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艳林 姜西彪 张文戎
摘要:通渭县目前正处于推动现代农业建设迈上新台阶的关键时期,因此,现阶段对加快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出了更高要求。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支持力度,对推动其发展壮大,加快现代农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以通渭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现状及金融支持的主要做法为基础,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关键词:金融支持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通渭县
近年来,在农村农业生产关系不断变迁的内生动力推动下和国家系列利好政策的支持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在通渭县蓬勃发展,数量不断增加,实力逐渐变强。目前,全县注冊企业 159 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达1682户、家庭农场 625 家,但真正有经营产业或经营场所的不上 150 家,加之财务制度不健全、合作社产权不明晰等因素影响,能够符合贷款条件的不上百家。但是目前,传统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还无法适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趋势, 各金融机构不能满足或者是只能有条件地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需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尤其是中小型经营主体因自身的弱质性特征和农业生产的高风险而面临融资难的问题。
一、金融支持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情况
一是通渭农村信用社在认真贯彻落实省联社乡村振兴文件精神的同时,从农业、农村发展的实际出发,加大对乡村振兴方面的所有经营主体金融支持力度,综合运用农担公司担保、财政贴息和降低费率等手段,有效降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成本。紧盯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节点,积极跟进配套金融服务,围绕县上实施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培育行动,支持“个转企”“小升规””的发展思路,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及担保公司的对接协调,以“富民产业贷”和“兴陇合作贷”“农担贷”等特色信贷产品为抓手,大力支持县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快速发展。截至2021年9月末,累计发放“富民产业贷”53 户25602 万元,其中:2021年新增发放25户 5432万元;在全县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调查摸底和评级授信工作,向168 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授信 25844万元,累计发放“兴陇合作贷”30户 4018万元,其中:2021年新增授信20户3650万元,新增发放贷款 20 户1975万元。
二是农业银行通渭县支行为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解决民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上级行经过调研,运用大数据分析等措施研发了适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贷款产品,按照操作方式主要有线上和线下两种模式,贷款额度 5-5000 万 元。线上贷款主要有纳税 E 贷、账户 E 贷、快码 E 贷、抵押 E 贷等。除抵押 E 贷额度较大外,其他线上产品额度在 5-100 万元。2021年9月末,共发放小微企业贷款38笔8406 万元,有力助推地方经济发展。
三是建设银行通渭支行近年来按照国家信贷政策及上级行的制度规定,积极支持通渭县域经济发展,先后给通渭县 5 户涉农企业累计发放贷款 4270 万元,目前贷款余额4329 万元。
四是甘肃银行通渭支行为相关涉农企业创新推出了农业基础设施抵押贷款、小微 E 贷、农担加油贷等信贷产品,解决了涉农企业无抵质押品、及押品不足的问题有效缓解了涉农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截至目前涉农存量贷款余额48583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一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具有自身的局限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于资金的需求量大、资金回笼时限长,所以现有的融资模式根本无法满足其需求。目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对象主要是农户、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等,由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过程中,其主体自身发展不完善,导致其不具备融资的资格,难以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得到资金后多用于购买农机,或者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所以只有在得到利润之后才有偿还融资的可能。融资周期长,造成了融资困难。
二是我县多数农业企业管理不规范。由于财务制度不健全,不符合融资和担保要求。承包、流转的土地、宅基地及以上的房产等重要财产,由于受到法律的约束却不符合银行抵押贷款的条件线下融资大部分农业企业没有抵押物。
三是传统金融机构服务单一。目前,传统的全融机构缺少有针对性的设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相关服务项目。所以在新型农业主体融资过程中没有相关政策扶持,融资额度范围、期限等没有特殊待遇。金融机构商业化取向约束了金融支持力度,传统的金融服务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帮助是有限的。由于新型农业主体的抵押物主要是土地以及房屋,而土地的抵押具有争议,所以可抵押物较少,相应的贷款额度就会减少。
四是部分专业合作社有名无实,贷款主体缺失。目前我县一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为村委会响应政府号召,注册成立,无实际经营行为,且规定持股比例平分,不符合银行信贷融资条件。
三、对策建议
一是聚焦三农服务,优化农村金融支持。各金融机构要根据自身业务取向和市场定位,加大对现代农业的支持力度,尽最大力度把农村聚集的资金用于“三农”,严防“弃农”倾向,努力实现涉农贷款增幅高于全县贷款平均增幅的目标。结合农业发 展和农户实际需求,设计合适的金融产品、担保方式和期限利率,支持农业发展、农民致富。
二是创新信贷管理模式,加强与担保机构合作。组织搭建必要平台,推广金融主办行制度,支持金融机构建立“一对一”的主办合作关系,开展银行走访企业活动,通过银企对接,增进银企互信。积极探索以农机具、大额订单、应收账款、大棚设施 为标的的抵押贷款业务。金融机构要深入研究“核心企业+小微企业”、“核心企业+农户”等产业链金融服务模式,组织金融机构开展小微企业“支帮促”活动,加强小微企业融资规范化培育,提高小微企业融资能力。
三是推进农村信用工程,加强信用环境建设。组织金融机构进一步拓宽信用工程建设的广度和深度,全面推进“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活动。引导各涉农金融机构对参与征信体系及信用评价的个人在贷款额度、期限、利率等方面给予优惠, 简化贷款程序,降低贷款门槛,扩大对信用评价良好的农村生产经营主体的贷款投放。
四是提高信贷产品推介力度,加强金融知识宣传。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主动扩大金融知识、金融产品的宣传推介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纸等宣传媒介和“送金融知识下乡”、“金融知识进社区”等活动平台,全方位、多角度开展产业政策、金融政策和金融产品知识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