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民营经济政策演变及其理论创新:1921—2021

2021-03-02 08:56刘凝霜程霖
改革 2021年1期
关键词:资本主义中国共产党政策

刘凝霜 程霖

摘   要: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就十分重视探索扎根中国实践且有助于推动经济发展和民族复兴的民营经济政策。中国共产党民营经济政策的形成、发展与演变历经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1921—1949年)、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1949—1978年)、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1978年至今)三个阶段。在系统勾勒其历史变迁路径的基础上,进一步探讨了中国共产党民营经济政策的现实基础和理论来源,同时提炼并总结了民营经济政策中蕴含的理论创新元素,充分展现了中国共产党民营经济政策在突破苏联模式关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理论约束、发展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社会所有制的设想、探寻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协调发展新模式、实现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以推动中国民营经济发展等方面所作出的重要贡献。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民营经济发展;民营经济政策

中图分类号:F121.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543(2021)01-0036-14

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民营经济历经发展变迁,已逐步成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在扩大就业、增加税收、改善民生、促进创新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1]。当前,民营经济既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成果,又是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主体。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11月召开的民营企业座谈会上指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我国民营经济只能壮大、不能弱化,不仅不能‘离场,而且要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民营经济的未来发展必然不能脱离对历史的继承与创新。我国民营经济经历了一个曲折发展的历史过程。在此过程中,中国共产党民营经济政策的形成、发展与演变,对于民营经济制度变迁以及民营经济实践探索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这些政策中所蕴含的理论创新元素,对于进一步推动新时代民营经济不断发展壮大、高质量发展、走向国际舞台,具有重要的历史借鉴意义和理论参考价值。

目前,学术界围绕中国共产党民营经济政策发展演变的研究议题积累了一系列研究成果,从研究视角和研究对象来看,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基于人物经济思想史的研究视角,以中国共产党主要领导人所提出的民营经济政策为研究对象,主要聚焦于毛泽东、邓小平等领导人物关于民营经济的论述,进行思想发展脉络的梳理[2-3]和不同领导人之间民营经济政策异同的比较分析[4-5],而从一个政党出发的整体性视角研究尚不丰富,仅有个别研究论及中国共产党关于资本主义和非公有制经济的认识发展问题[6-9],但在分析框架和研究時段方面仍有待深化和补充;另一类是从制度变迁史的研究视角出发,以我国相关民营经济制度的历史沿革为研究对象,比较关注某一历史时期内(特别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和改革开放以来)民营经济政策的历史演进过程和阶段性制度特征的归纳[10-12],而较为欠缺对理论要素的提炼,同时亦相对缺乏贯穿建党以来的长周期考察,尤其是关于建党初期、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和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最新研究仍较为薄弱。总体而言,已有研究成果在深入挖掘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营经济思想历程和民营经济制度沿革方面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历史资料和学术贡献,为本文提供了一定的资料参考和理论基础,但在研究的前沿性、问题导向意识以及理论分析层面仍具有较大的学术探讨空间,有待进一步挖掘、提炼和总结,如关于中国共产党民营经济政策形成的理论来源、中国共产党民营经济政策的理论创新体现在何处、中国共产党如何从民营经济政策的历史经验中探索新时代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的新战略,等等,对于这些关键问题的研究,是本文所关注的重点,也是本文创新所在。

一、中国共产党民营经济政策的现实基础与理论来源

中国共产党民营经济政策可以追溯到中国共产党成立后在探索中国道路过程中形成的关于民营经济运行发展的指导原则和措施依据,其政策产生与制定是立足实践寻求解决现实经济问题的探索与尝试,离不开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基本原理、中国传统经济思想和现代西方经济学三方面理论资源的融通与借鉴。

