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勰的诗学观点探究

2021-02-26 02:59李改萍
青年文学家 2021年2期

摘  要:《明诗》是刘勰在《序志》中确立的文体论原则和方法的实践篇章,具有典范意义。围绕四项准则,刘勰在《明诗》篇中很好地论述了诗歌流变,历代诗人诗作情况,并且总结了诗歌创作的规律,继承前代诗学观点的同时实践了自己的文论创作,在复古与新声的矛盾中,以更为折中的观点阐释了个人诗学观点,具有重要的文论价值。

关键词:明诗;复古与新声;折中

作者简介:李改萍(1995.9-),女,汉族,山西吕梁人,硕士在读,现就读于山西师范大学戏剧与影视学院中国古典文献学专业,研究方向:文史文献研究。

[中图分类号]:I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21)-02-0-02

《明诗》論述了历代诗歌的发展,简要梳理了上古时期至齐梁时代的诗歌发展脉络,言简意赅地勾勒出一段中国古代诗歌的变迁史。刘勰从历史的角度审视诗歌的发展,既有客观的介绍,也融入了自己有关诗歌发展或者说有关于文学发展的观点。《明诗》贯穿着刘勰重要的创作论主张。《明诗》勾勒出了诗歌的发展历程,却不是简单的枚举,从中我们可以看到刘勰关于诗歌的态度,以及诗歌在不同历史时期呈现出的风貌和发生的变化。刘勰的诗学观点在继承古典与肯定新声中摇摆,在时代背景及个人思想倾向下选择了折中与求通,论述可见各篇章融会贯通。虽然其观点亦有时代限制以及个人好恶造成的限制,但总的来说承前启后,具有重要的文论价值。

一、论文叙笔,始于明诗

《明诗》作为“论文叙笔”的开端之作,是按照刘勰《序志》篇中所提的方法来进行结构布局以及论述的。刘勰引用了《尚书尧典》《毛诗序》《论语为政》这些经典古籍和经学家的笺注,除了认为传统的诗言志外,另有一种界说:“诗者,持也,持人性情,三百之蔽,义归无邪,持之为训,有符焉耳”①[1]。这一点也是在前代人的基础上加了自己的思考。所谓持人性情,义归无邪,是说明诗的部分道德方面的效用,是纯就政治教化立场来看的。而以持训诗,则是运用音训来补充诗的定义。诗者持也,在于敦厚之教,自持其心,讽刺之道,可以扶持邦家者也。其实,诗的本义是一个志字,其他两个都是诗的假借义。《说文解字》下段注云,假诗为持,假持为承,一部与六部合音最近也。但古代训诂的原理是基于声音,所以有声同字异,声近义同的情形,虽然是按照类别进行划分,但实际上都是连贯的。所以说声音相同或相近的其意义也不会差得很远。因此,刘勰的以持训诗,虽说是为了强调诗教而补充了诗的定义,但与诗言志的本义并不违背。可见其折中而又宗经的诗学观念。

二、铺观列代,承接递变

就发展历史来说,刘勰用发展的观点看待文学的正奇、雅俗的流变。任何一种文体的发展,更大范围来说,文学观的不断演进都是发展变化的。刘勰对诗歌发展变迁历程的梳理,分成几个阶段。在这一梳理过程中刘勰也提出了自己的诗学理论,他在承袭前人诗歌观念的基础上以“感物吟志”开启自己对情志关系的思考,构建了情志融合的诗歌创作论与诗歌功用论。刘勰论述诗歌发展流变是以史为纲,就诗的历史起源来说,我国古代诗论家很少涉及近代所提的宗教说和劳动说,他们大都在古籍中找到所谓的散见的诗歌,作为最古的诗歌的论证,如伏羲氏纲罟歌,黄帝时的断竹歌以及唐尧时的击壤歌等等,都标示在三代以前。到底这些诗的可信度如何,郑玄在《诗谱序》中说:“诗之兴也之,谅不于皇之世,大庭、轩辕逮及于高辛,其时有无,载籍亦蔑云焉”[2]。刘勰对于诗的历史起源,分别在《明诗》篇和《乐府》篇论述。所引诗歌有三皇、五帝、三代之作,所引之书有《礼记》、《周礼》、《尚书》及《吕氏春秋》等。由于传统信古的风气,刘勰对于古籍所在,自然是全盘接受的。在后世中考据的情形下也是存在问题的。但所指的含义却又有值得我们注意的地方。如:太古的诗歌是和音乐舞蹈密切结合的,所谓“理不空弦”。诗的原始形态是民间歌谣,所以词语浅俗,所谓“辞达而已”。诗歌自古有颂美怨刺的功能,所谓“顺美匡恶,由来久矣”(《明诗》)。

