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模调适与功能优化:罗坊会议前后的中央苏区地方武装

2021-02-13 20:10刘一博张登彬
江西社会科学 2021年6期
关键词:苏区武装红军

■刘一博 张登彬

中共在领导赣西南、闽西农民武装暴动中创建的武装力量,随着革命的现实需要不断整合为具有一定规模和功能的地方武装,为中央苏区的形成奠定了基础。在“立三路线”的影响下,苏区地方武装几乎被“绝对集中”到主力红军中,这充实了主力红军的力量,促成了红一方面军的组建,但地方武装的削弱也使苏区遭受损失。面对国民党军队的“围剿”,罗坊会议在一系列争论后实现了红军战略方针的转变,也使苏区领导人深化了对地方武装规模和功能的认识。在反“围剿”作战中,中央苏区地方武装恢复和健强起来,在规模上能够与主力红军保持一定的张力,形成较为稳定的武装层级体系;在功能上更加突出地承担起动员组织群众、护卫地方政权、配合主力红军作战等任务,成为苏区群众组织、武装起来的重要载体和中共改造社会的有力工具。

1930年10月召开的罗坊会议,是在红军由游击战向运动战战略转变的历史节点、在中央苏区发展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准确判断了国际国内形势和主要矛盾,统一了红一方面军与江西省行委领导人的思想,纠正了集中红军攻打中心城市的冒险主义策略,确立了“诱敌深入”的基本战略方针。罗坊会议前后,赣西南的地方武装呈现波动式发展,一方面在红军整编、攻打城市、保卫乡村政权等方面十分活跃,另一方面也因过度集中而使自身和苏区受到严重损失。目前学界关于苏区地方武装的研究,除从共产党的路线方针角度作宏观叙述外,主要关注其组织形态,与地方党政的关系及其在苏区社会变迁中的地位与作用,取得了较为丰硕的成果。本文拟就罗坊会议前后中央苏区地方武装波动发展的过程进行简单梳理,并从规模和功能两个视角进一步探讨苏维埃运动中地方武装建设的规律。

一、从创建到整合:罗坊会议前的苏区地方武装逐步趋向集中

大革命失败后,赣西南农民武装暴动迅速兴起,中共领导的地方武装在这些暴动中开始形成并发展。在革命斗争现实需要的推动下,暴动武装初步整合为红军的地方部队,并在主力红军的影响下逐渐趋向集中和统一领导,奠定了中央苏区的基础。因为李立三“左”倾路线的影响,苏区的地方武装又几乎被“绝对集中”到主力红军中去,这固然壮大了主力红军的力量,但地方武装削弱造成的失衡,也会使苏区遭受损失。

(一)整编动因:苏区革命的现实需要与中央指令的强力推动

“赣西南苏维埃建立的开始,同时就是地方工农武装的开始,在每一个新发展的区域发动了工农群众斗争以后,马上就建立这一地方的游击队或赤卫队,群众得着武装就可以反抗地主武装,就可以使斗争巩固和发展。”[1](P417-418)可以说,赣西南从农民暴动到建立农村根据地的过程,也是苏区地方武装从无到有的发展过程,各地农民暴动武装逐步发展成为中共领导下的地方红军。

革命斗争的现实需要成为促成地方武装整合的主要动力。各地农民暴动后组建的武装名目繁多,又普遍有较浓厚的地方主义色彩,不利于革命壮大发展。在湘赣边,地方武装“各自保守一隅,时常为着过界打土豪引起纠纷”,故“当时特委主张把所有的红色武装,统一编制,扩大范围,集中指挥”[1](P339);“深知赤卫队各自为战是不利工作”,于是“都改编训练采取统一指挥、分散游击的战术”[1](P121)。1928年9月和1929年2月,相继从东固、兴国、于都等暴动武装中整合而成江西红军独立第2团和第4团(即红2、4团),成为赣西南地方红军的主力。1929年5月,根据红5军返回井冈山的新形势,湘赣边界特委召开第四次执委会,为提升红5军战斗力、整顿边界地方武装以及应对“胜过革命武装”的地主武装,决定执行“集兵政策”,“集兵则革命方面的武装超过地主阶级的武装,故企图打击与消灭地主阶级的武装可能多”[2](P319-320),遂将红军独立第1团编入红5军,同时积极发展永新、茶陵、宁冈的地方武装。在赣南,于都革命领导人丘倜等“一致认为借助外来武装,那不是个永久之法,只有建立自己的地方武装,才能长期与当地的反动势力斗争”,随即开始创建农民武装的斗争。[3](P211-212)寻乌、兴国、信丰、于都等地相继建立红21、25、26、27纵队。1929年6月,赣西特委鉴于红2、4团经常联合作战,成立了统一领导红2、4团的行动委员会。10月,又以“攻取吉安”为中心口号,成立总行委和南北两路行委,建立赣西红军总司令部统一指挥。地方武装的初步整合适应了革命形势发展的需要,为后来中央苏区的形成奠定了基础。此后,赣西南又建立起红22、23、24、28纵队等一批地方红军部队。

