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传统民居历来是社会环境与文化思想的缩影,在我国漫长的封建统治社会中,不平等的性别关系标示出一种道德秩序和等级关系,并通过行为、空间等加以表达。女性居住空间由特定的社會文化与生态环境结合产生,本文围绕徽州建筑、江西建筑中的一类典型民居-天井式民居,从女性居住空间的历史成因与环境制约、划分界定特点、空间特征分析来分析封建社会制度下女性生活空间与居住环境;并通过列举为教化女性而产生的相关建筑与特定空间来阐释特定时代下女性的在精神思想与行为活动上的禁锢与制约,从而完整的展现一个在中国传统文化下的女性居住空间所受的潜移默化影响。
关键词:女性空间;传统民居;徽州民居;居住空间
有研究表述,世俗空间最早分化是以性别为依据的。对于女性空间的探讨,不仅是和建筑文化发展息息相关,还体现了社会不断进步对于不同群体的需求的满足。
对于中国民居及其他各类传统建筑,我们的研究已经入木三分,书籍资料浩如烟海,但对于女性空间的探究,却很少有人关注,寥寥几笔。即使现代社会,男女平等的意识已经被得到广泛认可,但性别差异导致的空间使用区别却很少有人关注,我们将男女的行为放置在同一标准之上进行衡量,而忽略的女性尺度,都会为女性造成可能的心理压力与负面影响,故而对女性使用空间的挖掘十分重要。
因此,本篇文章便围绕传统民居中的女性居住空间进行探讨,并以徽州民居与江西民居为例,分析在传统民居中的女性居住空间,以此还原封建社会女性的生活场景。
一、女性空间形成的历史成因与环境制约
1.1男性权力制约
在中国古代男权高度集中高度的制度背景下,传统社会的女性基本上是没有公共空间可言的,完全被禁锢在家庭之中。即使是在民居空间建筑的内部,女性的活动范围也是严格受到限制的,主要按阶级与年龄进行划分。
在中国的传统建筑日常生活空间中,我们可以明显辨别出性别差异的痕迹。在阶级划分方式上,由于传统社会中,受封建礼教的影响,地位越高和受教育程度越高的女性反而活动空间范围越小。而在平民的生活中,由于女性不得不参与家中劳动和生产,活动空间的限制反而很少。在年龄阶段的划分上,未婚女性与己婚妇女在空间活动上也有差别,其中未出阁的女性在空间活动范围上限制尤为严格。
1.2社会伦理环境
封建社会宣扬的三从四德、贞洁观等造就的女性伦理制约一直伴随中国的历史。与男性的“光宗耀祖”“精忠报国”等大义所不同的,女性从一出生,其人生的主要价值及要求就集中在延续子嗣方面。世俗利用伦理道德掩饰下的婚姻观、贞洁观约束着女性对自身生活的自觉限制,而在建筑内部空间中则通过高墙的阻隔与空间划分来隔绝女性与家族中其他男性的不必要的接触与联系。
二、天井式民居的空间特点
2.1天井式民居的主要空间特征
天井式民居分布于我国南方地区,是皖粤闽浙赣等地民居的主流空间组织类型。
其空间特点各住房相互连接组成方形院落,形成一个整体性的内向型建筑空间,住房之间的室外空间形成内院,因院落小于房屋屋檐,形态似井,故称为天井。
天井式民居平面布局严谨,“一明两暗”三开间,正堂五开间进深,沿中轴线布置功能重要的空间,依次为大门、天井、前堂、天井、后堂;横线次轴布置等级较低的功能空间,即子嗣、女眷居所及其他次要功能,形成两侧向内围合的空间特点。其中,女性的居住空间一般在主轴线上的中门后面,即俗话所讲“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后堂则是限制外人进入的。
2.2天井的文化意义
天井还有一层文化意义,就是传统国人对于“藏”的文化心理,“藏”是中华文化的一大特色,国家藏富于民,士人藏身、道人藏迹、书法藏锋等均为传统奉行的观念。因而古代的官绅,儒商等都喜欢把家“藏”在表面朴素的房屋中。围合严密的居住空间中,传统女性虽然作为家庭成员而存在,其地位却只如家中的附属财产一般,被深藏在宅内,其中的天井就自然构成了藏在家中的一块小开放天地,也就成为了她们唯一与“外部”空间产生联系的通道。
