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绍林 韩 燕 罗秋荣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在中央苏区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社会建设实践,围绕阶级、婚姻、宗族等内容改造社会结构,发展劳动就业、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事业改良群众生活,采取破除迷信、查禁“黄赌毒”、肃清匪患等措施维护苏维埃管理秩序等。这一切有力地支援了革命战争,巩固了人民民主专政政权,提高了苏区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中央苏区的社会建设实践,是党在特定条件下进行的伟大尝试,取得了许多宝贵的经验,这些历史经验对新时代社会建设工作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员干部要从瑞金开始追根溯源,传承红色基因,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为了群众,当好人民的勤务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飞速发展,实现了从贫困到温饱再到全面小康的历史性跨越,已经迈入创造更加美好生活、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新时代。新时代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重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获得感,把增进民生福祉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对社会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回顾中央苏区的社会建设,对于做好新时代社会建设工作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中国共产党在中央苏区带领人民群众从根本上变革社会结构,发展各项民生事业,治理社会秩序,对苏区的群众生活、社会进步乃至整个中国革命发展都产生了深刻影响。
中央苏区变革阶级、婚姻、宗族等关系,建立工农主导的阶级关系、自由平等的婚姻制度、苏维埃基层管理体系,是对社会结构的根本改造,为人民谋得了各种政治和经济利益,受到广大群众的热烈支持和拥护。
在阶级关系方面,消灭了地主阶级,工农群众成为社会的主导力量。土地革命前,地主阶级利用封建土地所有制的特权占有了苏区的大部分土地。根据毛泽东在寻乌县的调查数据,该县人口中的地主富农、中农贫农的比例分别是7.445%、88.255%,但所占土地的比例却是70%、30%。[1](P105)土地的高度集中给农民造成了深重灾难,多数的农民因没有土地只能向地主租地耕种,虽然辛苦劳作,但仍无法摆脱食不果腹、衣不蔽体的悲惨生活。要争取农民支持红色政权,就必须变革旧的土地制度,满足他们获得土地所有权的迫切愿望。苏维埃颁行土地法,制定依靠工农、限制富农、消灭地主的土地革命路线,采取按照人口平均分配的方法全面开展分田运动,充分发动群众开展激烈斗争,到1930年5月,中央苏区所在的主要区域赣南、闽西根据地都基本完成了分田的任务,其中闽西的上杭县、永定县分别有18万、15万的农民获得了土地,人均分得土地面积在2亩以上。[2](P252)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当土地制度发生根本性改变时,与之相适应的阶级关系也必然发生改变。工农群众通过革命夺取了地主阶级的土地后,政治上也翻了身,依法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主导推动苏区社会各项事业发展。