(一)现实基础:中国民营经济发展的实践探索与成就

民营经济实践源于民营经济微观主体的产生和发展。近代中国已经产生并存在民营经济微观主体,具体表现为民族资本主义(或称民族资本、民营资本),其与当时的国家资本和外国资本处于不同的结构序列[13]。新中国成立以前,中国共产党在东北、华北及山东等地的老解放区完成了土地改革,一方面没收了官僚资本将其转变为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另一方面鼓励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并存发展,经济建设逐渐步入新民主主义经济的轨道。1949年,中国私人资本主义工业和个体手工业约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66%,可以说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在当时的国民经济中仍占重要份额[14]。此时,如何处理旧中国遗留下来的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对于年轻的中国共产党而言是一个重大考验。新中国成立以后的国民经济恢复时期,我国民营经济在数量和产值上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如私营工业实有户数在此期间增加了2.66万户,就业人数增加了41.28万人,私营工业总产值增加近37亿元,私营商业实有户数同比增加28万人,就业人数增加14万人,零售营业额提升近21亿元[15];但与此同时,包括个体、私营在内的民营经济整体比重由1949年的72%下降至51%[16],而国营经济的主导地位逐渐凸显。此后,经过社会主义改造等运动的相继展开,个体、私营经济在20余年间基本消失。改革开放前夕,面对处于崩溃边缘的国民经济,我国经济的出路和发展方向何在,成为中国共产党急需解决的关键问题。1978年以来,伴随经济体制改革的问题提出以及市场导向的改革目标的逐渐明确,个体、私营性质的民营经济微观主体得以重新萌芽、不断发展壮大。1980年,全国第一张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颁发;1987年,全国城镇个体从业人员超过569万人;2019年底,我国民营企业数量多达3516万家,就业人数超过2.28亿人;个体工商户数量多达8261万户,就业人数超过1.76亿人[17]。尽管民营经济发展取得了瞩目成就,但仍存在进入市场壁垒、融资困难、转型放缓等问题。如何坚持基本经济制度、保持民营经济良好的发展势头,成为新时代中国共产党面临的重大挑战。我国民营经济发展跌宕起伏的实践探索历程,及其所取得的经验成就和所出现的新问题新挑战,既构成中国共产党民营经济政策形成和演变的现实基础,又是推动民营经济政策不断发展与完善的客观动力。

(二)理论指导: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传播及其中国化

早在19世纪末期,已有中国人零星地开始接触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说,而到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爆发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才真正开启了其在近代中国的传播启蒙,随后五四运动又推动了这一传播的扩大和升华,其中以李大钊、谭平山、安体诚、张闻天等为代表的先驱们为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在中国的早期传播作出了重要贡献[18]。20世纪二三十年代,一批信仰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经济学家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立场出发,运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基本方法探讨了中国社会的性质和发展方向问题,由此揭开了关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国化命题的初步探索[19]。1938年,毛泽东在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正式提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科学命题,认为“离开中国特点来谈马克思主义,只是抽象的空洞的马克思主义”[20]。因此,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国化的过程实际上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基本理论与中国实际不断结合的过程。这一结合经历了两个主要发展阶段,形成了两个理论体系:新民主主义经济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21]。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将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基本原理与中国革命根据地和解放区的经济实践相结合,同时充分吸收了中国学术界马克思主义者的相关研究成果,逐步形成了新民主主义经济思想,标志着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国化的第一次历史性飞跃,为中国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为中国共产党客观认识和处理民营经济问题提供了重要的思想指导和理论参考。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国化的第二次歷史性飞跃以邓小平理论的创立为起点,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形成与发展为标志[22]。其中,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理论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核心内容之一,在产生和发展的过程中逐步形成了路径较为清晰的所有制结构改革方向,在实践工作中为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奠定了理论基础,在制度层面和意识形态层面亦有助于社会各界客观且全面地认识民营经济的地位与作用,从而为中国共产党民营经济政策的创新发展提供了理论支撑和制度保障。

