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磊磊(山西铁建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 太原 030013)
2021年6月26日,太中铁路太原南站至吕梁站动车组绿巨人正式运营,本项目施工监理阶段与其他项目不同的是采用了联合体监理模式。作为本项目监理工作前期策划者,笔者从项目管理、联合监理模式的角度对本项目监理模式予以分析。
既有太中铁路线路全长747.844 km,其中太原南至柳林南段线路长198.35 km,太中银线设站10座,其中客运站1座,中间站7座,越行站2座,为国铁Ⅰ级客货共线铁路,为双线电气化铁路。本线路于2006年5月开工建设,全线于2011年1月正式通车运营。
根据太原局集团公司2019年度LKJ工务类数据,太原南工务段《关于太中线临时限速的通知》(太南工线电[2020]38号)中提到,太中银线太原南至柳林南段现状因曲线半径不足,路基下沉,隧道整体道床下沉,道床板离缝,裂缝溢水,缓长不足,超高不足,整体道床裂缝,侧沟漏水,隧道拱顶衬砌空洞、整体道床下沉、道床板离缝渗水等原因,存在多处现状及临时限速点,速度80 km/h ~150 km/h不等,不满足开行动车组条件。
为助力吕梁市地方经济发展,太中铁路(太原南至柳林南段)开行动车组列车工程于2021年3月中旬至6月下旬进行了施工建设,并于6月26日正式开通运营,联合体监理负责全标段的施工监理工作,包括太中银铁路太原南(含)至柳林南(含)段(K955+000~K1153+350),线路长度为198.350 km,设计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施工监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及《太中银铁路太原南至柳林南段开行动车组列车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等,经联合体相关方共同签署投标协议,明确了联合体组建原则、牵头单位和各成员单位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等后,本项目投标策划按照联合体投标模式进行,并经评标、定标、签订合同,最终确定联合体监理方为本项目监理人。
监理人由联合体各方组成,与单方组成的监理人相比,在管理方面更应加强注意以下事项:(1)双方公司的文化及经营理念的差异性;(2)专业监理人员的素质、能力;(3)双方公司的能力以及组织管理风险。
依照联合体监理协议书约定,为保证监理服务水平,确保项目建设期的安全质量及项目建成后的运营安全,总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总监”)由联合体牵头方派出,在项目监理机构管理层,明确牵头方需派遣副总监1名,安全负责人1名,监理组长5名,成员方需派遣副总监1名,监理组长2名,双方共同组成项目监理部管理机构。联合体双方共同遵照TB 10402-2019《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授权总监对整个项目监理工作负全面责任,承担根据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环水保、疫情防控、业主要求及监理工作需要,确定工程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增减联合体双方符合能力资格要求的监理人员数量等工作;合作方派遣的副总监,由成员方、总监共同授权,承担确定成员方监理人员及岗位职责,检查成员方监理人员的工作履职情况等工作。组织机构设置,如图1所示。
图1 项目管理机构组织图
太中银铁路开行动车组列车工程施工为铁路营业线施工,且点多线长、专业庞杂。为使本项目监理机构能够较好地管理198.35 km的铁路营业线施工项目,确保施工阶段安全质量稳定,项目建成后动车组列车运营安全可靠,须落实各层级管理人员职责,定好项目监理机构的管理层级、管理跨度。
本项目采用副总监对总监直接负责、监理组长对副总监及总监负责、监理工程师对监理工程组长负责的组织扁平化管理模式,从层级上分总监、副总监(联合体牵头方、联合体成员方各1名)、监理组长(站前4组、站后2组)、专业监理工程师(分铁道工程、试验检测、测量工程)、监理员五个层级。这样逐级负责,分层管理,大大减小了总监的管理跨度,保证了指令效率及组织管理效果。总监通过分权,调动了下属人员的积极性。
本项目监理的联合体牵头方为集团公司直属单位,联合体成员方为路外企业。为监理好省重点工程、太原局集团公司的头号工程,使本项目监理机构运行高效,联合体双方高度重视本项目监理的实施。联合体牵头方一是受集团公司行政化管理,二是严格履约合同,联合体成员方亦严格履约合同。联合体牵头方安排主管生产的副所长担任总监,安排担任过多项大项目总监的技术部部长为副总监,在与联合体成员方人员配备的协调中可直接与对方总经理沟通,确保不会因监理人员素质及旁站监理人员的不足而影响施工监理服务质量。
在建设单位支持下,各方配合下,经过双方共同努力,形成以总监为领导的联合体监理项目机构,全力履行好太中铁路开行动车组项目施工监理职能,发挥监理作用。
