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世伟
(长沙卫生职业学院,湖南 长沙 410000)
2019年1月,国务院印发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要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育训结合,形成多元化办学格局,推动企业参与协同育人,扶持鼓励企业和社会参与各类职业教育。厚植企业承担职业教育责任的社会环境,推动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形成命运共同体。创新构建校企命运共同体,能够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人才保障[1]。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以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校企合作过程中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如企业参与动力不足、校企“两张皮”、校企合作失灵等,客观上要求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加强校企合作。
深化校企合作能够促使职业教育改革顺应社会转型发展的变化,培养适应社会转型发展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实现《中国制造2025》目标,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增强国家竞争力。
深化校企融合,以外部体制创新、内部机制改革、院校功能拓展为抓手,加强职业院校专业建设,增强院校办学活力,提高职业院校对接市场的能力,紧密结合产业需求,使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提高。
鼓励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发挥行业企业的作用,实现行业企业与职业教育无缝对接,树立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依靠科技、教育振兴企业的观念。通过平台共享,推动产学结合,强化实践能力培养,量身打造符合企业需要的、认可企业文化的技术技能型人才,实现实习就业“一条龙”,降低行业企业人员培训成本。
为了促进职业教育发展,高职院校在校企合作探索中付出了心血和精力。我国经济水平较高的东部地区产教融合开展时间早,形式灵活,办学模式和理念新,协同育人机制完善,能够满足产业转型升级对技术技能型人才素质结构升级的要求,取得了很好的效果[2],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校企合作时,高职院校更多的是站在教育教学与人才培养角度进行机制构建,而企业则围绕利润的获取进行机制构建。由于出发点不同,导致校企利益不均衡的现象时有发生,表现为校企貌合神离,校企合作流于形式。部分高职院校为了与众不同,尽早确立校企合作关系,往往会放弃自身利益,进而侵害学生利益,很多临近毕业的学生甚至成为部分企业的廉价劳动力。这种状态下的校企合作,导致合作双方呈不平等的关系。
契约合作模式是高职院校同企业签订校企合作协议,形成战略联盟,确立校企合作关系的一种常见形式。企业为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提供场所,高职院校每年要向企业推荐一些优秀毕业生或实习生。这一模式虽然有很多优点,但单一的校企合作模式下,高职院校很难与其他企业建立校企合作关系,固化的合作模式不利于人才培养机制的运转。
校企合作中过程控制机制缺失或不完善时,高职院校很容易处于被动状态。例如,部分高职院校学生因为福利待遇明显低于国家标准等原因,并不愿意去学校推荐的企业实习[3]。但是,由于缺乏过程控制机制,高职院校很难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此外,企业能否为高职院校提出建议,提供的实践教学资源质量等都存在一定差距,无论是高职院校还是企业,其权益都容易受到侵害。缺乏校企合作的过程控制机制时,产教融合的校企合作质量很难得到保障。
高职院校校企合作过程中,存在信息沟通与反馈不及时等问题,这实际上与相应沟通机制不完善有直接关系。校企合作过程中,高职院校与相关企业是一种合作关系,共同为培养高质量技术技能型人才,促进学生高质量、充分就业的目标服务。但职业教育并不是单纯的一个时间节点或某一层面的教育,对于学生而言,职业教育包含多个层面的内容。校企合作时,高职院校不能及时掌握学生在企业的表现,企业也无法对学生校内知识学习情况、技能掌握与运用状况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如果沟通不及时,高职院校与企业在校企合作的认识上便很难统一,人才培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也无法及时得以解决。
构建校企命运共同体,深化产教融合是职业教育加快发展、提高发展质量、深化发展内涵的必由之路,也是企业增强影响力和吸引力,完成人才培养储备,实现技术升级的必经之路,最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结合。
培养什么人,如何培养人,为谁培养人,是教育的根本问题。学校和企业共同的使命是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实现民族复兴。职业教育要顺应经济社会转型发展,适应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紧跟国家战略需要,融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参与企业技术研发和产品升级,打造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高地。
高职院校和行业企业作为校企命运共同体的两个核心主体,要寻求共同的利益点,促进二者深度融合,建立合作共赢机制,合理分工,科学划分利益和责任,满足双方利益诉求,实现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最优化,企业利益最大化。高职院校和行业企业要明确自身在校企命运共同体中的角色和定位,不断提升能力,推进校企命运共同体高质量发展。高职院校和企业优势互补,各取所需,例如,潍坊市职业技术学院同一汽解放青岛汽车有限公司校企合作开设汽车装配专业定向班,企业负担学生一部分学费,使定向招生与定向就业的公平性问题得到了解决[4]。
企业发挥资源、技术优势,与职业院校共建共管实践基地。高职院校可以聘请行业企业人资部门的专家,共同研讨专业发展规划、确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高职院校与企业共同开发实训项目,参与企业技术研发、产品升级,通过定岗实训,提高学生就业竞争力。结合企业管理经验,对学生进行就业指导,引导毕业生创新创业,解决技工荒、稳工难问题。
发挥标准在职业教育质量提升中的基础性作用,将标准化建设作为引领职业教育发展的突破口。建立与行业联合召开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的机制,成立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按照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堂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的要求,规范职业课程标准,完善人才培养标准以及实习标准,实现学院即企业,企业是学院的延伸。
促进企业文化与校园文化有机融合,在潜移默化中引导学生形成企业认同感。行业企业深度全程参与职业教育,宣讲企业文化,帮助学生正确认识就业形势,准确定位就业方向,科学规划职业生涯,与行业企业形成文化共鸣,价值共识。企业要运用人力资源管理理论参与班级建设,培养企业认同感,形成现代企业管理理念。组织学生参观企业,提供更多见习机会和岗位。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培养职业自信。建立校外优秀企业实践基地,将职业文化融入校园文化,培养学生企业文化认同感与职业认同感[5]。
加强顶层设计,逐步完善行业法规与相关制度,建立行业组织多元化、多层次参与机制,充分发挥行业的作用。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搭建大数据资源信息交流平台,避免“信息孤岛”现象,实现优质教育资源、企业资源、行业资源和服务资源共享[6]。保障体系建设是影响校企命运共同体建设和发展的重要因素。
行业企业和高职院校相互支持,共同发展是校企命运共同体存在的根本目的。构建校企命运共同体要成为常态化工作。不仅要以发展的眼光对新教育理念和模式下的教育教学活动进行分析,还要发现教学、实践层面的不足,对固有机制进行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