(三)理论融通:注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借鉴西方经济学有益成分

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为指导,在总结和提炼中国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重视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与创新,以及对西方经济学积极成果的引进与借鉴。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指出,“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既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忠实传承者和弘扬者,又是中国先进文化的积极倡导者和发展者”;党的十九大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源自于中华民族五千多年文明历史所孕育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熔铸于党领导人民在革命、建设、改革中创造的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根植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实际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蕴含着丰富的经济思想,这些富有光辉成就的中国传统经济思想不仅为中国古代经济长期领先于世界提供了思想指导,而且依然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价值[23]。例如,中国古代经济思想史上的“义利之辩”“法治思想”“民本之道”中内含了诸多与市场经济、和谐社会相洽的思想元素,对于规范当今中国社会和企业中存在的重利轻义、商业道德缺失现象或行为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通过译介和引进西方经济学著作、成立中华外国经济学说研究会、举办经济学讲座或讲习班、邀请西方经济学家访华、海归学者回国或派遣留学生等途径,中国展开了对西方经济理论的大量引入与研究。在此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和理论界对西方经济学的态度和认识逐渐从全盘否定转变为批判、借鉴和应用。例如,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至90年代初期,中国大量介绍、研究和运用了以产权理论、新制度经济学等为代表的西方经济学原理,这为改革进程中恢复和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政策的试点与推行提供了理论借鉴,是结合中国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经济体制改革实际需求所作出的创新与突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是一项史无前例的全新实践,没有现成理论可以直接套用,但现代西方经济学所研究的市场经济的一般性和共性等积极成果是可以为中国吸收和借鉴的[24]。正如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所指出的,要善于融通古今中外各种资源,特别是要把握好三方面资源:一是马克思主义的资源;二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资源;三是国外哲学社会科学的资源。在以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基本原理为指导的前提下,对于中国传统经济思想和现代西方经济学有益成分的汲取和融通,亦为中国共产党民营经济政策制定和完善提供了镜鉴,从而拓宽了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路径。

二、中国共产党民营经济政策的形成、发展与演变路径

学术界对中国共产党历史分期问题的研究已日趋成熟和深入,重大历史事件和党的重要会议往往构成中国共产党发展的转折点和重要标志。目前,党史研究领域已逐渐形成三个时期框架下中国共产党历史分期的大历史观,即以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和1978年改革开放为界限,将中国共产党的发展历史划分为三个时期[25]。中国共产党民营经济政策的发展演变过程虽然有其自身的特殊性,但仍然在中国共产党发展历史的宏观大框架下。本文在借鉴上述大历史观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共产党民营经济政策内容的演变特征,分三个阶段来勾勒和论述中国共产党民营经济政策形成、发展与演变的历史路径。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1921—1949年)中国共产党认识和处理民营经济问题的政策主张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伴随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在近代中国的传播启蒙和不断深化,以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理为指导,同时将其与中国革命根据地以及解放区经济建设的实践经验相结合,逐步形成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经济指导思想——新民主主义经济思想。在新民主主义经济思想初步形成、不断丰富、日臻完善,乃至最终形成经济纲领、政策方针并切实实施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针对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的存废、如何处理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怎样认识个体和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地位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思考和讨论,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认识和处理民营经济问题的政策主张。

第一,关于是否允许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存在的政策认识。私人资本主义的存废问题是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必须客观认识的基本经济问题。1921年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纲领指出,要“消灭资本家私有制,没收机器、土地、厂房和半成品等生产资料,归社会公有”[26]。进入大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在客观分析当时经济实际的基础上,提出先进行民主主义革命、发展民族资本主义经济,再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发展社会主义经济的思想。1927年大革命失败以后,中国共产党在土地革命中进一步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形成了新民主主义经济思想的雏形,并且开始探索如何认识和处理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存在的问题。1931年成立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制定了一系列允许和鼓励私营经济存在和发展的政策。1934年,毛泽东在《我们的经济政策》中指出,“我们对于私人经济,只要不出于政府法律范围之外,不但不加阻止,而且加以提倡和奖励。因为目前私人经济的发展,是国家的利益和人民的利益所需要的。”[27]1940年,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谈到新民主主义经济时说:“在无产阶级领导下的新民主主义共和国的国营经济是社会主义的性质,是整个国民经济的领导力量,但这个共和国并不没收其他资本主义的私有财产,并不禁止‘不能操纵国民生计的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20]1945年4月,毛泽东指出党内有些同志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尚未弄清楚甚至质疑在中国发展资本主义的问题。1947年底,他在《目前形勢和我们的任务》中再次强调:“由于中国经济的落后性,广大的上层小资产阶级和中等资产阶级所代表的资本主义经济,即使革命在全国胜利以后,在一个长时期内,还是必须允许它们存在。”[28]由此可见,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对于是否允许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存在问题的认识和理解伴随着战争形势的变化和革命实践需要的变化,呈现及时调整和不断深化的认知过程。