中共中央整编全国红军的决定成为红军迅速集中的重要推手。1930年国民党新军阀混战,实际主持中央工作的李立三走向“左”倾冒险主义。4月3日,中央致信毛泽东和红4军前委,指出“红军是推动全国高潮尤其是争取一省或数省先胜利前途直接动力之一,因此,猛烈的扩大红军与坚决的向中心城市发展,是红军当前最主要的任务”,批评他们“受了保守观念的支配,没有猛烈扩大红军的决心”,“错用了分散的去武装农民的策略”,要求“用绝大的力量扩大红军的政治宣传,实现红军的行动纲领,鼓动广大的农民群众,编成红军,改变分散武装农民的策略而为集中武装农民建立红军的策略”。[4](P756-757)与毛泽东始终注重在根据地内建设健全的红色武装体系,进而不断巩固“前进的基础”不同,李立三只盯着大城市,认为整合所有武装夺取中心城市,就能实现所谓“一省或数省的首先胜利”。殊不知,在以农村根据地为中心的、“无产阶级领导之下农民斗争的最高形式”[5](P93)中,地方武装的“分”与“合”是辩证的。5月,李立三在上海主持召开了全国苏区代表大会和红军代表大会,贯彻他的“左”倾冒险主义策略,毛泽东没有参会。6月11日《新的革命高潮与一省或几省首先胜利》的决议中,李立三制定了以武汉为中心的全国总暴动和集中红军进攻中心城市的计划。15日,中央再次批评红4军“机械的认为只有把武装分配给农民以及红军在农村杀尽土豪劣绅,才能保证土地革命的胜利”,认为“割据观点,这同样是一个农民观点”[6](P46),更加严厉地批评了前委的主张。不久,中央代表涂振农到闽西向毛泽东传达了关于整编红军和攻击中心城市的指示,要求红4军和红3军(原红6军)、红12军集中整编,以攻取南昌、九江,配合夺取武汉的军事行动。6月19日,红4军、红3军和红12军在长汀合编为红军第一路军,后改称红一军团。

(二)整合方式:主力红军的影响与支援是地方武装整合的关键要素

苏区地方武装以农民暴动为基础,吸收会匪武装和策反白军是扩大武装的重要途径。赣西南、闽西的农民暴动多是在没有外来主力红军的情况下开展的,缺乏武器和军事斗争经验,会匪武装对于增强暴动力量、提供更多武器乃至孤立敌人等方面都有重要的作用。特别是,这些会匪武装经过党的教育改造,后来多成为红色武装的重要力量来源。最典型的就是东固段月泉“三点会”,在赖经邦的争取下参加了东龙游击队,后来成为红2团的骨干。同时,策反白军也是重要来源,兴国的陈奇涵、胡灿等共产党员以“白皮红心”的策略控制并策反靖卫团参加农民暴动。在吉安,受党的影响,罗炳辉率所部靖卫大队在值夏起义,部队编为江西红军独立第5团。

主力红军在整编地方武装过程中的作用是十分关键的。1929年红5军返回井冈山,分配枪支给永新、茶陵、莲花一带的地方武装。次年1月,红5军与赣西、湘赣边两特委召开雩田会议,应地方党组织要求,集中赣西的地方红军整编为红6军,选派黄公略担任军长,还派遣李聚奎、王如痴等军事骨干并拨给人枪各百余。[7](P117)这是赣西南地方武装第一次整编成主力红军。在闽西,红4军将闽西地方武装整编为红4军第4纵队。1930年2月初,返回赣西的毛泽东主持召开了红4军前委,红5、6军军委和赣西特委联席会议,即“二七会议”。会议针对蒋阎大战即将爆发,江西军阀更是矛盾重重的局面,认为“全国有一省或两省首先胜利夺取政权之可能”,江西更是具备这样的条件与可能[8],进而确定了扩大苏区、深入土地革命和发展工农武装三大任务,决定将赣西、赣南和湘赣边3个特委合并为赣西南特委,同时将红4军前委扩大为统一领导红4、5、6军和赣西南、闽西、东江的共同前委,初步实现了将地方武装与主力红军集中于一个跨区域的党组织统一领导下。3月18日,共同前委在赣州城郊楼梯岭召开会议,并发布“分兵争取群众的意义及工作路线”通告,指出主力红军“分兵游击的意义,是为了更能争取群众,更能分配土地和建设政权,更能扩大红军和地方武装”,“要反对绝对集中主义,同时也要反对绝对分兵主义”,要求高度重视地方武装的建设。[9](P489-494)这表明,对红4军在井冈山斗争以来所形成的“集中以应付敌人,分兵以发动群众”战法和“农村包围城市”革命道路的认同,已在赣西南党的领导层内取得优势地位。前委强调要建立主力红军与地方武装间的联动,依托既有的有群众基础的根据地“伴着发展”,即加强军队党与地方党的联系,帮助建立和发展地方武装,并改变其单一的作战功能,从而稳步地“波浪式扩大”苏区。1929—1930年,由红4军拨枪并帮助建立起不少地方红军纵队,如由“宁都、兴国、于都桥头三处武装编成的”红25纵,“他们中间的枪枝,如宁都那一县份,是四军给他的”。在赣江以西,南康龙回的农民得到红4军支援的20余支枪,编成了红26纵的第1大队;南雄游击队原来的枪给了第1大队,“四军便发了四十多枝枪,又拨了二千发子弹给他”,扩编成了红26纵第2大队。[10](P190-191)红4军帮助建立地方武装时,还尤其注重培养干部,提升地方武装开展群众工作能力。显然,毛泽东并不是简单反对集中地方武装,而是将帮助地方武装适度集中并健全其功能作为主力红军的重要责任。