在婚姻制度方面,废除了封建的婚姻关系,建立了现代的婚姻制度。在封建夫权束缚下,妇女没有独立的政治和经济权利,对最事关自身幸福的婚姻也没有发言权,这既压抑了妇女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也不利于革命斗争和社会发展。苏维埃颁行婚姻法,以改革婚姻制度为突破口,开展了一场影响深远的妇女解放运动。一是确立婚姻自由原则,废除了一切买卖、强迫、包办的婚姻形式,结婚只需男女双方同意即可,对童养媳的现象也予以了禁止。二是实行一夫一妻制度,规定任何人都只能有一个配偶,取缔了一夫多妻式的配偶关系。三是主张男女平等,不仅在经济和政治方面男女享有同等权利,而且明确规定无论男女都有提出离婚的权利,赋予了妇女群众离婚自由。四是强调妇女权益保护,在离婚时由男方承担更多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苏维埃婚姻改革促进了妇女的觉醒和解放,她们不仅直接参军参战,而且承担了大量而繁重的支前工作。据1932年10月统计,仅兴国县通过加入担架队、运输队、救护队、洗衣队、慰劳队等方式支前的妇女就达到21887人。[3]她们还走上田间地头参加农业生产,如上杭县才溪乡80%的妇女都参加劳动,承担的耕种任务占了90%以上[4](P167),在1933年,中央苏区喜获大丰收,妇女群众可谓功不可没。
在行政体制方面,取缔了乡村宗族统治,构建起苏维埃的基层管理体系。宗族势力凭借封建宗法制度的族权,以血缘关系为幌子对族内成员进行严密控制。农民被其迷惑,遭受剥削而不知反抗,变得越来越贫穷,被迫把土地变卖给地主阶级,生活水深火热。苏维埃在经济上没收宗族的公田财产,根本瓦解其存在的经济基础,宗族由此丧失了对族员的吸引力以及调节族员关系的能力。政治上打击宗族首领,选举法规定族长及其家属既没有选举权也没有被选举权,其社会地位随之一落千丈、发生了颠覆性改变。思想上消灭宗族意识,在苏维埃宣传引导下,为了夺取地主的土地,农民迅速抛弃了以族长、族员等划分等级的宗族意识,转而接受并强化了利于土地革命、以地主和农民等为划分标准的阶级意识。由此,盘踞乡村对百姓作威作福的封建宗族势力迅速倒台。苏维埃建立工农民主专政的基层管理体系,由人民直接选举产生基层政权组织——乡苏维埃,乡以下划为若干村并建立村委员会与民众团体,人民群众被紧紧团结起来,构建了一种平等和谐的社会关系。
毛泽东把改良群众生活作为苏维埃两大任务之一,要求关注并认真解决人民群众的吃饭穿衣、柴米油盐、医疗卫生等各种实际问题。[5]在这种方针指导下,中央苏区大力发展劳动就业、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事业,改良群众生活的工作广泛开展起来。
苏维埃把劳动就业作为改良群众生活的首要问题。在农村,广大农民通过土地革命分到了土地,掌握了生产和生活资料,从根本上解决了劳动就业的问题;苏维埃兴修水利、改造农田、开垦荒地,广泛发动群众开展劳动竞赛和生产互助,极大激发了农民群众的劳动生产积极性,粮食产量不断增长;在过去,农民经常吃不饱饭,困难的时候甚至要吃糠秕和树皮,经过土地革命和发展生产,生活水平较之以前至少提高了一倍,基本解决了温饱问题,而且一年比一年富足。[5](P322)在城市,制定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工人享有监督生产、8小时工作制、最低工资保障等权利和待遇;苏维埃大力发展公营的军事和民用工业,保护私营的小手工业,鼓励与白区进行正常的商贸往来,工商业的发展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拓宽了工人群众就业的领域;工人的工资较革命前大幅增加,国家企业工人增加二至四成,瑞金泥水木匠工人增加八成,汀州工人增加最多,增幅在三成至一倍半之间。[6](P315-316)苏区社会呈现出“三荒五月有饭吃,九冬十月有衣添”[7](P76)的喜人景象。
苏维埃致力办好人民的文化教育事业。面对90%的农民、100%的劳动妇女不识字,文盲率在80%以上的状况[8],苏维埃通过广泛设立列宁小学推行义务教育,通过开设夜校和识字班大力开展扫盲性质的社会教育。到1934年,中央苏区共建立3052所列宁小学,在校学生数达到89710人,学龄儿童大部分进入列宁小学学习;建有补习夜校、识字组6462所、32388个,参加学习的学生94517人、组员155371人[6](P329),这种覆盖面广泛的扫盲教育,迅速提高了群众基本文化素质,人民的精神面貌也为之一新。创办红色报刊,宣扬革命斗争思想,一些主要刊物因其质量高、可读性强而受到群众的普遍欢迎,其中《红色中华》的发行量达到了4万份之多。[6](P330)通过成立苏维埃剧团、工农剧社等开展多种形式的文艺活动,在各种纪念日和节日举行纪念活动或者文艺晚会。1933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举办第一次运动大会,带动群众性的文体活动迅速开展起来。
苏维埃重视发展医疗卫生事业。20世纪二三十年代,苏区境内疟疾、溃疡、痢疾、疥疮呈爆发之势,且有些疾病十分凶险,一旦发作短时间内就可危及性命,给军民群众的生命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苏维埃通过红军总医院等各级医疗机构,对患病人员进行全力救治;制定防疫条例,建立健全以预防为主的卫生防疫机制,具体部署疫情报告、隔离、预防接种等工作;颁行卫生运动纲要,组织宣传队,创作卫生歌,开展卫生大扫除,广泛开展群众性卫生防疫运动。如此,上述四种疾病蔓延趋势很快受到遏制。红军的疟疾、溃疡、痢疾发病情况明显改善,疥疮则基本被消灭,地方的疾病发作大幅度减少,当时疫情较重的西江县的“时疫完全被消灭”[9],群众也逐步养成了讲卫生的好习惯。