第二,关于如何处理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政策问题。在允许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存在的前提下,如何正确看待和处理其发展问题成为中国共产党领导新民主主义革命期间经济工作取得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对此,中国共产党的认识和政策有一个逐步明确的过程,如毛泽东在抗日战争期间就经济政策问题指出,“应该吸引愿来的外地资本家到我抗日根据地开办实业。应该奖励民营企业,而把政府经营的国营企业只当作整个企业的一部分。”[20]1947年在《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中,毛泽东提出“保护民族工商业”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三大经济纲领之一。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对私人资本主义经济政策作出了总结性阐述,即“中国资本主义的存在和发展,自由竞争和自由贸易的存在和发展,不是如同资本主义国家那样不受限制、任其泛滥的,也不是如同东欧各新民主主义国家那样被限制和缩小得非常大,而是中国型的。它将从几个方面被限制——在活动范围方面,在税收政策方面,在市场价格方面,在劳动条件方面。我们要从各方面,按照各地、各业和各个时期的具体情况,对于资本主义采取恰如其分的有伸缩性的限制政策”[28]。此外,张闻天在主持东北经济工作期间就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边界及其发展路径提出了一些建议:“凡属有利于无产阶级领导的国计民生的私人资本,都使其有利可图,因而都能生存与发展;凡属无利或有害于无产阶级领导的国计民生的私人资本,都使其无利可图,因而使其被迫转业,特别是逼使过剩的商业资本向工业方面转移。”[29]刘少奇在华北财政经济委员会会议上也提出了一些经济工作思路,提出“国家资本主义经济是私人资本主义经济中最有利于新民主主义经济发展的一种形式,是无产阶级领导的国家在适当的条件下监督资本家,使资本家为国家服务的一种制度”[30]。与此同时,他也清楚地认识到资本主义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会发生矛盾,但不建议过早地采取消灭政策。综上而言,中国共产党在该时期对民营经济已经基本形成“鼓励”和“限制”的政策导向,新中国成立以后的国民经济恢复阶段则在将这一思想付诸实践的过程中对其进行了进一步的调整和补充。

第三,关于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结构中地位与作用的政策安排。允许个体和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存在和发展,必然造成国民经济结构中出现不同经济成分并存的局面,因此,民营经济究竟处于何种地位、发挥何种作用,如何使两种性质不同的经济成分实现协调发展,是考验中国共产党领导财经工作能力的难题所在。对于这个问题,毛泽东提出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是一种特殊的历史形态、新民主主义经济是过渡时期经济的观点。张闻天在《关于东北经济构成及经济建设基本方针的提纲》中认为国营经济和私人资本主义发生经济竞争是不可避免的,但不建议采取过早限制私人资本经济的办法[31]。后来,这份提纲受到毛泽东和刘少奇的重视,其中有关东北经济结构构成的思想为党的七届二中全会所吸收。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明确指出:“国营经济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经济是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加上私人资本主义、个体经济、国家和私人合作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这些就是人民共和国的几种主要的经济成分,这些就构成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形态。”[28]在此基础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建设的根本方针是以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政策达到发展生产、繁荣经济的目的;各种社会经济成分要在国营经济的领导下分工合作、各得其所,以促进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由此,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民营经济在国营经济领导下分工合作以实现发展生产、繁荣经济作用的肯定,民营经济的地位亦因此获得了认可。