(三)双面影响:地方武装集中的程度关联其能否满足革命现实需要的程度

地方武装适度的集中促进了革命的发展。湘赣边界“工作的基础,可以说是建立在群众与军事力量两个基础上的”[1](P122)。东固的地方武装整编为红2团后,其“政治影响,因之扩大,群众对红军之认识亦随之而扩大而深刻,群众本身之组织,亦随之而扩大健全,抗租抗债之工作,于是时乃见实行,赤色割据之形势,是时乃益彰明”;“赤色区域之政权,全由农民协会主持”。[1](P174-175)在兴国,面对白军“清剿”,党组织选派骨干到各区乡“帮助组织与训练赤少队,并将崇贤、城冈、莲塘、东村等的赤卫队全体加入游击队,区乡工作在这时就得到很大的进步”[3](P175)。1929年冬,“红二、四团在赣江以东有大发展”[11](P240),吉安、吉水、泰和等地组织农民赤卫军举行攻吉动员和武装检阅。“喊一声‘打吉安’农民把手里的农具丢掉,拿起武器就跑,无论男女老幼都姓高采烈的参加。”[1](P341)在一定程度上将地方武装整合起来,对于革命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赣西南特委负责人刘士奇曾指出,“把武装统一起来,斗争指挥集中起来”,“成效是不可忽视的”。[1](P348-349)刘作抚也在给中央的报告中指出,地方党组织“采取‘集中分散’‘进攻的防御’,集中北路大部武装”打击反动的守望队,“有相当的效果,使白色的势力不至于发展,赤色区域亦因此较巩固”。[1](P225)

1930年6月,红一军团编成后,遵照中央指令向南昌推进,于8月23日与红三军团在浏阳永和会师,组建红一方面军并成立总前委。在攻打长沙失利后决定转兵攻取吉安。这时,赣西南地方武装的广泛发展促进了“乡村军事化”,农村根据地已渐呈“包围城市”之势,有组织的群众达到五六十万,“能影响的群众,则在百万以上。赤色区域的群众,无论男女老幼,都参加他们自己的组织”,吉安“只是一个孤城,出了城门,就是红色世界”。[11](P69)在1930年四五月以前,“各县区都有几条几十条几百条枪的游击队,依仗着这一力量,群众革命得着了胜利,苏维埃得着了巩固,地主武装渐渐消灭,红军渐次扩大,红色区域渐次发展。过去地方武装数量统计在三千上下,除了这种有枪的游击队以外,还有群众的军事性的赤卫队,这种组织都是以村为单位,编制的,有他统一的系统,斗争时则集合(如参战等)平常则定期召集训练,有一星期一次,十天一次的”[1](P418)。在攻吉作战中,群众“内部的组织完全与作战组织一样,什么都齐备”[1](P236)。群众斗争情绪很高涨,就连广大妇女也爆发出强烈的热情,“有四分之一参加武装斗争及其他斗争”;“红军独立团有少数妇女参加实行武装的战斗”,甚至“有少数妇女加入冲锋铁丝网与敌肉搏”。[10](P164)“九打吉安”时,“赣西地区所有地方武装都参加了,有十几万之多”[11](P228)。10月4日,红军最终攻克吉安,随后成立了江西省苏维埃政府,“一年争取江西”基本实现。

