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金融机构服务“三农”问题研究

2021-03-05 23:00罗梓华
商业文化 2021年33期
关键词:农村金融三农金融服务

罗梓华

近年来,农村金融快速发展起来,金融机构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加,有利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2007年,全国金融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农村金融改革的方向,要求基于“三农”的特点构建起一个多层次、廣覆盖、可持续发展的农村金融体系,使“三农”服务功能得到进一步增强。在我国农村地区快速发展的背景下,经济社会发展对农村金融服务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为了满足这一需求,就要大力发展农村金融机构,促进现有金融机构的改革深化,增加“三农”金融供给,同时促进农村金融体制的改革。

我国农村地区的人口数量比较多,人口在空间分布方面较为分散。与此同时,受到不同地区人文地理环境的和经济发展情况的影响,我国农村金融服务呈现出了多样化的需求,金融结构的类型也较为多样。除了农业银行之外,村镇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以及小额贷款公司也是农村金融机构的重要构成部分,他们共同组成了一个完整的农村金融体系。通过这种方式,城乡之间的金融差距可以得到进一步的缩小,农村地区的人口能够获得更为便捷的金融服务。但是当前,很多农村金融机构在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方面还有待提高,人均金融机构网点的拥有量、从业人员的实际数量等都与实际需求都存在差距,金融服务不足的问题在长期以来都没有得到解决。与此同时,虽然农村地区吸收了大量的金融服务机构,但是可以提供贷款服务的机构数量比较少,这导致农户和农村企业贷款难度问题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除此之外,很多农村地区在金融市场竞争方面还不够充分,垄断经营仍然是比较普遍的。长此以往,农村地区金融市场结构失衡。在这样的背景下,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增加农村金融供给、完善农村金融服务是十分重要的发展路径,这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必要举措。

金融机构服务职能不够明确

当前,农村金融机构在发展的过程当中并没有形成明确的定位,尤其是对于政策性与商业性这两种金融机构之间的关系还并没有形成明确的界线。与商业信贷相比,涉农信贷所需要的资金需求量更小,需求频率更高,这导致农村金融机构开展“三农”服务需要付出更高的成本,这已经成为了业务发展的限制条件。近年来,服务于“三农”的农村金融机构数量正在不断减少。比如对于农业发展银行来说,在提供政策性贷款的时候,主要针对粮、棉、油等重要农副产品的收购,对于普通农产品难以提供相应的贷款服务。近年来,很多农村金融机构正在进行信贷业务的拓展,但是这些业务在总业务当中所占据的比例是比较低的。对于商业性农村金融机构来说,在进行融资的过程中会将盈利作为首要的目标,而农业收入具有明显的不稳定性,投资的周期也更长,因此很难成为商业融资的对象。由此可见,在服务“三农”的过程当中,农村金融机构服务的职能定位并不明确,很多农户无法获得相应的服务。

金融服务产品单一、缺乏新意

当前,很多农村金融机构在提供金融服务的时候仍然以传统产品为主,并没有根据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情况来对产品进行创新,也没有根据农户的实际需求推出多样化的金融服务产品,这导致农村金融机构所提供的服务无法满足“三农”的实际需要,无法适应县域经济的高速发展特点。在这个过程当中,无论是农业产业化的企业还是涉农中小企业,在向农村金融机构寻求贷款服务的时候,不仅难以设置抵押物,同时还需要面临繁多的贷款手续和漫长的贷款周期,行业准入门槛也是比较高的。在这样的情况下,很多农户和农村企业都达到需求,在“三农”资产业务开展的过程中无法获得相应的服务。

