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照剑
书法艺术进入现代社会,在东西方文化的碰撞交融中,同所有视觉艺术一样,在展厅机制的主导下,发生了巨变,越来越显示出主动性与独立性。然而,书法在展现其艺术魅力的同时,错别字问题也暴露无遗。在当下的各级书法展览中,文字问题十分严重,赫然入目的错别字反映出作者的文化素养不足,特别是文字学知识的欠缺。当前书坛重形式轻内容、尚技法轻内涵的现象普遍存在。如果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对文字学的认知,解决文字使用的问题,书法艺术的繁荣发展也将变为空谈。书法是书写汉字的艺术,要创作出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的书法作品,对文字的考释与研究就必不可少。囿于水平和篇幅所限,本文就书法作品中的部分错别字现象举例分析,以期引起公众的重视。
虽说书法中的错字古已有之,然而有些常识性的错别字,对于一个书法家来说确实是不应该的。
(1) 书法作品中常见的落款年号错误
书法创作历史上一直使用天干地支纪年法落款,十天干即: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十二地支即: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比如:存在己—已—巳不分的情况,“己亥”写为“已亥”“巳亥”,“己丑”写为“已醜”“已丑”“巳丑”“巳醜”,“癸巳”写为“癸已”“癸己”。又如:戊—戉—戌—戍不分,“戊子”错写为“戌子”“戍子”“戉子”、“戊戌”写为“戊戍”。类似的错误层出不穷,况落款又在显要位置,这类问题在国展参评作品中屡见不鲜。
(2) 抄录错误问题
书法创作中,作者抄写古代诗词文章歌赋,一般不会太注意版本。历史上因传抄刻写、避讳制度等各种原因,版本众多,对错与否需要辨析。比如,南昌故郡、豫章故郡等,都是指同一地点,虽版本不同,用字亦不同,但都是对的。再就是通假、古今字等问题,古字和今字独立门户,另表其义分开使用。比如:“莫”和“暮”,“莫”的本义是日落在草丛中,为“日暮”之暮的本字,表示日暮、傍晚。后来“莫”字被假借作无定代词,就又在“莫”字上再加形符“日”成“暮”字来表示“傍晚”的意思,“莫”和“暮”就成了古今字。再如,岳飞的《满江红》“凭栏处,潇潇雨歇”,历史上“潇”“萧”二字版本又众多。古籍里面很多类似问题,在书法创作中会经常遇到,研究和考辨文字的本义、引申义等其他问题,溯本清源,厘清文本面目才能避免错误。
当前很多诗词工具书,也是错谬百出,或是因编辑者的学识问题而造成的错别字众多,或是因选用的古诗词内容没有经过古籍善本的校对,直接收录,往往也不准确,本身就有常识性错误,直接影响到书家的抄写。
繁简字混用也是当代书法创作中常见的文字错误现象之一。到底哪些字是繁体?哪些字是简体?不学文字学的人很难弄懂这个问题,多以为简化字是新中国成立后文字改革才出现的,实际上这种说法是不对的。文字即便从甲骨文算起,到今天也有三千多年的历史了,历经篆隶草行楷的形体变化,以及分化等诸多的孳乳演变,是流动的,是有生命的。文字一直在演变,虽说在某一时期,增加意符使笔画增加了,但总体还是趋于简化方向。隶变是一次彻底的文字字形改革,是古汉字演变为现代汉字的起点,也是汉字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转折点,从此文字朝着多元化方向发展,民间也逐渐形成了一种简易急就的俗写,简化或者符号化的简便越趋于极端。
清末学者沈学在《盛世元音》文学篇云:“夫字,士人之利器,以愈利为愈妙。”林辂存在《上都察院书》中也说:“盖字者,重要之器也,器惟求于适用。”“惟求于适用”,一语道破从文字崇拜到文字实用的思想转变。古人为了书写的便利,减省偏旁笔画,也是常有的。从古代的很多字书中看,比如《字汇》《龙龛手镜》《正字通》《宋元以来俗字谱》等,很多俗字都是今天的常用字。如:张、实、礼、万、旧、尽、烛、齐、赵、钱、孙、郑等,这些字基础很广,流传有序,特别是在明清通俗小说里常被使用。