地方武装必要的集中取得了成效,但“绝对集中”后的弊端也显露无遗。在全国红军会议的影响下,各地红军均呈现快速整合的态势。赣西南特委将第4、11、20、30等纵队和赣西南赤卫军总指挥部所属4路纵队整编为红20军。陈毅则负责将赣南第22、23、24、26、27、28等纵队整编为红22军。红20、22军成立后,“洋枪多半已集中,只有很少数的地方,接近白色区域与敌人相持的还有些游击队……总共不到三百枪”[1](P359),“留下在农村中的武装都是极少数残破的。因此农民自卫的力量大大的削弱了”[12](P88)。随着地方武装“绝对集中”到主力红军,与地方上武装防御力量弱化相伴生的,是其职能的单一化,变成了一种“单纯的武力”,这亦伤害了党掌握苏区的基础。其实,地方武装过度集中带来的负面问题,地方上的同志早有感受。在“四打吉安”之后,赣西南特委就认识到,这次攻吉最大的缺点是“把泰和、纯化、万太游击队百余枪支及红军学校编到西北两路去了,又没有发动西北两路群众起来响应,以致后方空虚,少数靖卫团、红黄学会乘机骚扰,弄得民众恐慌”,“要枪保护赤色政权,巩固土地革命,主张红军绝对集中,现在事实上完全证明了他的议论不对,各级同志许多农民均不满意”,“特委已严重的去信索回地方武装”。[11](P104)

可见,地方武装整编限度同整编效果间存在着关联,超越革命现实需求的过度集中,会对地方武装自身和整个革命事业造成负面影响。1930年,在对国民党新军阀混战带来的有利革命形势的判断共识之下,毛泽东与李立三在红军整编上的意见分歧,本质仍是对中国革命走什么道路、以哪里为中心的争论。在这场争论中,“立三路线”显然偏离了真实的革命需求。应当注意,对地方武装实行有限度的集中并保存他们从事群众工作和根据地建设的功能,是毛泽东在整编地方武装时的重要考量。即便是遵从中央指令整编红一军团时,毛泽东也有所保留,将红4军4纵和红12军1纵留在闽西,并编入其他地方武装成立了红21军,为闽西苏区保留了一支较有力量的部队。

二、从转变到平衡:罗坊会议的战略转变与地方武装趋向平衡发展

红一方面军占领吉安不久,敌人的兵锋已经逼近,一场关于红军作战方针和苏区发展走向的争论已经不可回避。其实,早在红军攻取吉安10天之前的9月24日,中央已经召开六届三中全会终结了李立三“左”倾冒险主义。只是远在千里之外的赣西南,还无法及时得到这个重要消息。罗坊会议实现的战略转变,是在第一次反“围剿”作战即将开始之际对“立三路线”在事实上进行的纠正,从苏区地方武装恢复发展的视角看,这亦是由“绝对集中”向平衡发展的转折点。

(一)策略转变:罗坊会议为苏区地方武装恢复发展提供了正确指导

红一、三军团合编为红一方面军后,遵照中央的指示回攻长沙,但遭到重大失利。从长沙撤围后,总前委在株洲“决定了夺取南昌的第一期方案,以第一军团攻取吉安,第三军团略取峡江、新干”[6](P127)。在一方面军到达袁州乃至占领吉安后,总前委的文件中仍有继续向南昌和九江前进的表述。10月17日,总前委在峡江县城召开会议,在获悉国民党新军阀混战已经结束的情况下,纠正了那种认为军阀战争只会越打越大的错误认识,并讨论了巩固根据地的一系列政策问题。22日,一方面军各部分别北进到清江县太平圩、黄土岗和新余罗坊地区。次日,得悉国民党军即将开始“围剿”,总前委在太平圩开会,停止了向南、浔进军的计划,决定在袁水两岸发动群众,创造战胜敌人的条件。25日,总前委和江西省行委在新余罗坊召开联席会议,这就是“罗坊会议”。但是,“事情不是在罗坊开始的,是在长沙、袁州发生的”[6](P251)。正如遵义会议前历经了通道、黎平、猴场等多次会议的斗争一样,罗坊会议前也历经了多次争论,才逐渐实现了事实上纠正“立三路线”的效果。