苏维埃社会保障的主要内容是优抚红军。蒋介石为了扼杀苏维埃政权先后发动了五次“围剿”,残酷的战争使不少红军战士负伤、致残甚至牺牲,优抚红军非常有必要而且十分迫切。在优待方面,颁行红军优待条例,明确规定红军及其家属享受的各种优待;设立优待红军家属委员会,帮助红军家属耕种土地、做杂务,以及解决他们在生产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建立谷仓,利用剩余粮食帮助困难红军家属;减免一切捐税。在抚恤方面,颁行红军抚恤条例,规定抚恤的适用范围、享受条件和待遇标准;设立抚恤委员会,伤残或牺牲的战士和机关工作人员及其家属凭县苏维埃发放的抚恤证,即可按规定标准领取抚恤金,享受相关抚恤待遇。红军战士有了优抚保障,减少了顾虑,战斗起来更加奋不顾身,苏维埃因此连续取得四次反“围剿”的胜利。群众受苏维埃思想教育及优抚政策激发,踊跃参军,出现父送子、妻送夫、兄弟共赴战场的感人场面,杨荣显家“八子参军”的故事就是这段历史的真实写照。此外,苏维埃对社会保障的其他方面也进行了探索,比如成立革命互济会,组织群众开展互助互济;建立社会保险制度,但受客观条件所限,水平较低。
中央苏区开展了破除迷信、查禁“黄赌毒”、肃清匪患等一系列社会治理运动,进一步消除了旧社会遗留的消极和不安定因素,巩固了工农民主专政的苏维埃政权。
针对信神信鬼、求神拜佛等迷信现象,开展破除宗教迷信运动。当时,地主阶级利用农民的迷信思想强化宗族统治,风水先生、江湖术士等则以此骗取钱财,人民群众精神上受束缚、物质上受盘剥,苦不堪言。对人民群众,苏维埃主要采取教育引导的方式,帮助破除迷信思想,特别是对当地的山歌艺术进行创造性利用,创作了大量的革命山歌并借以传播革命思想,人民群众逐渐认清了自己穷困的根源不是天命而是残酷的阶级剥削,迷信神佛不仅不会免除任何痛苦,还会被剥削阶级所愚弄,“只有从斗争中才可以得到自己的解放”[10](P554),他们积极行动起来,自发烧毁神像、禁止敬神,与迷信组织和迷信活动作坚决斗争,一心一意相信苏维埃、跟着共产党走。对宗教活动,在尊重宗教信仰自由前提下,规定宗教不得干预学校教育,号召穷苦青年群众进学校学习科学知识,于是教育得以发展、科学得以昌明,社会日趋进步。对迷信组织,运用专政手段进行严厉打击,1934年以李永昌为首的反革命分子妄图破坏苏维埃法令,利用瑞金时疫蛊惑群众烧香拜佛,苏维埃中央政府随即派出专员指导破除迷信,瑞金县对3名首犯判处了死刑,产生极大的社会震慑效应,推动了破除宗教迷信运动的顺利开展。
针对嫖娼、赌博、吸毒的丑陋现象,开展查禁“黄赌毒”运动。受反动政权明禁暗纵政策的影响,当时“黄赌毒”问题在苏区所在的各区域不同程度存在,一些群众陷入其中不能自拔,影响家庭和睦,败坏道德风气。苏维埃制定了一系列的法规条令,明文禁止吸鸦片、赌博和嫖娼等行为,具体明确了相应的处罚措施。查封一切与吸鸦片、赌博、嫖娼有关的场所,对参与人员按照法规条例进行严厉处罚及转化安置。对吸鸦片的行为,军地普遍建立专业的戒烟机构帮助戒除烟瘾;在总结经验教训基础上,军队对涉及人员实行先入伍后改造政策,地方对重症患者以及老年人适度迁就,对青年群众则不再限定时间戒除。群众特别是受害的妇女群众对“黄赌毒”深恶痛绝,她们响应号召,放下思想包袱,上台现身说法,将其家庭成员染上恶习后导致的种种惨状一一陈述出来,言者说到痛处泣不成声,闻者推及己身悲愤交加,莫不毅然决然地参与到斗争中来,共同推动这场查禁“黄赌毒”运动获得了巨大胜利,就连国民党当局也不得不承认“黄赌毒”在苏区境内“全被禁绝”。[11](P65)
针对危害社会安定和群众安全的土匪问题,开展肃清匪患运动。苏维埃对占大多数的一般土匪成员和土匪集团实行改造、收编政策,只对占极少数的穷凶极恶的土匪给予坚决的打击和消灭。一般的土匪成员大都是因生活所迫而加入土匪组织的,在看到苏维埃真的平等相待并分配土地、生产资料后,纷纷脱离土匪组织,主动接受改造,转化为遵纪守法的苏维埃公民,与其他群众一道安居乐业。不少土匪武装经过苏维埃改造后转变成为革命力量,在党的领导下为维护人民的利益而英勇奋战。只有极少数罪无可赦的土匪头目被正法,如反动军阀郭凤鸣纠合土匪和民团,残酷镇压工农起义,抢掠民财,残杀百姓,在红四军总攻中被当场击毙,群众闻之拍手称快。由于党采取正确的政策,长期困扰苏区的匪患被肃清,为社会的长治久安、苏维埃政权的巩固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中央苏区的社会建设实践,是中国共产党在特定条件下进行的伟大尝试,虽因时代所限,有一定历史局限性,但其中更蕴含着宝贵的历史经验,值得我们认真总结与学习。
