互不干涉内政”是中国倡导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之一,是中国长期奉行的对外政策。习近平主席在2018 年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开幕式上发表主旨讲话指出:“13亿多中国人民始终同12亿多非洲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始终尊重非洲、热爱非洲、支持非洲,坚持做到‘五不’,即:不干预非洲国家探索符合国情的发展道路,不干涉非洲内政,不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不在对非援助中附加任何政治条件,不在对非投资融资中谋取政治私利。”①习近平:《携手共命运 同心促发展——在2018 年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开幕式上的主旨讲话》,《人民日报》2018年9月4日,第2版。2017 年3 月16 日,习近平主席在同沙特阿拉伯王国国王萨勒曼举行会谈时,阐明了中方对处理中东事务的主张:“坚持尊重国家主权和不干涉内政原则,通过政治对话化解分歧,缓解热点问题紧张局势,坚持发挥联合国主渠道作用,更多倾听地区组织和国家声音,充分考虑地区历史、民族、教派的特殊性。”②《习近平同沙特国王萨勒曼会谈》,《人民日报》2017年3月17日,第1版。坚持不干涉别国内政,反对他国干涉本国内政的国际实践是维护国际法治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体现。
在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国际法治观的引领下,中国倡导共建“一带一路”,致力于打造经济多元合作平台;积极参与《巴黎协定》的制定、达成,推动了全球气候治理向合作共赢、公平合理的方向发展;持续召开世界互联网大会,为全球互联网治理的国际规则制定提供中国方案。这些实践在一些领域产生了新的国际规则,创新了国际法治规范、机制,促进了国际法治发展。
1.实施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打造经济合作平台
中国实施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发起创办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设立丝路基金,举办“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二十国集团领导人杭州峰会、金砖国家领导人厦门会晤、亚信峰会,倡导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促进全球治理体系变革和建设,积极促进“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努力实现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打造国际合作新平台,增添共同发展新动力。
2.力促达成《巴黎协定》,倡导共同应对全球气候变化
中国在气候变化巴黎大会上系统提出应对气候变化、推进全球气候治理的中国主张,以积极的姿态推动《巴黎协定》达成。2016年9月3日,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定,批准中国加入《巴黎协定》,为国际社会作出表率。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习近平主张构建合作共赢、公平合理的气候变化治理机制,坚持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中国与各国深入交流,研究化解争议的有效办法,有力推动了《巴黎协定》的达成,体现了改变气候现状和推动各国经济朝更加可持续发展转型的大国责任和担当。中国顺应世界绿色低碳发展的潮流,主动承担与本国国情及国家实际能力相符的责任;在多边规则制定方面,积极参与全球气候治理,致力于达成国际普遍认可、合理、公平、高效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
3.倡导“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理念,为全球互联网治理提供中国方案
世界互联网大会是由中国倡导并举办的世界性互联网盛会,旨在搭建中国与世界互联互通的国际平台和国际互联网共享共治的中国平台,让各国在交流中求共识、在共识中谋合作、在合作中创共赢。2014 年举行的首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发出了促进网络空间互联互通、尊重各国网络主权、共同维护网络安全等九点倡议,展现了中国作为互联网大国应有的责任和担当。2015年12月,习近平主席亲自出席了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并发表主旨演讲,阐述了尊重网络主权、维护和平安全、促进开放合作、构建良好秩序等推进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变革的“四项原则”,提出了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五点主张”。
在第三届(2016年11月)、第四届(2017年12月)、第五届(2018年11月)、第六届(2019 年10 月)世界互联网大会上,习近平主席分别通过视频讲话和贺信等方式,提出:“中国愿同国际社会一道,坚持以人类共同福祉为根本,坚持网络主权理念,推动全球互联网治理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迈进,推动网络空间实现平等尊重、创新发展、开放共享、安全有序的目标。”①《集思广益增进共识加强合作 让互联网更好造福人类》,《人民日报》2016 年11 月17日,第1版。“我们倡导‘四项原则’、‘五点主张’,就是希望与国际社会一道,尊重网络主权,发扬伙伴精神,大家的事由大家商量着办,做到发展共同推进、安全共同维护、治理共同参与、成果共同分享”。②习近平:《致第四届世界互联网大会的贺信》,《人民日报》2017年12月4日,第1版。“各国应该深化务实合作,以共进为动力、以共赢为目标,走出一条互信共治之路,让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更具生机活力。”③《习近平向第五届世界互联网大会致贺信》,《人民日报》2018年11月8日,第1版。“顺应时代潮流,勇担发展责任,共迎风险挑战,共同推进网络空间全球治理,努力推动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④《习近平向第六届世界互联网大会致贺信》,《人民日报》2019年10月21日,第1版。