从合编红一方面军、攻打长沙、占领吉安到罗坊会议这两个月,红一、三两个军团之间及红军与地方党组织所暴露出来的分歧,也是赣西南自农民武装暴动以来一系列深层次矛盾的集中体现。一方面是地方武装中存在的地方主义倾向并未随着整编成主力红军而自然消解,红三军团不愿过赣江以东,其主要将领如袁国平、邓萍等皆具有“湘鄂赣情结”,这也是长期以来各处地方武装在快速整编后的遗留问题。另一方面是赣西南地方党的主要领导人李文林、刘士奇等,在分田和地方武装整编等工作中积累的矛盾。罗坊会议上的争论,不是就一时一事的争论,而是一个根本问题的争论。正如毛泽东后来指出的,“人民这个条件”是红军得以打破“围剿”的最重要条件,因而“乡村军事化”和各种形态地方武装的存在就使得巩固的苏区能够作为反“围剿”的主战场。“人民的信任与否,密切地联系于干部的信任与否,因此主要的和首先的任务,是说服干部。”[5](P214)罗坊会议能够实现战略方针的转折,在于一方面说服了红三军团部分同志中存在的分离作战的主张,进而得以实现集中优势兵力;另一方面也反对了李文林等江西省行委部分同志担心打破坛坛罐罐的思想,从而能够以战略退却的姿态,制定利用苏区内部有利条件来粉碎“围剿”的正确策略。

会议认真总结了红军开始进行大兵团运动战的经验教训,通过了《目前政治形势与一方面军和江西党的任务》的决议,研究了红军的行动方向和反“围剿”的战略方针。会议对比红军攻打长沙和吉安的作战,认为长沙打不下来,是缺乏群众条件以至于“成为单纯红军的攻坚”,但是“吉安就在相反的条件之下,有了广大群众基础,所以就能真正的夺取”,要求“必须转变过去红军游击时代所留下的游击路线——就是由单纯军事观点发生的轻装袭击的路线”。[9](P257)这就指明,单纯依靠主力红军无法达成战略目标,对地方武装在革命战争中的作用再次给予了充分的肯定。面对即将开始的反“围剿”战争,会议坚决纠正了夺取南昌、九江的冒险计划,要求做好在苏区内作战的准备,“须集中赤卫队、少年先锋队,加紧军事政治训练,统一指挥,侦察敌人出进要道,扰害敌人后方,破坏敌人交通,收缴敌人枪枝,断绝供给,漫山遍野的埋伏,作各种骚动与恐慌工作,使敌人陷在红色区域进退不能,根本消灭。赤卫队帮助红军放哨侦察、运输、救护,各县须有组织的准备起来,各县武装梭标大土炮、火药须尽各种可能分区乡充实准备”;同时,“必须用鼓动方式群众路线,各区乡召集苏维埃群众大会,由群众自己决议参战的实际行动与准备,必须发动自觉的热烈的参加”来完成反“围剿”的准备工作。[9](P261)罗坊会议决定以内线作战、诱敌深入为战略原则,也为在反“围剿”作战所进行的各种准备中恢复和健全地方武装,提供了重要且准确的政策指导。

(二)趋向平衡:地方武装在反“围剿”作战中得到恢复和健强

罗坊会议后,地方武装在开展反“围剿”作战的准备中得到扩充和加强,并在作战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曾山回忆:“苏区的群众都发动起来了,武装群众,建立赤卫队,实行坚壁清野,把油盐柴米都埋起来,困死敌人。敌人连锅、水缸、碗筷都找不到,特别是粮食找不到,连饭都没有吃。建立交通站,侦察敌情,不断地把敌情告诉红军,捉敌人的交通员,使敌人的侦察员派不出。苏区的工人农民都发动起来了,男女老少都行动起来了,参军参战,开展人民战争,敌人一进苏区就变得寸步难行。”[6](P257)地方武装积极参战,紧密配合主力红军牵制和疲惫敌人,生动诠释了人民战争的内涵。如兴国县红军独立师直接配合红12军第35师,在泰和、兴国、吉安边界警戒和牵制敌军;各县区的游击队、赤卫队、少先队普遍承担站岗放哨、封锁消息、牵制敌军的任务,使进入苏区的敌军陷于困境。特别是不久前刚由赣南地方武装改编的红22军在反“围剿”作战中取得不俗战绩。11月19日,红22军在神岗山一带打击侵占吉安的敌罗霖、李觉部;20日,以1个师引领儒林区群众,向神岗山之敌做进攻之态以行牵制;21日夜,陈毅率部到达水东一带,在当地群众配合下阻击吉安之敌过江,达到了阻击敌军的战略目的。到12月30日,已奉命改编为红64师的红22军,在红12军的统一指挥下参加了龙冈作战,向敌总指挥张辉瓒部侧后进行攻击,协同主力全歼敌军并活捉了张辉瓒。1931年元旦,陈毅又率红64师参与追歼东逃的谭道源部的作战。3日,红军在东韶地区歼敌谭道源部1个多旅。[13](P154-157)龙冈和东韶战后,第一次“围剿”被粉碎。