上述这些民营经济政策是新民主主义经济思想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不仅为解决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根据地和解放区的经济问题提供了重要理论指导,而且酝酿和探讨了新中国成立以后的经济结构和经济发展蓝图,为新中国的诞生作了一定程度的经济理论准备和经济政策贡献。从中国共产党的整个经济思想发展流程来看,中国共产党在这一时期的民营经济政策处于形成阶段,具有重要的开创和奠基意义。

(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1949—1978年)中国共产党关于民营经济政策的思路探讨

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由于受到国内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党和国家工作重心的转移、苏联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的建立及其实践、我国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与民营经济实践的退潮等多重因素影响,中国共产党对于民营经济政策的讨论和制定在整体上大致呈现两条不同的思想路径:一条是以改造和消灭民营经济为主的思想路径,另一条则是以探索民营经济发挥积极作用为主的思想路径。前者占主导,并在实践中得到了贯彻落实;后者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得到了实践,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后期则主要限于理论层面的思考与讨论。

以改造和消灭民营经济为主的政策,主要贯穿于社会主义改造以及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是在强调变革生产关系以建立社会主义社会经济基础的思路上,围绕改造和消灭民营经济方式和途径问题的认识与分析。最具代表性的体现是通过国家资本主义模式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经济政策,即通过一系列由初级到高级的国家资本主义形式,采用和平赎买的方针政策,逐步完成私营企业向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过渡和改造,使生产要素获得重新配置,同时在原料供给、生产经营、销售流通等各个环节实现国家经济计划的统一安排。1953年5月,李维汉在《资本主义工业中的公私关系问题》中提出,“国家资本主义是利用和限制资本主义,将其纳入国家计划轨道,并使其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的主要形式”,这为采用国家资本主义以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政策措施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支撑。该思想受到党中央的高度重视,中央政治局连续召开两次扩大会议对其进行讨论,随后毛泽东在同民主党派和工商界部分代表的谈话中就明确共同纲领方针问题指出:“所谓‘明确起来,是说在中央及地方的领导人物的头脑中,首先肯定国家资本主义是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和逐步完成社会主义过渡的必经之路。”[32]周恩来在政协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四十九次常务委员会扩大会议上也表示经过国家资本主义完成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比较健全的方针和办法,同时强调这并不是最后的改造,“最后的改造是取消生产资料的私人所有制”[32]。在此基础上,党和国家最终确立了经过国家资本主义完成对私营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经济政策,并在此后受政治运动的影响逐渐形成以“消灭”民营经济为主导的思想路线。

以探索民营经济发挥积极作用为主的政策思路,是在遵循生产关系要适应生产力发展水平的认知上,对过早过快消灭民营经济可能会出现一系列弊端的理论反思,较为集中地反映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和党的八大召开前后。新中国成立之初,全国财政经济困难尚未得到全面解决,许多私营工商业相继出现经营困难、歇业倒闭的现象,党内部分同志就如何对待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的问题,提出利用其困难之际实行一举消灭的主张,毛泽东对此进行了纠正并指出:“对于民族资产阶级是有斗争的,但必须团结它,是采用既团结又斗争的政策以达团结它共同发展国民经济之目的。”[33]1950年6月,毛泽东在《不要四面出击》的讲话中重申了“既团结又斗争”政策:“民族资产阶级将来是要消灭的,但是现在要把他们团结在我们身边,不要把他们推开。我们一方面要同他们作斗争,另一方面要团结他们。”[33]此外,他还强调:“有些人认为可以提早消灭资本主义实行社会主义,这种思想是错误的,是不适合我们国家的情况的。”[34]该思想为后来进一步明确调整私营工商业的政策方针提供了客观正确的思路导向。陈云在主持两次工商业调整工作期间,重点围绕如何处理公私关系的问题进行了论述,提出“我们要搞经济计划,如果只计划公营,而不把许多私营的生产计划在里头,全国的经济计劃也无法进行。只有在五种经济成分统筹兼顾、各得其所的办法下面,才可以大家夹着走,搞新民主主义,将来进到社会主义。但五种经济成分的地位有所不同,是在国营经济领导下的统筹兼顾”[35]。这些政策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公私兼顾”基本原则的具体化,同时在实际经济工作中逐步形成“鼓励、扶助与限制”民营经济的政策,使民营经济在数量和产值上有了进一步发展,并通过企业核准登记制度、国家的产销计划(加工、订货、收购、包销)等方式对企业投资结构、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等领域进行限制和调整,使民营经济的整体份额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由1949年的72%下降至1952年的51%左右,而国营经济的比重则从26.25%增加至41.54%[16]。

