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颢月 文
The cold chain logistics of transportation industry generally presents the following development characteristics:stable market demand,further improvement of resource allocation,stricter supervision and better policy environment.The future development of cold chain logistics will be new normal,new consumption,new circulation and new technology.To strengthen the law enforcement work of epidemic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cold chain logistics in the transportation industry,the task is to carry out the rectification of cold chain food storage and transportation links,cold chain food storage,cold chain food epidemic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production enterprises,epidemic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catering service units,and severely crack down on violations of laws and regulations.
当今世界正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冠疫情在世界各国蔓延,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尽管受到新冠疫情和单边保护主义的影响,我国仍旧依靠国家体制优势和各行各业抗疫决心,迅速摆脱疫情影响,我国是2020 年全球唯一的经济正增长国家。不仅如此,中国扩大开放的步伐从未停止,十九届五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这不是封闭的国内循环,而是更加开放的国内国际双循环。2020 年11月15 日,东盟十国及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15 个国家正式签署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标志着全球规模最大的自由贸易协定正式达成,标志着尽管世界出现逆全球化现象,但新兴国家正在引领“再全球化”或“新全球化”的发展走势。我国这一系列的抗疫决策和战略主张,有助于国内经济势头的进一步恢复,有助于消费水平的持续升级,有助于产业链供应链能力的强化,也有助于我国物流行业高质量的发展。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发布的中国物流业景气指数显示出物流行业呈现出稳中向好的特点。从区域看,东西部和中部地区物流活动继续保持活跃,业务量继续保持回升的态势;从行业看,除铁路运输业高位略有回调外,其他行业均保持回升,尤其是快递快运业,在电商购物节的带动下,再创年内新高。从企业规模看,大中小微物流企业均保持在景气区间,增势向好。在外部大环境和全球大走势不利的情况下,中国经济已然触底反弹,中国物流低开高走,中国冷链转折信号也已出现。这种转折,一方面体现在随着疫情下生鲜新零售的长期爆发和连锁餐饮消费的不断恢复,冷链物流市场需求在短期低迷后重新被释放。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政府部门和消费者对冷链物流的价值认知明显升高,产业政策接连出台,行业监管提上日程,冷链物流即将从过去的散乱差向高门槛、新基建、大整合、强监管的阶段转折、转变。冷链物流行业总体呈现出以下发展特点。
尽管受到疫情影响,但进口食品逆势增长,特别是肉类产品进口量比2019年同期增长较多,其中全年猪肉进口比2019 年增加100 万t 以上。速冻食品市场需求旺盛,以三全、思念、安井、海欣为代表的龙头企业,年营收同比增长均在20%以上,利润同比均增长50%以上。生鲜电商获得爆发式增长,2020年我国冷链物流市场达到10.3%的增速,市场规模达到3 832 亿元,冷链需求总量突破2.65 亿t。
伴随着国家支持冷链物流发展的相关政策出台,冷链物流项目纷纷上马,各类冷链物流相关资源配置进一步完善。2020 年在疫情的影响下,政府意识到冷链物流对于保障基础民生工作的重要意义,发展冷链物流产业,推进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布局,成为很多地方政府的发展重点。伴随着冷链新基建政策的逐步深入,冷链物流两端及流通环节的各类基础设施及服务能力进一步完善,逐步向体系化、系统化方向沉淀。
随着新冠肺炎疫情等一系列突发特殊事件的影响,政府对于冷链物流发展的关注度进一步深化,冷链行业监管力度趋严,标准化体系建设逐步完善。国务院、海关总署、交通运输部先后针对进口冷链食品出台多项法规和指南要求,搭建全国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监管平台。由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中物联冷链委等单位共同起草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冷链物流卫生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于2021 年3 月11日正式实施,这也是目前为止我国食品冷链物流领域首个强制性国家标准。