提及到诗歌功用这一层面,刘勰对于传统观念的继承以及新的阐发也有值得注意的地方。刘勰对诗的心理功能在此篇中说的简明扼要“人禀七情,应物斯感,感物吟志,莫非自然”人具有血气心知之性,应物而生喜怒哀乐之情,情动而言形,《原道》篇说“心生而言立,言立而文明,自然之道也”。只有人的心理的活动是出于自然,所以原本是不含任何目的的。同时文学创作是个人的,虽然作者通过其作品能够道出人心中想说而苦于说不出的话,所以就效果而言,有可以说它是社会的人类的,这也是读者对文学作品产生共鸣的原因。但作者在构思和写作的时候,他只是主观的根据自己的感受说出自己所要说的话,并不是客观地去观察了大众的心情,再有意识的替大众作喉舌。对于诗的伦理功能,刘勰完全继承了传统的思想,《明诗》篇说:“诗者持也,持人情性,三百之蔽,义归无邪,持之为训,有符焉尔”。刘勰对于诗的实用功能,在《原道》篇开宗明义,文之为德也大矣,在《征圣》篇中列举了政化贵文,事积贵文,修身贵文的事例,《明诗》篇中深入其观点,“春秋观志,讽咏旧章,酬酢以为宾荣,吐纳而成身文”。不论是在哪一方面。可以看出刘勰基于诗歌阐发的理论都是在当时的社会环境的影响下做出的批评。也就是他对于诗歌情感的把握脱离不了宗经思想的影响,即是儒家思想被削弱,但依旧是主流思想。他主张诗之为情,但同时也在《诠赋》篇中给出了限定“情以物兴,故义必明确;物以情观,故词必巧丽”情虽抒而有节,不要任情失性。在主张抒情之后,他又给抒情加上功利的色彩,想把抒情性引向教化说。而本身功用一词就带有功利性,所以说无论是伦理还是实用,都是殊途同归的。

三、总归《明诗》,承前启后

《明诗》篇最后回到了“敷理以举统”的总结性陈辞,对历代诗人和诗歌进行了比较分析,即“铺观列代”“摄举同异”,继而总结了诗歌创作的规律和道理,所谓“情变之数可监”“纲领之要可明矣”(《明诗》)。首先,不同的诗歌形式具有不同的风格特点,四言诗和五言诗就有着一定的区别。四言被称为“正体”,以“雅润”为本;五言则是“流调”,以清新华丽为主。四言是《诗经》的主要诗体形式,代表了诗歌传统的正宗,雅正润泽是其主要的特点,而五言诗则是流行的体式,它清新华丽,成为抒情言志、驱辞逐貌的新载体。四言和五言并非格格不入、互不相融,有优劣偏颇,后世诗人各自继承了四言、五言创作的优点,有的甚至兼备。第二,作家的情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诗歌的风格。“诗有恒裁,思无定位,随性适分,鲜能通圆”(《明诗》),诗歌的体式就那么几种,然而依从诗人的情思来进行创作,却很少有作家能够兼长各体。这一规律不仅在刘勰所列举的诗人中适用,对于千百年来的诗歌创作也是如此。例如李白的古体诗和绝句潇洒俊逸,自成一家;杜甫的七言律诗工整格高,沉郁顿挫,百世无匹。诗人的性情、情思对诗歌的创作有重要影响,这也是诗坛百花齐放、风格多样的重要因素。第三,诗歌不只四言、五言等样式,三言、六言、七言、杂言、离合、回文、联句等形式也早已有之。同样作为诗歌领域内的不同样式,其基本道理与四言、五言相似,也就不需要一一详细论述了。