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使中国共产党开始反思国营经济和民营经济的区别与联系,以及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下能否存在和保留部分民营经济的命题。党的八大决议指出,当前国内的主要矛盾是先进的社会主义制度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陈云在党的八大上提出的“三个主体、三个补充”思想受到广泛认可,其试图将民营经济生产经营方式视为社会主义经济的补充成分,既是对当时社会主义改造高潮带来的弊端以及盲目求纯的公有制思想的理论反思,又对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格局下保留一定个体经济、私营生产管理模式作出了具有前瞻性的理论探索,构成了改革开放后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理论的一个重要思想来源。1956年底,毛泽东提出“可以搞国营,也可以搞私营;可以消灭了资本主义,又搞资本主义”的观点。随后,刘少奇在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二次会议上指出:“我们国家有百分之九十的社会主义,百分之几的资本主义,我看也不怕。有这么一点资本主义,一条是它可以作为社会主义经济的补充,另一条是它可以在某些方面同社会主义经济作比较。”[30]1957年4月,周恩来在国务院全体会议第四十四次和第四十六次会议上表示:“主流是社会主义,小的给些自由,这样可以帮助社会主义的发展。”[36]这些在社会主义社会中保留部分民营经济的政策思路是对突破苏联模式的创新尝试,也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道路的初步探索。

(三)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1978年至今)中国共产党探索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的方针政策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通过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正反两方面经验、借鉴世界社会主义的历史经验,作出把党和国家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与此同时,以更加开放的眼光和心态全面审视国内国际的政治经济新形势,充分汲取世界范围内经济建设的成功经验,在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的基础上,成功开创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事业,在世界经济发展领域内实现了“中国奇迹”。在此期间,我国民营经济的贡献功不可没,其在党的方针政策的指引下取得了从小到大、由弱变强的显著发展。从中国共产党的经济思想发展史来看,相较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这一时期形成了更为丰富且更具实践性的民营经济政策。根据思想内容的层递关系和民营经济法律地位的提升,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的民营经济政策具体可分为三个阶段进行考察。

第一阶段:所有制结构多元化思想与政策的初步形成(1978—1996年)。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将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的重大战略决策相对应,中国共产党的宏观经济目标和经济指导理念也发生了转变,具体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对国家经济建设战略地位的认识转变,经济建设由从属地位跃升为中心地位;二是对国家经济建设方法论的认识转变,由以苏联社会主义模式为参照向以本国国情为经济建设出发点转变;三是对生产关系与生产力关系问题的认识转变,由强调生产关系变革的单一作用到注重生产关系要适应生产力发展水平的观念深化;四是对计划与市场关系问题的认识转变,由片面强调有计划按比例向以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模式转变[7]。在此背景下,重新引入民营经济作为补充成分的所有制结构多元化思想得以孕育。党的十二大报告提出将城乡个体经济作为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初步形成了“多种经济形式并存”的所有制结构格局。1986年《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首次提及要在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发展“多种经济成分”的概念,鼓励一部分人在共同富裕的目标下先富起来。1987年中共中央发出《把农村改革引向深入》的通知,针对因扩大经营规模而导致雇工人数超过限度的私人企业采取“允许存在、加强管理、兴利抑弊、逐步引导”的方针。随后,党的十三大报告提出将私营经济同样作为公有制经济必要和有益的补充,进一步推动了我国由允许个体经济发展的“多种经济形式并存”向同时允许个体、私营、外资等发展的“多种所有制经济并存”的多元所有制结构格局转变。1991年《经济体制改革十年规划和“八五”纲要》提出要初步建立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新体制和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运行机制的总目标,并将建立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列为实现总目标的主要任务之一。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70周年大会上,江泽民进一步将“以公有制为主体、其他经济成分适当发展”视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并指出要“逐步使得各种经济成分在整个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例和发展范围趋于比较合理”[3]。经过5年的实践探索和战略规划,党的十四大报告具体提出了对所有制结构的总体设想,即“以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经济为主体,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为补充,多种经济成分长期共同发展,不同经济成分还可以自愿实行多种形式的联合经营”[37]。

