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俊芳
医保能够报销哪些,主要看医保目录。但很多人对基本医疗保险的“三个目录”及其相关管理规定不是特别了解。那么,医保报销的“三个目录”到底是啥?药品目录中的“甲类”和“乙类”有什么区别?下面笔者就来具体科普一下。
基本医疗保险的“三个目录”是指《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目录》《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由省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制定,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进行严格规定。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主要是指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药品,其主要分为甲类药品和乙类药品。
甲类药品:由國家统一制定,在临床治疗中必须使用的药品。其具有疗效好、使用广泛且价格较低等特点。根据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在使用这部分药品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全部纳入报销范围,患者不承担比例支付。
乙类药品:主要是指在临床中选择性使用疗效较好的药品,这部分药品价格要比甲类药品高。乙类药品的报销方式通常是需要患者首先自付一定的比例,再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具体报销费用需要根据当地政策来定。
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目录:是指由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在诊断、治疗和护理过程中必需的生活服务设备。其范围主要包括:普通住院病床、隔离及危重患者住院病床、门(急)诊留观病床以及包含在床位费当中的日常生活用品、院内运输用品和水、电等。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费用主要包括:
(1)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
(2)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婴儿保温箱费、食品保温费、电炉费、电冰箱费及损坏公物赔偿费;
(3)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
(4)膳食费;
(5)文娱活动费以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用。
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诊疗项目是指符合以下条件的各种医疗技术劳务项目和采用医疗仪器、设备与医用材料进行的诊断、治疗项目:
(1)临床诊疗必需、安全有效、费用适宜的诊疗项目;
(2)由物价部门制定了收费标准的诊疗项目;
(3)由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的定点医疗服务范围内的诊疗项目。
看病的时候会发现发票上有自费、自付、自理部分,是不是一头雾水呢?最后跟大家普及一下——
自费:指不列入基本医疗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需要自费的项目如下:
(1)使用了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之外的药品费用;
(2)使用了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不予支付部分诊疗项目的医疗费用;
(3)超过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支付标准部分的医疗费用,以及规定不予支付的医疗服务设施发生的费用。
自付:指职工用于支付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门诊账户支付不足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以及重大疾病医疗(即医疗救助)补助时,由个人按比例支付部分的医疗费用。包括低于起付金额和超过起付金额后患者自付的金额,例如三级医院住院,超过800以上的费用才能报销。
自理:指列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先应由个人支付部分的医疗费用。
总之,医保是“最基础”的医疗保障,具有强制性、互助性、社会性和福利性,它也是投保其他商业保险的基本前提。不管是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还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三者一定要有其一。