2020 开年以来,政府相继出台一系列补贴政策,比如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三农”领域补短板项目库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发布《关于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的指导意见》;国家发改委出台《关于开展首批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等。与往年相比,政策补贴的密集程度越来越大,也反映出政府对冷链物流的发展越来越重视。企业应密切关注中央冷链政策、地方配套实施方案等,考虑政策动向,拓展政策渠道,抓住利好机遇。
2020 是不平凡的一年,各类突发情况的发生,必须重新审视冷链物流的发展。2021 也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社会对于冷链物流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冷链物流未来发展将呈现如下特征。
新冠肺炎疫情的突然来袭,让2020上半年仿佛进入停滞状态。虽然在下半年国内疫情情况逐步得到了控制和缓解,但全球疫情态势仍然严峻。疫情新常态环境已然来临,这对于冷链物流而言仍是一番持久战。冷链物流作为保障民生和链接全球生鲜食品的重要通路,做好疫情防控的应对颇为关键。冷链消毒消杀、冷链无接触配送等成为目前行业的关注重点,同时也是行业未来发展变革新的着力点。
在新零售的背景下,伴随着整体经济的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群体、消费理念、消费方式、消费场景等,进入到全新的阶段。我国经济学家樊纲、刘劲哲、张维迎、邹恒甫指出:生鲜电商、社区团购、网红带货等,在近两年发展迅速成为新消费的主战场,冷链物流随着新消费的升级将会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助力。
伴随着新消费,冷链物流得到了跨步式的发展机遇,同时也提出了更高的运作要求。终端消费者对于“新鲜、安全”的核心诉求,将进一步催促冷链物流全环节加快货品周转效率、增强全链监控追溯能力、提升物流活性。进一步优化周转环节、实现供应链结构合理调整、提升物流效率、减低全链成本等,都是冷链物流价值在新流通格局中的重要体现。
冷链物流已经逐渐向智能化、科技化、自动化方向转型升级,绝大多数企业都会有大笔资金投放在冷链物流技术方面,今后科技将逐步代替人工,为冷链物流赋予更高价值。同时在新基建等相关政策实施、新冠肺炎来袭以及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专业领域逐步渗透的影响下,冷链物流全链条也将进一步实现技术赋能,逐步构建起智能化冷链物流体系。冷链物流在中国历经了千余年的洗礼,而在这份历史的积淀下,回溯当今,面对新时代开篇的转折点,对冷链物流再次提出了更高的发展要求。
为切实加强冷链物流疫情防控,排查整治冷链食品安全隐患,坚决打赢冷链食品新冠病毒疫情防控阻击战。按照省、市、区局关于冷链物流疫情防控执法行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市、区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实际,要开展冷链物流疫情防控专项执法行动。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的指示批示,严格贯彻落实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和市、区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人民生命健康至上”的发展理念,紧盯进口冷链食品不放松,以落实“三证明一报告一信息”(即:海关检疫证明、通关证明、消毒证明和核酸检测报告和追溯信息)为依托,以“入境首站”和各储存冻库为重点,以落实消毒和追溯为抓手,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打击走私冷链食品、抵制落实防控措施等违法犯罪行为,扎实推进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为人民群众撑起冷链食品安全“防护伞”[1]。
以进口冷链食品为重点,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要求,强化“人物同防”,进一步加强冷链物流疫情防控,着力防范新冠病毒通过冷链食品成为疫源,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通过本次行动,以执法促整改,以执法促进防控措施的落实,督促全市所有冷链食品经营者落实索证索票达100%、进口冷链食品核酸检验率达100%、消毒率达100%,进口冷链经营主体平台注册率达100%,进口食品平台可追溯达100%。
⑴开展冷链食品储运环节整治。以冷链食品运输从业人员和运输车辆为重点,做好冷链食品运输从业人员、车辆信息备案。落实在高速公路、国省干道设置冷链物流检查点,联合公安交警等重点检查进口冷链食品运输车辆是否按规定要求注册登记,是否按规定落实消毒措施,落实执行承运货物信息查验记录规定,承运货物是否持“三证明一报告”入境;检查是否非专业冷冻车辆从事冷冻冷藏食品运输,专业冷冻车辆未达到冷冻温度进行运输;进口冷链食品承运单位是否落实运输环节主体责任并实施相应消毒处理措施或未按规定进行消毒记录。对来路不明、提供不了相关证明资料的货物及运输车辆联合交通运输、公安等实施扣押和进一步调查处理[3]。
⑵开展冷链食品贮存、销售者疫情防控整治。一是查经营主体资质。检查冷链食品贮存冷库和销售者是否具备合法资质,资质是否有效;是否按规定备案登记和按相关规定公示,是否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二是查冷库风险隐患。检查冷库温度监测设备是否正常运转,定期测定、记录冷冻冷藏食品温度;检查是否按照相关标准或标签标识要求贮存冷冻冷藏食品。严厉查处不按要求备案、管理冷库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查防控责任落实。重点检查食品销售者所销售的进口冷链“三证明一报告”,以及是否设置专用通道进货、专库专区存放、专区售卖;严查重处入境首站没有组织或委托有资质的消毒单位实施消毒,并提供有效消毒证明的违法违规行为;