1931年1月15日,苏区中央局在宁都小布成立。2月,苏区中央局发布关于地方武装的策略组织和工作路线的通告。通告基本上表达了毛泽东等在赣西南长期斗争的领导人的认识,批评了“过去许多苏维埃区域机械地执行集中地方武装的策略,弄到不问什么环境,把所有地方武装一支枪也集中到红军中去的地步”[14](P1420),结果造成苏区的严重困难,红军作战时得不到地方武装的配合,在“战术上失去极大的帮助”。“红军不能扩大,以为一支枪也集中到红军中去是扩大红军,其实适得其反,因为红军的扩大,主要是由于地方赤卫队游击队造成地方红军,再由地方红军造成超地方红军的红军,依照绝对集中的策略是决不能达到扩大红军的任务的。”苏区中央局指出,“武装斗争中的地方工农群众,是十分必要的策略”,农村中除赤卫队,“尤其要组织以快枪为主要武器的游击队”。[14](P1420-1421)

在罗坊会议决策、第一次反“围剿”作战的经验和苏区中央局正确意见的指引下,“自第一次革命战争胜利以后,一方面军曾拨了三千步枪武装赣西南地方工农,因此赣西南苏区地方武装又相当恢复了,仅东南各县区,现在的地方武装数量已达五千有多,每县最多的有五百多条枪,最少的亦有几十条枪”[1](P419),“特别对赤白交界的边界的地方发得多”[1](P383),地方武装得以快速恢复和发展起来。苏区中央局更是“为了巩固苏区和加强群众参加战争的力量,决定将第二次战争所缴获的步枪,以大部来武装地方”[15](P1675)。从1931年春开始,中央苏区各县都成立脱产的红色警卫营、连,“其组织与红军差不多,他们的武装亦很好,他们指挥平时在县由县政府指挥,区由区政府指挥,但红军总司令部及各军军部,可以调动他们”。各乡“壮丁均组织在赤卫队,赤卫队有赤卫侦探交通,担架,慰劳等队的组织”。[1](P383)在赣西南赤卫军总指挥部下,“地方武装也增多了四千杆枪。在广昌、宁都、永丰、乐安、南丰,以至三都、七堡各地新争取到数十万的群众,都有相当的武装组织,并且已经组织了五路赤卫军,划分了十个游击区,决定了地方武装配合红军作战的具体方法”[16](P206-207)。3月,又重新设立9个工作战区,“各区皆以各区的独立师、警卫营、独立团等为基干,领导赤卫师去执行”[17](P683)。苏维埃中央军委还专门召开了地方军事会议,通过了《地方武装的组织编制和军事训练决议案》,对地方武装任务、编制、训练、战术等有详细的规定,同时从红军中抽调部分下级干部到地方武装工作。一些地方党组织也认识到“扩大地方武装是目前最大问题”,要把“每个党团员武装起来,同时要鼓动群众,领导群众,武装起来”。[12](P50)在这些斗争中,地方武装与主力红军能够保持相对平衡的状态,同时其功能也不断得到健全。这种规模与功能的平衡是革命能够深入开展的重要因素。

三、规模调适与功能优化:苏区地方武装建设的经验与规律

在罗坊会议前后,毛泽东等领导人自觉在实际行动中抵制了李立三“左”倾错误,深刻认识地方武装的重要意义,运用军事辩证法,既将地方武装视为主力红军的重要兵源和训练基础,把经过锻炼的地方武装及时整编成主力红军;同时更看到地方武装在动员组织农民和建设巩固根据地方面的重要作用,坚持帮助地方建设具有战斗力的多层次地方武装并加强其军政训练,使地方武装成为组织民众、武装民众、改造民众,发挥人民主体作用改造旧社会的独特组织载体。