担保机制不完善

在服务“三农”的过程当中,农村金融机构普遍存在担保机制不完善的问题。首先,抵押和难保比较困难。这是因为农业生产活动具有较强的不稳定性,再加上农村经济发展水平比较低,很多农民无法提供抵押的资产。同时,农村地区的农业信用担保机构数量比较少,无法提供专业化的服务,同时也无法为农村企业和经济的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其次,农村金融机构的风险补偿机制不够完善。受到“三农”固有特点的影响,农村金融机构的营销成本是比较高的,在进行贷款的过程当中所承担的风险也是比较大的。与此同时,当前国家和地区并没有出台相应的政策来为贷款者提供补偿和担保。在这样的情况下,农村金融机构在开展贷款服务过程当中能够所产生的风险需要由金融机构所承担,在风险大、收益微的情况下,机构的积极性将会受到严重影响。最后,农村地区的信用环境比较差,很多农民的贷款都会受到限制,小额贷款的不良占比比较高,这导致农村金融机构的经营成本也随之增加。

发展普惠金融、健全服务体系

为了更好地为“三农”提供服务,要在农村地区发展普惠金融,对农村金融机构的网点布局进行优化,加大基础性金融服务的覆盖范围,同时还要在这个基础上增设新的网点,使群众能享受到自助银行的服务,使金融扶贫的力度进一步增加。在普惠金融发展的过程当中,还要促进不同金融机构之间的优势互补,促进金融服务的全面深化,使其能够为“三农”问题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更好地推动农业的发展。同时,还要构建起完善的金融机构服务体系,培育有适当竞争机制的金融市场,使其与“三农”的需求更为相符。为了改善市场垄断的局面,需要加快完善市场准入与市场退出机构,实现农村金融市场的适度竞争,达到产权关系清晰、组织形式多样的目标。除了常见的农村金融机构之外,还要大力发展新的信贷组织、农村金融互助社等新型的机构,构建起一个完善、高效、竞争的金融服务体系。

推动农村金融产品与服务的创新

为了改变农村金融服务产品单一的问题,要大力推进产品与服务的创新。为了实现这一目标,要从实际情况出发,找准农村金融市场的定位、更好地把握市场需求,为“三农”提供优质的服务。在传统的农业发展区,要引导农村金融机构在做好基础金融服务的同时不断创新、持续提升。根据我国广大农村的实际情况,农村金融机构可以推广手机银行,适当地增加金融服务网点,同时还可以在农村地区安装自助设备,通过宣传、教育等方式帮助农户掌握相应的业务操作,推出适合农户生活需要的新型理财产品。与此同时,对于常见的农户贷款项目,还要对手续进行简化,提高农村金融机构服务的效率和水平。

加强“三农”业务风险防范

在“三农”业务风险防范的過程当中,首先要建立与健全相应的防范体系。具体来说,首先要在农村地区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定期安排金融专场活动,为农户普及基础性的金融知识,使农户们树立起保险意识和风险意识,使他们更加主动地接受农业保险。对于农村金融机构来说,也要树立起较强的责任意识,对于农户们的咨询做到耐心解答。当地监管部门也要积极发挥作用,将责任落实到位,对各项管理经营活动进行规范,对农村金融机构的行为进行监督。还可以借助于财政法部门、司法部门以及担保公司为农村金融机构提供有力的支持,使他们更好地为“三农”服务。在这个基础上,还要建立与健全风险管理机制,使风险管控的责任得到落实,针对各类金融业务制定相应的风险容忍度和免责条款。除此之外,还要积极开展三农信贷业务调查活动,通过实地调查的形式,借助于民政部门的力量来对申请贷款服务的农户进行评级,以此来达到风险防范的效果,提高农村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积极性。

总的来说,在经济下行的大环境下,我国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需要依靠于金融惠农,这可以有效扭转农业发展低迷的形势,为各项服务助力。在服务“三农”的过程当中,农村金融机构还存在服务职能不明确、服务产品单一、担保机制不健全等方面的问题。为了改善这些问题,需要发展普惠金融、健全服务体系,要推动金融产品与服务的创新,同时还要采取多样化的措施加强对“三农”业务风险的预防与控制。

(广西大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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