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岩,吴学东
(皖西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安徽 六安 237012)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积极借鉴我国历史上优秀廉政文化,不断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1](P390)。红色廉政文化是中国共产党人在革命时期孕育形成的以爱国爱民为价值目标、以政治廉洁为核心主旨、以红色基因为文化底蕴的先进文化成果,不仅在革命战争年代发挥凝聚人心、提高革命队伍战斗力的巨大效用,在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今天,仍然具有强大的凝聚作用。因此,对红色廉政文化的价值审视必须坚持“厚古”与“鉴今”相统一原则,以新时代社会主义建设现实需要为出发点,深刻把握其基本内涵、时代价值与实践路径。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马克思主义不仅深刻改变了世界,也深刻改变了中国”[2]。20世纪初,在“戊戌变法”失败后,梁启超先生通过发表一系列关于社会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的文章,成为我国首位引入社会主义术语,并对马克思主义进行评价的学者。十月革命爆发后,经李大钊等新文化知识分子的大力推崇,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得到广泛传播,极大地促进了人们的思想解放,促使中华文明发生深刻变革,并开始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伟大历史进程。中国人民在接受并掌握马克思主义之后,其精神就从原来的消极被动变为积极主动,也是从这一时刻开始,近代历史上对中国人民与中国文化抱有偏见和恶意的时代就已经结束了,中华优秀文化正式进入复兴之路。马克思主义蕴含着丰富的廉政建设思想,包括公仆意识的核心理念、廉洁政府的关键目标、民主法治的保障机制等,其廉洁政治观是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人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和探索民主政治发展的重要思想武器,指导中国共产党人树立勤政为民、廉洁自律的公仆意识,为党的廉政为民思想由幼稚走向成熟奠定了稳固的思想根基,帮助中国共产党人在内忧外患、血腥风雨的伟大斗争中创造出崭新的文化形态,形成了红色廉政文化等一系列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有益理论创新成果,为推进党的廉政理论创新发展和促进社会主义廉政建设发展提供方向指引、思想助益和文化支持。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初,就将党风廉政建设视为关乎革命成败的重大事情来抓,以建立中国廉洁政府作为各项工作的根本政治任务。早在中央苏区时期,中央工农民主政府就已经开始重视廉政建设,包括增强党员干部的强健肌体之力、强化思想作风建设、纠正贪污腐败歪风、加强民主政治建设等一系列重要举措,促使中央苏区廉政建设体系初步形成[3]。1937年至1949年,党在陕甘宁边区建立革命根据地,在已有实践经验基础上开始了大规模的局部执政探索,尤其是在本时期形成的以艰苦奋斗为核心的倡导廉洁朴素的社会风气和生活方式,是党的廉政建设的又一重大成果,包括要求党员干部要以艰苦奋斗作为自身的基本要求,时刻保持节约克制的良好作风,充分发挥自己动手能力进行大生产,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等,并创造性地将劳动英雄作为带领群众奋斗的标榜,营造风清气正、廉洁从政的社会风气,真正将权利赋予人民并由群众监督,让腐败在党内外严格监督下“无处藏身”。解放战争时期,由于党在解放区的执政领土不断扩大,导致党内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展开相对滞后,出现部分党员干部思想松懈的现象,触碰到了贪污腐败的“红线”,对党、对人民、对革命都造成严重影响。毛泽东指出:“必须检查和纠正各地已经发生的贪污现象”[4](P1188)。由此,中国共产党开始加大对规范廉政制度的力度,以稳固党的民主集中制作为抓手肃正党风,以加强军队党的政治建设为手段提高战力,以完善健全党内监督与政治制度体系为载体清朗政风,为取得全国胜利后执政做好准备。这充分彰显了红色廉政文化鲜明的革命特质,是中国共产党克敌制胜的重要法宝。
在中国历史进程中,各时期形成的传统文化中都蕴藏着宝贵的廉政文化资源,无论是孔子重视的伦理名教,还是孟子主张的“仁政”思想,或是商鞅的“以法治国”思想,都是指导当时政治发展的重要内容。厚重务实的中国古代廉政文化正是由这些富有卓远见地、清廉勤勉的政治家与思想家们在接受传统文化滋润的过程中通过对廉政建设的不断实践与探索而创造的,浸润着他们对廉政的智慧和追求,抛除其功利、愚忠等色彩外,对革命时期党的廉政建设具有深远的借鉴意义。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廉政文化建设是带有彻底性、批判性的根本性大变革,是中国廉政发展史上的一座里程碑,其发生与运作是以无产阶级作为独立政治力量开展革命战争的社会形态为基础,是在对中国古代廉政文化的吸收、借鉴与批判的扬弃过程中孕育产生的先进政治文化,其核心内涵都可追根溯源。