2.3徽州天井式民居布局
有“程朱理学之乡”之称的徽州地区内明清两代典型的徽商民居分主院、后院和前院三部分,由于它们各自功能的不同,也自然规划出了妇女的活动范围。此外,徽州民居的外墙修建较高,既为防火防盗,也是对女性禁锢的一种体现。
三、女性居住空间的划分界定
3.1民居布局中女性的居住空间
传统住居空间中女性有规定的活动区域,在大多民居的院落平面中可以看到,重重院落中,女性的活动空间主要是后院,而后院与前院的分割线就是中门,即为划分女性活动范围的门。明代的许相卿在家训《许云村贻谋》中曾提“女孩到七岁后,就不要出中门。”从这上来看,中门在民居中对女性空间的限定界定上作用极大。
3.2赣中天井院民居中女性空间的划分
赣中民居主要是天井院风格,即把天井推到门外,作为主屋外部空间。此形式较传统天井式民居相比更为灵活,也更注重功能实用性。
3.2.1流坑村民居
在流坑村民居中,一些讲究的建筑有独立形成的小客厅,可用于招待贵宾及主人平日作书房使用,还能同时隔离女眷与外来人的接触,限制女性的空间使用权。
3.3徽州民居中女性活动空间的界定
徽州民居在封建制度影响下呈现出内向封闭的院落空间格局,整体建造反映出一系列针对女性的制约,如内部以厅堂太师壁划分为前厅和后堂,太师壁两侧门与后室相连,此便是中门,而女性的生活空间就因此被限定在中门以内,后室之中。
为此徽州民居还设有“后门”“偏门”为不能轻易出入大门前厅的女性使用,其内空间也都专门设计了女性专用通道。两侧厢房由“退步”相连,退步与与厅堂四周的装饰相融,将厢房入口隐藏,如此女性便可不必穿过厅堂也能实现在家中自由活动。
3.3.1黟县西递村“桃李园”
桃李园建于清咸丰年间,其为临街转角处的一幢绣楼,上修有“美人靠”,这种设计依托于狭窄的街巷使路人看不到绣楼内部以确保绣楼内女性的隐私,而楼内的人却可以鸟瞰全村景致,給闺阁少女提供了一些生活趣味。
3.3.2宏村德义堂
宏村德义堂属于徽州民居中规模宏大的一类,其内部兴建私家花园、水园,广植草木,置盆景,养花鸟鱼虫,将内院应造成一处自然景观空间,为家中女眷增添一些生活情趣,体现了对女性的一丝关怀。
四、女性居住空间的空间特征分析
4.1传统民居中的女性居住空间共性特征
4.1.1界面限定性
女性在居住空间的使用上一直处于被动状态。原因一方面是使用面积的局限性,男性是传统住居空间分配上的主要占有者,女性使用空间受到挤压;另一方面是空间布局上的限定,传统建筑以中轴对称的布局方式为特点,中间为家庭男性执权者或者宾客所用,女性居住空间的布局在方位中属北,妇女日常起居活动限制在后院后堂之中。
4.1.2私密隐蔽性
女性居住空间主要通过平面布局实现空间的私密性;通过闺房内家具的灵活布局来达到有效的空间二次划分,如屏风隔断连续空间、卧室空间内利用床来进一步增强私密性;通过木材与窗纸进行隔断与门窗上的隐私维护,在保护私密性的同时又不影响采光通风。
4.1.3自我封闭性
女性空间在传统民居的空间组织中总能体现出极强的孤僻性。相较男性外部空间和职分的无限性与开放性,女性的内部空间总是有限、封闭、循环和被贬低的。此外,女性居住空间的对外互动也很少,仅能满足女性的基本生活需求,与传统民居空间的流动性、开放性特点截然相反。
4.1.4使用活跃性
传统民居中已婚女性在维持生活衣食之外,还需奉养家族中人,招待宾客;日常准备祭祀用品和协助祭祀活动等,因此,如卧室、炉灶、蓄棚、地窖、谷仓等偏内向的功能使用权主要掌握在家中女性的手中,女性在内部空间的使用率也频繁于男性。
五、教化女性而产生的女性空间与相关建筑
5.1贞节牌坊