习近平总书记敏锐地注意到:“随着国际力量对比消长变化和全球性挑战日益增多,加强全球治理、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是大势所趋”,提出“我们要抓住机遇、顺势而为,推动国际秩序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⑤习近平:《提高我国参与全球治理的能力》,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外文出版社2017年版,第448页。近年来,中国大幅度增加对联合国维和行动的财政与人力支持、支持区域性国际组织加强能力建设、提出“一带一路”倡议、发起设立“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和“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针对全球治理中的新议题积极提出中国方案。中国的国际法实践更加积极,更加具有建设性。
1.“一带一路”倡议践行合作与发展的国际法治观
近十年来,逆全球化思潮泛起,发达国家保护主义、单边主义开始盛行,在此背景下,中国高举新全球化的旗帜,提出并积极推进“一带一路”倡议。“一带一路”倡议对国际法治具有促进意义,有四个方面的特点:
(1)它是一个开放的合作体系,虽然以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作为基本参与范围,但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可以在这一倡议下积极参与,并且取得预期的利益。因此,它不是一个封闭的俱乐部,而是一个开放的合作体。
(2)它是一个多方主动合作的自愿的聚合。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一带一路”建设不是中国的独角戏,而是所有参与国的大合唱,在协同、协作之中实现经济合作发展。
(3)它是一个渐进的体系,在既有的双边和多边合作框架之下进一步促动国际经济要素的自由流转。
(4)它以尊重相关国家的主权和不干涉内政为前提。以往西方主导的很多国际经济合作旨在改变合作国的政治和社会制度,而“一带一路”倡议则不在任何意义上干涉这些国家的内政。
2.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国际法治的人权维度提供鲜活的实践范式
中国在数十年间界定和建设小康社会是人权领域的成功探索。中国的小康社会建设在推进人权保护方面意义重大,为国际法治的人权维度提供了重要的经验,具体而言,至少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认识:
(1)在人权的优先顺位上,生存权和发展权居于最重要的位置。中国的传统文化始终认为“仓廪实而知礼节”,民生被置于社会整体发展的首要位置,人民的经济权利也被置于权利体系中的优先位次。在这样的发展理念下,中国积极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埋头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社会效果。
(2)生存权和发展权需要综合支持、体系性地实现。中国在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明确意识到民主因素、法治因素的重要地位,并且对这些因素予以强调,努力促其实现。
(3)对于人权的认知、探索和实现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并非一蹴而就。从历史进程上看,1979 年邓小平同志提出“小康之家”这一现代化目标时,人权被看成一个经济意义上的概念;2002 年党的十六大召开时,“小康”已成为一个包括政治、社会、文化等各方面指标的综合体系;2012 年党的十八大进一步明晰小康社会的概念,对政治、民主等经济权利之外的人权内容作出了更进一步的强调和部署。
3.中国积极倡导参与《巴黎协定》为世界可持续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面对全球变暖,中国与世界各国一道采取有力措施,降低碳排放,提升环保力度,减缓全球变暖的速度,保护人类环境。在《京都议定书》有效期满后,世界各国于2016 年开始批准关于气候变化的《巴黎协定》。这一协定在减排领域作出了一系列新的承诺,获得了全球100 多个国家的积极响应,很多国家对这一协定的内容予以高度评价。中国是这一协定的积极参与者,不仅全面参与了该协定的谈判,而且迅速批准了这一协定。作为一个发展中大国,中国有着巨大的经济发展压力,但中国依然勇于为建设一个清洁美丽的世界而作出坚定的承诺。
4.中国对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治理为国家安全观作了出色阐释
在新冠肺炎疫情面前,中国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全体人民,迅速采取措施,保证人民健康和社会稳定,并在疫情得到基本控制的前提下重启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治理是一场伟大斗争,从对国际法治的贡献上看,这一进程很好地见证了中国安全观念的拓展和深化。
(1)非传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部分。粮食、用水、环境、信息、健康已经成为时代发展所带来的新型安全问题,维护这些领域的安全是当代国家不能推卸的重要职责。
(2)人的安全是国家安全不可剥离的关键方面。国家安全已经不限于政权安全和领土安全,民众的生命安全不仅是人民主权在安全领域的投射,而且对国家的政治安全具有牵动作用。
(3)安全具有系统相关性。安全事务各领域不是相互独立,而是彼此密切相关的。非传统安全影响社会秩序,进而将影响传导到国家建设与发展的各个方面。传统安全各方面之间、非传统安全各方面之间、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之间都有着广泛密切的联系。中国的抗疫斗争从非传统安全管控入手,维护和巩固了中国和世界的整体安全。
(4)只有全球合作才能有效保障安全。安全要素在全球相互依赖的条件下具有深刻的国际扩散性和全球影响性,起于美国的次贷危机就是一个鲜明的例证。为了避免恶性效果的国际传递、在全球范围内真正有效地防控治理新冠肺炎疫情,必须保证国家之间、不同区域之间的妥善合作,任何一个地域和环节的疏忽都可能带来广泛的负面影响。可以说,中国抗疫伟大斗争的过程是一个敢于担当的大国践行其法治理念的出色表现。
1.继承与发展了中国的国际法政策与实践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逐步探索确立了基本的国际法政策,并据此开展国际法实践。这些国际法政策主要包括:始终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始终维护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正当权益;坚持对外开放,参与国际体制,捍卫多边主义。国际社会日益认识到中国是国际法律秩序稳定、可预期、可信赖的维护者、建设者与贡献者。