当代的简化字大多是古代的俗字。1964年公布的简化字总表共简化了2238个字,将一大批俗字异体定为正体。很多字通过减省偏旁、简换偏旁、草书楷化、同音替代、改换字例、简存轮廓等予以简化。如果不懂得字的演变规律,不明白文字的演变历史,是很难区分繁简字的。一些书法创作者如果不明白哪些字是繁体简化后的,哪些字虽看似是简化字但实为繁体字,就难免出现繁简混用的情况。文字改革后出生的人,由于从小受简化字的教育,又没有受过“小学”训练,想要分清繁简字,也是有一定难度的。如果机械地将简化字复原为繁体字,错误也是不可避免的。繁简字混用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类:
(1) 历史人物名字繁简不分
在书法作品中,历史人物名字经常被写错。比如:“范仲淹”写为“範仲淹”。“范”,《说文》释云:“艸也。从艸氾声。”本义是一种草。《正字通》:“范,又姓,晋随会食采于范因氏。”“範”,《说文》:“範軷也。从车,笵省声。读与犯同。音犯。”《正字通》:“与范通”。“范”与“範”有时通用,但作姓时,只能用“范”,繁体写成“範仲淹”则是错的了。再如,将“锺繇”写为“鐘繇”、“陸游”写为“陸遊”、“王杰”写为“王桀”、“单于”写为“单於”、“康里巎巎”写为“康裏巎巎”,等等。
(2) 古今字繁简不分
以“云”“雲”二字为例。“云”为古字,“雲”为今字。“云”,象形字,甲骨文、金文像云朵形。后加形符“雨”作“雲”。于省吾《甲骨文字诂林》中有:“今兹云雨、兹云其雨。均以‘云’为‘雲’为证。”“雲”字战国才出现,“雲”是“云”的后起字,当云假借它义后,又加形符“雨”,造形声字“雲”,“云”“雲”各有分工,“云”只作假借义,“雲”作本义。“云”与“雲”是古今字,二字后分开使用。当代书法作品中创作甲金文书使用“雲”字,就让人不知所以然了。因为“云”是古字,早期“云”字义较广,后来后起字“雲”承担了“云”字的本义。所以,“云”并非“雲”的简化字,否则,在繁简混用中就是错字。
(3) 古代非同形同义字繁简不分
很多作者把“几案”写为“幾案”,其实“几”和“幾”是不同的。《说文》:“几,踞几也。象形。”“几”字最早见西周“处”字偏旁,像几案形。“幾”在古代是会意字,与“几”是形义不同、同时并存的两个字。“幾”,“微也,殆也”(《说文》)。有“细微”之意,还有“危殆、危险”“将近、相去不远”“时期、机会”“数量的多少”等意。而“几”字意义较窄,古代作“案几”用,后来“幾”简化为“几”,“几”的用途才宽泛。写繁体字用作几个时,还是要写为“幾個”,而“几案”写为“幾案”就不对了。
还有作者将“樓臺”写为“樓台”、“安禅制毒龙”写为“安禅製毒龙”、“制度”写为“製度”、“长征”写为“长徵”、“皇后”写为“皇後”、“松树”写为“鬆树”等,均是错误用法。
站在古代语义的基础上,繁简混用属于文不对题,这在当代书法创作中很常见。随着文字的演变,不同的历史时期,形音义产生了新的变化,就要分析其在不同的时期不同的用法。文字改革后,这些简化字身份转正,成为我们今天的正字。但书法创作还是要遵循文字的传统使用习惯,理解字义,规范用字。把古代的繁体字和简体字混用,或是把当下的简化字和古代的繁化字混用,不解其意,就会错谬百出。
在书法作品中,经常存在借用字现象,比如,“上下天澤,履;君子以辯上下,定民志。”(《易》)“辯”本作“辨”;“六二:剝床以辨,蔑,貞凶。象曰:剝床以辨,未有與也。”(《易》)“辨”本作“辦”;“有車鄰鄰,有馬白顛。未見君子,寺人之令。”(《国风•秦风•车邻》)“鄰”本作“轔”;“豐水東注,維禹之績。四方攸同,皇王維辟。”(《诗经》)“豐”本作“灃”。