徽州地区记载有各类牌坊1000余座,现存130余座,其中“贞节牌坊”占据半数之多。徽州地区对女性守节极其重视,各地方志有大量对于贞妇烈女的事迹记载,嘉靖十五年《绩溪县志》记载,当地为贞妇烈女建造的贞节坊数量高达八十多座。这些无不诉说着封建时期徽州女性的悲惨命运与生活状态。
5.2徽州女祠
祠堂也是一个严格区分性别的空间,传统印象中的祠堂严格限制女性的进入,以此显示了男性父权夫权的至高地位。一般情况下女性没有权利进入祠堂的权力,而在徽州棠樾村出现有全国唯一的女祠——清懿堂,为曾国藩所书,取女性的“清白贞烈、德行美好”之意。女祠产生于明代中叶,在当时重视个性和良知的人文思潮下,开始有一些人意识到女性在抚养孩童、赡养长辈、持家俭德方面不可代替的贡献,特别是地方商人常年外出奔波,家中女人作为后院操持人辛劳付出,于是开始有人为女人在神圣的族权里树立牌位。表面上这看似一种进步的标志,但实际也可以解读为传统文化为了教化女性而采取的怀柔手段。
5.2.1棠樾村清懿堂
清懿堂作为一种标志性的建筑物,具有很高的研究价值。从建筑形态来分析,其以硬山式高低错落马头墙为特色,后进部位为歇山式阁楼。建筑内部五开间,三进深,流线依次为门厅、主厅和寝堂与享堂,整体建筑结构紧凑,用材匀称,含蓄内秀。
虽然女祠的存在打破了二千多年的封建礼教纲常,但是能够受到这种尊敬的女性非常之少,基本上是终身守寡,遭受着平常女性无法忍受的泯灭人性的苛严对待才有资格在方寸间刻上自己的名字,成为了忠贞、孝道、顺从、谨守三从四德的教材,为家族取得令人艳羡的“荣光”。
5.3女儿墙
女儿墙是建筑墙体中的一种形式,是在城墙上筑起的墙垛,最早叫做女墙,实际为压檐墙,民间称城垛子。女儿墙仿照女子“脾晚”之形态,包涵窥视之义,后来演变成一种专用术语。
按照李渔的书中记载,“女墙”是为防止女性与外界直接接触的小墙,高度不过肩膀,女子可以通过其上窥视了解墙外的信息,所以这种看似死板的设置实则包含灵活的变通,关照了古代女子想要向外窥探又避免被人耻笑的心理。
六、结语
中国人整体人格的内向性导致对居住空间私密性的要求非常高,对于年龄、身份、性别等都有严格限定,尤其是对于女性空间的要求更是严格。
“迄今的文化都是男性本位的文化,女性文化是在男性视线下的文化”(魏国英《女性学概论》)。封建社会中大部分都是士大夫文化的体现,他们替代女性的真正需求而表达女性空间。
女性活动的空间在整个民居中是私密也是领域感最强的地方,各地的民居虽然在建筑的形式上各有特点,但是遵从文化传统民族性是相同的。在空间的处理上,无论何种形式的民居都对女性活动空间加以明确的范围界定。对于特定的女性建筑物如女祠堂﹑牌坊等其作为对传统妇女的活动空间的束缚意义远大于其纪念意义。
长久以来,我们在探讨中国传统民居的过程中,对于民居的性别空间很少关注。总体上讲,中国古代的女性空间表现为封闭和隔离,女性的活动空间范围非常有限,对城市空间影响作用极其微小。但事实上,女性空间随着中国历史的发展和女性在社会中的地位变化自身也进行了一系列的演变。
对以女性文化为中心的讨论,虽然还未引起足够的重视,但并不是毫无价值可言。对现代设计来说,通过学习传统民居中女性居住空间的分隔与利用,能对我们的设计手法产生启发,借此提高空间的利用率与使用率。学习以女性的视角与心理为导向进行设计,把女性特色融入现代建筑空间,可以增加居住空间对女性关系的关怀,同时推动现代社会对女性空间的重视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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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王滕(1999-),女,天津人,中南大学本科在读,建筑与艺术学院建筑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