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秀亮?黄艺文
2020年以来,湛江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从严从实推进环保督察整改,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2020年1—11月,在重大工业项目相继投产、机动车保有量大幅增加、城镇化快速发展的壓力下,湛江环境空气质量保持稳中向好,综合指数全省排名第二,其中PM2.5平均浓度值为19微克/立方米,优于欧盟标准,达到近年最好水平。圆满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并被省综合评定为“优秀”等级,湛江市生态环境局被国务院普查办评为“表现突出集体”。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连续三年(2017—2019年)名列全省第二。
高位推动,狠抓责任落实
湛江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联合签发《关于全市决战决胜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命令》,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大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和环保督察整改工作。
市委书记多次带队实地调研指导断面水质达标攻坚、黑臭水体治理、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等工作,市长组织专项督导组进驻各县(市、区),对照指标任务一项一项抓落实;分管市领导聚焦重点难点任务,定期调研掌握情况,积极协调破解难题,从严抓好工作落实。
“在湛江,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被当做一件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靠前指挥、以上率下,为我市污染防治攻坚和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注入了强大动力。”湛江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人介绍说,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要求,湛江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11个专项督导组进驻各县(市、区),对标对表治污攻坚任务,一项一项抓落实、一件一件促完成,把滞后的任务拼回来。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攻坚誓师大会,并制定局领导挂点帮扶制度,全局各个科室都分派对应的县(市、区),动员全体干部全身心投入,奋力夺取污染防治攻坚和环保督察整改“双胜利”。
在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中,湛江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结合污染防治攻坚任务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既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又主动带队深入实地抓落实,高位推进各项任务,确保整改到位。
“按照整改任务清单要求,我局积极发挥牵头作用,既从严抓好本部门负责的整改任务,又积极督促推进各地、各有关部门落实整改责任,全市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湛江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人介绍,截至2020年11月底,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方案明确的11项整改任务总体按计划推进,其中整体完成7项,达到时序进度4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127宗案件已全部办结。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任务有12项,完成整改9项,达到时序进度3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案件245宗,已办结244宗,阶段办结案件1宗,办结率为100%。
中央环保督察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整改任务中,湛江有8项,完成整改8项。省级环保督察整改任务有18项,已完成9项,剩余9项整改任务正在全力推进;省第四批第五环保督察组交办的308件生态环境问题已全部办结。湛江大力推动黑臭水体整治,加强入河排污口清理整治,抓好涉水企业排污监管,今年11月底生态环境部统筹强化监督工作组进驻湛江核查后,认定湛江26段基本消除黑臭,消除比例达到92.8%,切实完成了一项重点整改任务。
强化攻坚,治污成效明显
九洲江排里断面水质达标,是湛江治水攻坚的一个硬指标。为推进断面达标攻坚工作,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派出2名局领导长期驻守在廉江市,并牵头组织2个市级专班督导组,专项帮扶推进断面水质达标攻坚。
“对污染源进行全面整治。”湛江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提到,生态环境部门全面排查九洲江主干流约51公里的入河排污口,对九洲江流域涉水企业开展交叉执法,严厉打击偷排漏排行为,并积极推动流域周边镇(街)多措并举拦、堵、截各类污染入河,切实减轻流域纳污压力。九洲江流域干流支流的水质监测从原先的每半个月一次,增加到每周甚至每天一次,及时研判达标情势,为整治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同时,全力推动廉江城西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采取措施确保廉江市3.8万吨/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满负荷运行,补齐污水处理设施短板。“经过奋力攻坚,九洲江排里断面自2020年9月起水质达标,有望实现全年平均值达优良水体标准。”
良好空气质量,一直是湛江的品牌。2020年1—11月,湛江空气质量6项指标保持全面达标。为保持良好“气质”,湛江重点抓好VOCs整治,对VOCs排放量大于300千克/年的新、改、扩建项目,进行总量替代,严控新增排放量。进入11月以来,面对不利气象条件影响,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及时启动不利天气应对机制,主动联合市直相关部门从严控制工地、道路和堆场扬尘,以及露天焚烧行为,管控好加油站和储油库,防控好船舶燃料对大气的污染。经过上下协调努力,基本遏制住11月不良天气因素对湛江空气质量的影响。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不断提升。截至2020年12月5日,全市12140个自然村,已有9761个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收集,提前完成2020年目标任务(80%);有5695个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前完成2020年目标任务(40%)。