苏维埃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苏区人民建立工农政权,并主导推动了社会建设各项事业发展。在这一时期,党坚持以马列主义指导革命斗争实践,用无产阶级的革命思想武装党员和群众的头脑;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用实际工作培养人才,在革命斗争中锤炼干部,建设了一支具有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能为革命事业和人民利益流血牺牲的干部队伍;研究制定社会建设方针政策,中共中央在提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原则要点时,把党的纲领和主张都贯彻其中,切实保证了政权的工农民主专政性质,苏维埃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出台法律法规,设置管理机构,开展劳动就业、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社会建设各项事业。这些都深刻表明,中国共产党是中央苏区各项革命建设事业的领导核心,党对社会建设进行了全方位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央苏区社会建设的根本保证。
中央苏区的社会建设,从阶级矛盾已根本激化、不可调和的实际出发,制定正确的土地革命路线,形成了维护工农阶级利益的新型阶级关系。从妇女受到旧的婚姻制度压抑的实际出发,废除封建的婚姻关系,建立了现代意义的婚姻制度。从劳苦大众物质贫困、精神贫乏的实际出发,在劳动就业上保障工农利益,在社会保障上优待红军,建立较为完善的文化教育、医疗卫生体系,提高了群众的生活水平、改善了群众的精神面貌。从社会仍存在诸多消极落后、不稳定因素的实际出发,破除迷信、查禁“黄赌毒”、肃清匪患,有力地巩固了苏维埃的管理秩序。特别是从处于严酷战争环境这个最大实际出发,把为革命战争服务贯穿于社会建设,不遗余力发动群众参军参战,这也是革命战争能够取得胜利的重要因素。
中央苏区社会建设取得的首要成就和根本变化是广大工农群众的翻身解放,群众由此获得了切实的政治权利和物质利益。在政治权利方面,打倒和消灭了封建地主阶级,人民群众享有“最宽泛的民主”[6](P306),成为苏区社会真正的主人。在物质利益方面,以土地革命变革最为彻底、谋取群众利益最为充分,农民通过斗争夺得了土地所有权,“从长期的黑暗中惊醒起来”[6](P319),迸发出前所未有的革命建设热情,生活上逐步摆脱了穷困并越来越富足。
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成立前,各根据地都有相应机构负责社会建设,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成立后,进一步完善了从中央到地方的社会建设管理机构体系。中央政府设置劳动部和内务部,劳动部下设三个局,分别负责劳动保护、失业介绍、社会保障等工作;内务部下设六个局,其中有两个局负责卫生和社会保险工作。地方苏维埃也与之相对应,设置了内务部和劳动部。这套管理机构,是落实党关于社会建设的大政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执行主体,具体组织实施了社会建设的各项工作。
苏维埃通过制定颁布土地、劳动、婚姻等法律法规条例,落实了党关于社会建设的各项方针政策,为人民谋取、维护和发展了各种权益。一些政策制度虽然相对粗糙,但目标明确,甚至采用极为通俗的语言表述其具体的措施,其中以婚姻法表现最为明显,它把包办和买卖婚姻、童养媳、虐待抛弃私生子等问题明文列入法律禁止范围,群众易于理解,在实践中便于执行。
当然,受历史局限性和“左”倾路线影响,中央苏区的社会建设不可避免地存在许多不足和缺陷。如不少地方在查田运动中过分上纲上线,错划阶级成分的问题较为普遍;有的地方在执行军婚政策时发生偏差,甚至出现绝对禁止离婚、离婚就要坐禁闭室的现象。这些错误做法给社会建设乃至革命斗争也造成了一定损失,虽在后期得到纠正,但其教训也值得后人牢记。
中央苏区的社会建设,是广泛而深入的社会变革实践,其经验做法,对推进新时代的社会建设工作也具有重要的启示。