至此,重新引入民营经济作为补充成分的所有制结构多元化思想基本形成。在此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关于所有制结构多元化改革的认识程度伴随着对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客观分析、个体私营经济恢复和发展的实践探索、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基本形成、经济体制市场化改革目标的建立明确而逐步加深,并在实际经济工作中形成了对民营经济进行“引导、帮助与监督”的主要方针,推动这一时期民营经济在城乡就业人数、工业生产总值、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等方面都实现了数量上和规模上的較大增长。

第二阶段: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协调发展思想与政策的日益完善(1997—2016年)。1997年党的十五大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确立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并提出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标志着我国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之间发展关系的历史性突破,即由“主体—补充”关系向“平等竞争、相互融合”的协调发展关系演进。因此,该阶段中国共产党的民营经济政策大体上是紧密围绕着两条逻辑线索向前推进的:一是如何更进一步支持和促进民营经济实现更具活力与竞争力的创新发展;二是如何在坚持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巩固国有经济主导作用的同时,更好协调其与民营经济的发展关系问题。具体而言,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不能把这两者对立起来。”[38]这一思想为我国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之间的发展关系奠定了基本方向。2004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将如何正确处理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关系问题提升到了一个历史新高度,并视其为涉及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全局的重大问题之一,而如何实现二者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则成为考验中国共产党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能力的评判标准之一。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的新格局,党的十八大报告进一步明确了“新格局”的方针,强调“要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推行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推动国有资本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39]。这勾勒出了我国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之间协调发展模式的初步蓝图。2013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40]我国将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作为公有资本与非公有资本相互融合的重要实现形式,并提升到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的高度。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鼓励民营企业依法进入更多领域,提出引入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更好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为我国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关系的进一步发展指明了方向。

(三)创新点之三:探索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协调发展模式,突破西方发达国家以私人资本为主的传统国民资本结构,走中国特色经济可持续发展道路

从世界经济发展史的视域来看,中国国民资本结构有别于其他任何发达国家。实际上,国有化是欧洲社会主义的主要内容,其在欧洲有着根深蒂固的传统,“二战”后很多国家的国有经济部门变得非常之大,但积累形成的经济低效率等问题致使反向运动逐渐兴起[42],如20世纪八九十年代掀起的自由化、私有化、市场化之风,促使西方各国私人资本比重迅速增加。然而,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爆发令各国意识到由私人资本主导的市场经济的局限性,以私人资本主义为典型代表的美国开始推行各种变相的国有化运动,使公共资本的比重有了一定程度的上升。目前,发达国家的国民资本几乎全部为私人资本,从这一点而言,中国是一个特例。皮凯蒂曾就此提出,如果公共资本能够保证更均等地分配资本所创造的财富及其赋予的经济权力,那么如此高的公共资本比例可以促进中国模式构想的实现[43]。皮凯蒂对中国资本结构的关注、对中国特色模式的期许,实际上也正是我国当今经济体制改革深化进程中所急需面对和解决的关键环节。中国共产党对于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协调发展模式的探索,特别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确立以及混合所有制经济理论与实践的创新,就是从根本上探讨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有经济(公共资本)与民营经济(私人资本)之间的关系。这一关系问题,不仅涉及我国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理论基础和理论创新,而且在世界舞台上涉及推动经济发展的“中国模式”命题能否成立,中国能否探索出一条不同于“苏联模式”“西方模式”的中国特色经济发展道路。