(一)在规模上,地方武装应同主力红军保持一定的张力

苏区地方武装与主力红军间具有联动机制,但仍需在规模上保持一定张力,形成较为稳定的武装层级体系,太过薄弱的地方武装不能承担它的任务。李立三领导中央时期,强调“地方的赤卫队游击队及一切地方性的武装,均应渐次集中组织为红军”[18](P417)。地方武装的薄弱致使“全苏区除了驻有红军的地方外,遭受敌人极大的摧残,群众无以自卫”[15](P1675)。周恩来从莫斯科回国后纠正了“左”倾路线,他在中央军委扩大会议上指出,“红军的周围,应该围绕着广大的游击队、赤卫队,要在广大的游击队、赤卫队的基础上建立红军广泛的补充军,吸收他们到红军中来,补充红军,扩大红军”,批评全国红军会议“忽视了巩固根据地的原则”,要求“反对只注意到发展而不注意巩固与加强的错误观念”。[14](P1131-1133)就此,楼梯岭前委会议后发布的通告曾有精辟的论述,指出“扩大红色区域主要条件就是农民武装,若不能创造农民武装,则所谓深入工作只是一句空话,游击队所到之处,凡属做有深入工作希望的地区,不但不能把原群众武装收缴了去扩大红军,(要在广大赤色区域的腹地部分土地斗争业已深入,武装作用减少了的时候,才能有计划地集中一部分地方武装编为红军)。在红军斗争力不大,感觉损失的条件之下,还一定要由红军拨枪枝去武装群众,不但要出枪,有时还出子弹,不但拨出子弹,有时还要拨出军事工作人。在红军力量不强,事实上无法拨出枪弹及人员的时候,就要尽可能的努力去收缴豪绅及小部队敌军的武装去武装农民。总之,游击部队对于地方武装是与他的工作同始终的,谁不把武装地方看作十分迫切的工作,谁不看重地方武装,如同看重他自己的部队一样,谁就是抛弃群众的机会主义者”[9](P493)。刘士奇亦曾不无见地地指出“地方武装,在附近白色区域的地方,不应绝对集中”,“扩大红军与武装地方,不能分开,在一年的经验,要扩大红军,只有同时加紧武装地方,给很少的枪枝,可以成立大的部队,调出来给坏枪,可以换好枪……各地都是如此做的,正如剥荞驼皮一样,削了一层又一层,如果完全绝对集中了,不但不能进攻敌人保障政权,即扩大红军,亦有妨碍”[1](P360),这就清楚地揭示了地方武装之集中与分散的辩证关系。可见,“反对绝对集中主义,同时也要反对绝对分兵主义”[9](P490)同样也适用于地方武装。

事实反复证明了“绝对集中”的错误。红22军于1930年9月离开赣南后,赣南各县又迅速组建了地方赤卫队和游击队。江西省行委要求赣南行委“绝对集中”所有地方武装坚决攻打赣州后,再次将各县地方武装整编为红35军。但编成后的红35军人员、武器都不足,战斗力很弱,无法担起重任。即便如此,在其“离开信丰往一方面军去的时期”内,还是“造成了国民党军阀和豪绅地主以及一切反革命势力联合一致的向赣南革命势力总进攻的时期”,因为一方面军“不能分兵深入赣南帮助斗争同时在西河工作的赣南地方武装——三十五军又离开信丰”,“所以反革命派进攻革命的军事行动能够便宜的达到目的”。在此情形下,“大批苏区受了很大的摧残,苏区范围缩小很多,赣县的清溪以下的苏区通通坍台,苏区的缩小横直有六十里路”;“兴国苏区的缩小,以县城为中心横直有百里的面积,所有坚决的革命群众和武装一概退到接近一方面军防线的东北乡一带”;于都“县城失守”;“信丰西北两区的苏维埃政权大部分坍台,现在已退到西区边界的池山附近以池山为根据地了。南雄、南康两县的苏维埃区域已完全坍台”。[12](P81-83)

在三次反“围剿”胜利后,赣西南特委总结指出,“这种地方武装的集中,是非常错误的,在赣西南集中了地方武装以后,对苏区的巩固发展,发生了最不好的影响,一方面集中武装,中心城市攻不下,原有的苏区又不能抵抗地主武装的侵扰,结果苏区被破坏,红色城市失掉群众受着地主武装的摧残,增加群众失败情绪”,“这充分表现到苏区的巩固发展关系于地方武装的建立,是非常重要的”。[1](P418-419)1932年初,中央苏区在扩红及地方武装的建设中,较好地克服了此前完全集中地方武装的不良倾向,苏区的人民武装体系获得了较稳定的发展。但是,随着后来反“围剿”作战的压力和中央“左”倾错误的影响,特别是到第五次反“围剿”时期,地方武装仍被无限制地集中到主力红军中去,尽管这有利于加强主力红军的力量,但破坏了苏区人民武装体系的平衡,也是导致中央苏区无法坚持的原因之一。

(二)在功能上,地方武装应承担改造乡村社会的重要功能

地方武装是苏区武装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除承担着战争职能外,更是苏区群众一种独特的组织形式,是中共为通过革命手段改造中国社会所创造的一个有力工具。在“工农武装割据”的理论与实践中,武装力量绝不只是单纯破坏旧世界的力量,而一直被赋予建设新世界的任务,这集中体现为红军的三大任务,正如应星所指出的:“毛泽东在闽西及赣西南所开创的这种流动游击战术,与中国历史上的流寇截然不同。它使红军奠基在坚实的地方工作上,又使红军成为培植乡村社会新势力和新气象的生力军。”[19]因为“离了对群众的宣传、组织、武装和建设革命政权等项目标,就是失去了打仗的意义,也就是失去了红军存在的意义”[20](P79)。罗坊会议要求一方面军和苏区党组织“转变单纯军事观点发生的轻装袭击路线”,因为这种“游击路线”恰恰“走到离开群众,不注意争取群众,建立群众工作,不注意扩大红军与加强红军力量。在军事技术上仍专门利用游击方式,不懂得阶级决战时所必须准备的条件”[9](P257),实质上是在思想方法上再次强调了对“单纯军事观点”的否定,在斗争策略上指明了深入开展苏维埃运动对红军及地方武装的要求。