中央苏区的社会建设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事业的重要部分。中国共产党通过思想、组织、政策、人才等全方位领导,实现了马列主义社会建设思想同中国实际的有效结合,最大限度地为苏区人民谋取了实际利益。中央革命根据地生机勃勃的景象,与国统区民不聊生的悲惨景象形成鲜明对比。这启示我们,党的领导是社会建设保持正确方向的根本保证,社会建设只有坚持了党的领导,才能为人民谋得利益、得到人民拥护。从2012年到2020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由51.9万亿元增加至101.6万亿元,9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实现了现行标准下的脱贫,人民生活实现了从总体小康向全面小康的历史性跨越,这些成绩的取得,根本原因也在于坚持党的领导;在于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洞察时代风云,准确把握大势,推动中国发展抵达崭新的高度。因此,在新的时代,社会建设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最根本的是要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通过社会建设的具体实践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社会领域的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不断提升人民生活品质。
苏维埃时期,党的主要任务是革命斗争,中央苏区的一切工作包括社会建设都是为这一目的服务的。当时的社会建设,一方面围绕革命战争开展生产运动、支援前线、拥军优属、清乡戒严等一系列工作,为革命战争提供一个稳固的大后方;另一方面大力动员、组织群众参加红军,直接参与革命战争,在为群众争得利益的同时,也壮大了革命力量,推动革命战争取得胜利,从而更好地保护和扩大人民的利益。这种强烈的目标指向性启示我们,社会建设必须服务于时代发展,服务于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否则不仅没有前进方向,也难以取得实质性的成就。新时代的社会建设工作,必须时刻服务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个目标,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社会建设的各项部署要求,在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提高人民收入水平、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等方面持续发力,推动实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住有所居、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弱有所扶等各项目标,确保社会建设各项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中央苏区社会建设与国统区社会建设的最大区别是始终从人民立场出发为人民谋利益。毛泽东带着群众开挖的那口直径85厘米、深5米的“红井”,既是共产党人关心群众生活的历史见证,也是中央苏区社会建设为人民谋利益的一个缩影。时至今日,我们已经拥有革命战争年代无法比拟的优越条件,更要始终秉承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站稳人民立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握增进人民福祉这一根本目的,通过改善民生、创新社会治理、优化社会结构,持续推动社会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其中,最为重要、最能体现社会建设本质要求的是改善民生。在新时代,民生保障目标不再是解决温饱问题,也不是过上小康的生活,而是满足物质和精神双重意义的更高品质生活的需要。在制度设计上应该统筹整个民生保障制度体系,着力破除现实存在的各种体制机制障碍,缩小区域之间、城乡之间、群体之间的差距,发挥好制度设计在促进公平方面的先导作用。在工作实践中应该从群众最关注的切身利益出发,坚持经济发展的就业导向,实现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的就业;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建设服务全民的终身教育体系;着力解决碎片化、欠公平、不可持续的问题,完善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强化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等等。要通过这些努力,推动解决老百姓身边的“急难愁盼”,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