(四)创新点之四:注重理论创新与实践探索的紧密结合,积极落实民营经济思想的制度化转型,推动了中国民营经济的崛起

注重理论层面的创新与实践层面的探索紧密结合,不仅是中国共产党经济思想的显著特征之一,而且是其运用理论指导实践能力的重要体现。一方面,正如前文所言,中国共产党民营经济政策形成、发展与演变的现实基础源自中国民营经济发展跌宕起伏的实践探索历程,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扎根中国经济改革实践,针对影响民营经济恢复和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矛盾问题和现实挑战,提出了一系列创新性理念、系统性方法、开拓性举措,如所有制结构理论与实现途径的创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建立、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融合发展模式及其实现形式的探索、鼓励民营经济参与国企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理论与实践创新、重视民营企业家的健康成长及其社会地位认同等,共同构成了中国共产党民营经济政策的主要内容,兼具理论高度和实践深度。另一方面,来源于实践的思想又经过了实践的检验。中国共产党积极通过民营经济思想的制度化转型这一途径,将相关民营经济的创新理论与改革思路及时地应用于鼓励、支持和引导民营经济大力发展的政策制定与实际工作之中。改革开放初期,伴随农业生产责任制改革试点的扩大、蕴含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总体设想和重视市场调节机制以引导私营经济健康发展等思想的政策制度出台,使民营经济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获得了较快发展,到1996年,农村个体就业人数超过3300万人,私营企业就业人数超过550万人;城镇个体就业人数突破1700万人(1978年仅15万人),私营企业就业人数多达620万人[44]。继党的十五大提出“重要组成部分”论后,又相继提出“两个毫不动摇”方针、“两个平等”设想、“三个没有变”原则,并制定了一系列旨在实现民营经济平等市场主体地位、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激发民营经济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积极性的政策制度安排,从而推动了民营经济在税收、生产总值、技术创新、劳动就业、企业数量等领域的重要贡献。由此可见,中国民营经济的发展壮大离不开理论创新与实践探索的紧密结合。

四、结语

中国共产党自建立之初就面临着如何认识和处理民族资本主义的问题,至今中国共产党依然致力于探索扎根中国经济实践且有助于推动经济发展和民族复兴的民营经济政策。在此过程中,历经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1921—1949年)、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1949—1978年)、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1978年至今)三个阶段的历史演进,中国共产党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内容丰富且兼具理论创新和实践价值的民营经济政策,为中国民营经济实现崛起和高速增长提供了理论指引和制度支持。进入新时代,中国民营经济发展将面临新问题和新挑战,如何更有效地解决其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市场准入、融资困难、转型升级等突出问题,如何更好地为民营经济营造公平良好的营商环境,如何更充分地让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迸发创造活力,皆有待于中国共产党关于民营经济政策的进一步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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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volution of Private Economic Policy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and Its Theoretical Innovation

LIU Ning-shuang  CHENG Lin

Abstract: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CPC) has been committed to exploring private economic policythat take root in Chinese practice and help promote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national rejuvenation since its establishment. The private economic policy is one of the main clues that constitute the CPC's economic thoughts. Its evolution has gone through three stages: the period of the new democratic revolution(1921-1949), the period of socialist revolution and construction(1949-1978), the  period of reform and opening-up and socialist modernization(since 1978). Based on depicting the path of historical change, this article further explores the reality basis and theoretical sources of the CPC' sprivate economic policy. At the same time, it summarizes the theoretical innovation elements contained in the policy. Namely, the CPC's private economic policy is breaking the theoretical constraints of the Soviet modelon socialist economic construction, developing Marxist classic writers' assumptions on social ownership, exploring a new model for the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of state-owned economy and private economy,and realizing a close integration of theory and practice to promote the rise of China's private economy.

Key words: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private economy; evolution of policy; theoretical innovation

基金項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近代以来中国经济学构建的探索与实践研究”(17ZDA034);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青年课题“中国共产党探索政企关系的思想与实践研究”(2020EJL002);上海财经大学基本科研项目“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发展关系的思想演变与实践研究”(2019110089)。

作者简介:刘凝霜,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中国经济思想发展研究院助理研究员;程霖,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中国经济思想发展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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