借用字或许与古字通用,或许是简牍帛书上受损的文字,或许是流传下来错误的文字,或许是无法考证的文字,可以识读而不可使用。比如“鄰鄰”,意思是车行声,借用“鄰”是当时还无“轔”字,这类借用字只限于在古代特定时期的诗文中体现,而有些作者把这类字应用在唐诗宋词中,应为错字。
《汉语大词典》中,“俗字”条下第一条训释为:“即俗体字。旧时指通俗流行而字形不合规范的汉字,别于正体字而言。”颜之推在其书证中虽说对有些俗字是认同的,但也不能理解为所有的俗字都是正确的,他指的是可以对流传有序、约定俗成的文字加以规范使用,但有些字逐渐被历史淘汰了。有些作者刻意使用俗讹字、冷僻字、淘汰字,博人眼球,一味追求字的造型美观,而避开常用字,去查找一些比较生僻、增繁、简省、废弃的俗字,是不可取的。
(1) 使用“二简字”
“二简字”是我国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试行的一种不规范的汉字简化,简化手段盲目粗暴,不符合文字的演变简化规律,对我国的汉字文化产生了不良影响。1977年12月,《人民日报》试用“二简字”;1978年3月,教育部宣布开始在教科书上试用“二简字”;1978年4月,教育部撤回在教科书上试用“二简字”的决定。1978年7月,《人民日报》停止试用二简字。1986年6月24日,正式废止“二简字”。但如今“二简字”仍然在书法创作中比较常见,如:“播”写为“抪”、“董”写为“苳”、“副”写为“付”、“酒”写为“氿”、“蓝”“篮”写为“兰”、“停”写为“仃”、“街”写为“亍”、“部”写为“卩”等都是错误的。
(2) 使用古代俗字
书法艺术的载体是汉字,一幅作品中有一个字错误,哪怕是多一笔少一画,都可能会变成另一字,从而会错了意,也煞了风景。这其中,价值取向问题是造成书法作品出现错别字的重要原因。当前很多书法家在创作时,明明已经发现落字、错字的现象,但为避免再次书写,会在落款中注明;有些书家则以“书家笔下无错字”的理由搪塞过去,不以为耻反以为趣,有这种思想的书家不在少数。这便造成了有落字或错字的作品流传出去,让“错书”之风形成风尚,愈演愈烈。王羲之、颜真卿、苏东坡等都是超越时代的巨人,他们的法书之所以可以流传至今,是因为其已经把文化内化于心、外化于形,附着在他们的生命中,内置于他们的精神世界里。当代书法家数量庞大,但从书法作品的质量与内涵来讲,虫也成龙,所谓的“大家”满天飞、忙着自我炒作、忙着搞头衔、忙着花样翻新,哪里又有时间和心思去修文字学,重视错别字问题呢?
当前很多书法获奖作者开办书法速成班、书法提高班,特别是在大展之前以入展为目的的书法培训班层出不穷,虽培训费昂贵,但报名者趋之若鹜。但是未见有书法家为提高自己的文化水平、文字学知识而专门报班学习的。解决书法技法问题相对简单,只要有“名师指导、路子正确”便能成为“书法家”,而文化涵养和文字学知识非一日之功,需长年累月的积累才能见效。在“快餐文化”流行的今日,能够坐“冷板凳”的书家越来越少。因此,书法错别字现象和从业者文化素养的低下有着密切的关联。
当然,书法作品中出现错别字现象与个人文化素养有关,也与中国书法家协会及相关部门对相关工作的重视程度有关。虽然目前在大型国展作品评比中设立了文字审读组,错别字被列入“硬伤”,但仅仅这样还远远不够。据笔者所知,目前市场上虽然关于书法的书籍众多,但几乎没有一本专门谈及书法作品中错别字问题的书刊或著作,出版行之有效的规范性工具书,让书法家在创作中有据可查,也是杜绝错别字问题出现的有效途径。
文字学在当代教育中的缺失,特别是在书法教育中的缺失,是造成书法创作中文字使用混乱的主要因素。当下,文字学几乎只是高等教育教授和研究的内容,虽然中小学教育也识、读、写汉字,但远远达不到文字学的高度。大部分中小学教师在教授汉字时对字义的阐释目的往往很简单:让学生记住读音和字形。可以说当前文字学在中小学教育阶段是缺失的。从高等教育层面来讲,文字学也尚未达到通识课程的普及程度。很多高校书法专业课程设置中也没有文字学课程,书法专业学生的文字知识往往是靠自学和临摹古人作品“无师自通”,没有文字学的学习经历,往往容易犯“常识性”错误。书法在千年发展中,始终与繁体字天然结合、紧密关联。繁体字和文言文早已退出当代人的实用领域,这无疑会使作者在繁简转化过程中出现基础性错误,更有甚者为追求效率直接利用网络工具进行繁简字转化,错误更多,导致作品“贻笑大方”。对于本就无古人国学根基之固的我们来说,文字学的教育可谓刻不容缓。