作为沿海城市,湛江市坚持陆海统筹,从海域生态修复、入海河流和入海排污口清理整治、城区污水管网建设、污水处理厂扩容提质建设等方面,积极推进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工作。湛江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编制的《湛江市“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与任务研究报告》,在阶段性成果审核中,被评为优秀等级,并在2020年9月的全国规划编制工作会议上做典型发言。为规范近岸水产养殖污染整治,湛江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印发实施《湛江市高位池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技术指引(试行)》,并组织人员现场指导,积极引导各县(市、区)加强水产养殖尾水治理,进一步规范水产养殖行业排污行为;在全省首个制定近岸海域水产养殖环境保护监管执法工作指引,为湛江开展水产养殖环境监管执法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管工作,实现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稳中有升,入海河流,入海排污口及近海岸水产养殖得到一定的有效管控。
改革创新,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同时,湛江市生态环境部门贯彻新发展理念,强化服务指导,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为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湛江市生态环境局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制定《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规定》等环评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将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的审批时限分别由法定时限60日、30日承诺缩短为6个工作日、3个工作日。
在巴斯夫新型一体化等项目审批上,湛江提前介入指导服务,成立由省生态环境厅、市生态环境局、巴斯夫公司及技术单位中国寰球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组成的“四方专班”,大力推动巴斯夫新型一体化项目等重点项目建设,同时积极协调湛江市危险废物处理中心等项目顺利通过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审批。2020年1—11月,湛江全市共审批或备案1043个建设项目,涉及总投资约1147.51亿元,环保投资22.81亿元。
在2020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湛江市一方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加强疫情定点收治医院,以及各县(市、区)卫生院及社区乡镇诊所等医疗机构的监管,指导其做好医疗废物贮存和医疗废水达标排放工作;加强医疗废物处置企业的监管,确保其能按最大处理能力投入运行。疫情防控应急响应期间,湛江市医疗废物100%得到安全处置,医疗废水做到达标排放。在此基础上,湛江市生态环境局积极推动固废处理处置设施建设,2020年湛江市新增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能力约20万吨,为持续有效应对疫情提供了更坚实的保障。
同时,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出台了《关于应对疫情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的便利化措施》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生态环境领域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工作指引》,为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政策支持和引导。疫情防控期间,16家符合规定的企业豁免环评手续,有力支持了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
“结合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工作,全市121个乡镇(街道)应设尽设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配备了相应的人员,进一步完善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体系。”湛江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湛江市委、市政府支持下,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开展机构改革试验,进一步提升监管与服务的能力。经过湛江市委批准,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在各县(市)生态环境分局设立党组,进一步加强对基层生态环境工作的直接领导。近期,还将设立市县两级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进一步强化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主体责任,理顺环保垂改后县级生态环境部门与各地的工作协调问题。
为强化执法监管力量,解决重复执法等问题,湛江在县级生态环境分局实行“局队合一”体制,设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并完成挂牌,负责属地生态环境执法,切实解决多头多层重复执法问题。配套制定《湛江市生態环境局各县、市、开发区分局适用一般程序查处的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规定(试行)》,对各分局办理执法案件的立案、调查取证、告知等程序作详细规定,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案效率。积极组建污染源监测中心,承担4个市辖区的执法监测、污染源监测、应急监测工作,支持配合属地生态环境执法,形成环境监测与环境执法有效联动、快速响应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