(1)中国向国际社会坚定承诺继续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20世纪50年代,在《联合国宪章》确立的宗旨和原则的基础上,中国与印度、缅甸共同倡导“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习近平主席指出:“中国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积极倡导者和坚定实践者。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载入了中国宪法,是中国外交政策的基石。”①习近平:《弘扬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建设合作共赢美好世界——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表60周年纪念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4年6月29日,第2版。尤其是,在中国国家实力不断增强的背景下,中国一再重申“不争霸”原则,宣示中国不认同“国强必霸论”,中国将坚定不移走和平发展的道路。
(2)中国向国际社会坚定承诺继续致力于维护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正当权益。作为发展中国家,中国始终致力于维护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正当权益。1974年4 月10 日,在联合国大会第六届特别会议一般性辩论中,邓小平同志指出:“中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也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中国属于第三世界。”②《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团团长邓小平在联大特别会议上的发言》,《人民日报》1974年4月11日,第1版。2015年9 月28 日,在第七十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中,习近平主席郑重宣示:“中国将继续同广大发展中国家站在一起,坚定支持增加发展中国家特别是非洲国家在国际治理体系中的代表性和发言权。中国在联合国的一票永远属于发展中国家。”③习近平:《携手构建合作共赢新伙伴 同心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在第七十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时的讲话》,《人民日报》2015年9月29日,第2版。
(3)中国向国际社会坚定承诺继续坚持对外开放,参与国际体制,捍卫多边主义。坚持对外开放,参与国际体制,捍卫多边主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实现国家全面发展的宝贵经验。2001 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促使中国的对外开放事业进入新的阶段。与此同时,中国始终捍卫多边主义,维护以联合国为代表的国际组织的权威。④参见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国的和平发展》,《人民日报》2011年9月7日,第14版。近年来,由于个别大国恣意奉行单边主义,多边主义受到严重挫折,以联合国为代表的国际组织的权威受到严重挑战。值此关键时刻,习近平主席一再重申中国继续坚持对外开放,持续参与国际体制,坚定捍卫多边主义。他指出:“中国开放的大门不会关闭,只会越开越大!”⑤习近平:《开放共创繁荣 创新引领未来——在博鳌亚洲论坛2018 年年会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人民日报》2018年4月11日,第3版。据此,中国不仅没有停止,反而加快对外开放的步伐,采取一系列措施维护多边主义。①参见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时代的中国与世界》,《人民日报》2019 年9 月28 日,第11版;《中国与世界贸易组织》,《人民日报》2018年6月29日,第14版。
2.提高了中国在国际法律事务中的话语权与影响力
长期以来,受国际关系、全球治理以及中国自身发展的限制,中国在国际法律事务中的话语权与影响力还不太大,在参与制定国际法律规则方面发挥的作用还比较小。近年来,基于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深刻理解与准确判断,中国更加主动作为,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变革,有力地提高了在国际法律事务中的话语权与影响力。
2014 年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增强我国在国际法律事务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②《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七部分。鉴于国际社会对变革全球治理体系的呼声越来越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要提高我国参与全球治理的能力,着力增强规则制定能力、议程设置能力、舆论宣传能力、统筹协调能力”。③习近平:《提高我国参与全球治理的能力》,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外文出版社2017年版,第449-450页。近年来,中国提出了一系列政策主张和谈判方案,积极参与双边、多边谈判。这些政策主张和谈判方案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极大地提高了中国在国际法律事务中的话语权与影响力。
3.促进了中国国内法治化进程
与传统国际法主要调整各国在国际层面上的行为不同,当代国际法的一个重要特征与趋势是,一个国家的国内治理越来越成为国际法的规范对象。诸如投资、贸易、知识产权、环境等条约对一国在国内层面的行为设定了日益广泛而具体的要求。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说,法治被认为应该同时适用于国际层面与国内层面,并且二者相互影响。④See Resolution on the 2005 World Summit Outcome Document, U.N. Doc.A/RES/60/1, 24 October 2005, para.134; Declaration of the High-Level Meeting of the General Assembly on the Rule of Law at the National and International Levels, A/RES/67/1, 30 September 2012; The United National General Assembly, Report of the Secretary-General,Delivering Justice: Programme of Action to Strengthen the Rule of Law at the National and International Levels, A/66/749, 16 March 2012.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⑤《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一部分。