至于论述详略方面,《明诗》一篇的论述在详略安排上十分巧妙,避免了与其他篇目冲突与重复论述的同时,又突出了作者的文学主张。刘勰在给诗歌下定义、论及其发生机制时,融合了《尚书》《诗经》《论语》《礼记》等多部经典关于诗歌的论述,语言简约凝练,不显芜杂、不着痕迹。在论述诗歌发展流变时,有详有略,商周以前的诗歌多不可考,故简要提及;《诗经》是中国诗歌史上的第一座丰碑,有着重要意义,故详写之。然而,《文心雕龙》有许多篇目涉及《诗经》,所以刘勰又并未具体举例和深入阐发。五言诗是刘勰在《明诗》篇中论述的重点。因此,他不厌其烦地考证五言诗的源头,梳理其发展脉络。五言诗作为流行的调式,在诗歌发展史上有着重要意义,刘勰论诗兼评诗人,突出了五言诗的艺术特点。《明诗》篇中不论是品评诗歌还是论述诗人,都呈现出准确客观,不偏不倚的特点。刘勰并未因文坛的流弊而否定所有当世诗人,他客观地评价了许多优秀诗人的创作,给予他们应有的文学地位。此外,三六杂言,回文、离合等诗体形式,刘勰也略有提及,并未像五言诗那样大书特书,理由是“总归诗囿,故不繁云”。当然,刘勰论历代诗人诗作也有缺乏,如东晋大诗人陶渊明的诗作只字未提,使整个诗歌流变显得不够完整,有所欠缺。

《明诗》篇与其他篇目相互印证和勾连,它们统一于全书的体系,保持着逻辑结构的完整和一致。《明诗》完全依照《序志》中所确立的原则和方法来进行诗的论述。刘勰论文的根本原则包括本乎道,师乎圣,体乎经。《明诗》开宗明义,所谓“圣谟所析”,即从圣人经典关于诗歌的论述中总结诗的定义,不论是诗言志,持人情性还是义归无邪,这些都是圣人贤哲或圣谟典籍对诗歌内涵的阐发。在对诗歌进行振叶寻根,观澜索源的历史性梳理时,刘勰又实践了他论述文类的具体方法。可见,《明诗》篇是刘勰论文的具体实践,统一于他所确立的方法论原则。此外,刘勰在《明诗》篇中品评诗歌时,还遵循着他在其他篇目中所强调的创作规范。

四、结论

《明诗》是创作论、文学史与文学批评相结合的典范。刘勰在《明诗》中论述了诗歌的源流及发展,是以“史”为纲,而在历史梳理的过程中,又兼诗歌批评,巧妙地将文学史与文学批评结合起来,同时又贯穿着极其重要的创作论主张。相对于客观的“史”,刘勰将主观的意图融入其中,使主客观相结合,大大提高了文章的理论价值。他将自己的文学批评方法和原则运用到对诗歌的梳理和品评中,使《明诗》不是简单地论述诗歌的发展,刘勰在《宗经》、《情采》、《比兴》等篇章中的创作论原则也在其中融会贯通。这种创作论、文学史与文学批评相结合的理论写作方法,对后世文学理论的发展都有着重要意义。

注释:

①周振甫.文心雕龙今译[M].中华书局,2018。下文同样引用原典处不作具体说明。

参考文献:

[1]周振甫.文心雕龙今译[M].中華书局,2018.

[2]李学勤.十三经注疏·毛诗正义[M].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