在中小学教育阶段开设不同程度的文字学教育课程,有针对性地编写通俗易懂的教材,开设文字课,配齐师资,纳入学校必修科目。其目的是使学生窥探文字在发展过程中对应的时代背景,适当了解汉字的流变和发展规律,使其对国学、书法、历史等传统文化产生兴趣,更好地学习和传承,同时也能加深对汉字的认识和理解,这也是从根子上有效解决文字问题的重要措施。
当代书家应在重技法的同时兼顾文字学知识的学习,以古代杰出书法家为学习榜样,以严谨的治学态度、高度的责任感创作优秀作品。古代书法家视书法为“小道”,但他们自儿童入学即学习“六甲六书”,“小学”在其读书习字之时便已解决,因此古代书家文字学知识十分丰富,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在书法作品中出现错别字现象,作品也才能流传至今而不可逾越。当前书法家不应只在技法上下功夫,更应该学习文字学知识,一个错误不仅影响自己的名誉,更会影响一批人、一代人、甚至几代人。
错别字审查已成为当代书法展览评审的关键一环。虽然大多数协会都在展览中设立了文字审核组,以避免有错别字的作品入选、进入获奖范围。但实际上,这一环节还无法做到完全杜绝错别字。因为大多数作品少则几百字,多则数千字,如果一旦有错别字就直接淘汰,恐怕只有很少数的人能入选,所以就只能按照错字的比例兼顾艺术水平来评判。实际上,若因错别字被淘汰,又有哪个作者知道呢?没人会告知落选原因,也就根本无法引起作者对文字的重视。
中国书法家协会(以下简称“书协”)应设立文字委员会,给广大书家和书法爱好者一个强烈的信号,引起大家对书法错别字的重视。协会可从多方面加强文字学引领,比如:从文字学教育抓起,举办专业培训班,邀请文字学家讲授;为书法界印制文字学的基础书籍,从基础抓起,普及文字学常识;把文字学基础考核作为书协入会条件之一,而不单单以入选展览和学术成果为入会条件。
当代的文字学大家齐聚中国文字学会,对文字的考证、研究、阐释等作出了卓越的贡献。他们在文字方面有很高的话语权和权威性。应该充分发挥其影响和优势,使其不单单在业内进行高端学术研究,更应当为书家普及文字学知识,定期举办各种层次的文字学培训班,发挥其更重要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也将会避免书法作品中错别字泛滥的现象。
有关部门应在文字使用方面加强监督管理,对当前书法作品中出现的自造字、废弃字、俗讹字、错别字等现象进行有效制约,从国家层面加强各级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建设,重视用字规范化的工作。如果能够以推广普通话那样的力度去开展文字普及和用字规范工作,那么书法中的错别字问题必将得到一定程度的改观。
当代书法作品中的错别字问题值得我们反思,诸多文字错误使用现象,已经影响和阻碍了我们对传统文化的认知。丛文俊先生说:“在古代,学习书法首先要能精通文字之学,而论说书法也必须先引述文字,我们讲书法具有较强的文化特征,此即其一。今天,强调并突出书法的艺术品格,这是历史性进步,但如果由此忽视其文化成分,总是不能避免那些常识性的错误,就会出现进步中的倒退,使书法成为无本之学,给世人、后人留下笑柄。”
书法艺术不是一个自足的领域,它需要历史、哲学、文字学以及各种自然学科知识的积累,当它作为一种艺术形式存在时,伸展的动力并非来自形式内部。文字是书法艺术的载体,也是书法艺术的升华。文字对书法的作用力是潜在的,也是不可估量的。所以,文字学的学养匮乏,不只涉及错别字的问题,可以说,这样的作品根本谈不上是书法艺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