从国际法的角度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际上是我国更有效地参与国际法律制定,履行国际法律义务以及践行国际法治的内在要求。我国要“适应对外开放不断深化,完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促进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推动依法处理涉外经济、社会事务”。“运用法律手段维护我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七部分之(七)。2019 年《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也专门对涉外法治工作作了规定,它要求我国“建立涉外工作法务制度,加强国际法研究和运用,提高涉外工作法治化水平”。②《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十三部分之(一)。2020 年2 月5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再次指出:“要加强国际法治域合作,加快我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加强国际法研究和运用,提高涉外工作法治化水平。”③《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强调 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 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人民日报》2020年2月6日,第1版。
1.有利于推动国际关系的民主化和法治化
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国际法治观极大地推动了国际关系的民主化和法治化。在2014 年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表60 周年纪念大会上,习近平指出:“我们应该共同推动国际关系民主化。世界的命运必须由各国人民共同掌握,世界上的事情应该由各国政府和人民共同商量来办。垄断国际事务的想法是落后于时代的,垄断国际事务的行为也肯定是不能成功的。”④习近平:《弘扬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建设合作共赢美好世界——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表60周年纪念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4年6月29日,第2版。
2016 年2 月16 日,中国代表刘结一在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中指出,《联合国宪章》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重要的现实意义,需要捍卫联合国的宗旨和原则。
2.有利于促进国际社会的和平与安全
习近平指出:“抛弃过时的冷战思维,树立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新安全观是当务之急。”⑤习近平:《中国发展新起点 全球增长新蓝图——在二十国集团工商峰会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人民日报》2016年9月4日,第3版。共同安全,意味着人类社会只有共同应对外来威胁才能实现安全。特别是需要警惕环境污染、生物多样性丧失、粮食匮乏、病毒侵袭等一系列外来风险的打击。人类安全的稀缺性,并不能够在国家之间的相互竞争与斗争中予以解决,而只有在国家之间携手共进、共同应对世界困境时方有可能实现。只有基于这样的认知,国际安全才能变得更加稳定和可靠,也不会像原有的安全观那样,强调国与国之间的斗争和对立。
合作安全,意味着国家之间必须共同应对全球级别的困境。2020 年暴发的新冠肺炎疫情表明,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仅仅通过自身的努力来解决疫情所造成的危机。只有国家之间共同合作,在科学技术和管制措施领域拿出共同可行的措施,才能够对风险予以可靠的防范。
无论是共同的安全理念,还是合作的安全理念,都需要以法治为基础和框架。如果通过法治的方式确立了长期合作的机构、机制和规范,这种新一代的安全观就更有可能妥善的实现。
3.有助于推动国际合作与共赢的实现
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国际法治观旗帜鲜明地主张国家之间要进行通力合作。中国认为,国际经济只有沿着多边化的方向才能实现共赢的目标。历史经验表明,经济冲突与其他领域的对立和冲突一样都极具破坏性。经济贸易方面的斗争所带来的影响,与武装冲突的后果类似,都会造成大规模的资源浪费和人们生活质量的急剧下降。解决此类问题的方法并不是彼此对立,而是认真合作、相互协调,找到互利共赢的突破口,以正和博弈的思维替代以往的零和博弈、甚至负和博弈,通过进一步构建双边、区域、全球性的经济贸易规范,来促动国际关系在经济贸易领域的改进,从而提升各国人民的生活水平,满足各国人民对于权利与利益的要求。这种以合作共赢为基调的国际法治观,显然更有利于国家之间携手共进,建设繁荣的新世界。
4.有助于推进国际法的普遍性与包容性
在人类的时空维度上,最终极的价值就是人类自身的生命保存和延续。中国始终主张文明之间的宽容和法律的普遍适用,倡导推进国际关系的合理化。对此,习近平指出:“我们应该共同推动国际关系合理化。适应国际力量对比新变化推进全球治理体系改革,体现各方关切和诉求,更好维护广大发展中国家正当权益。”①习近平:《弘扬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建设合作共赢美好世界——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表60周年纪念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4年第6月29日,第2版。“要推动变革全球治理体制中不公正不合理的安排,推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等国际经济金融组织切实反映国际格局的变化,特别是要增加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代表性和发言权,要推动各国在国际经济合作中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推进全球治理规则民主化,法治化。”②《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七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推动全球治理体制更加公正更加合理 为我国发展和世界和平创造有利条件》,《人民日报》2015年10月14日,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