例如,革命先辈彰显的艰苦为民革命本色与艰苦奋斗优良作风展现出“忠诚爱民之清正”“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的思想;坚定的严惩贪污腐败之决心凸显“勤政廉政之清苦”的理念;严格的“正作风、守纪律、明责任”的基本要求显示出“人际交往之清雅”“知耻责己之清白”的观念。红色廉政文化的形成与发展是集民主革命风尚、无产阶级价值理念与廉政行为规范于一体,是基于廉政理念文化、制度文化等价值视角对革命年代反腐倡廉工作进行的构建与思索,是中国共产党人和广大人民对廉洁政治与廉洁社会的总体认知与理想追求。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关系‘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5](P60)。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既需要坚强的硬实力作为基础,也需要深厚的软实力作为支撑。作为中华优秀廉政文化的重要延续,红色廉政文化的现代化发展需置于历史传统中追寻其根基与动力。烽火岁月,中国共产党人以顽强不屈的革命意志、坚韧不拔的高尚品格,在艰难困苦的革命环境中坚持做好廉政建设工作,沉淀出深厚的廉政文化底蕴,所展现出的特殊革命品格、文化内涵与历史使命高度概括了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廉政建设的思想精华,集中反映了文化形态与执政理念的高度耦合,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强大的说服力、浓郁的感染力,是指引革命道路发展趋向、培育廉洁价值观的重要支点。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依然需要红色廉政文化作为重要精神食粮,在党内外形成科学的社会主义廉政观,引导党员干部在面对人民利益诉求、辨识错误社会思潮、抵御糖衣炮弹诱惑时能够坚守政治底线,切实发挥其对广大人民群众的价值判断、价值选择与价值取向的精神旗帜、思想导向、价值引领的强大效能,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筑牢根底,为推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提供坚实保障,不断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持与厚重的精神底蕴。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研究我国反腐倡廉历史,了解我国古代廉政文化,考察我国历史上反腐倡廉的成败得失,可以给人以深刻启迪,有利于我们运用历史智慧推进反腐倡廉建设”[1](P390)。传承和弘扬红色廉政文化,汲取并借鉴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时期所积累的关于廉政文化建设的精神养分和革命经验,可以有效为新时代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提供优良的外部环境条件,为优化社会风气、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树立明确导向,是新时期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探索文化反腐路径的一项重要内容。一方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最终目的在于预防腐败,在狠抓“制度反腐”的同时,更要以“文化反腐”为着力点,这是由文化的特殊作用和深远影响所决定的。通过文化内敛机制铲除腐败这个致命“污染源”衍生的主观动机,达到遏制贪污腐败的效果。另一方面,红色廉政文化具有鲜明的价值准则与时代特色,不仅要实现探索与创新的有机结合,更要坚持开发与利用相结合,深入挖掘红色廉政文化的“根”与“源”,做好廉政“保色”工作,用心挖掘红色廉政典型事迹,认真总结红色廉政建设经验,有效承继红色廉政文化精神,以长远眼光、宽广视野、全局思维将红色廉政文化建设的有益成果充分融入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之中。此外,还要做好廉政“上色”工作,要以红色廉政文化蕴藏的强大廉政精神和浓厚文化底蕴为牵引,使其成为助推党的“六大建设”的不竭之源。
历史经验表明,现代性与传统扮演着绵延不息的“连续体”角色,如果将现代化发展与传统割裂开来,则会陷入殖民地化或自取灭亡的被动境地。现代化的根本属性是因其不断结合时代新特点、新形势、新变化所做出的改革创新,推进其顺利进展不但需要善于避免因传统不利因素对改革造成的阻碍,更要善用传统有利因素为革新助力。当前,社会主义制度文明、物质文明的现代化优势已充分展现,但精神文明的现代化建设具有相对独立性,需要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滋养中予以加强。红色廉政文化虽在革命时期形成,秉承了革命时期特殊的地理和历史的客观环境,但却是经共产党人在反复廉政建设工作实践中所检验的具有真理性的价值内涵,贯穿于中国革命、建设与改革的全部实践过程中,其时代价值的彰显是通过不断契合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现实问题与实际需要所实现的,也是建立在尊重传统优秀廉政文化基础之上的现代重构,其独特的优势集中表现为能够与现代化建设协同共进。