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福国,河北省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胡麻营镇河东村党支部书记。2019年6月25日,被公示为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2019年9月,荣获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2021年1月,被中宣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评选为2020年“诚信之星”。
王福国诚信立业,致富后不忘初心,回报桑梓,带领群众发展生产,脱贫致富,成立“道德银行”,培育文明新风,助力脱贫攻坚,主动请缨帮扶3个贫困村,受到社会各界广泛赞扬。
王福国出身贫寒,从小父亲就教导他做人要讲诚信、说到就一定要做到。多年来,王福国始终把诚信作为人生的基本准则,凭着诚实稳重、果敢坚毅的品格,艰苦创业,2006年成立顺达集团,以诚待人、以信兴业,企业越做越大。他郑重许下诺言“一定要帮助乡親们拔掉‘穷根”。
他践行诺言,率先从企业所在地的后营子村和姜营子村着手,出资帮助改滩造田,配套水利设施,使1200亩旱田变成水浇地,免费建起2万平方米楼房,村庄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2011年,为帮家乡摆脱贫困,王福国回到河东村担任党支部书记,提出“以工哺农,产业富民”的发展思路,在公司资金紧缺的情况下,挤出8000万元建成果蔬、景观苗木产业园,采取“公司+农户+合作社”的方式,使全村村民人均年纯收入从3000多元提高到1万多元,村集体经济也实现从无到有。
为实现“富了口袋,更要富脑袋”的目标,2015年5月,他率先建起“道德银行+扶贫爱心超市”,记录并公布发生在群众中的好人好事,定期兑现奖励,乡风民风焕然一新。
王福国始终牢记帮助群众拔“穷根”的诺言,在全国开展“万企帮万村”行动中,主动请缨,全力帮扶3个贫困村,投资上亿元帮助村里铺路架桥、疏通河道、发展产业,并带动县内30多家民营企业投入脱贫攻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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