监理人员要具有丰富的工程实践管理经验,善于沟通协调,敢于吃苦。本项目为既有铁路的改建,监理的重点、难点是营业线的施工安全,既有线的运营安全。监理人员上岗前,各级监理人员需经培训学习《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太铁施工[2021]32号)、Q/CR 9572-2020《铁路建设项目监理工作规程》等文件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从而确保上岗监理人员的专业技术素质达标、职业能力过硬。
本项目监理过程中,要求监理人员做好对既有线的保护工作,详细查明电缆、光缆、管道等地下埋设物的情况,严格做好施工方案监理人的审核工作,施工方案包括:施工项目及负责人、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影响及限速范围、设备变化、施工方式及流程、施工过渡方案、施工组织、施工安全和质量的保障措施、施工防护办法、列车运行条件、行车组织方式、应急预案、验收安排等。监理人审查过的施工方案,经集团公司审查、审定,经审核通过并经施工单位与设备管理单位及行车组织签订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后,方可按已审核通过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在巡视检查、工序检查、旁站监理等监理过程中,重点检查施工单位对已审核通过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落实情况,审查工程技术人员、机械设备、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人员到位情况,加强防护,做好对施工人员、机具的管理,不干扰行车和避免发生过往列车伤人事件,切实把好现场监理工作安全关,确保行车、人身和施工安全。
总监应用《监理规划》这一纲领性文件,指导项目监理部全面开展监理工作;各级监理人员须严格按照已批准的《监理实施细则》实施监理;副总监、监理组长、监理工程师采用巡视检查、平行检验、见证检验、旁站、工序验收、下发监理工作通知单等监理手段,履职好各自的本职监理工作,做好原始文字、影音资料的保存工作,规避监理风险,留存原始数据。
为提升本项目监理人员的职业素养,加强诚信建设,规范监理人员的行为,维护铁路建设监理市场秩序和监理企业合法权益,使全体监理人员在监理过程中能够廉洁、自律、独立、公平地做好监理服务工作,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
(1)《铁路建设监理行业自律准则》(建协铁[2018]52号)、《铁路建设监理行业自律准则实施细则》(建协铁[2019]2号)等约束监理人员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文件在岗前进行宣贯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2)提高监理人员收入,高薪以养廉。
(3)加强项目监理机构的诚信体系建设,将监理人员在项目监理机构的诚信体系评价纳入联合体各方企业监理人员晋升、奖罚制度建设中,并具体量化。
总之,监理人员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铁路建设主管部门的规章和规程、规范、强制性技术标准、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太原局集团公司相关文件,不断提高职业素质、专业能力,提升职业素养,在项目监理过程中诚信监理,履好职、站好岗,才能在太中铁路开行动车组列车项目中起到监理作用。
不论是单一监理公司组成的项目监理机构,还是联合体项目监理机构,都应充分发挥团队组织优点,使监理成员形成凝聚力。可通过激励手段,建立项目监理机构文化,使各级监理人员、各单位监理成员在太中银线开行动车组列车工程施工中有家的感觉。通过汇聚凝聚力,纵横向相互协作,严格落实各级岗位职责,杜绝安全隐患、质量缺陷,在履职监理中再竖公司品牌。
在联合体项目监理管理过程中,应充分做到压实各级监理人员职责,使各监理人员相互协作,形成监理合力,避免合作定律中1+1<2 事项的发生;共同保证太中铁路开行动车组列车工程施工中的监理作为,通过防范施工中的安全隐患,消除因施工质量不良给行车安全留下的隐患,确保项目的安全质量。
不论是传统的施工监理模式,还是联合体监理模式,在监理实施过程中,我们都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铁路建设主管部门的规章和规程、规范、强制性技术标准及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把好方案审查关,确保施工过程按批准的施工方案予以落实;恪守职责,科学、公平、独立、诚信地做好监理服务;夯实专业基础,坚守职业底线,恪守职业道德,提升执业能力;与各方协调配合,共同为项目建设助力。这样才能更好地做好施工过程中的监理服务工作,同时使企业做优做强,不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