因此,促进红色廉政文化的现代化发展必须立足于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更好地将继承红色廉政文化基因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有效融合,积极适应当代文化的发展趋势,主动协调与当代社会的不适之处,在继承与发展、扬弃与创新的辩证统一中不断获得强大的时代生命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没有高度的文化自信,没有文化的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6](P32)。红色廉政文化源自漫长悠久的文明历史所孕育的中华优秀文化原典,熔铸于革命先辈在革命斗争中创造的红色文化,植根于伟大的反帝反封建人民民主革命实践,积淀着人民群众最深层次的精神要求,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的一块靓丽瑰宝,并在新时代呈现出全新的文化样态。同时,红色廉政文化承载了党和人民艰苦卓绝的斗争史、气势恢宏的革命史,是对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国家昌盛的理想信念与共同诉求,是中国先进文化的主要来源和构成要素,在社会制度改革与文化创新发展中焕发出连绵不断的生机活力。因此,要做好新时期廉政建设工作,打造新时代文化高地与文明高地,就要以加强红色廉政文化建设为切入点,重温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在反腐倡廉实践中所形成的“清正廉洁、克勤克俭、舍己为人”的崇高革命精神与优良革命传统,努力将其纳入文化强国战略中统筹谋划,抢先占领廉政建设的道义制高点,寻求崇廉惩贪、廉荣贪耻的最大公约数,将廉政教育融入国民教育体系,不断增强先进文化的引领力与凝聚力,加强应对西方意识形态挑战的文化自觉与文化担当,为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提供有力的精神支持,为增强和提升中国文化自信注入永续力量。
红色廉政文化与其他先进文化拥有同样的社会属性,是文化体系与廉政理念的集合,对社会有着广泛的辐射带动功能与潜移默化的教育功能,具有明确的指向性特征,促使个体在接受各类信息过程中因受其熏陶而产生特定思想意识和行为操守的倾向性,从心理、情感等方面对个体行为施以软性控制力,通过激发人民群众的监督热情、纠正党员干部的不良习气,提高他们文明修身的意志自制性,培育全体国民的廉洁心与品行力,推动个体存在方式从传统向现代转型。充分利用红色廉政精神武装头脑,以廉荣贪耻的道德观念为指导、以惩治腐败的经典案例为教材,有助于党员干部把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保持高尚道德情操作为一切工作的核心和永恒主题,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发扬淡泊名利、清廉自律的优良作风,积极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初心,将“畏己知”的廉洁观内化为职业自觉,自觉做到讲党性、重操行、争表率,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革命时期,广大党员群众始终以恪守公道正派、克己奉公作为政治导向和行为规范,由此形成的红色廉政文化指引着新时代全体国民继续保持尚俭戒奢、求真务实、艰苦奋斗的良好风尚,引导全民特别是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和筑牢自身的法纪意识、思想底线与心理防线,推动社会文明程度与全民思想道德素质不断迈向新高度。
红色廉政文化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革命实践为依托、以共同理想为主题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是经过革命历史沉淀的廉政实践经验结晶,是构成中华民族最具粘附性的认同基础,蕴含着弥足珍贵的廉政文化资源,在文化视阈结构中厘清其不同的文化形态,是有效发挥其当代价值的基本前提[7]。红色廉政文化在内容和形式上有着包括广泛分布的革命遗址、旧址、故居、纪念馆、歌曲、标语、出版物等特定的物质载体,也展现出其包含的规章制度、法律制度、检查制度等特定的制度载体,更突显出其涵括的坚持秉公用权、生活作风正派、为民服务宗旨等特定的精神形态,对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必须激活并传承红色文化集中反映的勤俭、奉公、为民、无私、清廉等先进文化理念,深入探寻红色廉政文化的精神内核,有效整合各种红色廉政文化资源,挖掘革命老区红色文化物质遗产,建立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的红色廉政教育基地,着力构建人、物、事、魂为一体的红色廉政文化理论体系,不断丰富并升华其内涵与精髓;坚持将红色廉政文化与社会经济发展、人文民俗与民族复兴事业紧密结合,统筹发展红色旅游产业,打造一体化的红色文化产业链,推动具有代表性的红色歌曲等文艺精品创作,从而增强红色廉政文化的渗透力与感召力。