“扩大红色区域主要条件就是农民武装。”[9](P493)地方武装诞生于当地的自然生态和社会关系,往往与当地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能够给予主力红军便利的配合协作,也可以更好地开展群众工作。东固的经验表明,地方红军的游击战不再是固定区域的单纯的游击,即在更大范围内动员群众,建立地方党组织和革命政权,“用这种方法游击的区域可以很广,即是说发动群众的地点可以很多,可以在很多地点建立党和群众的秘密组织”[21],这就突出了地方武装在中国革命战争中所具有的战略地位,从而和主力红军的职能统一起来。在中共的设计中,“组织赤卫队的目的,在使广大的工农群众军事化。此所谓军事化,不仅在使工农群众能够与敌人战斗,并且是要在刚夺取政权之时,使一部分参加暴动的群众能够有组织的进行消灭敌人的工作,如肃清反革命势力,没收征发运输交通侦探救护等这些工作,都是赤卫队工作的一部分”[22](P230)。这些遍及乡村的赤卫队、少先队,本身就是苏区基层群众的一种独特组织方式,是中共对苏区的社会改造在社会组织方面的重要成果之一,为苏区群众提供了有效的社会组织形式和政治参与的重要渠道。中共的“乡村军事化”策略正是依托“全民皆兵”的地方武装得以实现的。

在罗坊会议后,主力红军完成大规模整编和转向以大兵团运动战为主的作战模式,同时地方武装的功能得到进一步优化。除配合红军等作战和战略支援的任务外,不同层级的地方武装还承担着消灭地主武装、保障农业生产、组织教育苏区群众乃至深入白区动员群众开辟新苏区等任务。苏区重视赤卫队、少先队等群众武装的建设。在发动群众、组织群众深入土地革命的基础上,又广泛地建立了赤卫队、少先队,创立了武装群众的制度,并把它作为发展人民武装斗争,建立巩固和扩大苏区,配合红军粉碎敌人“围剿”的一项战略任务。1930年5月,共同前委就组织农民武装的策略给安、于、会、赣四县边界特委写信,限令新开辟苏区的地方将16岁至45岁的男女壮丁一概加入赤卫队并“建立起‘赤卫队网’”,“壮丁个个加入赤卫队受训练,比加入农会好得多,因为赤卫队不但可以代替农会的作用(团结群众),并且加了一层‘武装起来’的意义”。[23](P176)同时,地方武装还承担着造党的功能,“不论在什么情况之下,游击队的党均须建立游击区域的党的支部,找寻贫苦积极分子入党,迅速加以教育,使之成为当地领导斗争的核心”[14](P1425),否则必不能造成当地巩固的革命基础。

可见,通过不同层级的地方武装将苏区群众“武装起来”是实现改造苏区社会目标的必然要求和必要保障。苏区群众在各种形态的地方武装中所拥有的不同以往的集体生活和民主体验,也是提升其主人翁意识、增强革命吸引力的重要原因。这样,地方武装就超越了暴动初起时那种单纯的武力,而成为一种苏区群众的组织载体,拥有了完整的功能,能够在有组织的战斗和非战斗生活中实现群众向革命者的转变,并通过这种转变重塑了苏区社会的运行方式,将党的领导和人民主体地位融合起来,从而使地方武装作为苏区人民武装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全方位功能得以有效发挥。

四、结语

罗坊会议后,中央苏区军民连续取得三次反“围剿”的胜利,地方武装体系也得到健全和发展。1931年后,普遍扩大了乡村赤卫军、少先队,并组建了更加精锐的“模范赤少队”,后来还建立了省一级的军区指挥军事能力更强的地方独立师团,形成了从省独立师到乡村赤少队的地方武装组织体系。但是,苏维埃运动毕竟是一项前所未有的事业。中共在苏区的各项政策也都是在中共领导民众和敌人的多方博弈中进行不断的调适,以期接近革命目的的达成。罗坊会议前后的这段历史,证明了地方武装建设也符合这个规律。经过罗坊会议前后斗争经验教训的总结,中央苏区的地方武装在组织规模和承担的功能上,都逐渐走上了正确的道路。不过,历史的复杂之处就在于,人们认识真理、掌握真理的过程总是复杂且坎坷的。到了苏维埃运动后期,苏区的地方武装建设再次陷入规模和功能的纠结,并成为左右着革命成败的一个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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