中央苏区社会建设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社会存在什么问题,就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措施,破旧立新。比如,针对妇女群众受到束缚的问题,破除婚姻陋习,推行妇女解放运动;针对农民无田可耕的问题,“打土豪,分田地”;针对疾病流行的问题,开展群众卫生防疫运动;等等。事实证明,这种问题导向的做法,往往能够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有的还对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这也表明,以问题为导向,是推进社会建设的一个行之有效的重要工作方法。新时代,社会领域的主要问题是经济快速发展与社会建设相对滞后之间的不平衡。如:我国就业人员总量有7.7亿人,就业规模庞大,供需结构性矛盾较为突出;老龄化持续加深,60岁及以上人口比例在2020年达到18.7%,并将在未来五年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养老及健康服务供需矛盾加剧;随着社会利益关系日趋复杂,由住房、教育、医疗、环境、育幼养老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增多,给社会治理带来新挑战。这些问题都是社会发展的热点、难点和痛点所在,都关乎民生福祉,都是应当调查研究的重点问题。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开展各项工作,深入查找问题症结,提出问题解决方案,确保新时代社会建设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苏维埃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是中央苏区相关管理机构组织实施社会建设的根本依据,也是社会建设顺利开展的法制保障。在新时代,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依法推进社会建设各项事业的根本遵循。要坚持“立改废释”并举,深化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不断完善劳动就业、文化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民政事务、安全生产、群团组织等社会领域的法律法规体系。要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关键是做到依法行政。政府职能部门及与社会建设相关的机构组织要在党的领导下,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责任,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确保社会建设在法治化轨道上健康发展。要通过宣传教育等手段,在全社会树立法律权威,为新时代社会建设工作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综上所述,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央苏区立足于人民立场,在苏维埃行政体系中设立社会建设管理机构,从社会结构、人民生活、社会秩序等方面着手,开展了深入的社会建设探索。在苏区,确立了工农主导的新型阶级关系,妇女群众翻身得到解放,建立了苏维埃基层治理体系,发展了有利于人民实际生活的各项社会事业,创造了相对纯净、安宁的社会环境。这一切,有力地支援了革命战争,巩固了人民民主专政政权,提高了苏区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今天,虽然时代发生了变迁,但中央苏区社会建设仍然有许多值得学习和借鉴的地方。我们应该在重温这段光辉历史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学习中央苏区推进社会建设的经验方法,从历史中汲取力量,进而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