红色廉政文化作为革命年代的产物,如何有效体现其先进性和时代性,使之更好地服务于现代化建设,是要亟待解决的前提性问题。因此,必须首先要对其进行创新与调试,即在对红色廉政文化进行创造性转化过程中,要注重提炼其核心与特色,并赋予相应的时代内涵和时代底色;要坚持在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双轮驱动”中促进红色廉政文化继续向好发展,将其蕴含的先进思想理念渗透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与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并有机融入先进文化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等重大领域发展进程中,以革命先辈伟大的革命气节与廉政精神作为具体行动指南,在传承、弘扬和发展中使其精神血脉充实扩张、源远流长;要坚持“红”与“廉”相结合,准确定位红色廉政文化之“魂”,将其作为新时代繁荣党的先进文化和廉洁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充分展现红色文化强大的内在精神动力,加强对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教育,防止出现意志“退化”、精神“颓化”、思想“沙化”现象;要持续拓宽与创新红色廉政文化的传播渠道和表现形式,以唯物辩证法总观点推进新时期红色廉政文化教育的常态化发展,增强并扩大红色廉政文化的影响力与覆盖面,推进全党全社会形成崇廉尚洁、勇于担当、公平正义的思想观念与文化氛围,以此开启新时代红色廉政文化的现代化转型之路[8]。
“人类学之父”泰勒对文化作了复杂的总体解释,阐明了文化结构上的物质意义和精神意义,凸显出文化进程的动态性。虽然这种文化进程具有相对独立性,但本质上仍是人主动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结果,即文化的产生、发展和固守都是以人的存在与活动为起点,最终归宿要依附于人的主体。这种对象的“人”必定是参与社会实践的具有直接现实性的客体,是关于人生永恒之问“是谁?从哪来?到哪去?”的精确回答,即为马克思主义观点中“来自自由的、有意识活动的‘类存在物’的人”,其根本去向就是通过“改造世界”来全面增强“自身的本质力量”。因此,理解红色廉政文化不能只从“对象化”的“人的本质力量”出发,更应注重“对象化的世界”为增强“人的本质力量”的意义。由此可见,从历史变迁的时间维度以红色廉政文化的功能来审视其构成,红色廉政文化的深厚底蕴与科学内涵其实就是在于“共产党人所特有的能动活动”,在于“共产党人的人格力量”与其“精神家园”双向的持续性建构,所包含的人的主体性集中表现为共产党人在革命时期进行廉洁政治建设活动中从自身的主体因素出发,通过发挥自觉能动性、运用不同方式掌握建设对象所表现出的特性与功能,凝练形成关于廉政文化的抽象思想、理论和观念的集合,从而产生对廉政建设的文化效能,并由此构建出带有环境育人功能的社会文化生态。如今,社会生产方式的变革催生出新的利益群体,加之西方文化的侵扰与浸润,出现多元化价值相互排斥、互相纷争的现象[9]。这就要求红色廉政文化建设必须以多元价值语境的客观存在为前提,通过深刻剖析多元化价值观的并存现状、缘由与影响,促进社会成员形成共同的精神取向和价值认同,并将“人”的这种文化活动贯穿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领域,真正体现“人”是实现红色廉政文化时代价值的主导和归宿。
红色廉政文化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要文化成果,为推动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廉政文化建设提供了重要的话语支撑,为不同时期党风廉政建设提供基本遵循。纵观党的历史,廉政建设始终是共产党人的历史使命,是反击和打破“腐败不可避免”等错误论调的有力武器,更是帮助解决党内突出问题、加强自身建设的关键“密匙”。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围绕“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探索深化‘标本兼治’”等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始终将反腐败斗争与廉政建设置于国家存亡和党的兴衰成败的战略高度加以审视,为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提供重要方略。新时代,要正确处理国内外纷繁复杂的多变关系,有效防范化解各领域的重大风险,确保我国改革发展与社会大局稳定,就要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廉洁政治观为指导,精准把握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的新要求;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发掘红色革命基因中的廉政要素,矢志不渝的将红色廉政文化的积极成果内化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廉政文化建设的精神依托;要强化体系建设与舆论宣传,确保形成反腐合力,创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要深刻剖析典型案例,推进问题多发领域和环节的改革,铲除滋生蔓延不正之风的“贫瘠土壤”,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要下大力气抓好思想教育、党性教育与道德建设,着力建构党风廉政建设的“常态化”机制,促进新时代红色廉政文化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创新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