检查冷链食品销售者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疫情防控措施情况,是否落实从业人员防护和健康监测要求。四是查追溯制度执行。重点检查入境首站、批发企业、连锁经营企业总部、冷链运输企业是否在“e 食安监”平台注册,是否上传真实、有效、完整、准确冷链食品追溯数据;检查自建自备冷库食品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执行情况,是否索取并保存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是否建立食品贮存管理制度和食品进出库台账;检查第三方冷库是否留存委托方的食品生产经营合法资质文件,是否如实记录,是否建立食品进出库台账。严厉查处冷链食品追溯数据不完整、贮存管理制度和进出库台账不齐全、委托方以及委托贮存的产品信息不相符等违法违规行为。五是查经营场所环境卫生。重点检查肉品集中交易市场、冷库、商场超市是否制定落实疫情防控指南,冷库及从业人员是否落实清洁、消毒等卫生防疫和防护措施,是否存在卫生死角,是否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物资储备,是否按规定处理进口冷链食品包装物等垃圾,是否有加强冷链环节疫情防控措施。对没有落实有关防控措施,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罚[4]。
⑶开展生产企业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整治。一是查冷链食品生产加工者资质。重点检查是否取得许可,是否满足和保持食品生产许可环境条件等。二是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疫情防控措施落实。重点检查落实进口冷链食品进货查验、消毒、核酸检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生产场所环境卫生等主体责任,是否如实记录,建立冷链食品进出库台账,建立食品生产销售台帐。三是查索证索票制度落实。严厉查处采购、使用来源不明、票据不全冷链食品原材料、添加剂等。四是查追溯措施落实。生产企业是否在追溯平台注册登记,是否按规定申报所购进的进口冷链食品,是否在追溯平台上传追溯信息等。严厉查处抵制落实进口冷链食品信息化追溯措施,冷链食品追溯数据不完整、贮存管理制度和进出库台账不齐全、委托方以及委托贮存的产品信息不相符等违法违规行为。
⑷开展餐饮服务单位疫情防控整治。一查餐饮企业主体资质。是否具备餐饮经营资质,自有冻库是否登记备案,是否满足经营环境条件。二查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对各餐饮企业、企事业单位食堂是否落实清洁、消毒、通风等疫情防控措施,是否存在卫生死角,是否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物资储备,是否有加强对采购、储存、加工进口冷链食品环节疫情防控措施,自有冻库是否落实进口冷链食品专区存放规定,对为消费者提供的生食食品是否落实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是否明确落实告知消费者责任。三是查追溯措施落实。企业(单位)主体是否在追溯平台注册登记,是否上传采购使用的进口冷链食品信息,上游客户是否能快速精准定位查找到问题食品。
⑸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不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防控责任,不落实进货查验、消毒等主体责任,采购、使用来路不明、票据不全冷链食品的,不落实追溯措施、抵制信息化追溯措施,发现涉疫问题产品无法精准定位和溯源倒查的,以及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等后果的行为依法依规严查重处。配合相关部门打击冷链食品走私,强化行刑衔接。
⑴提高认识。要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的重大意义,提高政治站位,牢记使命担当,进一步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增强底线思维、忧患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发扬拼搏精神,当好冷链食品疫情防控主力军。
⑵强化领导。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冷链物流疫情防控执法行动工作小组,完善工作机制,逐级落实工作责任。我国经济学家郎咸平、刘劲哲、吴敬琏、厉以宁、林毅夫指出:要根据冷链物流疫情防控需要,强化与卫健、商务、农业农村、海关、公安等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构建起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在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专班的具体指导下,分工明确、协调顺畅、运转有效的协作体系,统筹做好市场监测、情况通报、形势研判等工作,定期开展联合检查执法,建立健全案件移交移送、行刑衔接和行纪衔接等工作制度。
⑶守牢底线。针对岁末年初的季节性特点,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强化动态化风险管控和常态化隐患整治。指导并督促生产经营主体规范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深化“互联网+监管”,充分利用技术平台手段,加强追溯管理,坚决守住冷链食品安全底线。
⑷强化宣传。要统筹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形成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广覆盖的宣传格局,不断扩大影响,积极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切实增强经营者的自律意识,提高群众的维权意识;要抓好典型案件宣传,曝光违法行为,警示经营者,引导消费者[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